声明:本书为八零电子书(txt80.cc)的用户上传至本站的存储空间,本站只提供TXT全集电子书存储服务以及免费下载服务,以下作品内容之版权与本站无任何关系。 ---------------------------用户上传之内容开始-------------------------------- 卡门 作者:普罗斯佩·梅里美 内容简介 本书从中精选了其代表作《卡门》、《科隆芭》、《马泰奥法尔科纳》、《塔芒戈》等九篇艺术佳作,基本上体现了梅里美中短篇小说的写作风格和艺术特色。尤其是当中的《卡门》,曾经过多次改编,被搬上银幕和舞台,那个爱憎分明的吉卜赛女郎形象早已深入人心。 卡门 一 一般地理学家说孟达一仗的战场是在古代巴斯多里-包尼人[1]的区域之内,靠近现在的芒达镇,在玛尔倍拉商埠北七八里的地方:我一向疑心这是他们信口开河。根据佚名氏所作的《西班牙之战》和奥须那公爵庋藏丰富的图书馆中的材料,我推敲之下,认为那赫赫有名的战场,恺撒与罗马共和国的领袖们背城借一的地点,应当到蒙底拉[2]附近去寻访。一八三〇年初秋,因为道经安达鲁齐[3],我就做了一次旅行,范围相当广大,以便解答某些悬而未决的疑问。我不久要发表的一篇报告,希望能使所有信实的考古学家不再彷徨。但在我那篇论文尚未将全欧洲的学术界莫衷一是的地理问题彻底解决以前,我想先讲一个小故事。那故事,对于孟达战场这个重大的问题,绝不先下任何断语。 当时我在高杜城内雇了一名向导,两匹马,带着全部行装,只有一部恺撒的《出征记》和几件衬衣,便出发去探访了。有一天,我在加希那平原的高地上踯躅,又困乏,又口渴,赤日当空,灼人肌肤,我正恨不得把恺撒和庞培的儿子们一齐咒入地狱的时候,忽然瞥见离开我所走的小路相当远的地方,有一小块青翠的草坪,疏疏落落的长着些灯芯草和芦苇。这是近旁必有水源的预兆。果然,等到走近去,我就发现所谓草坪原是有一道泉水灌注的沼泽,泉水仿佛出自一个很窄的山峡,形成那个峡的两堵危崖是靠在加勃拉山脉上的。我断定缘溪而上,山水必更清冽,既可略减水蛭与虾蟆之患,或许还有些少荫蔽之处。刚进峡口,我的马就嘶叫了一声,另外一匹我看不见的马立即接应了。走了不过百余步,山峡豁然开朗,给我看到一个天然的圆形广场,四周巉岩拱立,恰好把整个场地罩在阴影中。出门人中途歇脚,休想遇到一个比此更舒服的地方了。峭壁之下,泉水奔腾飞涌,直泻入一小潭中,潭底细沙洁白如雪。旁边更有橡树五六株,因为终年避风,兼有甘泉滋润,故苍翠雄伟,浓荫匝地,掩覆于小潭之上。潭的四周铺着一片绿油油的细草,在方圆几十里的小客店内决没有这样美好的床席。 可是我不能自鸣得意,说这样一个清幽的地方是我发现的。一个男人已经先在那儿歇着,在我进入山谷的时候一定还是睡着的。被马嘶声惊醒之下,他站起来走向他的马,它却趁着主人打盹跑在四边草地上大嚼。那人是个年轻汉子,中等身材,外表长得很结实,目光阴沉,骄傲。原来可能很好看的皮色,被太阳晒得比头发还黑。他一手拉着坐骑的缰绳,一手拿着一支铜的短铳。说老实话,我看了那副凶相和短铳,先倒有点出乎意外,但我已经不信有什么匪了,因为老是听人讲起而从来没遇到过。并且,全副武装去赶集的老实的庄稼人,我也见得多了,不能看到一件武器就疑心那生客不是安分良民。心里还想:我这几件衬衣和几本埃尔才维版子[4]的《出征记》,他拿去有什么用呢?我便对拿枪的家伙亲热的点点头,笑着问他是否被我打扰了清梦,他不回答,只把我从头到脚的打量着。打量完毕,似乎满意了,又把我那个正在走近的向导同样细瞧了一番。不料向导突然脸色发青,站住了,显而易见吃了一惊。“糟了糟了,碰到坏人了!”我私下想。但为谨慎起见,立即决定不动声色。我下了马,吩咐向导卸下马辔,然后我跪在水边把头和手浸了一会儿,喝了一大口水,合扑着身子躺下了,像基甸手下的没出息的兵一样[5]。 同时我仍暗中留神我的向导和生客。向导明明是很不乐意的走过来的……生客似乎对我们并无恶意,因为他把马放走了,短铳原来是平着拿的,此刻也枪口朝下了。 我觉得不应当为了对方冷淡而生气,便躺在草地上,神气挺随便的问那带枪的人可有火石,同时掏出我的雪茄烟匣。陌生人始终不出一声,在衣袋里掏了一阵,拿出火石,抢着替我打火。他显然变得和气了些,竟在我对面坐下了,但短铳还是不离手。我点着了雪茄,又挑了一支最好的,问他抽不抽烟。 他回答说:“抽的,先生。” 这是他的第一句话,我发觉他念的S音不像安达鲁齐口音[6],可见他和我同样是个旅客,只不是干考古的罢了。 “这支还不错,你不妨试试。”我一边说一边递给他一支真正哈凡那的王家牌。 他略微点点头,拿我的雪茄把他的一支点上了,又点点头表示道谢,然后非常高兴的抽起来。 “啊,我好久没抽烟了!”他这么说着,把第一口烟从嘴里鼻子里慢慢的喷出来。 在西班牙,一支雪茄的授受就能结交朋友,正如近东一带拿盐和面包敬客一样。出我意料,那人倒是爱说话的。虽然自称为蒙底拉附近的人,他对地方并不太熟悉。他不知道我们当时歇脚的那可爱的山谷叫甚名字,周围的村子的名字,他也一个都说不上来。我问他有没有在近边见到什么残垣断壁、卷边的大瓦、雕刻的石头等等,他回答说从来没留意过这一类东西。另一方面,他对于马的一道非常内行,把我的一匹批评了一阵,那当然不难。接着又背出他那一匹的血统,有名的高杜养马场出身,据说是贵种,极其耐劳,有一回一天之中赶了一百二十多里,而且不是飞奔便是疾走的。那生客正说在兴头上,忽然停住了,仿佛说了这么多话连他自己也觉得奇怪而且懊恼了。“那是因为我急于赶到高杜,为了一件官司要去央求法官……”他局促不安的这样补充,又瞧着我的向导安东尼奥,安东尼奥马上把眼睛望着地。 既有树荫,又有山泉,我不由得心中大喜,想起蒙底拉的朋友们送我的几片上等火腿放在向导的褡裢内[7]。我就教向导给拿来,邀客人也来享受一下这顿临时点心。他固然好久没有抽烟,但我看他至少也有四十八小时没吃过东西:狂吞大嚼,像只饿极的狼。可怜虫那天遇到我,恐怕真是天赐良缘了。但我的向导吃得不多,喝得更少,一句话都没有,虽然我一上路就发觉他是个头等话匣子。有了这生客在场,他似乎很窘,还有一种提防的心理使他们互相回避,原因我可猜不透。 最后一些面包屑和火腿屑都给打发完了,各人又抽了一支雪茄,我吩咐向导套马,预备向新朋友告别了,他却问我在哪儿过夜。 我还没注意到向导对我做的暗号,就回答说上居尔伏小客店。 “像你先生这样的人,那地方简直住不得……我也上那边去,要是许我奉陪,咱们可以同走。” “欢迎欢迎。”我一边上马一边回答。 向导替我拿着脚蹬,又对我睒睒眼睛。我耸了耸肩膀表示满不在乎,然后出发了。 安东尼奥那些神秘的暗号、不安的表情、陌生人的某些话,特别是一天赶一百二十里的事和不近情理的说明,已经使我对旅伴的身份猜着几分。没有问题,我是碰上了一个走私的,或竟是个土匪,可是有什么关系呢?西班牙人的性格,我已经摸熟了,对一个和你一块儿抽过烟、吃过东西的人,尽可放心。有他同路,倒反是个保障,不会再遇到坏人。并且我很乐意知道所谓土匪究竟是何等人物,那不是每天能碰上的。和一个危险分子在一起也不无奇趣,尤其遇到他和善而很斯文的时候。 我暗中希望能逐渐套出陌生人的真话,所以不管向导如何挤眉弄眼,竟自把话扯到翦径的土匪身上,当然用的是颇有敬意的口吻。那时安达鲁齐有个出名的大盗叫作育才-玛丽亚,犯的案子都是脍炙人口的。“谁知道在我身边的不就是育才-玛丽亚呢?”这样思忖着,我便把听到的关于这位好汉的故事,拣那些说他好话的讲了几桩,同时又对他的勇武豪侠称赞了一番。 “育才-玛丽亚不过是个无赖小人。”那生客冷冷的说。 “这算是他对自己的评语呢,还是过分的谦虚?”我这样问着自己,因为越看这同伴越觉得他像育才-玛丽亚了。我记得安达鲁齐许多地方的城门口都贴着告示,把他的相貌写得明明白白——对啦,一定是他……淡黄头发,蓝眼睛,大嘴巴,牙齿整齐,手很小;穿着上等料子的衬衣,外罩银钮丝绒上装,脚登白皮靴套,骑一匹浑身棕色而鬣毛带黑的马……一点不错!但他既然要隐姓埋名,我也不便点破。 我们到了小客店。旅伴的话果然不虚,我所歇过的小客店,这一个算是最肮脏最要不得的了。一间大屋子兼做厨房、餐厅与卧室。中间放着一块平的石板,就在上面生火煮饭;烟从房顶上一个窟窿里出去,其实只停留在离地几尺的空中,像一堆云。靠壁地下铺着五六张骡皮,便是客铺了。整个屋子只有这间房。屋外一二十步有个棚子似的东西,算是马房。这个高雅的宾馆当时只住着两个人:一个老婆子和一个十一二岁的小姑娘,都是煤烟般的皮色,衣服破烂不堪。我心想:古孟达居民的后裔原来如此。噢,恺撒!噢,撒克多斯·庞培[8]!要是你们再回到世界上来,一定要诧异不置呢! 老婆子一看见我的旅伴,就大惊小怪的叫了一声。 “啊!唐·育才大爷!”她嚷着。 唐·育才眉头一皱,很威严的举了举手,立刻把老婆子拦住了。我转身对向导偷偷递了个暗号,告诉他关于这同宿的伙伴,不必再和我多讲什么。晚饭倒比我意料中的丰盛。饭桌是一张一尺高的小桌子,第一道菜是老公鸡煨饭,辣椒放得很多;接着是油拌辣椒;最后是迦斯巴曲,一种辣椒做的生菜。三道这样刺激的菜,使我们不得不常常打酒囊的主意,那是山羊皮做的一种口袋,里头装的蒙底拉葡萄酒确是美好无比。吃完饭,看到壁上挂着一只曼陀铃——西班牙到处都有曼陀铃——我就问侍候我们的小孩子会不会弹。 她回答说:“我不会,可是唐·育才弹得真好呢!” 我便央求他:“能不能来个曲子听听?我对贵国的音乐简直是入迷的。” “你先生人这么好,给了我这样名贵的雪茄,还有什么事我好意思拒绝呢?”唐·育才言语之间表示很高兴。 他教人摘下曼陀铃,便自弹自唱起来。声音粗野,可是好听。调子凄凉而古怪。至于歌辞,我连一个字都不懂。 “不知道我猜得对不对,”我跟他说,“你唱的不是西班牙调子,倒像我在外省[9]听见过的左旋歌[10],歌词大概是巴斯克语。” “对啦。”唐·育才脸色很阴沉。 他把曼陀铃放在地下,抱着手臂,呆呆的望着快熄灭的火,有种异样的忧郁的表情。小桌上的灯光映着他的脸,又庄严,又凶猛,令人想起弥尔顿诗中的撒旦。或许和撒旦一样,我这旅伴也在想着离别的家,想着他一失足成千古恨的逃亡生活[11]。我逗他继续谈话,他却置之不答,完全沉溺在忧郁的幻想中去了。老婆子已经在屋子的一角睡下。原来两边壁上系着根绳子,挂着一条七穿八洞的毯子做掩蔽,专为妇女们过宿的。小姑娘也跟着钻进那幔子。我的向导站起身子,要我陪他上马房。唐·育才听了突然惊醒过来,厉声问他上哪儿去。 “上马房去。”向导回答。 “干什么?马已经喂饱了。睡在这儿罢,先生不会见怪的。” “我怕先生的马病了,希望他自个儿去瞧瞧,也许他知道该怎么办。” 显而易见,安东尼奥要和我私下讲几句话,但我不愿意让唐·育才多心,当时的局面,最好对他表示深信不疑。因此我回答安东尼奥,我对于马的事一窍不通,想睡觉了。唐·育才跟着安东尼奥上马房,一忽儿就单独回来,告诉我马明明很好,但向导把它看得名贵得不得了,用自己的上衣替它摩擦,要它出汗,预备终宵不寐,自得其乐的搅这个玩艺儿。我已经横倒在骡皮毯上,拿大衣把身体仔细裹好,生怕碰到毯子。唐·育才向我告了罪,要我原谅他放肆,睡在我旁边,然后他躺在大门口,可没有忘了把短铳换上门药[12],放在当枕头用的褡裢底下。彼此道了晚安以后五分钟,我们俩都呼呼入睡了。 大概我已经相当的累,才能在这种客店里睡着。可是过了一小时奇痒难熬的感觉打扰了我的好梦。等到弄明白了是怎么回事,我就起来,私忖与其宿在这个欺侮客人的屋子里,还不如露天过夜,便提着脚尖走到门口,跨过唐·育才的铺位。他睡梦正酣,我的动作又极其小心,居然走出屋子没把他惊醒。门外有一条阔凳,我横在上面,尽量的安排妥贴,准备把后半夜对付过去。正当要第二次阖上眼睛的时候,仿佛有一个人和一匹马的影子,声息全无的在我面前过。我坐起一瞧,认出是安东尼奥。他这个时间跑出马房,不由得令人纳闷。我便站起来向他走过去,他先瞧见了我,站住了。 “他在哪儿呀?”安东尼奥轻轻的问。 “在屋子里睡着呢,他倒不怕臭虫。你干么把这马牵出来呢?” 那时我才发觉,为了要无声无息的走出棚子,安东尼奥撕了一条破毯子,把马蹄仔细裹上了。 “天哪!轻声点儿,”安东尼奥和我说,“你还不知道这家伙是谁吗?他便是育才·拿伐罗[13],安达鲁齐顶出名的土匪!今天一天我对你递了多少眼色,你都不愿意理会。” 我回答:“土匪不土匪,跟我有什么相干!他又没抢劫我们,我敢打赌,他也决无此意。” “好吧。可是通风报信,把他拿住的人,有二百杜加[14]的赏洋可得。离此五里,有个枪骑兵的驻扎所。天没亮以前,我还来得及带几个精壮结实的汉子来。我想把他的马骑着去,无奈它凶悍得厉害,除了拿伐罗,谁也不得近身。” “该死的家伙!他什么事得罪了你,你要告发他?并且你敢断定他真是你所说的那个土匪吗?” “当然啰。刚才他跟我上马房,对我说:你好像认得我的。倘若你胆敢向那位好心的先生说出来,仔细你的脑袋——先生,你留在这儿,待在他身边,不用害怕。只要知道你在这儿,他就不会疑心。” 说话之间,我们已经走了一程,和屋子离得相当远,人家不会再听到马蹄铁的声音。安东尼奥一眨眼就把裹着马脚的破布扯掉,准备上马了。我软骗硬吓,想留住他。 他回答说:“先生,我是一个穷光蛋,不能轻易放过二百杜加,同时又为地方除一大害。可是你得小心点儿,倘若拿伐罗醒过来,一定会抓起他的短铳,那可不是玩的!我事情已经做到这地步,不能后退了,你自个儿想办法对付罢。” 那坏东西跨上马,踢了两下,一忽儿便在黑影里不见了。 我对我的向导大不高兴,心中也有点儿不安。想了一会儿,我打定了主意,回进屋子。唐·育才还睡着,大概他餐风宿露,辛苦了几日,此时正在补偿他的疲乏和瞌睡。我只得用力把他推醒。我永远忘不了他那凶狠的目光和扑上短铳的动作。幸而我防他一着,先拿他的武器放在离床较远的地方。 我说:“先生,很抱歉把你叫醒,可是我有句傻话要问你:倘若这儿来了五六个枪骑兵,你心里是不是乐意?” 他纵起身子站在地下,厉声喝问:“这话是谁告诉你的?” “只要消息准确,别管它哪儿来的。” “一定是你的向导把我出卖了。嗬,我不会饶了他的。他在哪儿?” “不知道……大概在马房里吧……可是另外有人告诉我……” “谁?……总不会是老婆子吧?……” “是一个我不认得的人……闲话少说,只问你愿不愿意看到大兵来。如果不愿意,那么别耽误时间。不然的话,我向你告罪,打搅了你的好梦。” “啊,你那向导!你那向导!我早就防着了……可是……我不会便宜他的!……再见了,先生。你帮我的忙,但愿上帝报答你。我不完全像你所想的那么坏……是的,还有些地方值得侠义君子的哀怜呢……再会了,先生……我只抱憾一件事,就是不能报你的大恩。” “唐·育才,希望你别猜疑人,别想到报复,就等于报答我。 “这儿还有几支雪茄给你路上抽的。祝你一路平安!” 说罢,我向他伸出手去。 他一声不出握了握我的手,拿起他的短铳和褡裢,和老婆子说了几句我不懂的土话,就赶向棚子。不多一忽儿,我已经听见他的马在田野里飞奔了。 我吗,我又躺在凳上,可是再也睡不着。我心上盘算:把一个土匪,也许还是个杀人犯,从吊台上救下来,单单因为我跟他一起吃过火腿吃过煨饭,是不是应当的。向导倒是站在法律方面,我不是把他出卖了吗?不是使他有受到恶徒报复的危险吗?但另一方面,朋友之间的义气又怎么办呢?……我承认那是野蛮人的偏见。这个土匪以后犯的罪,我都有责任……可是凭你多大理由都打消不了的这种良知良能,果真是偏见吗?在我当时所处的尴尬局面中,也许怎么办良心都不会平安的。我对于自己的行为是否合乎道德的问题,还在左思右想,委决不下的时候,忽然出现了五六名骑兵和安东尼奥,他可是小心翼翼的躲在大兵后面。我迎上前去,告诉他们土匪已经逃走了不止两小时。老婆子被班长讯问之下,回答说她是认识拿伐罗的,但单身住在乡下,不敢冒了性命的危险把他告发。她又说,他每次到这儿来,照例半夜就动身。至于我这方面,得走上好几里地,拿护照交给区里的法官查验,具了一个结,然后他们允许我继续去做考古的采访。安东尼奥对我心怀怨恨,疑心是我拦掉了他二百杜加的财源。但回到高杜,我们还是客客气气的分手了。我尽我的财力重重的给了他一笔犒赏。 卡门 二 我在高杜耽留了几天。有人指点我,多明我会修院[15]的图书馆藏有一部手稿,可能供给我关于古孟达城的宝贵的材料。仁厚的教士们把我招待得非常殷勤。白天我便待在修道院中,傍晚到城里去闲逛。太阳下山的时候,高杜很多闲人挤在高达奎弗河的右岸。那儿有一股浓烈的皮革味,因为当地制革的历史很悠久,至今享有盛名。同时你还可欣赏一个别有风味的景致。晚钟没响起以前几分钟,就有一大批妇女麇集在河边,站在很高的堤岸之下。那队伍可没有一个男人敢混进去的。只要晚祷的钟声一响,大家便认为天黑了。钟敲到最后一下,所有的女人都脱了衣服下水。于是一片叫喊声、嘻笑声,闹得震天价响。堤岸高头,男人们欣赏着这些浴女,把眼睛睁得挺大,可惜看不见什么。但那些模糊的白影映在深蓝的河水上,使一般有诗意的人见了不免悠然神往。你只要略微用点想象力,就可把她们当做狄阿纳与水神们的入浴,还不用怕自己受到阿克丹翁的厄运[16]。有人告诉我,有一天几个轻薄无赖凑了钱,向大寺司钟的人行贿,教他把晚钟的时间比规定的提早二十分。虽然天色还很高,高达奎弗河的浴女却毫不迟疑,对晚祷的钟声比对太阳更信任,泰然自若的换了浴装,而那装束一向是最简单的。那一回我没有在场。我在高杜的时代,司钟的绝不贪污。暮色朦胧,只有猫眼才分得出最老的卖橘子女人和高杜城中最漂亮的女工。 一天傍晚,日光已没,什么都看不见了,我正靠着堤岸的栏杆抽着烟,忽然河边的水桥上走上一个女的,过来坐在我旁边:头上插着一大球素馨花,夜晚特别发出一股醉人的香味。她穿扮很朴素,也许还相当寒酸,像大半的女工一样浑身都是黑衣服。因为大家闺秀只有早晨穿黑,晚上一律是法国打扮的。我那个浴女一边走近来,一边让面纱卸落在肩头上[17]。我在朦胧的星光底下看出她矮小,年轻,身腰很好,眼睛很大。我立刻把雪茄扔掉。这个纯粹法国式的礼貌,她领会到了,赶紧声明她很喜欢闻烟味,遇到好纸现卷的烟叶,她还抽呢。碰巧我烟匣里有这种烟,马上拿几支敬她。她居然受了一支,花一个小钱问路旁的孩子要个引火绳点上了。我跟美丽的浴女一块儿抽着烟,不觉谈了很久,堤岸上差不多只剩下我们两个人了。我觉得那时约她上饮冰室[18]饮冰也不能算冒昧。她略微谦让一下也就应允了,但先要知道什么时间。我按了按打簧表,她听着那声音似乎大为惊奇。 “你们外国人搅的玩艺儿真新鲜!先生,您是哪一国人呢?一定是英国人罢[19]?” “在下是法国人。您呢,小姐或是太太,大概是高杜本地人罢?” “不是的。” “至少您是安达鲁齐省里的。听您软声软气的口音就可以知道。” “先生既然对各地的口音这么熟,一定能猜到我是哪儿的人了。” “我想您是耶稣国土的人,和天堂只差几步路。” (这种说法是我的朋友、有名的斗牛士法朗西斯谷·塞维拉教给我的,意思是指安达鲁齐。) “嗬!天堂!……这里的人说天堂不是为我们的。” “那么难道您是摩尔人吗?……再不然……”我停住了,不敢说她是犹太人。 “得了罢,得了罢!您明明知道我是波希米人,要不要算个命?您可听人讲起过卡门西太吗?那便是我呀。” 十五年前我真是一个邪教徒,哪怕身边站着个妖婆,我也决不会骇而却走。当下心里想:“好罢,上星期才跟翦径的土匪一块儿吃过饭,今天不妨带一个魔鬼的门徒去饮冰。出门人什么都得瞧一下。”此外我还另有一个动机想和她结交。说来惭愧,我离开学校以后曾经浪费不少时间研究巫术,连呼召鬼神的玩艺也试过几回。虽然这种癖早已戒掉,但我对一切迷信的事照旧感到兴趣,见识一下巫术在波希米人中发展到什么程度,对我简直是件天大的乐事。 说话之间,我们已经走进饮冰室,拣一张小桌子坐下,桌上摆着个玻璃球,里头点着一支蜡烛。那时我尽有时间打量我的奚太那了[20]。室内几位先生一边饮冰,一边看见我有这样的美人做伴,不禁露出错愕的神气。 我很疑心卡门小姐不是纯血统,至少她比我所看到的波希米女人不知要美丽多少倍。据西班牙人的说法,一个美女必须具备三十个条件,换句话说,她要能用到十个形容词,每个形容词要适用于身上三个部分。比如说,她要有三样黑的:眼睛、眼皮、眉毛;三样细致的:手指、嘴唇、头发。欲知详细,不妨参阅勃朗多末的大作[21]。我那个波希米姑娘当然够不上这样完满的标准。她皮肤很匀净,但皮色和铜差不多;眼睛斜视,可是长得挺好挺大;嘴唇厚了一些,但曲线极美,一口牙比出壳的杏仁还要白。头发也许太粗,可是又长,又黑,又亮,像乌鸦的翅膀一般闪着蓝光。免得描写过于琐碎,惹读者讨厌,我可以总括一句:她身上每一个缺点都附带着一个优点,对照之下,优点变得格外显著。那是一种别具一格的、犷悍的美,她的脸使你一见之下不免惊异,可是永远忘不了。尤其是她的眼睛,带着又妖冶又凶悍的表情。从那时起我没见过一个人有这种眼神的。波希米人的眼是狼眼,西班牙人的这句俗语表示他们观察很准确。倘若诸位没空上植物园去研究狼眼[22],不妨等府上的猫捕捉麻雀的时候观察一下猫眼。 当然,在咖啡馆里算命难免教人笑话。我便要求美丽的女巫允许我上她家里去。她毫无难色,马上答应了,但还想知道一下钟点,要我把打簧表再打一次给她听。 她把表细瞧了一会儿,问:“这是真金的吗?” 我们重新出发的时候,已经完全到了夜里,大半铺子都已关门,差不多没有行人了。我们穿过高达奎弗大桥,到城关尽头的一所屋子前面停下。屋子外表绝对不像什么宫邸。一个孩子出来开门,波希米姑娘和他讲了几句话,我一字不懂,后来才知道那叫作罗马尼或是岂泼·加里,就是波希米人的土话。孩子听了马上走开了,我们进入一间相当宽敞的屋子,中间放着一张小桌、两只圆凳、一口柜子,还有一瓶水、一堆橘子和一串洋葱。 孩子走后,波希米姑娘立即从柜子里拿出一副用得很旧的纸牌、一块磁石、一条干瘪的四脚蛇和别的几件法器。她吩咐我左手握着一个钱画个十字,然后她作法了。她的种种预言在此不必细述,至于那副功架,显而易见她不是个半吊子的女巫。 可惜我们不久就受到打搅。突然之间,房门打开了,一个男人裹着件褐色大衣,只露出一双眼睛,走进屋子很不客气的对着波希米姑娘吆喝。我没听清他说些什么,但他的音调表示很生气。奚太那看他来了,既不惊奇,也不恼怒,只迎上前去,咭咭呱呱的和他说了一大堆,用的仍是刚才对孩子说的那种神秘的土语。我所懂的只有她屡次提到的外江佬这个字。我知道波希米人对一切异族的人都这样称呼的。想来总是谈着我罢。看情形,来客不免要和我找麻烦了,所以我已经抓着一只圆凳的脚,正在估量一个适当的时间把它向不速之客摔过去。他把波希米姑娘粗暴的推开了,向我走来,接着又退了一步,嚷着: “啊!先生,原来是你!” 于是我也瞧着他,认出了我的朋友唐·育才。当下我真有些后悔前次没让他给抓去吊死的。 “啊!老兄,原来是你!”我勉强笑着,可竭力不让他觉得我是强笑,“小姐正在告诉我许多未来之事,都挺有意思,可惜被你打断了。” “老是这个脾气!早晚得治治她,看她改不改!”他咬咬牙齿,眼露凶光,直瞪着她。 波希米姑娘继续用土语跟他说着,渐渐的生气了。她眼睛充血,变得非常可怕,脸上起了横肉,拼命的跺脚:那光景好像是逼他做一件事,而他三心两意,委决不下。究竟是什么事,我也太明白了,因为她一再拿她的小手在脖子里抹来抹去。我相信这意思是抹脖子,而且那多半是指我的脖子。 唐·育才对于这一大堆滔滔汩汩的话,只斩钉截铁的回答几个字。波希米姑娘不胜轻蔑的瞅了他一眼,走到屋子的一角盘膝而坐,捡了一个橘子,剥着吃起来了。 唐·育才抓着我的胳膊,开了门把我带到街上。我们一声不出的走了一二百步,然后他用手指着远处,说: “一直往前,就是大桥了。” 说完他掉过背去很快的走了。我回到客店,有点狼狈,心绪相当恶劣。最糟的是,脱衣服的时候,发觉我的表不见了。 种种的考虑使我不愿意第二天去要回我的表,也不想去请求当地的法官替我找回来。我把多明我会藏的手稿研究完了,动身上塞维尔。在安达鲁齐省内漫游了几个月,我想回马德里,而高杜是必经之路。我没有意思再在那里耽久,对这个美丽的城市和高达奎弗河的浴女已经觉得头疼了。但是有几个朋友要拜访,有几件别人委托的事要办,使我在这个回教王的古都中[23]至少得逗留三四天。 我回到多明我会的修院,一位对我考据古孟达遗址素来极感兴趣的神甫,立刻张着手臂嚷着: “噢,谢谢上帝!好朋友,欢迎欢迎。我们都以为你不在人世了。我哪,就是现在跟你讲话的我,为超度你的灵魂,念了不知多少天父多少圣哉[24],当然我也不后悔。这样说来,你居然没有被强盗杀死!因为你被抢劫我们是知道的了。” “怎么呢?”我觉得有些奇怪。 “可不是吗,你那只精致的表,从前你在图书馆里工作,我们招呼你去听唱诗的时候,你常常按着机关报钟点的。那表现在给找到了,公家会发还给你的。” “就是说,”我打断了他的话,有点儿窘了,“就是说我丢了的那只……” “强盗现在给关在牢里,像他这种人,哪怕只为了抢一个小钱,也会对一个基督徒开枪的,因此我们很担心,怕他把你杀了。明儿我陪你去见法官领回那只美丽的表。这样,你回去可不能说西班牙的司法办的不行啦!” 我回答说:“老实告诉你,我宁可丢了我的表,不愿意到法官面前去作证,吊死一个穷光蛋,尤其因为……因为……” “噢!你放心,他这是恶贯满盈了,人家不会把他吊两次的。我说吊死还说错了呢。你那土匪是个贵族,所以定在后天受绞刑,绝不赦免[25]。你瞧,多一桩抢案少一桩抢案,根本对他不生关系。要是他只抢东西倒还得谢谢上帝呢!但他血案累累,都是一桩比一桩残酷。” “他叫什么名字?” “这儿大家叫他育才·拿伐罗,但他还有一个巴斯克名字,音别扭得厉害,你我都休想念得上来。真的,这个人值得一看。你既然喜欢本地风光,该借此机会见识一下西班牙的坏蛋是怎样离开世界的。他如今在小教堂里,可以请玛蒂奈士神甫带你去。” 那位多明我会的修士一再劝我去瞧瞧“挺有意思的绞刑”是怎么布置的[26],使我不好意思推辞了。我就去访问监犯,带了一包雪茄,希望他原谅我的冒昧。 我被带到唐·育才那儿的时候,他正在吃饭,对我冷冷的点点头,很有礼貌的谢了我的礼物,把我递在他手里的雪茄数了数,挑出几支,其余的都还给我,说再多也无用了。 我问他,是不是花点儿钱,或者凭我几个朋友的情面,能把他的刑罚减轻一些。他先耸耸肩膀,苦笑一下,然后又改变主意,托我做一台弥撒超度他的灵魂。 他又怯生生的说:“你肯不肯为一个得罪过你的人再做一台?” “当然肯的,朋友,可是我想来想去,这里没有人得罪过我呀。” 他抓着我的手,态度很严肃的握着,静默了一会儿,又道: “能不能请你再办一件事?你回国的时候,说不定要经过拿伐省。无论如何,维多利亚是必经之路,那离拿伐也不太远了。” 我说:“是的,我一定得经过维多利亚,绕道上邦贝吕纳[27]去一趟也不是办不到的事。为了你,我很乐意多走这一程路。” “好罢!倘若你上邦贝吕纳,可以看到不少你感到兴趣的东西……那是一个挺美丽的城……我把这个胸章交给你(他指着挂在脖子上的一枚小银胸章),请你用纸给包起来……”说到这儿,他停了一忽,竭力压制感情,“……或是面交,或是托人转交给一位老婆婆,地址我等会儿告诉你——你只说我死了,别说怎么死的。” 我答应一切照办。第二天我又去看他,和他消磨了大半天。下面那些悲惨的事迹便是他亲口告诉我的。 卡门 三 他说[28]:我生在巴兹丹盆地上埃里仲杜地方。我的姓名是唐·育才·李查拉朋谷阿。先生,你对西班牙的情形很熟,一听我的姓名就能知道我是巴斯克人,世代都是基督徒[29]。姓上的唐字不是我僭称的[30],要是在埃里仲杜的话,我还能拿出羊皮纸的家谱给你瞧呢。家里人希望我进教会,送我上学,我可不用功。我太喜欢玩回力球了,一生倒楣就为这个。我们拿伐人一朝玩了回力球,便什么都忘了。有一天我赌赢了,一个阿拉伐省的人跟我寻事:双方动了玛基拉[31]。我又赢了。但这一下我不得不离开家乡。路上遇到龙骑兵,我就投入阿尔芒查联队的骑兵营。我们山里人对当兵这一行学得很快。不久我就当上班长,正当要升做排长的时候,我走了背运,被派在塞维尔烟厂当警卫。倘若你到塞维尔,准会瞧见那所大屋子,在城墙外面,靠着高达奎弗河[32]。烟厂的大门和大门旁边的警卫室,至今还在我眼前。西班牙兵上班的时候,不是玩纸牌就是睡觉。我却凭着规规矩矩的拿伐人脾气,老是不肯闲着。一天我正拿一根黄铜丝打着链子,预备拴我的枪铳针,冷不防弟兄们嚷起来,说:“打钟啦,姑娘们快回来上工了。”你知道,先生,烟厂里的女工有四五百,她们在一间大厅上卷雪茄。那儿没有二十四道[33]的准许,任何男子不得擅入,因为天热的时候她们装束挺随便,特别是年纪轻的。女工们吃过中饭回厂的时节,不少青年男子特意来看她们走过,油嘴滑舌的跟她们打诨。宁绸面纱一类的礼物,很少姑娘会拒绝的。一般风流人物拿这个做饵,上钩的鱼只要弯下身子去捡就是了。大家伙儿都在那里张望,我始终坐在大门口的凳上。那时我还年轻,老是想家乡,满以为不穿蓝裙子,辫子不挂在肩上的[34],绝不会有好看的姑娘。况且安达鲁齐的女孩子教我害怕。我还没习惯她们那一套:嘴里老是刻薄人,没有一句正经话。当时我低着头只管打链子,忽然听见一些闲人叫起来:呦!奚太那来了。我抬起眼睛,一瞧就瞧见了她。我永远记得很清楚,那天是星期五。我瞧见了那个你认识的卡门,几个月以前我就在她那儿遇到你的。 她穿着一条很短的红裙,教人看到一双白丝袜,上面的破洞不止一个,还有一双挺可爱的红皮鞋,系着火红的缎带。她把面纱撩开着,为的要露出她的肩膀和拴在衬衣上的一球皂角花。嘴角上另外又衔着一朵皂角花。她向前走着,把腰扭来扭去,活像高杜养马场里的小牝马。在我家乡,见到一个这等装束的女人,大家都要画十字的。在塞维尔,她的模样却博得每个人对她说几句风情话。她有一句答一句,做着媚眼,把拳头插在腰里,那种淫荡无耻,不愧为真正的波希米姑娘。我先是不喜欢她,便重新做我的活儿。可是她呀,像所有的女人和猫一样,叫她们来不来,不叫她们来偏来,竟在我面前站住了,跟我说话了: “大哥,”她用安达鲁齐人的口语称呼我,“你的链子能不能送我,让我拿去系柜子上的钥匙呢?” “这是为挂我的枪铳针的。”我回答。 “你的枪铳针!”她笑起来了,“啊,你老人家原来是做挑绣的,要不然怎么会用到别针呢[35]?” 在场的人都跟着笑了,我红着脸,一个字都答不上来。 她接着又道:“好吧,我的心肝,替我挑七尺镂空黑纱,让我做条面纱罢,亲爱的卖别针的!” 然后她拿嘴角上的花用大拇指那么一弹,恰好弹中我的鼻梁。告诉你,先生,那对我好比飞来了一颗子弹……我简直无地自容,一动不动的愣住了,像木头一样。她已经走进工厂,我才瞧见那朵皂角花掉在地下,正好在我两脚之间。不知怎么心血来潮,我竟趁着弟兄们不注意的当口把花捡了起来,当做宝贝一般放在上衣袋里。这是我做的第一桩傻事! 过了二三小时,我还想着那件事,不料一个看门的气喘吁吁,面无人色的奔到警卫室来。他报告说卷雪茄的大厅里,一个女人被杀死了,得赶快派警卫进去。排长吩咐我带着两个弟兄去瞧瞧。我带了两个人上楼了。谁知一进大厅,先看到三百个光穿衬衣的,或是和光穿衬衣相差无几的女人,又是叫,又是喊,指手划脚,一片声响,闹得连上帝打雷都听不见。一边地下躺着个女的,手脚朝天,浑身是血,脸上给人用刀扎了两下,画了个斜十字,几个心肠最好的女工在那里忙着救护。在受伤的对面,我看见卡门被五六个同事抓着。受伤的女人嚷着:“找忏悔师来呀!找忏悔师来呀!我要死啦!”卡门一声不出,咬着牙齿,眼睛像四脚蛇一般骨碌碌的打转。我问了声:“什么事啊?”但一时也摸不着头脑,因为所有的女工都跟我同时讲话。据说那受伤的女人夸口,自称袋里的钱足够在维里阿那集上买匹驴子。多嘴的卡门取笑她:“嗬!你有了一把扫帚还不够吗?”对方听着恼了,或许觉得这样东西犯了她的心病,便回答说她对扫帚是外行,因为没资格做波希米女人或是撒旦的干女儿[36]。可是卡门西太小姐只要陪着法官大人出去散步,后面跟着两名当差赶苍蝇的时候,不久就会跟她的驴子相熟了。卡门说:“好吧,让我先把你的脸掘个水槽给苍蝇喝水[37],我还想在上面画个棋盘呢。”说时迟,那时快,卡门拿起切雪茄烟的刀就在对方脸上画了个X形的十字。 案情是很明白了。我抓着卡门的胳膊,客客气气的说:“姊妹,得跟我走了。”她瞅了我一眼,仿佛把我认出来似的,接着她装着听天由命的神气,说:“好,走吧,我的面纱在哪儿?” 她把面纱没头没脑的包起来,一双大眼睛只露出一只在外面,跟着我两个弟兄走了,和顺得像绵羊。到了警卫室,排长认为案情重大,得送往监狱。押送的差事又派到我身上。我教她走在中间,一边一个龙骑兵,我自己照班长押送监犯的规矩,跟在后面。我们开始进城了,波希米姑娘先是不做声,等到走进蛇街——你大概认得那条街吧,那么多的拐弯真是名副其实——到了蛇街,她把面纱卸在肩膀上,特意让我看到那个迷人的脸蛋,尽量的扭过头来,和我说: “长官,您带我上哪儿去呢?” “上监狱去,可怜的孩子。”我尽量用柔和的口气回答。一个好军人对待囚犯,尤其是女犯,理当如此。 “哎哟!那我不是完了吗?长官大人,您发发慈悲罢。您这样年轻,这样和气!……”然后她又放低着声音说道:“让我逃走罢,我给您一块巴尔·拉岂,可以教所有的女人都爱您。” 巴尔·拉岂的意思是磁石,据波希米人的说法,有秘诀的人可以拿它做出许多妖术:比如磨成细粉,和入一杯白葡萄酒给女人喝了,她就不会不爱你。我却是尽量拿出一本正经的态度回答: “这儿不是说废话的地方。我们要送你进监狱,这是上头的命令,无法可想的。” 我们巴斯克人的乡音非常特别,一听就知道跟西班牙人的不同。另一方面,像巴伊·姚那这句话[38]也没有一个西班牙人说得清。所以卡门很容易猜到我是外省人[39]。先生,你知道波希米人是没有家乡,到处流浪的,各地的方言都能讲。不论在葡萄牙、在法兰西、在外省、在加塔罗尼亚,他们都到处为家。便是跟摩尔人和英国人,他们也能交谈。卡门的巴斯克语讲得不坏。她忽然之间跟我说: “拉居那·埃纳·皮霍察雷那(我的意中人),你跟我是同乡吗?” 先生,我们的语言真是太好听了,在外乡一听到本土的话,我们就会浑身打颤…… (说到这里,唐·育才轻轻的插了一句:“我希望有个外省的忏悔师。”停了一会儿,他又往下说了。) 我听她讲着我本乡的话,不由得大为感动,便用巴斯克语回答说:“我是埃里仲杜人。” 她说:“我是埃查拉人——那地方离开我本乡只有四个钟点的路程——被波希米人骗到塞维尔来的。我现在烟厂里做工,想挣点儿钱回拿伐,回到我可怜的母亲身边,她除了我别无依靠,只有一个小小的巴拉察[40],种着二十棵酿酒用的苹果树。啊!要是能够在家乡,站在积雪的山峰底下,那可多好!今天人家糟蹋我,因为我不是本地人,跟这些流氓、骗子、卖烂橘子的小贩不是同乡,那般流氓婆齐了心跟我作对,因为我告诉她们,哪怕她们塞维尔所有的牛大王一齐拿着刀站出来,也吓不倒我们乡下一个头戴蓝帽、手拿玛基拉的汉子。好伙计,好朋友,你不能对个同乡女子帮点儿忙吗?” 先生,这完全是她扯谎,她老是扯谎的。我不知这小娘儿一辈子有没有说过一句真话,可是只要她一开口,我就相信她,那简直不由我做主。她说的巴斯克语声音是走腔的,我却相信她是拿伐人。光是她的眼睛,再加她的嘴巴、她的皮色,就说明她是波希米人。我却是昏了头,什么都没注意。我心里想,倘若西班牙人敢说我本乡的坏话,我也会割破他们的脸,像她对付她的同伴一样。总而言之,我好像喝醉了酒,开始说傻话了,也预备做傻事了。 她又用巴斯克语和我说:“老乡,要是我推你,要是你倒下了,那两个加斯蒂人休想抓得住我……” 真的,我把命令忘了,把一切都忘了,对她说: “那么,朋友,你就试一试罢,但愿山上的圣母保佑你!” 我们正走过一条很窄的巷子,那在塞维尔是很多的。卡门猛的掉过身来,把我当胸一拳。我故意仰天翻倒。她一纵就纵过了我的身子,开始飞奔,教我们只看到她两条腿!……俗话说巴斯克的腿是形容一个人跑得快。她那两条腿的确比谁都不输……不但跑得快,还长得好看。我呀,我立刻站起身子,但是把长枪[41]横着,挡了路,把弟兄们先给耽搁一会儿。然后我也往前跑了,他们跟在我后面。可是穿着马靴,挂着腰刀,拿着长枪,不用想追上她!还不到我跟你说这几句话的时间,那女犯早已没有了影踪。街坊上的妇女还帮助她逃,有心指东说西,跟我们开玩笑。一忽儿往前一忽儿往后的白跑了好几趟,我们只得回到警卫室,没拿到典狱长的回单。 两个弟兄为了免受处分,说卡门和我讲过巴斯克语。而且那么一个娇小的女孩子一拳就轻易把我这样一个大汉打倒,老实说也不近情理。这种种都很可疑,或者是太明显了。下了班,我被革掉班长,判了一个月监禁。这是我入伍以后第一次受到惩戒。早先以为唾手可得的排长的金线就这样的吹了。 进监的头几天,我心里非常难过。当初投军的时候,想至少能当个军官。同乡龙迦,米那,都是将军了;夏巴朗迦拉,像米那一样是个黑人,也像他一样亡命到你们贵国去的,居然当了上校;他的兄弟跟我同样是个穷小子,我和他玩过不知多少次回力球呢。那时我对自己说:过去在队伍里没受处分的时间都是白费的了。现在你的记录有了污点,要重新得到长官的青眼,必须比你以壮丁资格入伍的时候多用十倍的苦功!而我的受罚又是为的什么?为了一个取笑你的波希米小贼娘!此刻也许就在城里偷东西呢。可是我不由得要想她。她逃的时候让我看得清清楚楚的那双七穿八洞的丝袜——先生,你想得到吗?竟老在我眼前。我从牢房的铁栅中向街上张望,的确没有一个过路女人比得上这鬼婆娘。同时我还不知不觉闻到她扔给我的皂角花,虽然干瘪了,香味始终不散……倘若世界上真有什么妖婆的话,她准是其中的一个! 有一天,狱卒进来递给我一块阿加拉面包[42],说道: “这是你的表妹给捎来的。” 我接了面包,非常纳闷,因为我没什么表妹在塞维尔。我瞧着面包想道:也许弄错了吧。可是面包那么香,那么开胃,我也顾不得是哪儿来的,送给谁的,决意拿来吃了。不料一切下去,刀子碰到一点儿硬东西。原来是一片小小的英国锉刀,在面包没烘烤的时候放在面粉里的。另外还有一枚值两块钱的金洋。那毫无疑问是卡门送的了。对于她那个种族人,自由比什么都宝贵,为了少坐一天牢,他们会把整个城市都放火烧了的。那婆娘也真聪明,一块面包就把狱卒骗过去了。要不了一小时,最粗的铁栅也能用这把锉刀锅断。拿了这块金洋,随便找个卖旧衣服的,我就能把身上的军装换一套便服。你不难想象在山崖上掏惯老鹰窠的人,决不怕从至少有三丈高的楼窗口跳到街上。可是我不愿意逃。我还顾到军人的荣誉,觉得开小差是弥天大罪。但我心里对那番念旧的情意很感动。在监牢里,想到外边有人关切你总是很高兴的。那块金洋使我有点气恼,恨不得把它还掉,但哪儿去找我的债主呢?这倒不大容易。 经过了革职的仪式以后,我自忖不会再受什么羞辱的了。谁知还有一件委屈的事要我吞下去。出了监狱重新上班,我被派去和小兵一样的站岗。你真想不到,对于一个有血性的男子,这一关是多么难受哇。我觉得还是被枪毙的好。至少你一个人走到前面,一排兵跟在你后面,大家争着瞧你,你觉得自己是个人物。 我被派在上校门外站岗。他是个有钱的年轻人,脾气挺好,喜欢玩儿。所有年轻的军官都上他家里去,还有许多老百姓,也有女的,据说是女戏子。对于我,那好比全城的人都约齐了到他门口来瞧我。哦!上校的车子来了,赶车的旁边坐着他的贴身当差。你道下来的是谁?就是那奚太那。这一回她妆扮得像供奉圣徒骨殖的神龛一般,花花绿绿,妖冶无比,从上到下都是披绸戴金的。一件缀着亮片的长袍,蓝皮鞋上也缀着亮片,全身都是金银铺绣的滚边和鲜花。她手里拿着个波浪鼓儿。同来的有两个波希米女人,一老一少。照例还有个带头的老婆子,和一个老头儿,也是波希米人,专弄乐器,替她们的跳舞当伴奏的。你知道,有钱人家往往招波希米人去,要她们跳罗马里,这是她们的一种舞蹈,还教她们搅别的玩艺儿。 卡门把我认出来了。我们的眼睛碰在了一起,我恨不得钻下地去。 她说:“阿居·拉居那[43]。长官,你居然跟小兵一样的站岗吗?” 我来不及找一句话回答,她已经进了屋子。 所有的人都在院子里,虽然人多,我隔着铁栅门[44]差不多把一切都看在眼里。我听见鼓声、响板声、笑声、喝彩声。她擎着波浪鼓儿往上纵的时候,我偶尔还能瞧见她的头。我又听见军官们和她说了不少使我脸红的话。她回答什么,我不知道。我想我真正的爱上她,大概是从那天起的。因为有三四回,我一念之间很想闯进院子,拔出腰刀,把那些调戏她的小白脸全部开肠破肚。我受罪受了大半个时辰,然后一群波希米人出来了,仍旧由车子送回。卡门走过我身边,用那双你熟悉的眼睛瞅着我,声音很轻的说: “老乡,你要吃上好炸鱼,可以到德里阿那[45]去找里拉·巴斯蒂阿。” 说完,她身子轻得像小山羊似的钻进车子,赶车的把骡子加上一鞭,就把全班卖艺的人马送到不知哪儿去了。 不消说,我一下班就赶到德里阿那。事先我剃了胡子,刷了衣服,像阅兵的日子一样。她果然在里拉·巴斯蒂阿的铺子里。他专卖炸鱼,也是波希米人,皮肤像摩尔人一般的黑。上他那儿吃炸鱼的人很多,大概特别从卡门在店里歇脚之后。 她一见我就说:“里拉,今儿我不干啦。明儿的事明儿管[46]!老乡,咱们出去蹓蹓罢。” 她把面纱遮着脸。我们到了街上,我却是糊里糊涂的不知上哪儿。 “小姐,”我对她说,“我该谢谢你送到监狱来的礼物。面包,我吃了;锉刀,我可以磨枪头,也可以留做纪念;可是钱哪,请你收回罢。” “呦!他居然留着钱不花,”她大声的笑了,“可是也好,我手头老是很紧。管它!狗只要会跑就不会饿死[47]。来,咱们把钱吃光算了。你好好请我一顿罢。” 我们回头进城。到了蛇街的街口上,她买了一打橘子,教我用手帕包着。再走几步,她又买了一块面包、一些香肠、一瓶玛查尼拉酒。最后走进一家糖果店,把我还她的金洋和从她口袋里掏出来的另外一块金洋和几个银角子,一齐摔在柜台上,又要我把身上的钱统统拿出来。我只有一个角子和几个小钱,如数给了她,觉得只有这么一点儿非常难为情。她好像要把整个铺子都买下来,尽挑最好、最贵的东西,什么甜蛋黄、杏仁糖、蜜饯果子,直到钱花完为止。这些都给装在纸袋里,归我拿着。你大概认得刚第雷育街吧,街上有个唐·班特罗王的胸像[48],那倒值得我仔细想一想呢。在这条街上,我们在一所屋子前面停下。她走进过道,敲了底层的门。开门的是个波希米女人,十足地道的撒旦的侍女。卡门用波希米语和她说了几句。老婆子先咕噜了一阵。卡门为了安慰她,给她两个橘子、一把糖果,又教她尝了尝酒。然后替她披上斗篷,送到门口,拿根木闩把门闩上了。等到只剩我们两人的时候,她就像疯子一般的又是跳舞,又是笑,嘴里唱着: “你是我的罗姆,我是你的罗米[49]!” 我站在屋子中间,捧着一大堆食物,不知放在哪里好。她却把一切摔在地下,跳上我的脖子,和我说: “我还我的债,我还我的债!这才是加莱[50]的规矩!” 啊!先生,那一天啊!那一天啊!……我一想到那一天,就忘了还有什么明天。 (唐·育才静默了一会儿,重新点上雪茄,又往下说了。) 我们一块儿待了一天,又是吃,又是喝,还有别的。等到她像五六岁的孩子一般吃饱了糖,便抓了几把放在老婆子的水壶里,说是“替她做冰糖酒”。她又把甜蛋黄扔在墙上,摔得稀烂,说是“免得苍蝇跟我们麻烦……”总之,所有刁钻古怪的玩艺儿都做到家了。我说很想看她跳舞,可是哪里去找响板呢?她听了马上把老婆子独一无二的盘子砸破了,打着珐琅碎片跳起罗马里来,跟打着紫檀或象牙的响板一般无二。和她在一起决不会厌烦,那我可以保险的。天晚了,我听见召集归营的鼓声,便说: “我得回营去应卯了。” “回营去吗?”她一脸瞧不起人的样子,“难道你是个黑奴,给人牵着鼻子跑的吗?简直是只金丝雀,衣服也是的,脾气也是的[51]。去吧去吧,你胆子跟小鸡一样。” 我便留下了,心里发了狠预备回去受罚。第二天早上,倒是她先提分手的话。 “你说,育才多,我可是报答你了?照我们的规矩,我再也不欠你什么,因为你是个外江佬;但你长得好看,我也喜欢你。咱们这是两讫了。再会吧。” 我问她什么时候能跟她再见。 她笑着回答:“等到你不这么傻的时候。”然后她又用比较正经一些的口吻说:“你知道吗,小子?我有点儿爱你了。可是不会长久的。狗跟狼做伴,决没多少太平日子,倘若你肯做埃及人,也许我会做你的罗米。但这些全是废话,办不到的。哎,相信我一句话,你运气不坏。你碰到了魔鬼——要知道魔鬼不一定是难看的——他可没把你勒死。我身上披着羊毛,可不是绵羊。快快到你的圣母面前去点支蜡烛吧。她应该受这点儿孝敬。再见了。别再想卡门西太,要不然她会教你娶个木腿寡妇的[52]。” 这么说着,她卸下门闩,到了街上,拿面纱一裹,掉转身子就走。 她说得不错。我要从此不想她就聪明啦。可是从刚第雷育街相会了一场以后,我心里就没第二个念头:成天在街上溜达,希望能遇上她。我向那老婆子和卖炸鱼的打听。两人都回答说她上红土国去了,那是他们称呼葡萄牙的别名。大概是卡门吩咐他们这么说的,因为不久我就发觉他们是扯谎。在刚第雷育街那天以后几星期,我正在某一个城门口站岗。离城门不远,城墙开了一个缺口。日中有工人在那里做活,晚上放个步哨防走私的。白天我先看见里拉·巴斯蒂阿在岗亭四周来回了几次,和好几个弟兄说话。大家都跟他相熟,跟他的炸鱼和炸面块更其熟。他走近来问我有没有卡门的消息。 我回答说:“没有。” “那么,老弟,你不久就会有了。” 他说的倒是实话。夜里,我被派在缺口处站岗。班长刚睡觉,立刻有个女人向我走来。我心里知道是卡门,可是嘴里仍喊着: “站开去!不准通行!” “别吓唬人好不好?”她走上来让我认出了。 “怎么!是你吗,卡门?” “是的,老乡。少废话,谈正经。你要不要挣一块银洋?等会儿有人带了私货打这里过,你可别拦他们。” “不行,我不能让他们过。这是命令。” “命令!命令!那天在刚第雷育街,你可没想到啊。” “啊!”我一听提到那件事,心里就糊涂了,“为了那个,忘记命令也是划得来的。可是我不愿意收私贩子的钱。” “好吧,你不愿意收钱,可愿意再上陶洛丹老婆子那里吃饭?” “不!我不能够。”我拼命压制自己,差点儿透不过气来。 “好极了。你这样刁难,我不找你啦。我会约你的长官上陶洛丹家。他神气倒是个好说话的,我要他换上一个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哨兵。再会了,金丝雀。等到有朝一日那命令变了把你吊死的命令,我才乐呢。” 我心一软,把她叫回来,说只要能得到我所要的报酬,哪怕要我放过整个的波希姆[53]也行。她赌咒说第二天就履行条件,接着便跑去通知她那些等在近旁的朋友。一共是五个人,巴斯蒂阿也在内,全背着英国私货。卡门替他们望风:看到巡夜的队伍,就用响板为号,通知他们,但那夜不必她费心。走私的一眨眼就把事情办完了。 第二天我上刚第雷育街。卡门让我等了好久,来的时候也很不高兴。 “我不喜欢推三阻四的人,”她说,“第一回你帮了我更大的忙,根本不知道有没有报酬。昨天你跟我讨价还价。我不懂自己今天怎么还会来的,我已经不喜欢你了。给你一块银洋做酬劳,你替我走罢。” 我几乎把钱扔在她头上,我拼命压着自己,才没有动手打她。我们吵架吵了一个钟点,我气极了,走了,在城里溜了一会儿,东冲西撞,像疯子一般。最后我进了教堂,跪在最黑的一角大哭起来。忽然听见一个声音说着: “嗬!龙的眼泪[54]倒好给我拿去做媚药呢。” 我举目一望,原来是卡门站在我面前。 她说:“喂!老乡,还恨我吗?不管心里怎么样,我真是爱上你了。你一走,我就觉得神魂无主。得了吧,现在是我来问你愿不愿意上刚第雷育街去了。” 于是我们讲和了。可是卡门的脾气像我们乡下的天气。在我们山里,好好儿的大太阳,会忽然来一场阵雨。她约我再上一次陶洛丹家,临时却没有来。陶洛丹老是说她为了埃及的事上红土国去了。 过去的经验使我明白这话是什么意思,我便到处找卡门,凡是她可能去的地方都去了,尤其是刚第雷育街,一天要去好几回。我不时请陶洛丹喝杯茴香酒,差不多把她收服了。一天晚上我正在她那儿,不料卡门进来了,带着一个年轻的男人,就是我们部队里的排长。 “快走罢。”她和我用巴斯克语说。 我愣住了,憋着一肚子怒火。 排长吆喝道:“你在这儿干么?滚,滚出去!” 我却是一步都动不得,仿佛犯了麻痹症。军官大怒,看我不走,连便帽也没脱,便揪着我的衣领狠狠的把我摇了几摇。我不知道说了些什么。他拔出剑来,我的刀也出了鞘,老婆子抓住我的胳膊,我脑门上便中了一剑,至今还留着疤。我退后一步,摆了摆手臂,把陶洛丹仰面朝天摔在地下。军官追上来,我就把刀尖戳进他的身子,他合扑在我刀上倒下了。卡门立刻吹熄了灯,用波希米话教陶洛丹快溜。我自己也窜到街上,拔步飞奔,不知往哪儿去,只觉得背后老是有人跟着。后来我定了定神,才发觉卡门始终没离开我。她说: “呆鸟!你只会闯祸。我早告诉过你要教你倒楣的。可是放心,跟一个罗马的法兰德女人[55]交了朋友,一切都有办法。先拿这手帕把你的头包起来,把皮带扔掉,在这个巷子里等着,我马上就来。” 说完她不见了,一忽儿回来,不知从哪儿弄了件条子花的斗篷,教我脱下制服,就套在衬衣上。经过这番化装,再加包扎额上伤口的手帕,我活像一个华朗省的乡下人,到塞维尔来卖九法甜露的[56]。她带我到一条小街的尽里头,走进一所屋子,模样跟早先陶洛丹住的差不多。她和另外一个波希来女人替我洗了伤口,裹扎得比军医官还高明,又给我喝了不知什么东西。最后我被放在一条褥子上,睡着了。 我喝的大概是她们秘制的一种麻醉药,因为第二天我很晚才醒,但头痛欲裂,还有点发烧,半晌方始记起上一天那件可怕的事。卡门和她的女朋友替我换了绷带,一齐屈着腿坐在我褥子旁边,用她们的土话谈了几句,好像是讨论病情。然后两人告诉我,伤口不久就会痊愈,但得离开塞维尔,越早越好。倘若我被抓去了,就得当场枪毙。 “小家伙,你得找点儿事干啦,”卡门和我说,“如今米饭和鳕鱼[57],王上都不供给了,得自个儿谋生啦。你太笨了,做贼是不行的。但你身手矫捷,力气很大。倘若有胆量,可以上海边去走私。我不是说过让你吊死吗?那总比枪毙强。搅得好,日子可以过得跟王爷一样,只要不落在民兵和海防队手里。” 这鬼婆娘用这种怂恿的话指出了我的前途。犯了死罪,我的确只有这条路可走了。不用说,她没费多大事儿就把我说服了。我觉得这种冒验与反抗的生活,可以使我跟她的关系更加密切,她对我的爱情也可以从此专一。我常听人说,有些私贩子跨着骏马,手握短铳,背后坐着情妇,在安达鲁齐省内往来驰骋。我已经在脑子里看到,自己挟着美丽的波希米姑娘登山越岭的情景。她听着我的话笑弯了腰,说最有意思的就是搭营露宿的夜晚,每个罗姆拥着他的罗米,进入用三个箍一个幔支起来的小篷帐。 我说:“一朝到了山里,我就对你放心了!不会再有什么排长来跟我争了。” “啊,你还吃醋呢!真是活该。你怎么这样傻呀?你没看出我爱你吗,我从来没向你要过钱。” 听她这么一说,我真想把她勒死。 闲话少说,言归正传。卡门找了一套便服来,我穿了溜出塞维尔,没有被发觉。带着巴斯蒂阿的介绍信,我上吉莱市去找一个卖茴香的商人,那是私贩子聚会的地方。我和他们相见了,其中的首领绰号叫作唐加儿,让我进了帮子。我们动身去谷尚,跟早先与我约好的卡门会合。逢到大家出去干事的时节,卡门就替我们当探子。而她在这方面的本领的确谁也比不上。她从直布罗陀回来,和一个船长讲妥了装一批英国货到某处海滩上交卸。我们都上埃斯德波那附近去等,货到之后,一部分藏在山中,一部分运往龙达。卡门比我们先去,进城的时间又是她通知的。这第一次和以后几次的买卖都很顺利。我觉得走私的生活比当兵的生活有意思得多,我常常送点东西给卡门。钱也有了,情妇也有了。我心里没有什么悔恨,正像波希米俗语说的,一个人花天酒地的时候,生了疥疮也不会痒的。我们到处受到好款待,弟兄们对我很好,甚至还表示敬意。因为我杀过人,而伙伴之中不是每个人都有这等亏心事的。但我更得意的是常常能看到卡门。她对我的感情也从来没有这么热烈。可是在同伴面前,她不承认是我的情妇,还要我赌神发咒不跟他们提到她的事。我见了这女人就毫无主意,不论她怎么使性,我都依她。并且,这是她第一遭在我面前表示懂得廉耻,像个正经女人。我太老实了,竟以为她把往日的脾气真的改过来了。 我们一帮总共是八个到十个人,只有在紧要关头才聚在一起,平日总是两个一组,三个一队,散开在城里或村里。表面上我们每人都有行业:有的是做锅子的,有的是贩马的。我是卖针线杂货的,但为了那件塞维尔的案子,难得在大地方露面。有一天,其实是夜里了,大家约好在凡日山下相会。唐加儿和我二人先到。他似乎很高兴,对我说: “咱们要有个新伙计加入了。卡门这一回大显身手,把关在泰里法陆军监狱的她的罗姆给释放了。” 所有的弟兄们都会讲波希米土话,那时我也懂得一些了。“罗姆”这个字使我听了浑身一震。 “怎么,她的丈夫!难道她嫁过人吗?”我问我们的首领。 “是的,嫁的是独眼龙迦奇阿,跟她一样狡猾的波希米人。可怜的家伙判了苦役。卡门把陆军监狱的医生弄得神魂颠倒,居然把她的罗姆恢复自由。啊!这小娘儿真了不起。她花了两年工夫想救他出来,没有成功。最近医官换了人,她马上得手了。” 你不难想象我听了这消息以后的心情。不久我就见到独眼龙迦奇阿,那真是波希姆出的最坏的坏种:皮肤黑,良心更黑,我一辈子也没遇到这样狠毒的流氓。卡门陪着他一块儿来,一边当着我叫他罗姆,一边趁他掉过头去的时候对我眨眼睛,扯鬼脸。我气坏了,一晚没和她说话。第二天早上,大家运着私货出发,不料半路上有十来个骑兵跟踪而来。那些只会吹牛,嘴里老是说不怕杀人放火的安达鲁齐人,马上哭丧着脸纷纷逃命,只有唐加儿、迦奇阿、卡门和一个叫作雷蒙达杜的漂亮小伙子没有着慌。其余的都丢下骡子,跳入追兵的马过不去的土沟里。我们没法保全牲口,只能抢着把货扛在肩上,翻着最险陡的山坡逃命。我们把货包先往底下丢,再蹲着身子滑下去。那时,敌人却躲在一边向我们开枪了。这是我第一遭听见枪弹飕飕的飞过,倒也不觉得什么。可是有个女人在眼前,不怕死也不算希奇。终于我们脱险了,除掉可怜的雷蒙达杜。他腰里中了一枪,我扔下包裹,想把他抱起来。 “傻瓜!”迦奇阿对我嚷着,“背个死尸干什么?把他结果了罢,别丢了咱们的线袜。” “丢下他算了!”卡门也跟着嚷。 我累得要死,不得不躲在岩石底下把雷蒙达杜放下来歇一歇。迦奇阿却过来拿短铳朝着他的头连放十二枪,把他的脸打得稀烂,然后瞧着说:“哼,现在谁还有本领把他认出来吗?” 你瞧,先生,这便是我过的美妙的生活。晚上我们在一个小树林中歇下,筋疲力尽,没有东西吃,骡子都已丢完,当然是一无所有了。可是你猜猜那恶魔似的迦奇阿干些什么?他从袋里掏出一副纸牌,凑着他们生的一堆火,和唐加儿俩玩起牌来。我躺在地下,望着星,想着雷蒙达杜,觉得自己还是像他一样的好。卡门蹲在我旁边,不时打起一阵响板,哼哼唱唱。后来她挪过身子,像要凑着我耳朵说话似的,不由分说亲了我两三回。 “你是个魔鬼。”我和她说。 “是的。”她回答。 休息了几小时,她到谷尚去了。第二天早上,有个牧童给我们送了些面包来。我们在那儿待了一天,夜里偷偷的走近谷尚,等卡门的消息。可是一点消息都没有。天亮的时候,路上有个骡夫赶着两匹骡,上面坐着一个衣着体面的女人,撑着阳伞,带着个小姑娘,好像是她的侍女。迦奇阿和我们说: “圣·尼古拉[58]给我们送两个女人两匹骡子来了。最好是不要女人,全是骡子。可是也罢,让我去拦下来!” 他拿了短铳,掩在杂树林中往小路走下去。我和唐加儿跟着他,只隔着几步。等到行人走近了,我们便一齐跳出去,嚷着要赶骡的停下来。我们当时的装束大可以把人吓一跳的,不料那女的倒反哈哈大笑。 “啊!这些傻瓜竟把我当做大家闺秀了!” 原来是卡门。她化装得太好了,倘若讲了另一种方言,我简直认不出来。她跳下骡子,和唐加儿与迦奇阿咕哝了一会儿,然后跟我说: “金丝雀,在你没上吊台以前,咱们还会见面的。我为埃及的事要上直布罗陀去了,不久就会带信给你们。” 她临走指点我们一个可以躲藏几天的地方。这姑娘真是我们的救星。不久她教人送来一笔钱,还带来一个比钱更有价值的消息,就是某一天有两个英国爵爷从格勒拿特到直布罗陀去,要经过某一条路。俗语说得好:只要有耳朵,包你有生路。两个英国人有的是金基尼[59]。迦奇阿要把他们杀死。我跟唐加儿两人反对。结果只拿了他们的钱、表和我们最缺少的衬衣。 先生,一个人的堕落是不知不觉的。你为一个美丽的姑娘着了迷,打了架,闯了祸,不得不逃到山里去,而连想都来不及想,已经从走私的变成土匪了。自从犯了那两个英国人的案子以后,我们觉得待在直布罗陀附近不大妥当,便躲入龙达山脉。先生,你和我提的育才-玛丽亚,我便是在那儿认识的。他出门老带着他的情妇。那女孩子非常漂亮,人也安分、朴素、举动文雅,从来没一句下流话,而且忠心到极点!……他呀,他可把她折磨得厉害,平时对女人见一个追一个,还要虐待她,喜欢吃醋。有一回他把她扎了一刀。谁知她反倒更爱他。唉,女人就是这样脾气,尤其是安达鲁齐的女人。她对自己胳膊上的伤疤很得意,当做宝物一般的给大家看。除此以外,育才-玛丽亚还是一个最没义气的人,你决不能跟他打交道!……我们一同做过一桩买卖,结果他偷天换日,把好处一个人独占,我们只落得许多麻烦和倒楣事儿。好了,我不再扯开去了。那时我们得不到卡门的消息,唐加儿便说: “咱们之中应当有一个上直布罗陀走一遭,她一定筹划好什么买卖了。我很愿意去,可是直布罗陀认识我的人太多了。” ( 重要提示:如果书友们打不开t x t 8 0. c o m 老域名,可以通过访问t x t 8 0. c c 备用域名访问本站。 ) 独眼龙说:“我也是的,大家都认得我。我跟龙虾[60]开了那么多玩笑,再加我是独眼,不容易化装。” 我就说:“那么应当是我去了,该怎么办呢?”一想到能再见卡门,我心里就高兴。 他们和我说:“或是搭船去,或是走陆路经过圣·洛克去,都随你。到了直布罗陀,你在码头上打听一个卖巧克力的女人,叫作拉·洛洛那。找到她,就能知道那边的情形了。” 大家决定先同到谷尚山中,我把他们留在那边,自己再扮做卖水果的上直布罗陀。到了龙达,我们的一个同党给我一张护照。在谷尚,人家又给我一匹驴,我载上橘子和甜瓜,就上路了。到了直布罗陀,我发觉跟拉·洛洛那相熟的人很多,但她要不是死了,就是进了监牢。据我看,她的失踪便是我们跟卡门失去联络的原因。我把驴子寄在一个马房里,自己背着橘子上街,表面上是叫卖,其实是为碰运气,看能不能遇到什么熟人。直布罗陀是世界各国的流氓汇集之处,而且简直是座巴倍尔塔[61]。走十步路就能听到十种语言。我看到不少埃及人,但不敢相信他们。我试探他们,他们也试探我:明知道彼此都是一路货,可弄不清是否同一个帮子。白跑了两天,关于拉·洛洛那和卡门的消息一点没打听出来,我办了些货,预备回到两个伙伴那里去了。不料傍晚走在某一条街上,忽然听见窗口有个女人的声音喊着:“喂,卖橘子的!……”我抬起头来,看见卡门把肘子靠在一个阳台上,旁边有个穿红制服、戴金肩章、烫头发的军官,一副爵爷气派。她也穿得非常华丽,又是披肩,又是金梳子,浑身都是绸衣服。而且那婆娘始终是老脾气,吱吱格格的在那里大笑。英国人好不费事的说着西班牙文叫我上去,说太太要买橘子。卡门又用巴斯克语和我说: “上来罢,别大惊小怪!” 的确,她花样太多了,什么都不足为奇。我这次遇到她,说不上心中是悲是喜。大门口站着一个高大的英国当差,头上扑着粉[62],把我带进一间富丽堂皇的客厅。卡门立刻用巴斯克语吩咐我: “你得装做一句西班牙文都不懂,跟我也是不认识的。” 然后她转身对英国人: “我不是早告诉你吗,我一眼就认出他是巴斯克人,你可以听听他们说的话多古怪。他模样长得多蠢,是不是?好像一只猫在食柜里偷东西,被人撞见了似的。” “哼,你呢,”我用我的土话回答,“你神气完全是个小淫妇儿。我恨不得当着你这个姘夫教你脸上挂个彩才好呢。” “我的姘夫!你真聪明,居然猜到了!你还跟这傻瓜吃醋吗?自从刚第雷育街那一晚以后,你变得更蠢了。你这笨东西,难道没看出我正在做埃及买卖,而且做得挺好吗?这屋子是我的,龙虾的基尼不久也是我的。我要他东,他不敢说西。我要把他带到一个永远回不来的地方去。” “倘若你还用这种手段搅埃及买卖,我有办法教你不敢再来。” “哎唷!你是我的罗姆吗,敢来命令我?独眼龙觉得我这样办很好,跟你有什么相干?你做了我独一无二的小心肝,还不满足吗?” 英国人问:“他说些什么呀?” 卡门回答:“他说口渴得慌,很想喝一杯。” 她说罢,倒在双人沙发上对着这种翻译哈哈大笑。 告诉你,先生,这婆娘一笑之下,谁都会昏了头的。大家都跟着她笑了。那个高大颟顸的英国人也笑了,教人拿酒给我。 我正喝着酒,卡门说: “他手上那个戒指,看见没有?你要的话,我将来给你。” 我回答:“戒指!去你的罢!嘿,要我牺牲一只手指也愿意,倘若能把你的爵爷抓到山里去,一人一根玛基拉比一比。” “玛基拉,什么叫作玛基拉?”英国人问。 “玛基拉就是橘子,”卡门老是笑个不停,“把橘子叫作玛基拉,不是好笑吗?他说想请你吃玛基拉。” “是吗?”英国人说,“那么明天再拿些玛基拉来。” 说话之间,仆人来请吃晚饭了。英国人站起来,给我一块钱,拿胳膊让卡门搀着,好像她自个儿不会走路似的。卡门还在那里笑着,和我说: “朋友,我不能请你吃饭。可是明儿一听见阅兵的鼓声,你就带着橘子上这儿来。你可以找到一间卧房,比刚第雷育街的体面一些。那时你才知道我还是不是你的卡门西太。并且咱们也得谈谈埃及的买卖。” 我一言不答,已经走到街上了,英国人还对我嚷着:“明天再拿玛基拉来!”我又听见卡门哈哈大笑。 我出了门,决不定怎么办,晚上没睡着,第二天早上我对这奸细婆娘恨死了,决意不再找她,径自离开直布罗陀。可是鼓声一响,我就泄了气,背了橘子篓直奔卡门的屋子。她的百叶窗半开着,我看见她那只大黑眼睛在后面张望。头上扑粉的当差立刻带我进去。卡门打发他上街办事去了。等到只剩下我们两人,她就像鳄鱼般张着嘴大笑一阵,跳上我的脖子。我从来没看见她这样的美,妆扮得像圣母似的,异香扑鼻……家具上都披着绫罗绸缎,挂着绣花幔子……啊!而我却是个土匪打扮。 卡门说:“我的心肝,我真想把这屋子打个稀烂,放火烧了,逃到山里去。” 然后是百般温存!又是狂笑!又是跳舞!她撕破衣衫的褶裥,栽筋斗,扯鬼脸,那种淘气的玩艺连猴子也及不上。过了一会儿,她又正经起来,说道: “你听着,我告诉你埃及的买卖。我要他陪我上龙达,那儿,我有个修道的姊姊……(说到这儿又是一阵狂笑)我们要经过一个地方,以后再通知你是哪儿。到时你们上来把他抢个精光!最好是送他归天,可是——她狞笑着补上一句,某些时候她就有这种笑容,教谁见了都不想跟着她一起笑的,你知道该怎么办吗?让独眼龙先出马,你们后退一些。龙虾很勇敢,本领高强,手枪又是挺好的……你明白没有?……” 她停下来纵声大笑,使我听了毛骨悚然。 “不行,”我回答说,“我虽然讨厌迦奇阿,但我们是伙计。也许有一天我会替你把他打发掉,可是要用我家乡的办法。我当埃及人是偶然的。对有些事,我像俗语说的始终是个拿伐的好汉。” 她说:“你是个蠢货,是个傻瓜,真正的外江佬。你像那矮子一样,把口水唾远了些,就自以为长人[63]。你不爱我,你去罢。” 她跟我说:你去罢。我可是不能去。我答应动身,回到伙伴那儿等英国人。她那方面也答应装病,直病到离开直布罗陀到龙达去的时候。我在直布罗陀又待了两天。她竟大着胆子,化了妆到小客店来看我。我走了,心里也拿定了主意。我回到大家约会的地方,已经知道英国人和卡门什么时候打哪儿过。唐加儿和迦奇阿等着我。我们在一个林子里过夜,拿松实生了一堆火,烧得很旺。我向迦奇阿提议赌钱。他答应了。玩到第二局,我说他作弊。他只是嘻嘻哈哈的笑。我把牌扔在他脸上。他想拿他的短铳,被我一脚踏住了,说道:“人家说你的刀法跟玛拉迦最狠的牛大王一样厉害,要不要跟我比一比?”唐加儿上来劝解。我把迦奇阿捶了几拳。他一气之下,居然胆子壮了,拔出刀来。我也拔出刀来。我们俩都叫唐加儿站开,让我们公平交易,见个高低。唐加儿眼见没法阻拦,便闪开了。迦奇阿弓着身子,像猫儿预备扑上耗子一般。他左手拿着帽子挡锋[64],把刀子扬在前面。这是他们安达鲁齐的架式。我可使出拿伐的步法,笔直的站在他对面,左臂高举,左腿向前,刀子靠着右面的大腿。我觉得自己比巨人还勇猛。他像箭一般的直扑过来。我把左腿一转,他扑了个空,我的刀却已经戳进他的咽喉,而且戳得那么深,我的手竟到了他的下巴底下。我把刀一旋,不料用力太猛,刀子断了。他马上完了。一道像胳膊价粗的血往外直冒,把断掉的刀尖给冲了出来。迦奇阿像一根柱子似的,直僵僵的扑倒在地下。 “你这是干什么呀?”唐加儿问我。 “老实告诉你,我跟他势不两立。我爱卡门,不愿意她有第二个男人。再说,迦奇阿不是个东西,他对付可怜的雷蒙达杜的手段,我至今记着。现在只剩咱们两个了,但咱们都是男子汉大丈夫。你说,愿不愿意跟我结个生死之交?” 唐加儿向我伸出手来。他已经是个五十岁的人了。 “男女私情太没意思了,”他说,“你要向他明讨,他只要一块钱就肯把卡门卖了。如今我们只有两个人了,明儿怎办呢?” “让我一个人对付吧。现在我天不怕地不怕了。” 埋了迦奇阿,我们移到二百步以外的地方去过宿。第二天,卡门和英国人带着两个骡夫、一个当差来了。我跟唐加儿说: “把英国人交给我。你管着别的几个,他们都不带武器。” 英国人倒是个有种的。要不是卡门把他的胳膊推了一下,他会把我打死的。总而言之,那天我把卡门夺回了,第一句话就是告诉她已经做了寡妇。她知道了详细情形,说道: “你是个呆鸟,一辈子都改不了。照理你是要被迦奇阿杀死的。你的拿伐架式只是胡闹,比你本领高强的人,送在他手下的多着呢。这一回是他死日到了。早晚得轮到你的。” 我回答说:“倘若你不规规矩矩做我的罗米,也要轮到你的。” “好罢。我几次三番在咖啡渣里看到预兆,我跟你是要一块儿死的。管它!听天由命罢。” 她打起一阵响板。这是她的习惯,表示想忘掉什么不愉快的念头。 一个人提到自己,不知不觉话就多了。这些琐碎事儿一定使你起腻了吧,可是我马上就完了。我们那种生活过得相当长久。唐加儿和我又找了几个走私的弟兄合伙。有时候,不瞒你说,也在大路上抢劫,但总得到了无可如何的关头才干一下。并且我们不伤害旅客,只拿他们的钱。有几个月工夫,我对卡门很满意,她继续替我们出力,把好买卖给我们通风报信。她有时在玛拉迦,有时在高杜,有时在格勒拿特。但只要我捎个信去,她就丢下一切,到乡村客店,甚至也到露宿的帐篷里来跟我相会。只有一次,在玛拉迦,我有点儿不放心。我知道她勾上了一个大富商,预备再来一次直布罗陀的把戏。不管唐加儿怎么苦劝,我竟大清白日的闯进玛拉迦,把卡门找着了,立刻带回来。我们为此大吵了一架。 “你知道吗?”她说,“自从你正式做了我的罗姆以后,我就不像你做我情人的时候那么喜欢你了。我不愿意人家跟我麻烦,尤其是命令我。我要自由,爱怎么就怎么,别逼人太甚。你要是惹我厌了,我会找一个体面男人,拿你对付独眼龙的办法对付你。” 唐加儿把我们劝和了。可是彼此已经说了些话,记在心上,不能再跟从前一样了。没有多久,我们倒了楣,受到军队包围。唐加儿和两位弟兄被打死,另外两个被抓去。我受了重伤,要不是我的马好,也早落在军队手里了。当时我累得要命,身上带着一颗子弹,去躲在树林里,身边只剩下一个独一无二的弟兄。一下马,我就晕了,自以为就要死在草堆里,像一头中了枪的野兔一样。那弟兄把我抱到一个我们常去的山洞里,然后去找卡门。她正在格勒拿特,马上赶了来。半个月之内,她目不交睫,片刻不离的陪着我。没有一个女人能及得上她看护的尽心与周到,哪怕是对一个最心爱的男人。等到我能站起来了,她极秘密的把我带进格勒拿特。波希米人到哪儿都有藏身之处。我六个星期躲在一所屋子里,跟通缉我的法官的家只隔两间门面。好几次,我掩在护窗后面看见他走过。后来我把身子养好了,但躺在床上受罪的时期,我千思百想,转了好多念头,打算改变生活。我告诉卡门,说我们可以离开西班牙,上新大陆去安安分分的过日子。她听了只是笑我: “我们这等人不是种菜的料,天生是靠外江佬过活的。告诉你,我已经和直布罗陀的拿打·彭·约瑟夫接洽好一桩买卖。他有批棉织品,只等你去运进来。他知道你还活着,一心一意的倚仗着你。你要是失信了,对咱们直布罗陀的联络员怎么交代呢?” 我被她说动了,便继续干我那个不清不白的营生。 我躲在格勒拿特的时节,城里有斗牛会,卡门去看了。回来她说了许多话,提到一个挺有本领的斗牛士,叫作吕加的。他的马叫什么名字,绣花的上衣值多少钱,她全知道。我先没留意。过了几天,我那唯一老伙计耶尼多,对我说看见卡门和吕加一同在查加打一家铺子里。我这才急起来,问卡门怎么认识那斗牛士的,为什么认识的。 她说:“这小伙子,咱们可以打他的主意。只要河里有声音,不是有水,便是有石子[65],他在斗牛场中挣了一千二百块钱。两个办法随你挑:或是拿他的钱,或是招他入伙。他骑马的功夫很好,胆子又很大。咱们的弟兄这个死了,那个死了,反正得添人,你就邀他入伙罢。” 我回答说:“我既不要他的钱,也不要他的人,还不准你和他来往。” “小心点儿,”她说,“人家要干涉我做什么事,我马上就做!” 幸亏斗牛士上玛拉迦去了,我这方面也着手准备把犹太人的棉织品运进来。这件事使我忙得不可开交,卡门也是的。我把吕加忘了,或许她也忘了,至少是暂时。先生,我第一次在蒙底拉附近,第二次在高杜城里和你相遇,便是在那一段时间。最后一次的会面不必再提,也许你知道的比我更多。卡门偷了你的表,还想要你的钱,尤其你手上戴的那个戒指,据说是件神妙的宝物,为她的巫术极有用处。我们为此大闹一场,我打了她,她脸色发青,哭了。这是我第一次看见她哭,不由得大为震动。我向她道歉,但她整天怄气,我动身回蒙底拉,她也不愿意和我拥抱。我心中非常难受。不料三天以后,她来找我了,有说有笑,像梅花雀一样的快活。过去的事都忘了,我们好比一对才结合了两天的情人。分别的时候,她说: “我要到高杜去赶节。哪些人是带了钱走的,我会通知你。” 我让她动身了。剩下我一个人的时候,我把那个节会,和卡门突然之间那么高兴的事,细细想了想。我对自己说,她先来迁就我,一定是对我出过气了。一个乡下人告诉我,高杜城里有斗牛。我听了浑身的血都涌起来,像疯子一般的出发了,赶到场子里。有人把吕加指给我看了。同时在第一排的凳上,我也看到了卡门。一瞥之下,我就知道事情不虚。吕加不出我所料,遇到第一条牛就大献殷勤,把绸结子[66]摘下来递给卡门,卡门立刻戴在头上。可是那条牛替我报了仇。吕加连人带马被它当胸一撞,翻倒在地下,还被它在身上踏过。我瞧着卡门,她已经不在座位上了。我被人挤着,脱身不得,只能等到比赛完场。然后我到你认得的那所屋子里,整个黄昏和大半夜工夫,我都静静的等着。清早两点左右,卡门回来了,看到我觉得有些奇怪。我对她说:“跟我走。” “好,走吧!” 我牵了马,教她坐在马后。大家走了半夜,没有一句话。天亮的时候,我们到一个孤零零的小客店中歇下,附近有个神甫静修的小教堂。到了那里,我和她说: “你听着,过去的一切都算了,我什么话都不跟你提。可是你得赌个咒:跟我上美洲去,在那边安分守己的过日子。” “不,”她声音很不高兴,“我不愿意去美洲。我在这儿觉得很好呢。” “那是因为你可以接近吕加的缘故。可是仔细想一想吧,即使他医好了,也活不了多久。并且干么你要我跟他生是非呢?把你的情人一个一个的杀下去,我也厌了。要杀也只杀你了。” 她用那种野性十足的目光直瞪着我,说道: “我老是想到你会杀我的。第一次见到你之前,我在自己门口遇到一个教士。昨天夜里从高杜出来,你没看到吗?一只野兔在路上窜出来,正好在你马脚中间穿过。这是命中注定的了。” “卡门西太,你不爱我了吗?” 她不回答,交叉着腿坐在一张席上,拿手指在地下乱画。 “卡门,咱们换一种生活罢,”我用着哀求的口吻,“住到一个咱们永远不会分离的地方去。你知道,离此不远,在一株橡树底下,咱们埋着一百二十盎斯的黄金……犹太人彭·约瑟夫那儿,咱们还有存款。” 她笑了笑回答:“先是我,再是你。我知道一定是这么回事。” “你想想罢,”我接着说,“我的耐性、我的勇气,都快完了。你打个主意罢,要不然我就决定我的了。” 我离开了她,走到小教堂那边,看见隐修的教士做着祈祷。我等他祈祷完毕,心里也很想祈祷,可是不能。看他站了起来,我便走过去和他说: “神甫,能不能请您替一个命在顷刻的人做个祈祷?” “我是替一切受难的人祈祷的。”他回答。 “有个灵魂也许快要回到造物主那里去了,您能为它做一台弥撒吗?” “好罢。”他把眼睛直瞪着我。 因为我的神气有点异样,他想逗我说话。 “我好像见过你的。”他说。 我放了一块银洋在他凳上。 “弥撒什么时候开始呢?” “再等半个钟点。那边小客店老板的儿子要来帮我上祭。年轻人,你是不是良心上有什么不安?愿不愿意听一个基督徒的劝告?” 我觉得自己快哭出来了,告诉他等会儿再来,说完便赶紧溜了。我去躺在草地上,直等到听见钟声响了才走近去,可是没进小教堂。弥撒完了,我回到客店去,希望卡门已经逃了。她满可以骑着我的马溜掉的……但她没有走。她不愿意给人说她怕我。我不在的时候,她拆开衣衫的贴边,拿出里头的铅块。那时正坐在一张桌子前面,瞅着一个水钵里的铅块,那是她才熔化了丢下的。她聚精会神的做着她的妖法,一时竟没发觉我回来。一忽儿她愁容满面的拿一块铅翻来翻去,一忽儿唱一支神秘的歌,呼召唐·班特罗王的情妇,玛丽·巴第拉,据说那是波希米族的女王[67]。 “卡门,”我和她说,“能不能跟我来?” 她站起来把她的木钟扔了,披上面纱,预备走了。店里的人把我的马牵来,她仍坐在马后,我们出发了。 走了一程,我说:“卡门,那么你愿意跟我一块儿走了,是不是?” “跟你一块儿死,是的。可是不能再跟你一块儿活下去。” 我们正走到一个荒僻的山峡,我勒住了马。 “是这儿吗?”她一边问一边把身子一纵,下了地。她拿掉面纱,摔在脚下,一只手插在腰里,一动不动,定着眼直瞪着我。 她说:“我明明看出你要杀我,这是我命该如此,可是你不能教我让步。” 我说:“我这是求你,你心里放明白些罢。你听我的话呀!过去种种都甭提啦。可是你知道,是你把我断送了的。为了你,我当了土匪,杀了人。卡门!我的卡门!让我把你救出来罢,把我自己和你一起救出来罢。” 她回答:“育才,你的要求,我办不到。我已经不爱你了。你,你还爱着我,所以要杀我。我还能对你扯谎,哄你一下。可是我不愿意费事了。咱们之间一切都完了。你是我的罗姆,有权杀死你的罗米。可是卡门永远是自由的。她生来是加里,死了也是加里。” “那么你是爱吕加了?”我问她。 “是的,我爱过他,像对你一样爱过一阵,也许还不及爱你的情分。现在我谁都不爱了,我因为爱过了你,还恨我自己呢。” 我扑在她脚下,拿着她的手,把眼泪都掉在她手上。我跟她提到我们一起消磨的美妙的时间。我答应为了讨她喜欢,仍旧当土匪当下去。先生,我把一切,一切都牺牲了,但求她仍旧爱我! 她回答说:“仍旧爱你吗?办不到。我不愿意跟你一起生活了。” 我气疯了,拔出刀来,巴不得她害了怕,向我讨饶,但这女人简直是个魔鬼。 我嚷道:“最后再问你一次,愿不愿意跟我走?” “不!不!不!”她一边说一边跺脚。 她从手上脱下我送给她的戒指,往草里扔了。 我戳了她两刀。那是独眼龙的刀子,我自己的一把早已断了。在第二刀上,她一声不出的倒了下去。那双直瞪着我的大眼睛,至今在我眼前。一忽儿她眼神模糊了,闭上了眼。我在尸首前面失魂落魄的呆了大半天。然后我想起来,卡门常常说喜欢死后葬在一个树林里。我便用刀挖了一个坑,把她放下。我把她的戒指找了好久,终于找到了,放在坑里,靠近着她,又插上一个小小的十字架。也许这是不应该的。然后我上了马,直奔高杜,遇到第一个警卫站就自首了。我承认杀了卡门,可不愿意说出尸身在哪儿。隐修的教士真是一个圣者。他居然替她祷告了,为她的灵魂做了一台弥撒……可怜的孩子!把她教养成这样,都是加莱的罪过。 卡门 四 散布在全欧洲的这个流浪民族,或是称为波希米,或是称为奚太诺,或是称为奇泼赛,或是称为齐格耐[68]或是叫作别的名字,至今还是在西班牙为数最多。他们大半都住在,更准确的说是流浪于南部东部各省,例如安达鲁齐、哀斯德拉玛杜、缪西;加塔罗尼亚省内也有很多[69]——这方面的波希米人往往流入法国境内。我们南方各地的市集上都有他们的踪迹。男人的职业不是贩马,便是替骡子剪毛,或是当兽医。别的行业是修补锅炉铜器,当然也有做走私和其他不正当的事的。女人的营生是算命、要饭、卖各种有害无害的药品。 波希米人体格的特点,辨认比描写容易。你看到了一个,就能从一千个人中认出一个与他同种的人。与住在一地的异族相比,他们的不同之处是在相貌与表情方面。皮色黑沉沉的,老是比当地的土著深一点。因为这个缘故,他们往往自称为加莱(黑人)[70]。眼睛的斜视很显著,但长得很大很美,眼珠很黑,上面盖着一簇又浓又长的睫毛。他们的目光大可比之于野兽的目光,大胆与畏缩兼而有之。在这一点上,他们的眼睛把他们的民族性表现得相当准确:狡猾、放肆,同时又天生的怕挨打,像巴奴越一样[71]。男人多半身段很好,矫捷、轻灵。我记得从来没遇到一个身体臃肿的。德国的波希米女人好看的居多,但西班牙的奚太那极少有俊俏的。年轻的时候,她们虽然丑,还讨人喜欢。但一朝生了孩子就不可向迩了。不论男女,都是出人意外的肮脏,谁要没亲眼见过一个中年妇女的头发决计想象不出是怎么回事,纵使你用最粗硬、最油腻、灰土最多的马鬃来比拟,也还差得很远。在安达鲁齐省内某几个大城市里,略有姿色的姑娘们对自身的清洁比较注意一些。这般女孩子拿跳舞来卖钱,跳的舞很像我们在狂欢节的公共舞会中禁止的那一种。英国传教士鲍罗先生,受了圣经会的资助向西班牙境内的波希米人传教,写过两部饶有兴味的著作。他说奚太那决不委身于一个异族的男人,绝无例外。我觉得他赞美她们贞操的话是过分的。第一,大半的波希米女人都像奥维特书中的丑婆娘:俏姑娘,你们及时行乐罢。贞洁的女人决没有人请教[72]。至于长得好看的,那也和所有的西班牙女子一样,挑选情人的条件很苛:既要讨她们喜欢,又要配得上她们。鲍罗先生举一个实例证明她们的贞操,其实倒是证明他自己的贞操,或是更准确的说,是证明他的天真。他说,他认识一个浪子,送了好几盎斯黄金给一个奚太那,结果一无所得。我把这故事讲给一个安达鲁齐人听,他说这个浪子倘若拿出两三块银洋,倒还有得手的希望。把几个盎斯的黄金送给一个波希米女人,其无用正如对一个乡村客店的姑娘许上一二百万的愿——虽然如此,奚太那对丈夫的赤胆忠心却是千真万确的。为了救丈夫的患难,她们能受尽辛苦,历尽艰难。他们对自己民族的称呼之一,罗梅,原义是夫妇,足以说明他们对婚姻关系的重视。以一般而论,他们最主要的优点是乡情特别重,我的意思是指他们对同族的人的忠实,患难相助的热心,和作奸犯科的时候严守秘密的义气。但在一切不法的秘密社团中都有类似的情形。 几个月以前,我在伏越山中[73]参观一个定居在那里的波希米部落。在一个女族长的小屋子里,住着一个非亲非故,得了不治之症的波希米人。他原来住在医院里受到很好的看护,但特意出来死在同乡人中间。他在那儿躺了十三个星期。主人把他招待得比同住一屋的儿子女婿还要好。他睡的是一张用干草与藓苔铺得很舒服的床,被褥相当干净,家里别的人,一共有十三个,却是睡的木板,每块板只有三尺长。这是他们待客的情谊。但那个如此仁厚的女子竟当着病人和我说:“快了,快了,他要死了。”归根结底,这些人的生活太苦了,死亡的预告对他们并不可怕。 波希米人的另一特点是对宗教问题毫不关心,并非因为他们是强者或是怀疑派。他们从来不标榜什么无神论。反之,他们所在地的宗教便是他们的宗教,但换一个国家就换一种宗教。在文化落后的民族,迷信往往是代替宗教情绪的,但对波希米人也毫不相干。利用别人的轻信过日子的人,怎么自己还会迷信呢?可是我注意到西班牙的波希米人最怕接触尸首。他们很少肯为了钱而帮丧家把死人抬往坟墓的。 我说过波希米女人会算命。她们在这方面的确很有本领,但最主要的收入还是卖媚药。她们不但抓着虾蟆的脚,替你羁縻朝三暮四的男人的心,或是用磁石的粉末使不爱你的人爱你;必要时还会用法术请魔鬼来帮忙。去年一个西班牙女人告诉我下面一个故事:有一天她在阿加拉街上走,心事重重,非常悲伤。一个蹲在阶沿上的波希米女人招呼她说:“喂,美丽的太太,您的情人把您欺骗了。那是一定的。要不要我替您把他拉回来?”不消说,听的人是欣然接受了。而且一眼之间猜到你心事的人,你怎么会对她不信任呢?在马德里最热闹的一条街上,当然不能兴妖作法。她们便约定了下一天。到时,奚太那说:“要把您那不老实的情人拉回来真是太容易了。他可送过您什么手帕、围巾,或是面纱吗?”人家给了她一块包头布,她就说:“现在您用暗红丝线在布的一角缝上一块银洋——另外一角缝半块钱,这儿缝一个角子,那儿缝两个五分的。最后,在布的中央缝上一块金洋,最好是一枚两块钱的。”女太太一一照办了。“现在您把这包头布给我,我要在半夜十二点整送往公墓。倘若您想瞧瞧奇妙的妖法,不妨跟我一块儿去。我包您明天就能看到情人。”临了,波希米女人独自上公墓去了,那太太怕魔鬼,不敢奉陪。至于可怜的弃妇结果是否能收回她的头巾,再见她的情人,我让读者自己去猜了。 波希米人虽则穷苦,虽则令人感到一种敌意,但在不大有知识的人中间受到相当敬重,使他们引以为豪。他们觉得自己在智力方面是个优秀的种族,对招留他们的土著老实不客气表示轻视。伏越山区的一个波希米女人和我说:“外江佬蠢得要死,你哄骗他们也不能算本领。有一天,一个乡下女人在街上叫我,我便走进她家里:原来她的炉子冒烟,要我念咒作法。我先要了一大块咸肉,然后念念有词的说了几句罗马尼,意思是:你是笨贼,生来是笨贼,死了也是笨贼……我走到门口,用十足地道的德文告诉她:要你的炉子不冒烟,最可靠的办法是不生火……说完我拔起脚来就跑。” 波希米族的历史至今尚是问题。大家知道他们最早的部落人数不多,十五世纪初叶出现于欧洲东部,但说不出从哪儿来的,为什么到欧洲来的。最可怪的是他们在短时期内,在各个相隔甚远的地区之中,居然繁殖得如此神速。便是波希米人自己,对于他们的来源也没保留下什么父老相传的说法。固然,他们多半把埃及当做自己的发源地,但这是一种很古的传说,他们只是随俗附会而已。 多数研究过波希米语的东方语言学者,认为这民族是印度出身。的确,罗马尼的不少字根与文法形式都是从梵文中化出来的。我们不难想象,波希米族在长途流浪的期间采用了很多外国字。罗马尼的各种方言中有大量的希腊文,例如骨头、马蹄铁、钉子这些字。现在的情形几乎是有多少个隔离的波希米部落,就有多少种不同的方言。他们到处对所在地的语言比自己的土语讲得更流利,土语只为了当着外人之面便于自己人交谈而讲的。德国的波希米人与西班牙的波希米人已经几百年没有往来,以双方的土语比较,仍可发现许多相同的字。但原来的土语,到处都被比较高级的外国语变质了,只是变质的程度不同而已。因为这些民族不得不用所在地的方言。一方面是德文,一方面是西班牙文,把罗马尼的本质大大的改变了,所以黑森林区[74]的波希米人与安达鲁齐的同胞已经无法交谈,虽然他们只要听几句话,就能知道彼此的土语同出一源。有些极常用的字,我认为在各种土语中都相同,例如在任何地方的波希米字汇中都能找到的:巴尼(水)、芒罗(面包)、玛斯(肉)、隆(盐)。 数目字几乎是到处一样的。我觉得德国的波希米语比西班牙的纯粹得多,因为前者保留不少原始文法的形式,不像奚太诺采用加斯蒂[75]语的文法形式。但有几个例外的字仍足证明两种方言的同源[76]。 既然我在此炫耀我关于罗马尼的微薄的知识,不妨再举出几个法国土语中的字,为我们的窃贼向波希米人学来的。《巴黎的神秘》[77]告诉我们,刀子叫作旭冷(chourin),这是纯粹的罗马尼。所有罗马尼的方言都把刀叫作旭利(tchouri)。维杜克[78]把马叫作格兰(grès)也是波希米语:gras, gre, graste, gris。还有巴黎土语把波希米人叫作罗马尼希(romanichel),是从波希米语的罗马南·察佛(rommané tchave)一字变化出来的。可是我自己很得意的,是找出了弗里摩斯(frimousse)一字的字源,意义是神色、脸。那是所有的小学生,至少我小时候的同伴都用的切口。乌打于一六四〇年编的字典就有飞尔里摩斯(firlimouse)一字。而罗马尼中的飞尔拉,飞拉(firla, fila)便是脸孔的意思;摩伊(mui)也是一个同义字,等于拉丁文中的奥斯(os)与摩索斯(musus)都可做脸孔解。把飞尔拉(firla)和摩伊(mui)连在一起,变成飞尔拉摩伊(firlamui),在一个波希米修辞学者是极容易了解的,而我认为这种混合的办法与波希米语的本质也相符。 对于《卡门》的读者,我这点儿罗马尼学问也夸耀得很够了。让我用一句非常恰当的波希米俗语做结束罢,那叫作:嘴巴闭得紧,苍蝇飞不进。 高龙巴 一 一八一×年十月初,上校汤麦斯·奈维尔爵士,爱尔兰人,优秀的英国军官,带着女儿游历意大利回来,抵达马赛,下榻于鲍伏大旅馆。意兴浓厚的旅客见一样夸一样的风气,不免促成一种反响,使现在许多游历家为了标新立异,竟以荷拉斯的切勿少见多怪一语作为箴言。上校的独养女儿丽第亚小姐,便是这一类爱发牢骚的游客。她觉得《耶稣显容》[79]平淡无奇,活跃的维苏威火山也不见得比伯明罕城中的工厂烟突如何优胜。总之,她对意大利极不满意的是缺少地方色彩,缺少个性。至于何谓地方色彩,何谓个性,还得请读者自己揣摩。几年以前我还懂得这些名词,现在可完全不了解了。最初丽第亚小姐很得意,自以为在阿尔卑斯的那一边能看到些前人未尝寓目的景物,大可回国和一般像姚尔邓先生[80]说的高人雅士谈谈。不久,发觉到处被同胞们占了先招,要找一件不是人尽皆知的东西简直不可能,她便一变而为反对派了。的确,顶扫兴的是,一提到意大利的胜迹,必有人问:“你一定见到某某城某某宫中的那幅拉斐尔罢?那真是意大利最美的东西了。”不料那正是你疏忽了的。既然没时间包罗万象的看到家,还不如一笔抹煞来得干脆。 住在鲍伏大旅馆的时期,丽第亚小姐有件非常懊恼的事。她行囊中带着一幅速写,是勾的塞尼城中班拉斯琪[81]拱门,以为那总没有素描家动过笔的了。不料法兰西斯·范维区夫人在马赛遇到她,拿出纪念册来,在一首十四行诗与一朵枯萎的花瓣之间,居然也有那座拱门,着的是强烈的土黄色。丽第亚小姐一气之下,把自己的速写给了贴身女仆,对班拉斯琪的建筑从此失去了敬意。 奈维尔上校也感染了这种不愉快的心情。他自从太太故世以后,对一切都用女儿的眼光看的。在他心中,意大利千不该万不该使他女儿厌烦,所以它是世界上最可厌的国家。他对于绘画与雕塑固然无话可说,但以打猎而论,他断定是最没出息的地方了:他晒着大太阳在罗马郊外走了好几十里,才不过打到几只不像样的红鹧鸪。 到马赛的第二天,奈维尔请他以前手下的副官埃里斯上尉吃饭。上尉最近在高斯[82]住了六星期,对丽第亚小姐讲了一桩土匪的故事,不但讲得挺好,而且妙在和她在罗马与拿波里之间常听到的盗匪故事截然不同。吃到饭后点心,只剩下两位男人斟着包尔多酒对酌,谈到打猎的时候,上校才知道高斯禽兽之丰富,种类之繁多,没有一个地方比得上。埃里斯上尉说:“那边野猪极多,但你切不可与家猪相混,它们真是太相像了。万一打死了家猪,牧人就跟你找麻烦:他们全副武装的从小树林——他们叫作绿林——中钻出来,要你赔偿他们的牲口,还把你取笑一阵。高斯还有古怪的摩弗仑野羊,别处看不见的,可以说是异兽,但不容易打到。至于麋、鹿、山鸡、小鹧鸪……充塞于高斯岛上的各种禽兽,简直数也数不清。上校,倘若你喜欢打猎,不妨去高斯走一遭。那儿正如我的居停主人说的,你爱打什么野味都可以,从画眉到人为止。” 喝茶的时候,上尉又讲了一柱株连远亲的愤达他[83]。比第一柱更古怪,使丽第亚小姐听得津津有味。他还描写当地风景的奇特、丛莽初辟的气象、岛民性格的特殊、好客的风气与原始的民情,终于使丽第亚小姐对高斯完全入迷了。最后他送她一把美丽的小匕首,其名贵并不在于形状和镶铜的手工,而是在于它的来历。因为是一个有名的土匪情愿让给埃里斯上尉的,保证它杀过四个人。丽第亚拿去插在腰带里,后来放在床头小几上,睡觉以前从鞘里抽出来看了两次。上校却梦见打死了一头摩弗仑野羊,主人要他付代价,他很乐意地照给了,因为那是一只非常奇怪的野兽,身体像野猪,头上长着鹿角,后面拖着一条山鸡的尾巴。 第二天,上校和女儿一同吃早饭,说道:“据埃里斯讲,高斯岛上颇有些珍禽异兽,要不是地方这么远,我倒很想去玩它半个月。” 丽第亚小姐回答:“好啊,为什么不去呢?你管你打猎,我管我画画,埃里斯上尉提到波拿巴[84]小时读书的山洞,要是能画在我的纪念册上,我才高兴呢。” 上校表示一个愿望而得到女儿赞成,也许这还是破天荒第一遭。这个巧合使他大为得意,但他老于世故,有心用激将法说出几点不妥之处,把丽第亚小姐心血来潮的兴致提得更高了。地区荒野,女客旅行诸多不便等等的话,一概不生作用。她什么都不怕:路上要骑马吗?那是她顶喜欢的。要搭营露宿吗?她想到就乐死了。她还说要上小亚细亚去玩呢!总而言之,你说一句,她答一句。因为没有一个英国女子去过高斯,所以她非去不可。将来回到圣·詹姆斯广场,拿出纪念册来给人看的时候,那才妙呢!“亲爱的,为什么你把这张可爱的素描翻过了呢?”“噢!没有什么。那不过是张速写,画的一个高斯有名的土匪,替我们当过向导的。”“怎么!你到过高斯的?……” 法国与高斯之间当时还没有汽船来往,他们只能打听开往海岛的帆船。丽第亚小姐下了决心,认为一定能找到一条立即启碇的船。上校当天就写信到巴黎去,把预定的旅馆房间退掉,同时和一个船主接洽,他的双桅快船便是直放阿雅佐的[85]。船上有两个小房间。他们带足了食物。船主竭力担保,说他有个水手是很高明的厨子,做的鱼虾杂烩汤是独一无二的,他还告诉小姐船上不会不舒服,保证一路风平浪静。 此外,上校依照女儿的意思,限令船主不得搭载任何旅客,并且要把船沿着高斯岛的海岸行驶,以便欣赏山景。 高龙巴 二 动身那天,一切都摒挡就绪,早晨就运上了船。船要等傍晚微风初起的时候才开。在等待期间,上校和女儿在加陶皮哀大街[86]上散步,不料船主过来请求允许他搭载一个亲戚,说是他大儿子的教父[87]的亲戚,为了要事必须回故乡高斯去一趟,苦于没有便船。 玛德船长又补充了几句:“他是一个挺可爱的青年,也是军人,在警卫军的步兵营中当军官,要是那一位还做着皇帝的话,他早已升做上校的了。” 上校回答:“既然他是个军人……”他还没说出“我很乐意他跟我们同船……”丽第亚小姐已经用英文嚷起来了: “噢,一个步兵军官!(她的父亲是骑兵营的,所以她对别的兵种都瞧不起)……也许是个没教育的,可能晕船,把我们航海的乐趣都给破坏了!” 船主一句英文都不懂,但看到丽第亚噘着美丽的小嘴的神气,似乎也猜到了她的意思,便把他的亲戚大大的夸了一番,保证他极有规矩,出身是班长的家庭,决不打扰上校,因为他,船主,负责把他安置在一个地方,你可以根本不觉得有他这个人。 上校和丽第亚小姐听到高斯有些家庭会父子相传的当班长,未免奇怪。但他们很天真的以为那乘客真是步兵营中的班长,便断定他是个穷小子,船主有心要帮他的忙,倘若是个军官,倒少不得和他攀谈应酬,对付一个班长可不用费心。他是个无足轻重的家伙,只要不和他的弟兄们在一起,上了刺刀,把你带到你不愿意去的地方去。 “你的亲戚晕不晕船?”丽第亚小姐问话的口气不大婉转。 “从来不晕的,小姐。不论在陆地上在海上,他都扎实得像岩石一样。” “行!那就让他搭船罢。”她说。 “让他搭船罢。”上校也跟着应了一句。说完,他们又继续散步去了。 傍晚五点光景,玛德船长来带他们上船了。在码头上,靠近船长的舢板,他们看到一个高大的青年,蓝外套从上到下都扣着纽子,深色皮肤,黑眼睛炯炯有神,很大,很秀气,模样是个爽直而聪明的汉子。凭他侧着身子站立的习惯[88]和两撇卷曲的胡子,一望而知是个军人。因为那时留胡子的风气尚未时行,警卫军的姿势习惯也还没有人普遍的模仿。 见了上校,年轻人脱下便帽,不慌不忙,措辞很得体的向他道谢。 “我很高兴能帮你的忙,老弟。”上校向他亲热的点点头。 然后他下了舢板。 “你那英国人倒是大模大样的。”那青年放低着声音用意大利文和船主说。 船主把大拇指放在左眼下面,嘴角往两边扯了一下。凡是懂得手势的人,就能知道那意思是说英国人懂得意大利文,并且是个怪物。青年略微笑了笑,向玛德指了指脑门,仿佛说所有的英国人脑筋都不大健全。然后他坐在船主旁边,细细打量那个美丽的旅伴,可并没放肆的神气。 上校和女儿说着英文:“这些法国兵气派都不错,所以很容易当上军官。” 接着他又用法文跟年轻人搭讪:“老乡,你是哪个部队的?” 年轻人用肘子轻轻撞了撞他的亲戚,忍着笑,回答说他是警卫军猎步兵营的,现在属于第七轻装营。 “你有没有参加滑铁卢之战?你年纪还很轻呢。” “噢,上校,我唯一的一仗就是在滑铁卢打的。” “那一仗可等于两仗呢。” 年轻的高斯人咬了咬嘴唇。 “爸爸,”丽第亚小姐用英文说,“问问他高斯人是不是很喜欢他们的波拿帕脱?” 上校还没把这句话翻成法文,那青年已经用英文回答了,虽然口音不大纯粹,但还说得不坏。 “你知道,小姐,俗语说得好:哪怕是圣贤,本地也没人把他当做了不起。我们是拿破仑的同乡,或许倒不像法国人那么喜欢他。至于我,虽则我的家庭从前跟他有仇,我可是喜欢他的,佩服他的。” “原来你会讲英文的!”上校说。 “讲得很坏,你不是一听就知道了吗?” 丽第亚小姐对于这种随便的口吻有些不快,但想到一个班长居然敢对皇帝有仇,不由得笑了。高斯地方的古怪于此可见。她决意拿这一点写上日记。 上校又问:“也许你在英国做过俘虏罢?” “不,上校。我的英文是我年轻的时候跟一个贵国的俘虏学的。” 接着他向丽第亚小姐说: “玛德说你们才从意大利回来。小姐,你想必讲的一口好多斯加语[89]。我担心你听我们的土话不大方便。” 上校回答:“意大利所有的方言,小女都懂。她对语言很有天分,不像我这么笨。” “我们高斯有支民歌,有几句是牧童和牧女说的话,不知小姐能懂吗? 倘若我进入圣洁的天堂,天堂, 倘若在天堂上找不到你,我决不留恋那地方。” 丽第亚小姐觉得他引用这两句歌辞有些放肆,尤其是念这两句的时候的目光,便红着脸回答:“加比斯谷(我懂的)。” 上校问:“此番你回去,是不是有六个月的例假?” “不,上校。他们要我退伍了[90],大概因为我到过滑铁卢,又是拿破仑的同乡。我此刻回家就像歌谣中说的:希望渺茫,囊橐空空。” 说着,他望着天叹了口气。 上校拿手伸进口袋,拈着一块金洋,想找一句得体的话把钱塞在可怜的敌人手里。 “我也是的,”他故意装着轻松的口吻,“他们也要我退伍了,可是你退伍的薪俸还不够买烟草。喂,班长……” 青年的手正放在舢板的船舷上,上校想把金洋塞在他手里。 他红着脸,挺了挺身子,咬着嘴唇,正待发作,却突然换了一副表情,大声的笑了。上校手里拿着钱,不由得愣住了。 “上校,”年轻人又拿出一本正经的神气,“我要劝你两点:第一,千万别送钱给一个高斯人,有些无礼的同乡会把它摔在你脸上的;第二,别把对方并不要求的头衔称呼对方。你叫我班长,我可是中尉。当然那也差不了多少,可是……” “中尉!中尉!”上校叫起来了,“可是船主和我说你是班长,而且你的父亲,你上代里所有的人都是班长。” 一听这几句,年轻人不禁仰着身子哈哈大笑,把船主和两个水手也引得笑起来。 末了他说:“对不起,上校。但这个误会真是太妙了,我现在才弄明白。的确,我的家庭很荣幸,上代里颇有些班长。但我们高斯的班长从来没有臂章的。一一〇〇年左右,有些村镇为了反抗山中专制的贵族,选出一批首领,称之为班长。在我们岛上,凡是祖先当过这种保护平民的官职的人家,都自认为光荣的。” “对不起,先生!”上校大声嚷着,“真是抱歉之至。既然你懂得我误会的原因,希望你多多原谅。” 于是他向他伸出手去。 “这也是我小小的傲气应当受的惩罚,”年轻人还在那里笑着,很亲热地握着英国人的手,“我一点也不怪怨你。既然玛德把我介绍得这么不清不楚,还是让我自己来介绍一下:我叫作奥索·台拉·雷皮阿,职业是退伍的中尉。看到这两条精壮的狗,我料想你是上高斯去打猎的。要是真的,那我很高兴陪你去看看我们的山和绿林……倘若我还没把它们忘了的话。”说着又叹了口气。 那时舢板已经傍着帆船。中尉搀扶丽第亚小姐上去了,又帮着上校攀登甲板。汤麦斯爵士对于那个误会始终有点发窘,不知道得罪了一个有七百年家世的人应当怎么补救,便等不及征求女儿同意,竟约他一同吃晚饭,同时又一再道歉,一再握手。丽第亚小姐果然皱了皱眉头,但认为能够打听一下所谓班长究竟是怎么回事也很有意思。她觉得这客人并不讨厌,甚至还有点儿贵族气息。可惜他太爽直,心情太快乐,不像一个小说中的人物。 上校手里端着一杯玛台尔酒,向客人弯了弯腰,说道:“台拉·雷皮阿中尉,我在西班牙见过不少你们的贵同乡,便是那大名鼎鼎的步兵射击营。” “是的,他们之中不少人都留在西班牙了。”年轻的中尉神情肃穆的回答。 “我永远忘不了维多利亚战役[91]中一个高斯大队的行军。”上校说着,又揉了揉胸口,“我怎么能忘了呢?他们躲在各处园子里,借着篱垣做掩护,射击了整整一天,伤了我们不知多少弟兄和马匹。决定退却的时候,他们集中在一起,很快的跑了。我们希望到平原上对他们回敬一下,可是那些坏蛋……对不起,中尉——那些好汉排了一个方阵,叫人攻不进去。方阵中间——我这印象至今如在目前——一个军官骑着一匹小黑马,守在鹰旗旁边抽着雪茄,好像坐在咖啡馆里一样。有时仿佛故意气气我们,他们还奏着军乐……我派了两排兵冲过去,谁知非但没冲进方阵,我的龙骑兵反而往斜刺里奔着,乱糟糟的退了回来,好几匹马只剩了空鞍……该死的军乐却老是奏个不停!等到罩着对方的烟雾散开了,我仍看见那军官在鹰旗旁边抽雪茄。一怒之下,我亲自带着队伍来一次最后的冲锋。他们的枪管发了热,不出声了。但他们的兵排成六行,上了刺刀,对着我们的马头,竟好比一堵城墙。我拼命叫着,吆喝我的龙骑兵,夹着我的马逼它向前。我说的那军官终于拿下雪茄,向他手下的人对我指了一指。我好像听见白头发三个字。当时我戴的是一顶插着白羽毛的军帽。我还没听清下文,就被一颗子弹打中了胸部——啊!台拉·雷皮阿先生,那一营兵真了不起,可以说是二十八轻装联队中最精锐的。事后有人告诉我,他们全是高斯人。” “是的。”奥索回答,他听着这段故事,眼睛都发亮了,“他们掩护大队人马退却,也没丢失他们的军旗,但三分之二的弟兄此刻都躺在维多利亚的平原上。” “说不定你知道那指挥官的姓名吧?” “那便是家父。当时他是二十八联队的少校,因为在那壮烈的一仗中指挥有功,升了上校。” “原来是令尊!噢,他的确是个英雄!我很高兴再见见他,我一定认得他的。他还在不在呢?” “不在了,上校。”青年的脸色有点儿变了。 “他有没有参加滑铁卢战役?” “参加的。但他没有战死疆场的福气……而是两年以前死在高斯的……噢!这海景多美!我十年没看见地中海了。小姐,你不觉得地中海比大西洋更美吗?” “我觉得它颜色太蓝了些,波浪的气魄也不够伟大。” “小姐喜欢粗野的美吗?那么我相信你一定会欣赏高斯。” 上校说:“小女只喜欢与众不同的东西。所以她觉得意大利不过尔尔。” “意大利我只认识比士,我在那儿念过中学。可是一想到比士的墓园、斜塔、圆顶的大教堂,我就不由得悠然神往……尤其是墓园。 “你该记得奥加涅的《死亡》罢[92]……我印象太深了,大概还能凭空把它画出来呢。” 丽第亚小姐怕中尉来一套长篇大论的赞美,便打着呵欠说: “是的,那很美——对不起,爸爸,我有点头疼,想回舱里去了。” 她亲了亲他的额角,很庄严的对奥索点点头,走开了。两位男人继续谈着打猎跟打仗的事。 他们俩发觉在滑铁卢彼此对面交过锋,说不定还交换过不少子弹。于是两人更投机了。他们把拿破仑、惠灵顿、布律赫[93],一个一个的批评过来。然后又转到打猎的题目,什么麋鹿、野猪、摩弗仑野羊等等,谈了许多。夜色已深,最后一瓶包尔多也倒空了,上校才握了握中尉的手,道了晚安,说这番友谊虽然开场那么可笑,希望能好好的发展下去。然后两人分头睡觉去了。 高龙巴 三 夜色甚美,月影弄波,船在微风中缓缓向前。丽第亚小姐根本不想睡觉。只要心中略有几分诗意的人,对此海上夜月的景色当然不会无动于衷。丽第亚小姐是因为俗客当前,才没法细细体会那种情绪。等到她认为年轻的中尉,以他那种伧俗的性格一定呼呼睡熟了的时候,她便起床,披着大氅,叫醒了女仆,走上甲板。甲板上空无一人,只有一个把舵的水手用高斯土语唱着一种哀歌,调子很少变化,有股肃杀之气,但在静寂的夜里,这种古怪的音乐自有它的动人之处。可惜水手唱的,丽第亚不能完全懂。在许多极普通的篇章中间,有一首情绪壮烈的诗歌,使她听了大为注意。不幸唱到最美的段落,忽然夹进几句她莫名其妙的土语。但她懂得歌曲的内容是讲一桩凶杀案。对凶手的诅咒、对死者的赞美、对复仇的呼声,都杂凑在一起。有几句歌辞她记熟了,我想法把它们翻译在下面: 枪炮,刺刀——都不曾使他脸容变色,在战场上他神色清明——好比夏日的天空。他是鸷鸟,老鹰的伴侣,对于朋友,他甘美如蜜,对于敌人,他却是狂怒的海洋。比太阳更高,比月亮更温柔。法兰西的敌人从来没伤害到他,家乡的杀人犯——却从背后下了毒手,像维多洛杀害桑比哀罗·高索一样[94]。他们从来不敢正面瞧他。我九死一生换来的勋章——钉在墙上,钉在我的床前,丝带多么红。我的衬衣更红。留着我的勋章,留着我的血衣,为我的儿子,远客他乡的儿子。他可以看到上面有两个弹孔。这儿有个弹孔,别人的衣衫上也得有个弹孔。但这还不能算报仇雪恨,我还要那只放枪的手,我要那只瞄准的眼睛,我要那颗起这个恶念的心…… 唱到这里,水手忽然停住了。 “朋友,你为什么不唱了呢?”丽第亚小姐问。 水手侧了侧头,要她注意从大舱口中走出的一个人。原来是奥索出来赏月。 “把你的哀歌唱完它好不好?”丽第亚小姐说,“我正听得津津有味呢。” 水手向她伛下身子,声音极轻的说: “我决不愿意给人家一个仑倍谷。” “什么?你说什么?……” 水手不回答,开始打唿哨了。 “奈维尔小姐[95],啊,被我撞着了,原来你也在欣赏我们的地中海!”奥索一边说一边向她走过来,“别处决看不到这样的月色,你总不能否认吧?” “我没有看月,我在专心研究高斯话。这水手唱着一首悲壮的哀歌,不料在紧要关头停住了。” 水手低着头,仿佛仔细瞧着指南针,同时偷偷把丽第亚小姐的大氅使劲扯了一下。显而易见那首哀歌是不能在奥索中尉面前唱的。 “你唱的什么呀,包罗·法朗采?”奥索问,“是一首巴拉太呢还是伏采罗[96]?小姐懂得歌辞,很想听完它。” “下半节我忘了,奥斯·安东。”水手回答。 然后他马上直着嗓子,唱起一首称颂圣母的赞美诗。 丽第亚小姐心不在焉的听着,不再紧盯那唱歌的人了,暗中却打定主意非把这谜底弄清楚不可。但她的女仆是佛罗伦萨人,对高斯土话不比女主人懂得更多,也急于要探听明白。女主人还来不及对她示意,她已经问奥索了: “先生,什么叫作给人一个仑倍谷[97]?” “仑倍谷!”奥索嚷道,“这是对一个高斯人最大的侮辱,责备他没有雪耻报仇。谁和你讲起仑倍谷的?” 丽第亚小姐抢着回答:“那是船主昨天在马赛提到的。” “他是说谁呀?”奥索的神色颇有点儿紧张。 “噢!他给我们讲一个从前的老故事……对啦,大概是讲华尼娜·陶尔那诺吧。” “我想,小姐,为了华尼娜的死,你对我们的民族英雄,那个了不起的桑比哀罗,恐怕不怎么喜欢吧?” “你觉得那种行为真是英勇吗?” “当时风俗野蛮,他的杀妻是可以原谅的。并且桑比哀罗正在跟热那亚人拼个你死我活,他的女人与敌人交通而不加以惩罚,怎么还能教同胞信任他呢?” 水手插言道:“华尼娜动身去意大利没有得到丈夫的准许。桑比哀罗扭断她的脖子是应该的。” “但那是为救她的丈夫呀。”丽第亚小姐说,“为了爱他,她才去向热那亚人讨情的。” “替他向敌人讨情便是侮辱他!”奥索嚷着。 丽第亚小姐又道:“而他竟亲自动手把她杀了,那不是魔王是什么?” “你知道,那是她像求恩典一般自己要求死在他手里的。小姐,你是不是把奥赛罗看做魔王呢?” “那情形完全不同!奥赛罗是嫉妒,桑比哀罗不过是虚荣。” “嫉妒不也是虚荣吗?那是爱情的虚荣,你也许为了动机而原谅这种虚荣吧?” 丽第亚小姐非常尊严的瞅了他一眼,回头问水手什么时候能够到岸。 “倘若风向不变,后天就可以到。” “我恨不得现在就看到阿雅佐。坐在这条船上真是厌烦死了。” 她站起来,搀着女仆的手臂在甲板的走道上踱了几步。奥索呆呆的站在舵旁,不知道应当去陪她散步呢,还是把那一节似乎使她不大耐烦的谈话停止。 “我的圣母哪!”水手叹道,“多好看的姑娘!要是我床上的臭虫都像她一样,尽管咬,我也不哼一声的了!” 这样天真的赞美话,丽第亚小姐大概听到了,着了慌。因为她差不多立刻回舱。隔不多时,奥索也去睡了。他一离开甲板,女仆立即回上来把水手盘问了一番,拿下面的消息报告她的女主人:那支因奥索出现而没唱完的巴拉太,是两年以前,人家在奥索的父亲台拉·雷皮阿上校被暗杀后作的。水手认为奥索这番回高斯一定是去报仇,比哀德拉纳拉村上不久就会有新鲜肉上市。把这句通行全岛的俗话翻译出来,就是说奥索大爷预备杀死两三个犯嫌疑的凶手。固然这几个人也一度被司法当局怀疑,但法官、律师、州长、警察,都是他们夹袋中人物,所以结果被认为清白无罪,一点儿事都没有。水手又道: “高斯是没有法律的。与其相信一个王家法院的推事,还不如相信一支好枪。你要有仇人的话,就得在三个S中挑[98]。” 这些有意思的情报,使丽第亚小姐对台拉·雷皮阿中尉的态度与心理立刻大不相同。在那位想入非非的英国女子心目中,他一变而为英雄了。那种落拓不羁的神情,心直口快,嘻嘻哈哈的谈吐,先是使她印象不甚好的,如今都成为他的优点,表示一个刚毅果敢的人喜怒不形于色。她觉得奥索颇有斐哀斯葛族[99]人的气魄,胸怀大志而故意装得放浪形骸。这一下丽第亚才发觉年轻的中尉眼睛很大,牙齿很白,身腰很美,教育不差,也有上流社会的习惯。下一天她和他谈了好几次,觉得他的话很有意思。她打听许多关于他本乡的事,他都谈得头头是道。高斯,他是年纪很轻的时候就离开的,先是为了念中学,后来为了念军校,但在他心里始终是个极有诗意的地方。提到那里的山、森林、特殊的风俗,他不由得兴奋起来。说话之间,愤达他这个名词出现了好几次。而你谈到高斯人就不能不对这个遐迩皆知的民情或褒或贬。奥索对于他的同胞那种永无穷尽的仇恨,大体上是谴责的,使丽第亚小姐听了有些奇怪。但乡下人中间有此风俗,他认为可以原谅,甚至断定愤达他是穷人之间的决斗。他说:“我这个意见并非没有根据,因为彼此的仇杀都照规矩提过警告,设计陷害之前有一句话非说不可,就是:你小心点儿!敝乡的凶杀案的确比别处多,但从来没有一桩出于卑鄙的动机。我们不少杀人犯,可没有一个贼。” 每逢他提到愤达他和凶杀的字眼,丽第亚小姐总把他留神瞧着,却找不出一点儿动感情的痕迹。既然认为他有那种令人莫测高深的魄力——当然对她是瞒不过的——她便继续相信台拉·雷皮阿上校的在天之灵不久就会得到安慰的。 双桅快船已经望见了高斯的海岸。船主把岸上重要的地名一个一个的说出来,虽然那些地方对丽第亚全是陌生的,但她很高兴知道它们的名字。无名的风景是最乏味的,这是一般游客的心理。有时上校的望远镜中映出一个岛民,穿着棕色衣服,背着长枪,骑着一匹小马在险陡的山坡上飞奔。丽第亚小姐把每一个都当做土匪或是替父亲报仇的儿子。但据奥索说来,那只是附近村镇上的老百姓干他的私事。带枪不是为了需要,而是为了壮行色,为了风气如此,正如都市里的公子哥儿出门不能没有一根漂亮的手杖。虽则以武器而论,长枪不及匕首有诗意,但丽第亚小姐认为男人带枪究竟比拿手杖更风流威武,同时她记得拜仑勋爵笔下的人物也都是死于子弹,而非死于古色古香的匕首的。 航行三天以后,已经到了桑琪南群岛前面,阿雅佐湾庄严的全景都展开在旅客的眼底了。大家把它比之于拿波里湾的确很有道理。船进港口的时候,一个着火的绿林正好把浓烟罩着琪拉多山峰,令人想起维苏威火山,使阿雅佐湾更像拿波里湾。倘使要两者完全相似,只要一支阿提拉的军队把拿波里近郊扫荡一下就行了[100]。因为阿雅佐城四周一片荒凉,渺无人烟。不像拿波里从加斯德拉玛莱港到弥赛纳海峡,鳞次栉比,尽是漂亮的工厂,阿雅佐湾附近只有些阴森森的树林,后面是荒瘠不毛的山。没有一个别庄,没有一所屋舍。城市周围的高岗上,绿荫中零零星星的耸立着几所白的建筑物,那是亡人的祭堂和家庭的墓园。总之,全部的风景都带着一种严肃而凄凉的美。 城市的外观,尤其在那一个季节,把四郊的荒凉所给人的印象格外加强了。街上毫无动静,只有几个闲人,而且老是那几个。没有一个女的,除非是进城粜卖粮食的乡下女人。你听不到高声的说话,更听不到像意大利城市中那样的歌声与笑声。走道的树荫底下,偶尔有十来个全副武装的乡下人玩着纸牌,或者看着人家玩。他们不叫不嚷,从来不争吵,赌得紧张了,只有手枪的声音,那永远是威吓的前奏。高斯人天生是严肃而沉默的。晚上,有几个人出来纳凉,但路上散步的几乎全是外乡人。岛上的居民都站在自己的屋门口,好像老鹰蹲在窠上防着敌人。 高龙巴 四 拿破仑诞生的屋子参观过了,糊壁纸也用了半正当半不正当的手段弄到了一点样品,丽第亚小姐在高斯待上两天,就觉得郁闷不堪:在一个居民无法亲近而使你完全孤独的地方,任何游客都难免有这种感觉。她后悔当初不该一时冲动,可是立刻回去又势必伤了她不怕艰险的大旅行家的英名,因此丽第亚小姐只得耐着性子,尽量想办法去消磨光阴。凭着这勇敢的决心,她端整了铅笔、颜色,勾了一张海湾图,又拿一个卖甜瓜的乡下人做模特儿画了一幅肖像:他皮色乌黑,像大陆上种菜的,但留着一绺白须,神气活脱是个最凶恶的强盗。她觉得这些还不够有趣,便有心把班长世家的后人挑逗一下。这也不是难事,因为奥索非但不急于回到村里去,倒反在阿雅佐把日子过得挺高兴,虽则在当地也没什么宾客来往。此外,丽第亚心中还存着个高尚的念头,想收服这野蛮的山民,要他把那个引他回乡的可怕的计划丢开。自从她冷眼旁观的对他留神以后,就觉得这年轻人白白牺牲掉未免太可惜了。同时,能说服一个高斯人归化对她也是莫大的光荣。 这几位游客的日子是这样消磨的:白天,上校和奥索出去打猎;丽第亚小姐不是画素描,便是写信给女朋友们,因为能够在信上写着“寄自阿雅佐”字样真是太妙了;六点光景,男人们带着野味回来;大家一块儿吃晚饭,饭后,丽第亚小姐唱歌,上校打盹,两个年轻人一块儿直谈到深夜。 不知护照有什么一种手续,竟需要上校去拜访州长。这州长跟大半的同僚一样闷得发慌,知道来了个英国财主,上流人物,还带着一个俊俏的女儿,不禁高兴之极,把上校招待得非常客气,再三说如有驱遣定当效劳一类的话。不多几天,他又来回拜,上校刚吃罢饭,正消消停停的躺在沙发上预备打盹,女儿在一架破钢琴上自弹自唱。奥索在旁翻着乐谱,欣赏歌唱家的肩头和金黄的头发。仆人通报说州长来了,琴声马上停止,上校站起来,把女儿向州长介绍了,又说: “我不介绍台拉·雷皮阿先生了,你大概认识他的吧?” “阁下是台拉·雷皮阿上校的公子吧?”州长的神气略微有些为难。 “是的,先生。”奥索回答。 “我以前是认得令尊的。” 普通的应酬话不久都谈完了。上校不由自主的打了好几个呵欠。奥索以前进分子的身份,不愿意和当局的官员交谈:所以只剩下丽第亚小姐一个人和客人搭讪。州长也不愿让谈话冷落,能够和一个认识全欧洲名流的妇女谈谈巴黎和上流社会,他显然高兴极了。他一边说话一边常常极好奇的打量着奥索。 “你们和台拉·雷皮阿先生是在大陆上认识的吗?”他问丽第亚小姐。 丽第亚小姐不大好意思的回答,说他们是在到高斯的船上认识的。 州长轻轻的说:“他是个极有教养的青年,”然后把声音放得更低,“他有没有和你谈起回到高斯来有什么目的?” 丽第亚小姐登时扮起一副庄严的面孔,回答道: “我没有问过他。先生不妨向他打听一下。” 州长不做声了。可是过了一会儿,听见奥索用英文和上校说话,便道: “先生,你似乎地方走得很多,大概把高斯和它的……它的风俗忘了吧?” “不错,我离开本乡的时候年纪很轻。” “你至今还在军中吗?” “先生,我现在退伍了。” “你在法国军中待得那么久,我相信你一定变成十足地道的法国人了。” 说这最后一句的时候,州长的语气特别加重。 说高斯人是法国人,对高斯人不是一句恭维话。他们喜欢自成一族,而他们的行为也叫人不得不承认这一点。奥索当下有些恼了,反问道: “州长先生,你以为一个高斯人要受人尊重,必须在法国吃过粮吗?” “当然不是,我不是这意思。我只是指这里的某些风俗,往往不是一个管行政的人所愿意看到的。” 他着重于风俗这个字,又尽量装出严肃的神气。不一会儿他站起身来告辞了,要丽第亚小姐答应,改日务必到州长公署去会会他的太太。 他走了,丽第亚小姐说: “我直要到了高斯,才见识到所谓州长是何等人物。这一位看来倒还和气。” 奥索道:“我却不敢说这个话,他那种夸大的、故弄玄虚的神气,我觉得好古怪。” 上校差不多睡着了。但丽第亚小姐仍在眼梢里把父亲瞅了一下,放低着声音: “我,我不觉得他像你所说的弄什么玄虚,我懂得他的意思。” “没有问题,奈维尔小姐,你是心明眼亮的人。可是你要在他刚才说的话里找到什么意义,那一定是你自己加进去的。” “这句话我记得是玛斯加里叶侯爵说的[101]。可是……要不要我给你一个证据,证明我料事如神?我颇有点儿法术,一个人被我见过两次,我就能知道他的心事。” “噢,我的天!你把我吓坏了。倘若你能猜透我的思想,我不知道自己应该是悲是喜。” “台拉·雷皮阿先生,”丽第亚红着脸往下说,“我们不过相识了几天,可是在海上,在野蛮地方——原谅我用这个字——大家比在交际场中容易相熟……所以请你别奇怪我以朋友的资格提到你的私事,那也许是不应当由外人顾问的。” “噢,别说什么外人不外人,奈维尔小姐,我更喜欢你自称为朋友。” “好吧,先生,我要告诉你:虽则并没刺探秘密的意思,我却是知道了一部分秘密,而我因此很难过。我知道府上遭受的不幸,人家又和我提到许多你们贵同乡睚眦必报的脾气和报仇的方式……州长所暗示的不就是这个吗?” “小姐以为我……”奥索的脸白得像死人一样。 “不是的,台拉·雷皮阿先生,”她打断了他的话,“我知道你是个洁身自好的君子。你亲自和我说过,贵乡现在只有平民才干那个愤达他……你认为那是一种决斗……” “难道你以为我有朝一日会杀人吗?” “既然我跟你提到这件事,奥索先生,可见我并没疑心你。”然后她又放低了声音,“而我所以要提,因为我觉得你一回到本乡,也许会被野蛮的成见包围。那时倘若你知道有一个人,因为你能抵抗周围的诱惑而佩服你的勇气,或许对你不无帮助。得了,”说到这里,她站了起来,“别谈这些不愉快的事了,我想到就头疼。再说,时间也很晚了。你不会见怪吧?明儿见。”她向他伸出手去。 奥索很严肃的紧紧握着她的手,似乎很感动。 “小姐,你知道有些时候,乡土的本能会在我心中觉醒。有时我想起先父……种种可怕的念头就来跟我纠缠不清。你这一席话使我从此解脱了。谢谢你!谢谢你!” 他还想往下说,可是丽第亚小姐把一只羹匙掉在地下,把上校闹醒了。 “台拉·雷皮阿,明儿五点出发打猎,别迟到啊。” “不会的,上校。” 高龙巴 五 次日,正当打猎的伙伴快要回家的时候,奈维尔小姐从海边散步回来,带着女仆向旅店走着,忽然瞧见一个全身穿黑的少妇,跨着一匹身材矮小而非常壮健的马进城。她背后跟着一个乡下人模样的人,也骑着马。棕色的上衣,臂弯里都破了;身上斜挂着一根皮带,系着一个葫芦;腰间插着一支手枪,手里又拿着一支长枪,木柄的一头纳在一只拴在鞍架上的皮袋里。总而言之,他的穿扮活脱是个舞台上的土匪,或是一个赶路的高斯老百姓。那女的姿容绝世,立刻引起了奈维尔小姐的注意。她似乎有二十来岁,高大身材,嫩白皮肤,深蓝眼睛,粉红嘴唇,一口牙齿像细瓷。她的表情又高傲,又不安,又忧郁。头上披的是从前由热那亚行到本地来的面纱,叫作美纱罗,妇女们戴着最合适。盘在头上的栗色长辫像包头布。衣服非常清洁,但素净到极点。 丽第亚小姐尽有时间打量这个戴美纱罗的女子,因为她在街上停下来向人打听,而且看她眼睛的表情,问的是件很重要的事。听了人家的回答,她把坐骑加上一鞭,直奔奈维尔爵士与奥索下榻的旅馆。到了门首,和店主人问答了几句,少妇便身手轻捷的下了马,坐在大门旁边一条石凳上,跟随的人牵着马自上马房去了。丽第亚小姐穿着巴黎装束走过,那陌生女子连头也没抬起来。过了一刻钟,丽第亚打开楼窗,戴美纱罗的女子仍旧坐在那里,姿势也没变。不多一会儿,上校和奥索打猎回来了。店主人指着年轻的台拉·雷皮阿和那女的说了几句。女的脸一红,急忙站起,迎上几步,又忽然停住,好似愣住了一般。奥索和她离得很近,好生诧异的把她打量着。 “她声音很激动的说道:“你是奥索·安东尼奥·台拉·雷皮阿吗?我是高龙巴。” “高龙巴!”奥索嚷起来。 他立刻抓着她,很温柔的把她拥抱了。上校父女看了很奇怪,因为英国从来没有当街拥抱的事。 高龙巴说:“哥哥,请你原谅,我没得到你的允许就来了。朋友们说你已经到了,而我看到你真是极大的安慰……” 奥索又把她拥抱了一下。接着转身向着上校,说道: “这是我的妹妹。要不是她自己通名,我竟认不得了。她叫高龙巴。这位是汤麦斯·奈维尔上校。上校,很抱歉,今天我不能陪你们吃晚饭了……我的妹妹……” “哎!朋友,你们上哪儿吃饭呢?”上校喊道,“这要命的客店,只有一桌为我们预备的饭还可以吃。小姐,跟我们一起来罢,让小女也喜欢一下。” 高龙巴瞅着她的哥哥,他也不多推让,大家便进入旅店最大的一间屋,给上校做客室与餐厅用的。台拉·雷皮阿小姐见过了奈维尔小姐,一言不发,只深深的行了个礼。她显见非常慌张,并且和上流社会的外国人在一起,也许还是生平第一遭。但她一举一动并没半点乡气。她的与众不同的特点把她强直的举止遮盖了。丽第亚小姐也看中了这点特色。除了上校一行人占据的屋子以外,旅馆里已没有别的空房。丽第亚小姐居然降尊纡贵,或是因为好奇的关系,竟自动邀请台拉·雷皮阿小姐在她房里搭一张床。 高龙巴支吾其辞的说了几句道谢的话,便跟着奈维尔小姐的女仆到房中梳洗去了。她一路上风尘仆仆,自然需要收拾一下。 回进客厅,高龙巴看见两位猎人放在一边的枪支,便停下来赞道: “喝,好枪!哥哥,是你的吗?” “不,那是上校的英国枪,不但好看,而且中用。” 高龙巴说:“我希望你也能有这样的一支。” 上校接口道:“这三支里头当然有一支是他的。他真是用的太妙了:今天发了十四枪,没有一枪虚发的!” 于是一推一让,双方客气个不了,结果奥索竟却不过上校的情意,使高龙巴大为高兴,那看她的脸色就可知道。刚才那么严肃,现在却眼睛闪着光,欢喜得像小孩子一样。 “朋友,你挑呀。”上校说。 奥索不肯挑。 “那么请令妹代你挑罢。” 高龙巴不用人家说第二遍,就拣了式样最老式的一支,实际却是芒东厂的精品,口径很大。 “这一支大概火力很好吧。”她说。 她的哥哥慌忙道谢,觉得很不好意思。幸而晚饭已经开出,替他解了围。高龙巴先是不肯就坐,直到看了哥哥的眼色才不再推却。吃东西以前她照着虔诚的旧教徒规矩先画了个十字,教丽第亚小姐看了满心欢喜,私下想: “好啊,这才见出古风来了。” 她还暗暗发愿,要在这个代表高斯古风俗的少女身上发现许多有趣的事。奥索显而易见不大放心,生怕妹妹的举动与言语显得村野。但高龙巴时时刻刻留神看着他,一切动作都学着哥哥的样。有时她目不转睛的把他瞧着,有种异样的悲哀的表情。奥索偶尔遇到她的目光,便把眼睛转向别处,仿佛故意要回避妹妹那句默默无声而他心照不宣的问话。当下大家都讲法文,因为上校的意大利文往往辞不达意。高龙巴非但听得懂法文,而且在不得不应对的时候说的几个字,咬音也还准确。 吃过饭,上校注意到他们兄妹之间的拘束,便凭着爽直的脾气问奥索要不要和高龙巴小姐单独谈谈,他可以带着女儿上隔壁屋子。奥索慌忙道谢,说他们尽有时间在比哀德拉纳拉谈天。那是他将来要去住家的村子的名字。 于是上校占了他平日坐惯的沙发。奈维尔小姐换了好几个话题,都没法逗美丽的高龙巴开口,便要求奥索念一首但丁的诗,那是她最喜欢的诗人。奥索选了《地狱篇》中关于法朗昔斯加·达·里弥尼的一段,开始念了,把那些雄壮的三句诗,描写男女共读爱情故事如何危险的篇章,尽量念得抑扬顿挫[102]。他这么念着的时候,高龙巴把身体凑近桌子,原来低着的头也抬了起来,圆睁大眼,射出一道异乎寻常的火焰。脸一忽儿红,一忽儿白,坐在椅上浑身抽搐。这种意大利民族的素质真是了不起,根本用不着老学究来替她指出诗歌的美。 奥索念完以后,高龙巴问: “啊!多美!哥哥,这是谁作的?” 奥索对于她的无知觉得很难为情。丽第亚小姐却微微笑着,说作者是个几百年以前的佛罗伦萨诗人。 奥索又道:“将来回到了比哀德拉纳拉,我教你念但丁的作品。” 高龙巴嘴里还念着:“我的天,那多美啊!”随后把记得的背了三四节,先是轻轻的,后来兴奋了,竟高声朗诵,比她哥哥念的更有表情。 丽第亚小姐听了大为诧异,说道: “你好像对诗歌非常喜欢。像你这样从来没念过但丁的人初念的心情,真教我羡慕不置。” 奥索接着说:“奈维尔小姐,你瞧但丁的诗魔力多大,居然把一个只会背祈祷文的乡姑也感动了!噢!我错了,高龙巴是内行。很小的时候,她就东涂西抹的写诗,后来父亲写信告诉我,说她是个了不起的挽歌女[103],在比哀德拉纳拉村上和方圆七八里内没有人比得上。” 高龙巴带着央求的神气对哥哥瞟了一眼。奈维尔小姐早听人说过高斯的妇女能即席赋诗,渴想领教一下,便再三要求高龙巴略施小技,献献本领。奥索后悔不该想起了妹妹的诗才,便竭力解释,说高斯的巴拉太枯索无味,不值一听。并且念过了但丁的名作再念高斯的诗歌,等于丢本乡的脸,但这些话反而使奈维尔小姐更心痒难熬,非听不可。最后奥索只得和妹妹说: “那么随便作一个歌罢,别太长。” 高龙巴叹了口气,对桌上的台毯定睛看了一分钟,又向上望了望梁木。然后把手蒙着眼,仿佛那些鸟,自己看不见别人了,便以为别人也看不见自己。于是她声音颤巍巍的唱起来,其实只是一种高声的朗诵: 少女与斑鸠 远远的山背后,在那深谷中间,每天只照着一小时的太阳;有所阴暗的屋子,门口长着野草。门窗紧闭。屋顶上没有炊烟。可是到了中午,太阳照临的时候,一扇窗开了,父母双亡的孤女纺着纱;一边做活一边唱着——唱着一支凄凉的歌;却没有别的歌声与她呼应。有一天,正是春天,邻近的树上停下一只斑鸠,听着少女的歌。它说:姑娘,世界上伤心的不光是你一个:一只凶狠的鹤抢走了我的配偶。斑鸠,你把那强凶霸道的鹞指给我看;纵使它高高的飞在云端里,我也会把它打落下来。可是我呀,我这可怜的姑娘,谁能够还我的兄长,还我那个远客他乡的兄长?姑娘,告诉我,你的兄长在哪里?我可以用翅膀把你带到他身边。 “好一只有教养的斑鸠!”奥索一边嚷一边拥抱他的妹妹。他嘴里开着玩笑,心中却激动得厉害。 “你的歌可爱极了,”丽第亚小姐说,“请你写在我的纪念册上,我要把它译成英文,配上音乐。” 好心的上校连一个字也没听懂,只顾跟着女儿赞美,然后补上一句: “小姐,你说的斑鸠不就是我们今天吃的那种红焖鸟吗?” 丽第亚拿了纪念册来,看见作者写诗的款式非常古怪,不由得大为惊异。她不分作单行,而是尽纸的宽度从左至右的写到底。所谓“零星的句子,长短不等,两端各留空白”这种写诗的定义完全应用不上了。高龙巴小姐别出心裁的拼法也有许多可议之处,好几次使丽第亚小姐莞尔而笑,同时却苦了做哥哥的,觉得脸上无光,难受死了。 睡觉的时间到了,两位少女进了卧房。丽第亚小姐一边脱下项链、耳环、手钏,一边注意到她的同伴从袍子底下抽出一条长长的东西,像鲸鱼骨[104],但模样完全不同。高龙巴很小心的,同时差不多是偷偷的,把那东西往桌上的面纱底下一塞,然后跪在地下诚心诚意的做了祷告。两分钟以后,她已经上床了。丽第亚小姐一则天生好奇,二则像所有的英国女子一样脱衣服特别费时,便走近桌上假装找一支别针,随手把面纱一掀,发现一把相当长的匕首,银子和螺钿的镶嵌很特别,做工极精巧,在收藏家眼中的确是一件非常值钱的古式武器。 丽第亚笑着问:“小姐们身上带这样一个小小的家伙,可是本地的风俗吗?” 高龙巴叹了口气:“非带不可呀。地方上坏人太多了。” “难道你真有勇气这样的扎过去吗?” 丽第亚握着匕首,做了一个自上而下的扎过去的姿势,像舞台上杀人的样子。 高龙巴用着又柔婉又悦耳的声音回答:“必要的时候,我当然有勇气,或是为了保卫自己,或是为了保卫朋友……可是不应当这样拿,对方往后一退,你就会伤了自己。”说着她坐在床上,比着手势:“应当这样,往上戳的,据说那才会致人死命。唉!用不着这种武器的人才有福呢!” 她叹了一声,把头倒在枕上,立刻阖上眼睛。那张脸真是再好看也没有了,又庄严又贞洁。当年斐狄阿斯雕他的弥纳华像的时候[105],能有这样的模特儿一定会心满意足了。 高龙巴 六 我是依照荷拉斯的方法,把故事从半中间讲起的[106]。现在趁美丽的高龙巴跟上校父女一齐睡着了的机会,我要补叙几个不可缺漏的要点,使读者对这件真实的故事了解得更亲切。上文交代过,奥索的父亲台拉·雷皮阿上校是被人谋害的。但高斯的凶杀案,不像法国那样出之于一个苦役监的逃犯,因为偷窃府上的银器而伤了人命,高斯人被暗杀必有仇家。可是结仇的原因往往是说不清的。许多家庭的仇恨只是一种悠久的习惯,最初的原因早已不存在了。 台拉·雷皮阿上校的家庭恨着好几个家庭,特别是巴里岂尼一家。有的说,十六世纪时一个台拉·雷皮阿家的男人勾引了一个巴里岂尼家的女子,因此被女方的家属一刀刺死了。另外有些人说正是相反,被玷污的是台拉·雷皮阿家的姑娘,被杀的是巴里岂尼家的男人。不管怎么样,反正两家之间有过血案。可是与习惯相反,这桩血案竟没有引起别的血案。因为台拉·雷皮阿与巴里岂尼两家同样受到热那亚政府的迫害,壮丁都被放逐在外,家里已经好几代没有刚强的男人了。十八世纪末,一个在拿波里当军官的台拉·雷皮阿,在赌场里和一些军人闹起来,人家骂了他,其中有一句说他是高斯的牧羊人,他便擎出剑来,但一个人怎敌得三个人,幸而赌客中间还有一个外乡人,一边嚷着“我也是高斯人”,一边出来拔刀相助,台拉·雷皮阿才没吃亏。那人便是巴里岂尼家的,事先并不与他相识。等到道了姓名籍贯,双方都非常谦恭有礼,指天誓日的结了朋友。在大陆上,高斯人极容易团结,岛上可完全不是这样。这桩故事便是一个例子。台拉·雷皮阿和巴里岂尼寄居在意大利的时期的确是一对知心朋友,但回到高斯,虽然住着同一个村子,却难得见面了。他们死的时候,有人说已有五六年没说过话。他们的儿子,像岛上的说法,还互相取着敬而远之的态度。奥索的父亲琪尔福岂沃当了军人,另外一家的瞿第斯·巴里岂尼是个律师。做了家长以后,为了职业关系各处一方,他们几乎没机会碰面,也没机会听到彼此的消息。 不料有一天,大约在一八〇九年,瞿第斯在巴斯蒂阿城里看到报上载着琪尔福岂沃上尉受勋的新闻,便当着众人说,这不足为奇,因为某某将军做着他家的后台。这句话传到维也纳,到了琪尔福岂沃耳朵里,他便对一个同乡人说,将来他回高斯的时节,瞿第斯一定是个大富翁了,因为他在打输的官司中比在打赢的官司中挣的钱更多。谁也说不上来,这话的意思是指瞿第斯欺骗当事人呢,还是仅仅指出一个极平常的道理,说下风官司对一个吃公事饭的总比上风官司更多油水?不管真意如何,律师把这句讽刺的话听到了,记在心里。一八一二年,他要求当本村村长,事情大有希望,谁知那某某将军写信给州长,推荐琪尔福岂沃太太面上的一个亲戚。州长马上遵从了将军的懿旨。巴里岂尼认定这是琪尔福岂沃捣的鬼。一八一四年,皇帝下台了,将军撑腰的那位村长被指为波拿帕脱党,撤了职,由巴里岂尼接任。百日时期,拿破仑再起,巴里岂尼又被撤职。但那场暴风雨过去以后,他大吹大播的把村长的印信与户籍簿册重新接收去了。 从那时起,巴里岂尼一帆风顺的走红了。台拉·雷皮阿上校却被迫退伍,隐居在比哀德拉纳拉,不得不暗中和巴里岂尼勾心斗角,应付那些层出不穷的是非:一忽儿他的马窜入了村长的园地,要赔偿损失;一儿村长先生以修整教堂的石阶为名,把盖在台拉·雷皮阿家墓上,镌有本家徽号的一块断石板着人抬走了。谁家的羊吃了上校种的东西,羊主人保证可以得到村长的袒护。比哀德拉纳拉的邮政代办所主任原来是个开杂货铺的,园林警卫是个残废老军人,先后都被撤职,换上巴里岂尼的党羽,因为两个前任是台拉·雷皮阿一派。 上校的太太临死,说希望葬在她常去散步的一个小林子里,村长立刻宣布她应当埋在本村公墓上,因为上校并没得到准许另盖一个单独的坟。上校听了大怒,说这个准许状没发下以前,他的太太非葬在她自己选定的地方不可,便教人掘了一个穴道。村长方面也教人在公墓上掘了一个穴道,同时又召集警察,以便维持法律的尊严。下葬那天,两派的人照了面,有一时大家很怕为了争夺台拉·雷皮阿太太的遗体,可能大打出手。亡人方面的亲属带了三四十名全副武装的乡下人,逼着教士出了教堂就走向林子;另一方面,村长和两个儿子,带着手下的党羽和警察等等,到场预备对抗。他才露面,吩咐出殡的行列退回来的时候,马上受到一阵嘘斥和威吓。敌方的人数显然占着优势,意志也非常坚决。看到村长出现,好几支枪的子弹上了膛,据说还有一个牧羊人对他瞄准。但上校把枪撩开了,说道:“没有我的命令,谁也不准开火!”村长像巴奴越一样“天然怕挨打”,便不愿交锋,带着人马退走了:于是出殡的行列开始发引,特意挑着最远的路由,打村公所前面经过。走在半路上,有个糊涂虫加进队伍,喊了声:“皇帝万岁!”也有两三个人跟着喊了几声。碰巧有条村长家里的牛拦着去路,得意忘形的雷皮阿党人竟想把它杀死,幸而上校出来喝阻了。 不必说,村公所方面动了公事,村长递了一个报告给州长,用极精彩的笔法描写人间的法律与神明的法律如何如何被蹂躏——村长的威严、教士的威严,如何如何受到损害——又说台拉·雷皮阿上校为首率众,图谋不轨,纠集了波拿帕脱的余孽,意欲推翻王室,煽动乡民械斗,种种罪行,实系触犯刑法第八十及九十一各条。 过分夸张的控诉倒反损害了它的效果。上校也写信给州长、给检察长。他太太的一个亲属和岛上的某国会议员有姻亲,另外一个亲戚和王家法院的院长是表兄弟。靠了这些后援,图谋不轨的案子一笔勾销,台拉·雷皮阿太太终于长眠在林子里,只有那个喊口号的糊涂虫被判了半个月监禁。 巴里岂尼律师对这个结果大不满意,便另生枝节,换个方向进攻。他从旧纸堆里发掘出一个文件,和上校争一条小溪的主权,小溪的某一段有个水力磨坊。那场官司拖了很久。一年将尽,法院快判决了,看形势多半是对上校有利的,不料巴里岂尼忽然拿出一封恐吓信呈给检察长,具名的是有名的土匪阿谷斯蒂尼,信上以杀人放火为威吓,要村长撤回诉讼。原来高斯地方,大家都喜欢得到土匪的保护,而土匪为了酬答朋友,也常常干涉民间的私事。村长正想利用这封信,不料又出了件新的事故把案子搅得更复杂了。土匪阿谷斯蒂尼写信给检察长,说有人假造他的笔迹,损害他的名誉,教大家以为他是可以收买的。信末又说:“倘若我发现了假冒的人,定当痛加惩罚,以儆效尤。” 由此可见,阿谷斯蒂尼并没写信恐吓村长。但台拉·雷皮阿和巴里岂尼都把写匿名信的事推在对方头上。双方说了许多威吓的话,司法当局也弄不清事情究竟是谁干的。 这期间,琪尔福岂沃上校被暗杀了。据法院调查,事实是这样的:一八××年八月二日,傍晚时分,有个女人叫作玛特兰纳·比哀德利,送麦子到比哀德拉纳拉,一连听见两声枪响,好像是从一条通往村子的低陷的路上发出的,离开她约有一百五十步。她紧跟着瞧见一个男人伛着身子,在葡萄园中的小径上向村子方面奔去。他停了一会儿,回过头来,可是距离太远,比哀德利女人看不清面貌,并且那人嘴里衔着一张葡萄叶,几乎把整个的脸都遮掉了。他远远的向一个同伴比了个手势,便钻入葡萄藤中不见了。至于那同伴,证人也没看见。 比哀德利女人放下麦子,跑到小路上,发现台拉·雷皮阿上校倒在血泊中,身上中了两枪,但还在那里呼吸。他身旁有支上了膛的长枪,仿佛他正预备抵抗对面的敌人,不料被背后的敌人打中了。他喉咙里呼里呼噜的塞着痰,竭力挣扎着,但一句话都说不上来。据医生事后解释,那是子弹洞穿肺部所致。他气喘得厉害,血慢慢的流着,积在地下像一片红的藓苔。比哀德利女人想把他扶起来,问了好几句话,都没用。她看到他要说话,但没法教人懂得。她又发觉他想伸手到口袋里去,便帮他掏出一个小纸夹,打开来放在他面前。受伤的人拿了纸夹里的铅笔,试着要写字。证人亲眼看他很费力的写了好几个字母,但她不识字,不知道是什么意思。上校写完字,力气没有了,便把小纸夹纳在比哀德利女人手里,还使劲握着她的手,神气挺古怪的望着她,好像说(以下是证人的话):“这是要紧的,这是凶手的姓名!” 比哀德利女人奔进村子,正遇到村长巴里岂尼先生和他的儿子梵桑丹洛。那时天差不多已经黑了。她把看到的事讲了一遍。村长接过纸夹,赶到村公所去披挂他的绶带[107],唤他的书记和警察等等。当下只有玛特兰纳·比哀德利和梵桑丹洛两人在一起,她要求他去救上校,万一他还活着的话。梵桑丹洛回答说,上校和他们是死冤家,他走近去必犯嫌疑。不多时,村长赶去了,发现上校已经断气,便教人抬回尸首,做了笔录。 巴里岂尼先生虽则在当时的情形之下不免心慌意乱,仍旧把上校的纸夹弥封了,又在他职权范围以内尽量缉访凶手,可是毫无结果。预审推事赶到以后,大家打开纸夹,发现一张血迹斑斑的纸上写着几个字,虽是颤巍巍的手笔,却清清楚楚看得出是阿谷斯蒂尼。推事断定上校的意思,说凶手是阿谷斯蒂尼。可是被法官传讯的高龙巴·台拉·雷皮阿,要求把小纸夹让她察看一下。她翻来覆去看了半天,突然伸出手来指着村长,嚷道:“他才是凶手!”接着又说出一番道理,在她当时悲痛欲绝的情形之下,亏她头脑还那么清楚。她说父亲几天以前收到奥索的一封信,看过就烧了,但烧毁以前在小册子上记下奥索的地址,因为他换了防地。现在这地址在小册子上找不到了,高龙巴认为那便是被村长撕掉的,因为她父亲在同一页上写着凶手的名字,村长却另外写上阿谷斯蒂尼的名字。推事检查之下,果然发觉小册子缺了一页,但不久又发现同一纸夹内的别的小册也有缺页。而别的证人都说,上校常常撕下纸夹内的纸,引火点雪茄,所以极可能是他生前不小心,把抄录地址的一面烧掉了。并且大家认为,村长从比哀德利女人手中接下纸夹的时候,天已经黑了,没法看出纸上的字。他拿了纸夹上村公所,中间并没停留。警察队的班长陪着他,看着他点灯,把纸夹纳入一个封套,当场封固:这几点都有人证明。 警察队的班长作证完了,高龙巴悲愤交加,扑在他脚下,用着天上地下一切神圣的名字要他起誓,声明他当时连一忽儿都没离开村长。班长迟疑了一下,显然被少女那种激昂的情绪感动了,便供认他曾经到隔壁房间去找一张大纸,还不到一分钟,而他在抽屉内暗中摸索的当口,村长始终和他说着话,他回来也看到染着血污的纸夹仍旧在桌上,在村长进门时丢下的老地方。 巴里岂尼作证的态度极镇静。他说他完全原谅台拉·雷皮阿小姐的感情冲动,很愿意把自己洗刷明白。他提出证明,那天傍晚他都在村子里,出事时他和儿子梵桑丹洛两人一同站在村公所前面;另外一个儿子奥朗杜岂沃,那天发着寒热,躺在床上。他交出家里所有的枪,没有一支是最近开放过的。他又补充说,关于那个纸夹,他当时立刻感觉到它的重要性,便把它封固了交给副村长保存,因为早料到自己与上校不睦,可能被人猜疑。最后他提到阿谷斯蒂尼曾经在外扬言,非把捏造信件的人杀死不可。村长言语之间,似乎暗示那土匪疑心了上校,所以把他杀了。根据土匪的风俗,为了类似的动机向人报复并非没有先例。 台拉·雷皮阿上校死了五天以后,阿谷斯蒂尼碰上一队巡逻兵,力战不敌,被打死了。官方在他身上搜出一封高龙巴的信,说人家指他是杀上校的凶手,请他自己表明一下,是或不是。既然土匪没有复这封信,大家便很笼统的下了结论,认为他没勇气向一个姑娘承认杀了她的父亲。但有些自称为熟悉阿谷斯蒂尼性格的人背地里,说倘若他真杀了上校,一定要在外边自命不凡的说出来的。另外一个叫作勃朗陶拉岂沃的土匪,写信给高龙巴,说他以名誉做担保,他的同伴并没做这件案子,但他唯一的根据只是阿谷斯蒂尼从来没和他说过疑心上校写匿名信。 结果是:巴里岂尼一家太平无事,预审推事还把村长嘉奖了一番,而村长又进一步表示他行为高尚,声明把以前和台拉·雷皮阿上校争讼未决的小溪案子自动放弃了。 依照本地的习惯,高龙巴在父亲的尸首前而,当着许多亲友临时作了一支巴拉太,道出胸中的愤恨,正式指控巴里岂尼一家为杀人犯,等哥哥回来誓必报仇。这支巴拉太不久便唱开去了,那夜水手在丽第亚小姐前面唱的就是这一支。当时奥索在法国北部,知道了父亲的死讯马上请假,没有批准。他先是根据妹子来信,相信巴里岂尼父子是凶手。但过后接到全部卷宗的抄件和预审推事的一封信,他便差不多完全同意是土匪阿谷斯蒂尼犯的案子了。每隔三个月,高龙巴必有一封信来,把她的所谓证据,其实只是她的猜疑,重新说一遍。看了这些控诉,奥索的高斯人的血不由自主的沸腾起来,有时也几乎与妹子抱着同样的成见。然而他每次写家信,总说她的猜疑一点没有切实的根据,不值得置信。他甚至不许她再提此事,可是没用。这样的过了两年,奥索奉令退伍,于是他想回去看看家乡,不是要对他认为无辜的人报复,而是要把妹子出嫁,把家中的一份薄产变卖,倘若它还值点儿钱,可以让他搬到大陆上去住的话。 高龙巴 七 或许是因为妹妹来了,奥索思念家园的情绪转浓了,或许是因为让他的文明朋友看到高龙巴村野的装束与举动,心中不大好过,他第二天就宣布预备离开阿雅佐,回比哀德拉纳拉。但他要求上校答应将来上巴斯蒂阿途中,务必到他小庄上盘桓几天;另一方面他也答应陪他打麋鹿、山鸡、野猪等等。 动身前一天,奥索不再打猎了,提议到海湾上去散步。他搀着丽第亚小姐的手臂,尽可以自由谈话,因为高龙巴留在城里采办杂物,上校又随时走开去打海鸥与海鹅,使路上的人看了好不奇怪,不懂怎么有人肯为了这种飞禽浪费火药。 他们走的是往希腊神庙去的路,欣赏海湾风景最好的所在。但他们都无心观览。 双方静默了半晌,甚至有些发僵了,奥索方始开言道:“丽第亚小姐……老实告诉我,你觉得我的妹妹怎么样?” “我很喜欢她,”丽第亚回答,又笑着补充,“我喜欢她还胜过喜欢你呢,因为她是真正的高斯人,不像你这个野人已经太文明了。” “太文明吗?唉,你真不知道呢,我自从踏上高斯以后,觉得不由自主的又变得野蛮起来。种种可怕的念头在胸中骚动,磨得我好苦……所以在我埋入穷乡僻壤之前,需要和你谈谈。” “先生,你得拿出勇气来。看你妹妹多么隐忍,她正是你的好榜样。” “啊!你别上她的当。别以为她隐忍。固然她还没和我提过一个字,但她每瞧我一眼,我都明白她对我的愿望。” “她对你有什么愿望呢?” “噢!没有什么……不过要我试试令尊的枪打人是否和打野味一样中用。” “亏你想得出!你竟这样的猜度你的妹妹吗!你明明承认她还什么都没对你说过。这完全是你的不对。” “要是她心上没有报复的念头,她早就和我谈到父亲了。可是她只字不提。同时被她认为——当然是毫无根据,我知道——被她认为杀人犯的姓名,她也可能跟我提到。可是不,她也只字不提。因为我们高斯人是个很狡猾的民族。我的妹子懂得她还没把我完全抓在手里,所以在我还能溜走的时候,不愿意把我吓坏了。一朝带我到了悬崖边上,等我失掉了理性,她就会把我往万丈深渊推下去的。” 于是他把父亲被害的经过,和证明阿谷斯蒂尼有罪的几个要点,对奈维尔小姐详细说了一遍。 他又道:“可是无论什么话都没法教高龙巴相信。我从她最后一封信里看得很清楚。她发誓要向巴里岂尼一家索命……奈维尔小姐,你看我对你信任到什么程度……要不是野蛮的教育使她抱着一种成见,认为报仇的事不但应当归我当家长的担任,并且与我名誉攸关的话,恐怕巴里岂尼父子早已不在世界上了。” “台拉·雷皮阿先生,你这种说法真是诬蔑你的妹妹了。” “绝对不是。你自己不是说过吗?她是高斯人……她跟所有的高斯人一般想法。你可知道昨天我为什么那样不快活吗?” “不知道,但你近来时常郁郁闷闷的……我们初相识的时期,你快活多呢。” “昨天我本来挺高兴的,比平时高兴。我看你对我妹妹这么好,这么体谅……不料我和上校坐着小船回来的时候,你知道其中一个船夫跟我说些什么?他用那种多难听的土话说:嗬!奥斯·安东,你打的野味着实不少,可是你将来会发觉奥朗杜岂沃·巴里岂尼比你打猎打得更好。” “这几句话有什么可怕呢?难道你一定要在打猎方面逞能吗?” “怎么,你听不出这混蛋的意思吗?他明明说我不会有勇气打死奥朗杜岂沃。” “先生,你真使我害怕了。仿佛你们岛上的空气不但能使人发寒热[108],还能教人发疯。幸而我们不久就要动身了。” “可是动身以前,一定得上比哀德拉纳拉住几天。你已经答应我妹妹了。” “倘若我们失信了,大概也要受到什么报复吧?” “你可记得前天令尊大人讲的故事?他说印度人向东印度公司请愿的时候,拿绝食来威吓。” “你的意思是说,如果我们失信,你就要绝食吗?我看那是不大可能的,只要你一天不吃东西,高龙巴小姐就会端上一盘勃罗岂沃[109],又香又脆,使你馋涎欲滴,非开禁不可。” “奈维尔小姐,你太缺德了,你应当耽待我一些才对。你瞧,我在这儿多孤独,只有你一个人能使我悬崖勒马,不至于像你所说的发疯。你是保卫我的好天使,而现在……” “现在,”丽第亚小姐用着一本正经的口吻接着说,“为支持你这个多么容易动摇的理性,你应当想着你男子的荣誉、军人的荣誉,还有……”她说着掉转身子去摘一朵花,“倘若对你有些作用的话,你可以想到保卫你的好天使在念着你。” “啊!奈维尔小姐,要是我知道你真的对我有点儿关心……” “听我说,先生,”奈维尔小姐不由得感动了,“既然你是个孩子,我就把你当做孩子。我小时候,母亲给我一串我渴望多时的漂亮项链,说道:‘你每次戴这项链的时候,别忘了你还没学会法文。’我听了这话,对项链不像以前那么看重了,它使我心上不安。可是我照旧戴它,结果把法文学好了。这儿我有个戒指,是埃及的一种螘虫符[110]。还是在一座金字塔中拿出来的。这个古怪的字,你看来像一口瓶,它的意义是人的生命。敝国有些人觉得象形文字极有道理。这第二个字像一块盾牌,柄上插着一支矛,意义是战斗,战争。把两字连在一块儿,就成了一句我认为很好的箴言:人生便是战斗。别以为我精通象形文字,能随便翻译。上面的话都是一个老古董的学者告诉我的。我现在把这个螘虫符送给你。将来你要像高斯人那样转到什么凶恶的念头,不妨瞧瞧我这个符咒,发个愿,把那些不祥的冲动压下去——噢,没想到我说教的本领倒不坏。” “我一定会想到你,奈维尔小姐,我会对自己说……” “说你有一个朋友,倘若知道……知道你被吊死了是会伤心的。并且对你那些班长祖宗也是个痛苦的打击。” 说完这几句,她笑着挣脱了奥索的手臂,一路向父亲奔过去,嚷道: “爸爸,饶了那些可怜的鸟吧,来,跟我们到拿破仑岩洞里作诗去。” 高龙巴 八 离别,即使是暂时的,也总有些庄严的气氛。奥索兄妹预定大清早出发,上一天夜里他就和丽第亚小姐告别了,因为不敢希望丽第亚为了他而改变一下懒惰的习惯。两人告别的时候神情都很冷淡,非常严肃。从海边那次谈话以后,丽第亚生怕对奥索太关切了些,奥索方面却对于她的嘲弄,特别是那种轻松的口吻,始终介介于怀。有一个时期,他以为在英国姑娘的态度之间看出了一点儿柔情的端倪,此刻却被她说笑的语气弄得大为失意,觉得自己在她心目中仅仅是个萍水相逢的旅伴,不久就会淡忘的。所以当天早上他和上校一同喝着咖啡,看见丽第亚小姐和高龙巴一前一后的走进来,不禁大为诧异。她五点钟就起床了,这一点在一个英国女子,尤其在丽第亚小姐,的确是件极不容易的事,足以使奥索暗中得意的。 他说:“我真不安得很,这么早就把你惊动了。一定是我妹妹忘了我的嘱咐,把你闹醒的。你大概要咒我们了吧。或许你正在懊恼我没有早点儿被吊死?” “说哪里话!”丽第亚小姐声音很轻,并且讲着意大利文,显然是不要父亲听见,“我昨天说了几句无心的笑话,你便跟我怄气了。我可不愿意你对我带着一个恶劣的印象回家。你们高斯人真可怕!再会了,希望我们不久就能见面。” 然后她向他伸出手去。 奥索只叹了口气代替回答。高龙巴走来把他拉到窗洞前面,指着藏在面纱底下的一件东西和他轻轻地讲了一会儿话。 八 零 电 子 书 w w w . t x t 8 0. c c “小姐,”奥索和丽第亚说,“我妹妹想送你一件古怪的礼物,可是我们高斯人拿不出什么东西……除了时间磨灭不了的感情。我妹妹说你对这匕首很感兴趣。这是家里的一件古董。也许它曾经插在那些班长的腰里——说起班长,我认识你们倒是靠他们介绍的呢。高龙巴把这东西看得很宝贵,特意要求我同意把它送给你,而我也不知道是否应当同意,因为怕你取笑我们。” “这把匕首真是太好看了,”丽第亚小姐说,“但它是府上的传家之宝,我怎么敢收呢。” 高龙巴抢着声明:“这不是家父的匕首,而是丹沃陶王赐给我母亲的祖父的。小姐要肯收下,我才高兴呢。” 奥索也说:“丽第亚小姐,别小看了一个国王的匕首。” 在收藏家心目中,丹沃陶王的遗物比无论哪个声势煊赫的君主的遗物都更宝贵[111]。丽第亚小姐觉得这匕首的诱惑力很大,一旦拿到圣·詹姆斯广场的家里,放在一张中国漆桌上的效果,她已经想象到了。 “可是,”她像一个想接受而不敢接受的人一样,迟疑不决的拿着匕首,对高龙巴堆着最可爱的笑容,“可是,亲爱的高龙巴小姐……我怎么能……怎么能,让你在路上没有武器呢?” “我有哥哥呢,”高龙巴口气很骄傲,“何况还有令尊大人送的那支好枪——奥索,你装了子弹没有?” 奈维尔小姐便收下匕首。但把出锋的武器送给朋友是禁忌的,高龙巴为了拔除不祥,要丽第亚小姐给她一个铜子作为买价。 终于非动身不可了。奥索又握了一次奈维尔小姐的手,高龙巴和她拥抱了,又把红唇凑向上校,上校对这个高斯规矩不由得又惊又喜。丽第亚在客厅的窗子里看着兄妹俩上马。高龙巴眼中闪出的一点狡猾而得意的光,在丽第亚还是第一次见到。这个高大壮健、性情固执的少女,抱着一肚子野蛮人的荣誉观念,非常骄傲的昂着头,嘴唇弯弯的堆着狰狞的笑容,仿佛带着这个武装的青年人踏上阴惨可怖的征途:丽第亚看了不免想起奥索所说的忧惧,觉得他这番被恶煞带去的确是凶多吉少。奥索已经上了马,抬起头来看到了她。或许是猜到了她的意思,或许是表示最后一次的告别,他把系在一根带子上的埃及戒指拿来放在唇边。丽第亚红着脸从窗前走开了,但差不多又马上回到窗口,看着两个高斯人跨着小马,很快的向远山那儿驰去。半小时以后,上校用望远镜指给女儿看,他们正沿着海湾往里边走,她又瞧见奥索频频向阿雅佐方面回头。最后,他们绕过一带原来是沼泽而现在变了美丽的苗圃的地方,不见了。 丽第亚小姐照着镜子,发觉自己脸色发白,便私忖道: “这年轻人对我作何感想呢?我对他又作何感想呢?我现在为什么要想到这些问题?他不过是一个萍水相逢的朋友!……我这次到高斯来干什么?……噢!我又不爱他啰……绝对不爱。并且那也是不可能的……看那高龙巴……我怎么能跟一个身带匕首的挽歌女郎做姑嫂?”那时她发觉自己手里拿着丹沃陶王的匕首,便撂在妆台上。“高龙巴在伦敦阿尔玛克斯跳舞[112]!天哪!这算是哪一门的时髦人物呢?妙的是也许她竟会走红……他爱着我,那我看得很清楚……这是个小说中人物,被我把他的冒险生涯打断了……再说,他是否真有意思用高斯方式替父亲报仇呢?他原来是介乎康拉特[113]与花花公子之间的人物……现在却被我变成十足地道的花花公子,一个高斯装束的花花公子!……” 她倒在床上想睡觉,可是睡不着。她心中的独白恕不多赘。但她对自己说了一百多遍,说台拉·雷皮阿对她从来不生什么作用,现在也不,将来也不。 高龙巴 九 奥索兄妹却往前走着。先是因为马跑得很快,没法交谈,后来坡度陡峭,不得不慢慢走,他们便谈起才分别的两个朋友。高龙巴提到奈维尔小姐的美,赞不绝口,尽量夸她金黄的头发与文雅的态度。接着她问,上校排场很大,是否真的很有钱,丽第亚小姐是否独养女儿。 “那倒是一门好亲事,”她说,“她的父亲似乎对你很好……” 看到奥索不回答,她又道: “从前我们也是大富之家,如今在岛上还很有面子。所有那些大爷[114]都是混血种了。只有班长出身的家庭才是真正的贵族。你知道,我们的祖先还是岛上最早的一批班长呢。你也知道,我们原来是山那一边出身[115],为了内战而搬到这一边来的。我要是你呀,奥索,我一定向上校请婚……(奥索耸了耸肩膀)。我要拿她的陪嫁把法塞太森林和我们山坡下的葡萄园一齐买下来;我要盖一所漂亮的石屋,把古塔升高一层。你该记得,一〇〇〇年时,桑皮柯岂沃[116]在那个塔里杀了多少摩尔人。” “高龙巴,你疯了。”奥索一边回答一边纵马疾驰。 “奥斯·安东,你是男人,你应该干些什么事,当然比我们妇道人家知道得清楚。可是我很想知道,那英国人对我们这头亲事有什么可反对的。英国有没有班长呀?……” 兄妹俩这样东拉西扯的谈着,一口气赶了相当长的一程路,到离开鲍谷涅诺不远的一个小村上,才投奔一个世交家里去吃饭、过夜。他们受到的招待完全是高斯式的,其情谊之厚唯有亲身经历过的人才能领会。第二天,主人把他们直送到三四里以外,分别的时候对奥索说: “这些树林,这些绿林[117]你看见没有?一个人出了乱子可以在这儿太太平平住上十年,决没有警察或巡逻兵来找他。这些树林一直通到维查伏那森林,你要在鲍谷涅诺或鲍谷涅诺附近有个朋友的话,生活决无问题。啊,你这支枪可真好,射程一定很远。哎唷,我的圣母!口径这样大!有了这种枪,可不光是打打野猪的了。” 奥索冷冷回的答,说他的枪是英国货,射程很远。然后大家拥抱了,各自回去。 两位行人离开比哀德拉纳拉只差一小段路了,远远的瞧见在一个必经之路的山峡口上,有七八个带着长枪的男人,有的坐在石头上,有的躺在草上,有的站在那里像放哨的模样。他们的马都在近边吃草。高龙巴从高斯人出门必携的大皮囊中掏出望远镜,仔细看了一回,挺高兴的叫道: “这是我们的人!比哀鲁岂沃把事情给办妥了。” “什么人?”奥索问。 “我们的牧人,”她回答,“前天傍晚,我打发比哀鲁岂沃回来,召集这些弟兄接你回家。你进比哀德拉纳拉的时候没有卫队是不行的。同时你得知道,巴里岂尼他们什么事都做得出来。” “高龙巴,”奥索声音很严厉,“我几次三番要求你,别再提巴里岂尼和你那些没有根据的猜疑。我决不愿意叫这批游手好闲的家伙陪我回家,给人笑话,你没通知我就召集他们,我很不高兴。” “哥哥,你忘了本乡的情形了。你粗心大意,冒着危险,应当由我负责保护你。所以我非这么办不可。” 那时一般牧人看到他们了,一齐跨上马,从山坡上迎头直奔下来。 一个白胡子的老头儿,虽是天气很热,还戴着一个披风,高斯土布的料子比山羊的毛还要厚。他首先嚷道: “奥斯·安东万岁……啊,简直跟他父亲一模一样,只是更高大更扎实。你的枪多好!奥斯·安东,人家一定要夸你这支枪呢!” “奥斯·安东万岁!”所有的牧人都喊起来,“我们早知道他要回来的!” 一个皮肤土红色的大汉说道:“啊!奥斯·安东,倘若你父亲能在这儿接你,他要多么高兴啊!亲爱的好人!要是他肯把瞿第斯的事交给我办,你今天一定还会看到他……那好人当初不听我的话,现在该知道我不错了。” 老头儿接着说:“嗬!瞿第斯多等些日子也不吃亏。” 大家又喊了声:“奥斯·安东万岁!”便拿枪朝天放了十几响。 奥索心绪恶劣,被这些骑在马上的牧人包围着。他们争着和他握手,七嘴八舌的同时开口,使他一下子没法教他们听见他的话。临了,他沉着脸,像对队伍里的弟兄们训话和处罚的时候一样,说道: “朋友们,谢谢你们对我和对我父亲的好意。可是我不要——听见没有?我不要人家替我出主意。我知道我该怎么办。” “说得有理,说得有理!”牧人们嚷着,“你知道,什么事都在我们身上。” “是的,我知道。可是现在我一个人都不需要,我家里也没受到危险。你们替我掉转马头,照管你们的羊去吧。我认得上比哀德拉纳拉的路,用不着向导。” 老头儿说:“不用害怕,奥斯·安东,他们今天决不敢出来。老雄猫回来了,耗子都进洞去了。” “你才是老雄猫,你这个老白胡子!”奥索回答,“你叫什么名字?” “怎么,你认不得我了,奥斯·安东?你小时候,我把你驮在那匹会咬人的骡子后面,不知驮了多少回。你不认得包洛·葛利福了吗?我老包的肉体跟灵魂,都是你们台拉·雷皮阿家的。告诉你,只要你的枪一开口,我这管短枪,跟它主人一样老的短枪,不会不出声。相信我这句话罢,奥斯·安东。” “好吧,好吧。唉,要命!你们快走,别拦着我呀。” 牧人们终于走了,往村子那边飞奔而去。但每逢形势较高的地方,都停下来眺望一番,看看有没有埋伏。并且始终和奥索兄妹离得不远,以便随时救应。包洛·葛利福老头对同伴们说: “我懂得他的意思!他嘴里不说,可是不会不干的……活脱是他父亲的小照。哼!你敢说你心里没有仇人吗?你这是假装糊涂。好啊!在我眼中,村长的皮还抵不上一个无花果!要不了一个月,那张皮连做个酒囊都没用了。” 台拉·雷皮阿的后人,便是这样的在先锋队引导之下进了村子,回到当班长的祖先们遗下的老庄子上。久已群龙无首的雷皮阿党都集合在一起迎接他,保守中立的村民站在自己门口看奥索走过。巴里岂尼党却躲在屋里,从护窗的缝里张望。 高斯的乡村都很简陋,直要到特·玛尔伯甫建造的加越市,才能看到一条真正的街[118]。比哀德拉纳拉村当然和旁的地方一样,构造极不规则。屋子的分布都散散漫漫,根本没有行列,坐落在一块小小的高原顶上,这高原其实只是半山腰的一方平地。村子中央有一株苍翠的大橡树,树后有一个花岗石砌的水槽,由一根木管把邻近的山泉引到这里。这个公用事业的建筑是台拉·雷皮阿与巴里岂尼两家合资捐造的,但若认为是两家素来和好的标识,那就错了。相反,这是他们互相嫉妒的成绩。当初台拉·雷皮阿上校捐了一笔小款子给乡村委员会,作为建造公共水池之用,巴里岂尼律师便赶紧拿出一笔相仿的数目。由于两家的比赛慷慨,比哀德拉纳拉的人才有了水的供应。橡树与水池周围有块空地,大家叫它做广场,傍晚总有些闲人麇集。有时人们在此玩牌。而一年一度,在狂欢节中间,也有人在此跳舞。广场两头,矗立着两座狭而高的,花岗石与叶形石的建筑物。那便是台拉·雷皮阿和巴里岂尼家的两座敌对的塔。两塔的形式、高度,完全一样,足见两家势均力敌,始终不分高低。 在此我们应当解释一下,所谓塔究竟是什么东西。那是一种方形的建筑,高约四丈,在别的地方只能叫作鸽棚。门很窄,离地有八尺高,进门先得走上一架很陡的梯子。门高头有一扇窗,窗高头有个阳台似的建筑突出在外边,阳台底上挖着洞,倘有不速之客上门,屋内的人可以很安全的躲在阳台上攻击。窗与门之间,墙上很粗糙的刻着两个盾徽。一个原来刻着十字,今已剥落殆尽,只有研究古物的人才能辨认。另一块刻着本家氏族的徽号。盾徽与窗洞上有几处弹痕,也算是屋外装饰的一部分。这样,读者对于中世纪的高斯人住宅可以说有个概念了。我还忘了一点,就是住屋与塔是相连的,内部也多半有甬道可通。 台拉·雷皮阿家的塔坐落在广场北边,巴里岂尼家的坐落在南边。自北塔至水池是台拉·雷皮阿家的散步区域,对面是巴里岂尼家的散步区域。这种分划仿佛是彼此默契的。自从上校的太太下葬以后,两家之中从来没有一个人到过对方境内。为了免得绕路,奥索预备一径走过村长家门口,但妹子劝他抄一条小巷子,不用穿过广场就能到家。 “干么要费这个事呢?”奥索说,“广场不是公共地方吗?”说着他径自催马过去了。 “真有血性!”高龙巴轻轻的自言自语,“……父亲,你的仇一定报成了!” 到了广场上,高龙巴走在巴里岂尼家和她哥哥之间,眼睛盯着敌人家的窗子,发觉它们新装了栅栏和箭垛子。所谓栅栏是把窗的下部用粗木头钉死,所谓箭垛子是粗木头中间的一些很小的空隙。防外人攻打的时候,大家往往筑起这一类的防御物躲在后面射击。 “那些胆怯鬼!”高龙巴说,“哥哥,你瞧他们已经开始防卫,装起栅栏来了!他们难道永远躲着不成!” 奥索在广场南部走过,使比哀德拉纳拉村上的人大为震动,认为非常放肆,近乎轻举妄动。那对于夜晚在橡树四周聊天的中立分子,尤其是讨论不完的题目。 有人说:“幸亏巴里岂尼家的几个小辈没回来,他们可不像律师那么好说话,看着敌人经过他们的地面,未必肯轻易放过吧。” 村中另外有个未卜先知的老人说:“乡邻,你不妨记着我的话。今天我细细瞧过高龙巴的脸,看出她已经拿定了主意。空中很有点儿火药气。要不了几天,比哀德拉纳拉的鲜肉就要跌价了。” 高龙巴 一〇 奥索年纪轻轻就离开了父亲,不大有机会跟他相熟。他十五岁时从比哀德拉纳拉到比士去念书,又从比士到法国去进军校。那期间他父亲正随着帝国的鹰旗在欧洲南征北讨。奥索在大陆上难得和他相见,直到一八一五年,他才调在父亲指挥的联队中,但上校执法如山,把自己的儿子和别的青年排长一律看待,就是说十分严厉。奥索关于父亲的回忆只有两种。他先记得父亲在家乡的时候把佩刀交给他收拾,打猎回来拿猎枪教他卸下子弹,还有他童年第一次上桌子和大人一块儿吃饭的情景。其次他回想到台拉·雷皮阿上校对他的处罚,始终只叫他台拉·雷皮阿中尉。 “台拉·雷皮阿中尉,你作战的时候擅离岗位,拘禁三天——你的射击兵离开后备队伍太远,差了五公尺,拘禁五天——十二点五分你还戴着便帽,拘禁八天。” 只有一次在加德勃拉[119],上校和他说: “你表现很好,奥索,可是得小心一点。” 但这最后一些回忆不是在比哀德拉纳拉所能想起的。一看到童年时代熟悉的地方、母亲动用过的家具——他是很喜欢母亲的——他心中不由得涌起一阵又甜蜜又辛酸的情绪,同时他觉得自己的前途非常暗淡。妹子的举动神色又使他模模糊糊的感到不安。尤其是丽第亚小姐要到他家里来,而这所屋子如今在他眼中显得多么湫隘、多么寒伧,万万配不上一个享用奢华的人物,也许要被她耻笑吧……这些念头在他脑子里搅做一团,使他心灰意懒,丧气之极。 吃晚饭的时候,他坐着黑沉沉的橡木大靠椅,那是当年父亲坐的主位。看到高龙巴怯生生的陪他坐下,他不由得微微一笑。他很感激她在饭桌上保持静默,吃过饭又马上告退,因为他觉得自己感情太激动了,要是她拿事先准备好的一套话来进攻,他决计抵抗不了。但高龙巴陪着小心,想给他充分的时间定定神。奥索双手支着头,一动不动的呆坐着,把最近半个月的经过一幕一幕的想了一遍。周围的形势,仿佛大家都等他对巴里岂尼家有所行动,使奥索看了骇然。他发觉比哀德拉纳拉的舆论已经对他发生影响,似乎就是社会的公论了。他必须替父亲报仇,否则就要不齿于人。可是向谁报仇呢?他不能相信巴里岂尼父子是杀人犯。他们固然是仇人,但你一定要像同乡人一样抱着那种荒谬的成见,才能把他们指为凶手。有时他瞧着奈维尔小姐的戒指,嘴里念着那句箴言:“人生是战斗!”终于他坚决的说了声:“我一定会战胜的!”下了这个决心,他站起身子,端着灯预备上楼了,忽然听到敲门的声音。时间已经不是招待客人的时候:高龙巴立刻跑出来,后面跟着家里的老妈子。 她一边奔向大门一边和他说:“放心,没什么事的。” 但未开之前,她先问敲门的是谁。一个温柔的声音回答: “是我啊。” 大门上的横闩给卸下了,高龙巴带着一个十来岁的女孩子走进饭厅。孩子光着脚,衣衫褴褛,头上包着一条破手帕,露出几绺长头发,像乌鸦的羽毛一般黑。她很瘦,脸上没有血色,皮肤被太阳晒焦了,但目光炯炯,神气挺聪明。见了奥索,她怯生生地停下来,深深行了个礼。然后和高龙巴低声说话,把一只新打的山鸡交在她手里。 “谢谢你,契里,”高龙巴说,“谢谢你的叔叔。他好吗?” “他很好,小姐。他向您请安。我没有能早点儿来,因为他今天在外边待得很晚。我在绿林中等了他三个钟点。” “那么你没吃晚饭吗?” “没有,小姐,我没时间啊。” “就在这儿吃了罢。你叔叔面包还有吗?” “不多了,小姐。但他缺少的是火药。现在栗子熟了,他只需要火药了。” “等会儿我给你一块面包、一些火药。告诉他火药省着用,贵得很哪。” “高龙巴,”奥索用法文[120]和她说,“你这是布施给谁的?” “给一个本村的可怜的土匪,”高龙巴也用法文回答,“这孩子是他的侄女。” “我看你要布施也得挑选对象。干么拿火药给一个坏蛋,让他去作恶呢?要不是大家对土匪这样软心,高斯的土匪早已绝迹了。” “地方上最坏的坏蛋并不是那些在田里的人[121]。” “你要给就给点儿面包,那是对谁都不应当拒绝的。可是我不愿意供给他们弹药。” “哥哥,”高龙巴语气很严肃,“你是一家之主,屋子里所有的东西都是你的。可是告诉你,我宁可把我的面纱给这个女孩子去卖,却不能不拿火药给一个土匪。不给他火药等于把他交给警察!除了子弹,他还有什么办法抵抗他们?” 女孩子一边狼吞虎咽的吃着面包,一边聚精会神的看看这个,看看那个,竭力想从他们的眼里揣摩他们说些什么。 “你那土匪究竟干了些什么?犯了什么罪逃到绿林中去的?” “勃朗陶拉岂沃根本没犯什么罪,”高龙巴嚷道,“他在部队里的时候,乔凡·奥比索谋杀了他的父亲,他回来把奥比索杀了。” 奥索掉过头去,端着灯,一言不答,上楼进自己卧房去了。高龙巴把火药和粮食给了孩子,送到门口又嘱咐了一遍: “请你叔叔对奥索多照应着点。” 高龙巴 一一 奥索在床上直过了好久才睡着,第二天醒得很迟,至少在高斯人看来是很迟了。一起来,第一样引起他注意的是敌人们的屋子和他们才做好的箭垛子。他下楼问妹子在哪儿。 老妈子萨佛里亚回答说:“她在熔子弹的灶屋里。” 可见他每走一步都有厮杀的形象盯着他。 他看见高龙巴坐在一条木凳上,四周摆着新铸的子弹,她正在修光铅珠的边缘。 “你在这儿干什么鬼事啊?” “哥哥,上校送了你一支枪,你还没有合适的子弹,”她用她甜蜜的声音回答,“我找到了一个模子,今天你就可以有二十四颗子弹了。” “谢谢上帝!我根本用不着。” “奥斯·安东,总得有个准备才好。你把你的本乡和周围的人都忘了。” “我才忘了,你就赶紧把我提醒了。喂,是不是几天以前有口大箱子送到?” “是的,哥哥。要不要我搬到你屋子里去?” “怎么你搬?我看你连把它挪动一下的力气都没有……这儿没有什么男人可以帮着搬吗?” “我才不像你所想的那么娇呢,”高龙巴一边回答,一边卷起衣袖,露出一条雪白滚圆的手臂,模样长得挺好,但一望而知气力不小。她吩咐女仆:“来,萨佛里亚,帮我一下。” 她已经把沉重的箱子提起来了,奥索急忙上前帮她。 “亲爱的高龙巴,这箱子里有点儿东西是给你的。原谅我只能送你这样寒伧的礼,一个退伍的中尉,荷包总不是那么充实的。” 他说话之间打开箱子,取出几件衣衫、一条披肩和别的一些少女用的东西。 “哎唷!这么多漂亮东西啊!”高龙巴嚷着,“我得赶快藏起去,免得弄坏了。”她惨笑了一下,又道,“我要留着等结婚的时候用,因为现在我还戴着孝。”她说着亲了亲哥哥的手。 “妹妹,戴孝戴得这么久,未免是做作了。” 高龙巴语气很坚决:“我发过誓的,要我除服……” 她从窗子里瞅着巴里岂尼家的屋子。 “直要到你出阁的时候!”奥索有心补上这句,想把高龙巴的下文扯开去。 高龙巴却往下说道:“我要嫁的男人,先得做到三件事……” 她面目狰狞,始终瞅着敌人的屋子。 “高龙巴,像你这样的美人儿至今还没出嫁,我才觉得奇怪呢。喂,告诉我,谁在追求你啊?向你求爱的情歌,我将来一定有得听呢。你是大名鼎鼎的挽歌女,要能讨你喜欢,情歌非作得特别精彩不可。” “唉!谁会娶一个可怜的孤儿呢?并且能使我脱下孝服的男人势必教那边的女人穿上孝服。” 奥索心里想:“这简直变了一种狂病了。”但他一言不答,免得引起争论。 “哥哥,”高龙巴装着撒娇的声音,“我也有些东西送你呢。你的衣服在这儿是太讲究了。穿了这漂亮外衣到绿林中去,要不了两天就会撕得稀烂。你得脱下来,等奈维尔小姐来的时候再穿。” 她打开衣柜,取出一套打猎的服装。 “我替你做了一件丝绒上衣,还有一个便帽,也是这里的漂亮哥儿们戴的。我替你绣了花,可愿意试试吗?” 于是她替他披上一件宽大的绿丝绒上装,背后有口极大的袋,又戴上一个尖顶黑丝绒帽,钉着黑玉,绣着黑花,尖端有簇羽毛似的装饰。 “这儿是父亲的弹药带,他的匕首已经放在你上衣袋里。让我再把手枪拿给你。” 奥索从萨佛里亚手中接过一面小镜子照了照,说道:“我这神气倒像滑稽剧场里的强盗了。” 老妈子却接着说:“你这模样儿挺好呀,奥斯·安东。鲍谷涅诺和巴斯德里加最漂亮的尖帽子哥儿,也未必能胜过你呢!” 奥索穿着新装吃早饭,同时告诉妹子,说他箱子里带着一些书,还想从法国和意大利去捎些来,教她好好的用功。 “因为,高龙巴,大陆上的小孩子一离开奶妈就知道了的事,你这么大的姑娘还没知道是难为情的。” “哥哥,你说得不错。我知道自己欠缺很多,巴不得求点儿学问,尤其是你肯教我的话。” 几天过去了,高龙巴没有再提巴里岂尼的名字。她老是嘘寒问暖,把哥哥招呼得十分体贴,常常和他谈起奈维尔小姐。奥索教她念些法文与意大利文的书,她一方面发表一些很准确的见解,一方面连最普通的事倒反一无所知。这两点都使奥索诧异不置。 一天早上,吃过早饭,高龙巴走开了一会儿,回来并没挟着书和纸,却头上包着面纱,神气比往日更严肃了。她说: “哥哥,请你陪我一块儿出去。” “你要我陪到哪儿去呢?”奥索把手臂凑上去预备搀着她走。 “哥哥,我不要你搀扶,可是得带着你的枪和弹匣。男人出门不带枪是不行的。” “好吧,既然是风俗如此。咱们上哪儿去啊?” 高龙巴一言不答,把面纱紧了紧,唤着看家的狗,带着哥哥出门了。她迈着大步走出村子,穿入葡萄藤中一条弯曲很多的低陷的路,对狗做了一个手势,教它跑在前面。它似乎完全明白她的意思,立刻忽左忽右的奔着,钻人两旁的葡萄藤,老是和女主人相隔四五十步,有时停在路中间,摇着尾巴望着她。它把搜索敌人的斥堠工作做得很到家。 高龙巴说:“哥哥,倘若缪契多叫起来,你就得装上子弹,站着不动。” 走出村子一二里,拐弯抹角的绕了好多路,高龙巴忽然在一个大转弯的地方停下了。那里有个金字塔形的小墩,堆满着树枝,有的还是青的,有的已经枯了,大概有三尺高。顶上露出一个黑十字架的尖端。高斯好几个州郡,尤其是山中,有个古老的风俗或许和异教徒的迷信有关:就是你路上遇到有人死于非命的地方,就得往那儿丢一块石子或一根树枝。只要那亡人的悲惨的结局在人们的记忆中存在一天,这礼节就得继续一天,年复一年,终于成了一个土堆,大家管它叫作某某人的墩。 高龙巴在这堆树枝前面站定,随手攀了一根小桠枝丢在墩上。 “奥索,这便是父亲丧命的地方。咱们为他的灵魂做个祈祷罢!” 她说着,跪下了。奥索也立刻跪下了。那时村子里正缓缓的响起一阵钟声,因为上一天夜里有个人死了。奥索不由得眼泪簌落落的直掉下来。 过了几分钟,高龙巴站起身子,眼睛是干的,但脸色很紧张。她很快的用大拇指画了一个十字。高斯人常常这样一边画十字一边在心中默祷,发一个庄严的愿。然后她拉着哥哥向村子走回去。两人一声不出,到了家里。奥索一径走进自己的房间。不久,高龙巴也进来了,捧着一口小箱子放在桌上。她揭开盖子,取出一件血迹斑斑的衬衣。 “奥索,这是父亲的衬衣。” 说完她把它扔在他膝上。 “这是送他性命的子弹。” 她又把两颗生锈的子弹放在衬衣上。 然后她扑在奥索怀里,狠命的把他抱着,叫道:“奥索,我的哥哥!奥索!你一定得替他报仇!” 她发疯般的搂着他,吻着子弹,吻着衬衣。随后她走出房间,让哥哥坐在椅子里呆若木鸡。 奥索一动不动的愣了好一会儿,不敢把这些可怕的遗物撩开。后来他挣扎了一下,拿它们放进小箱,自己跑到房间的另一头,扑在床上,把脸朝着墙壁埋在枕头中间,好像有幽灵出现而特意躲着似的。妹子的最后几句话一刻不停的在他耳中响着,仿佛是一个命定的、无可逃避的神示,要他杀人,杀一些无辜的人做血祭。可怜的青年头脑像疯子一般搅成一片的感觉,我也不能备述。他这样的躺了老半天,连头也不敢掉过来。最后他站起来,关上箱子,急急忙忙冲出屋子,直奔田野,不知道上哪儿。 野外的空气渐渐使他松动了。他精神变得安定,把自己的处境和解决的办法冷静的考虑了一番。我们已经知道,他绝对不猜疑巴里岂尼是凶手。但他认为他们不应该捏造土匪阿谷斯蒂尼的信,而那封信,至少在他眼里,便是他父亲送命的原因。告他们伪造文书罪罢,明明不可能。有时,或是成见,或是高斯人的本能,在他胸中觉醒了,使他看到路上随便哪个拐弯的地方就能轻而易举的报了仇,但他又想到军队里的同僚,巴黎的沙龙,尤其是奈维尔小姐,便不胜厌恶的把那些念头丢开。接着他又想到妹子的责备,而他身上所留存的那点高斯气息也承认妹子的责备是对的,于是他心中难解难分,愈加悲痛了。在这场良心与偏见的斗争中,唯一的希望是和律师的儿子借端寻衅,跟他决斗。在那种情形之下,用剑或是枪结果了对方的性命,才能把他高斯人的观念与法国人的观念调和。决定了这个策略而盘算怎样下手的时候,他已经觉得如释重负。再加一些别的更愉快的念头,他狂乱的心绪终于平静了。西塞罗丧失了爱女多丽亚以后,因为竭力想着用如何美丽的文章追悼她,居然把自己的悲痛忘了。兴第先生死了儿子,也用同样的办法安慰自己[122]。现在奥索也可以对奈维尔小姐描写自己的心境,而且必定能引起这美人儿强烈的兴趣。想到这一点,他更像服了一帖清凉剂,变得心平气和了。 他不知不觉走了许多路,已经和村子离得很远。这时他正走回去,忽然听见绿林旁边的一条小路上有个小女孩子唱歌的声音,大概她以为四下无人,自个儿哼着玩的。那是唱挽歌用的又慢又单调的音乐,孩子唱的是:“为我的儿子,为我远客他乡的儿子——留下我的勋章,留下我的血衣……” “孩子,你唱什么东西?”奥索突然站在她面前,怒气冲冲的问。 “啊,是您,奥斯·安东!”孩子嚷着,有些害怕了,“……我唱的是高龙巴小姐作的一支歌。” “不准唱这个歌。”奥索声色俱厉的喝了一声。 孩子东张张,西望望,似乎正在打量向哪儿溜。她脚跟前的草地上放着一个大包,要不是为了保护那个东西,也许早已逃掉了。 奥索发过了脾气,暗暗惭愧起来。 “孩子,你带的这个包是什么呀?”他尽量装出温柔的声音。 契里娜迟疑不答,他揭开包袱,原来是一块面包和一些别的食物。 “小乖乖,这面包是给谁的?”他问。 “您不是知道的吗,先生?给我叔叔的。” “你的叔叔不是当土匪的吗?” “噢,但凭你老人家差遣。” “倘若警察碰到你,问你上哪儿去,你……” 孩子毫不迟疑的回答:“那我告诉他们,说是替砍伐绿林的吕葛人送粮。” “倘若有个猎户饿慌了,想抢你的东西吃,又怎办呢?” “他不敢的。我就说那是给我叔叔的。” “不错,他决不让人家抢掉他的口粮……他很喜欢你吗,你叔叔?” “噢!是的,奥斯·安东。自从爸爸死了,我们一家都是他照顿的,我的母亲,我,还有我的妹妹。妈妈没害病的时候,他跟富户人家讨了个情,给她做些活儿。村长每年给我一件衣衫,本堂神甫教我识字,念《教理问答》,因为叔叔都拜托过他们。但您的妹妹对我们特别好。” 那时小路上出现了一条狗。女孩子把两只手指含在嘴里打了一声唿哨:那狗立刻奔到她身边跟她亲热了一会儿,随后又突然钻进绿林。隔不多时,树背后又钻出两个人来,衣服很破烂,可是浑身上下都有武装配备,仿佛他们是在番石溜与野蔷薇堆中像蛇一般爬过来的。 “啊!奥斯·安乐,欢迎欢迎!”两个土匪中年龄较长的一个招呼奥索,“怎么,你认不得我了吗?” “认不得。”奥索把眼睛直盯着他。 “真怪!一把胡子,一顶尖帽子,就把你换了一个人!喂,排长,再仔细瞧瞧罢。难道你把滑铁卢的老伙计都忘了?记不得勃朗陶·萨伐利了吗?他在那倒楣的一天在你身边咬了多少弹壳[123]!” “怎么!是你?”奥索说,“你不是在一八一六年上开了小差吗?” “一点不错,排长。当兵的玩艺儿教人起腻。再说,我在本地有笔账要算。啊!啊!契里,你真是个好孩子。快快拿东西来吃,我们饿死了。报告排长,你真想不到我们在绿林中胃口多好——孩子,这是谁给的,高龙巴小姐还是村长?” “都不是的,叔叔,那是磨坊女人送您的,另外还送了一条毯子给妈妈。” “她有什么事要求我呢?” 她说她雇的垦荒的吕葛人,现在要她三十五铜子一天的工钱,还得供给栗子。因为比哀德拉纳拉往下那一带,有热病流行。” “那批懒骨头!让我看着办罢——排长,别客气,一起来吃饭好不好?老乡当权的时代,咱们一块儿吃过的饭比这个更要不得呢。可怜那老乡被淘汰了。” “你们请罢——我,我也被淘汰了。” “是的,我听人说过。可是我敢打赌,你不见得因此生气吧。你也有你的账要算——喂,神甫,”土匪招呼他的同伴,“请啊——奥索先生,这一位是神甫,就是说没有神甫的实缺,可有神甫的学问。” 那同伴接着说:“噢!先生,我不过是个研究神学的穷学生,但人家不允许我实现志愿。要不然,勃朗陶拉岂沃,谁敢说我有朝一日当不了教皇?” “为什么教会没有能得到你光明的指引呢?”奥索问。 “为了一点儿小事,为了算一笔账,像我的朋友勃朗陶拉岂沃说的,我在比士大学啃着书本,妹妹却在家里干些风流事儿。我只得回来把她嫁掉。不料那未婚夫太性急了些,我到家前两天,他害热病死了,我就找他的哥哥说话,你要是我,大概也会这么办罢。但他已经结了婚,那么怎办呢?” “的确,这局面倒是僵了。你怎办呢?” “遇到这种情形,就得请教枪机上的引火石了。” “就是说……” “我把一颗子弹送进了他的脑袋。”那土匪冷冷的回答。 奥索做了一个不胜厌恶的动作。可是为了好奇,或许也为了要迟一些回家,他仍留在那里和两个土匪谈天,他们各人都至少有一桩命案在身上。 勃朗陶拉岂沃趁同伴和奥索说话的时间,把面包和肉放在前面,自己先吃了,又喂他的狗。他告诉奥索,说那条狗叫作勃罗斯谷,有个了不起的本领,不管巡逻兵怎样化装它都能认出来。末了他又割一块面包、一片生火腿给侄女。 神学生吞了几口东西,说道:“土匪的生活真有意思!台拉·雷皮阿先生,或许有朝一日你也会尝试一下,那时你发觉一个人能随心所欲,一点不受拘束,才乐呢!” 至此为止,那土匪讲的是意大利文,然后又用法文接着说: “高斯对年轻人不是怎么有趣的地方,对土匪可不大相同!娘儿们简直为我们疯魔了。你看,凭我这模样,在三个郡里就有三个情妇,到哪儿都像到了自己家里。其中一个还是警察的老婆呢。” “先生,你懂的文字可真不少。”奥索口气很严肃。 “我讲法文,是因为赤子之心,不可毁伤[124]。我跟勃朗陶拉岂沃商量好了,要教这个小丫头将来做个规规矩矩的人。” 契里娜的叔叔接着说:“等她满了十五岁,我就把她嫁个好好的丈夫。我心目中连对象都有了。” “将来由你去向人提亲吗?”奥索问。 “当然。要是我对一个乡下财主开口——我勃朗陶拉岂沃,我很高兴看到你的儿子和契里娜·萨伐利结婚——你想他会推三阻四吗?” “我才不这么劝他呢,”另外一个土匪说,“我这伙计下起手来可不轻。” 勃朗陶拉岂沃又道:“倘若我是个流氓,是个小人,是个骗子,那只要张开褡裢,洋钱就会像潮水般的滚进来。” “难道你褡裢内有什么东西吸引它吗?”奥索问。 “没有。但我只要像有些人那样写个字条给一个财主,说:我需要一百法郎,他要不赶紧给我送来才怪。但我是个规矩人,报告排长。” 那个叫作神甫的土匪说:“台拉·雷皮阿先生,你想得到吗,在这个民风淳厚的地方,居然也有些坏蛋利用我们的护照,”他指了指他的枪,“假造我们的签名去弄约期票?” “我知道,”奥索急急抢着说,“可是什么约期票呢?” “六个月以前,我在奥莱查村子附近溜达,一个臭乡下人朝我走过来,远远的脱下帽子,对我说:‘啊,神甫(大家都这么叫我的),对不起,请你宽限一些日子,我只张罗了五十五法郎。一点不假,我只弄到这个数目。’我听了好生奇怪,问他:‘混账东西,你说什么?五十五法郎?’他回答:‘我是说六十五,你要一百,我真办不到。’‘怎么,你这坏蛋,我问你要一百法郎?我又不认识你。’于是他给我看一封信,一张脏得要命的纸,上面写着要他把一百法郎放在某某地方,否则琪奥耿多·加斯德里高尼(这是我的姓名)就要放火烧他的屋子、杀他的母牛。写信的人还胆敢假冒我的签名。最可气的是满纸土话,别字连篇……喝!我写别字!我在大学里得了多少奖的人写别字!我先赏了那乡下人一个嘴巴,打得他骨碌碌的转了两个小圈子,然后大喝一声:‘啊,你这流氓,竟把我当做强盗!’说着我又在他屁股上踢了一脚。这样,我的气平了一些,问他:‘什么时候你送钱去?’‘便是今天。’‘好,你送去罢。’信上写的很清楚,要把钱放在一株松树底下。他便拿着钱,埋好了,回来找我。我埋伏在近边,跟乡下人两个不折不扣等了六个钟点。告诉你,台拉·雷皮阿先生,休说六个钟点,便是三天我也等。六个钟点以后,来了一个巴斯蒂阿人,一个放印子钱的坏东西。他伛下身子去拿钱,我就砰的一枪,瞄得那么准,把他打得脑浆迸裂,正倒在他从土里挖出来的钱上,我和乡下人说:‘该死东西!你去把钱收起来吧,别再疑心琪奥耿多·加斯德里高尼会做这种下流事儿。’可怜的家伙浑身打着哆嗦,捡了他的六十五法郎,连血迹也没顾得抹一下。他向我道谢,我又送了他一脚,吓得他没命的跑了。” “啊!神甫,”勃朗陶拉岂沃说,“你那一枪真教我听得心里痒痒的,当时你一定乐死了吧?” “我打中了巴斯蒂阿人的太阳穴,不由得想起维琪尔的两句诗: 熔化的铅珠把他的脑门一分为二, 教他直挺挺的躺下,占了好大的地方[125]。 “熔化的铅珠!奥索先生,你认为子弹穿越空间的速度真能使它熔化吗?你研究过射击学[126],请你告诉我,维琪尔这一说是对的还是不对的?” 奥索宁可讨论这个物理学问题,不愿意讨论那位学士[127]的行为是否合乎道德。勃朗陶拉岂沃对于这种科学研究不感兴趣,便打断了他们的话,说太阳快下山了。 “奥斯·安东,既然你不愿意和我们一起吃饭,我劝你别让高龙巴小姐等久了。太阳下了山,路上也不大好走。你干么不带枪呢?这儿附近很有些歹人出没,得小心点儿。今天不用怕,巴里岂尼父子在路上遇到州长,把他接到家里去了。他要在比哀德拉纳拉过夜,明天上高德去行奠基礼……老是那些无聊事儿!今晚上州长宿在巴里岂尼家,明天他们就空闲了。梵桑丹洛那小子不是东西,奥朗杜岂沃也不比他更好……你得想个办法对付,今天找这个,明天找那个。记着我的话,处处防着一点!” “谢谢你。可是我们之间并无纠葛;除非他们来寻事,我没什么事找他们。” 土匪不回答他的话,只带着俏皮的神气把舌头伸在半边,往腮帮上一甩,笃的一声响了一下。奥索站起身子预备走了。 勃朗陶拉岂沃又道:“啊!我忘了谢谢你的火药,来得正是时候了。现在我应有尽有……只少一双鞋子……过几天我可以用野羊皮做一双。” 奥索拿两枚五法郎的钱塞在土匪手里: “火药是高龙巴给你的,这个你拿去买双鞋罢。” “排长,别胡闹,”勃朗陶拉岂沃嚷着,把钱还了他,“难道你把我当做要饭的吗?面包和火药,我可以要,别的一律不收。” “我想多年的弟兄彼此总能帮点儿忙罢。也好,既然如此,我不勉强了。再见!” 分手以前,他把钱偷偷的塞入土匪的褡裢。 神学家也和他告别了:“再见,奥斯·安东。也许过几天咱们还能在绿林中见面,那时再来研究咱们的维琪尔。” 奥索别过了两位正直的同伴,已经走了一刻钟,忽然听见背后有人飞奔着追上来:原来是勃朗陶拉岂沃。 他上气不接下气的叫道:“排长,你这玩笑开得不像话了,太不像话了!这十法郎请你拿回去。换了别人,我真不答应这种玩艺儿呢。多多拜上高龙巴小姐。啊,你教我气都透不过来了。再见了。” 高龙巴 一二 奥索发现高龙巴因为他在外面耽久了,有点儿焦急。但一看到他,又恢复了平时的表情:又安静,又忧郁。吃晚饭的时候,两人只谈些不相干的闲话。奥索看到妹妹神色镇静,便大着胆子告诉她遇见两个土匪的事。提到勃朗陶拉琪沃和他那位体面同事加斯德里高尼大爷、给契里娜的道德教育与宗教教育,奥索还说了几句笑话。 高龙巴说道:“勃朗陶拉岂沃是规矩人,可是听说加斯德里高尼品行不端。” 奥索回答:“据我看,他不比勃朗陶拉岂沃差,勃朗陶拉岂沃也不比他差。他们俩都是公开的反抗社会。一不做,二不休,犯了第一桩案子,别的案子也就跟着来了。可是他们的罪过不见得比许多不住在绿林中的人更多。” 妹妹听了,不禁喜形于色。 奥索又道:“是的,这些可怜虫也有他们的荣誉观念。他们过着这种生活并非为了卑鄙的贪心,而是为了一种野蛮的成见。” 说到这里,兄妹俩静默了一会儿。 “哥哥,”高龙巴替他倒着咖啡,说,“也许你已经知道,查理-巴蒂斯德·比哀德利昨天晚上死了。是的,他是发沼泽热死的。” “这个比哀德利是谁呢?” “他是本村的人,他的老婆叫作玛特兰纳,我们父亲临死的时候便是把纸夹交给她的。她来央求我去陪灵,唱个挽歌。最好你也去一趟。彼此都是乡邻,在我们这样小的地方,这种礼貌是不可少的。” “陪灵陪灵!见什么鬼!我才不喜欢我的妹妹这样的抛头露面呢。” “奥索,养生送死,各有各的办法。巴拉太是我们祖先传下来的,我们应当尊重这个古老的风俗。玛特兰纳没有唱挽歌的才具,本地最好的挽歌女,斐奥第斯比娜老婆子病了。巴拉太又不能不唱。” “你以为没人对着巴蒂斯德的棺材唱几句打油诗,巴蒂斯德在阴间就摸不着路了吗?高龙巴,你要去陪灵就陪灵罢。要我跟你一起去也行,可是别作什么巴拉太。你年纪这样大了,成何体统呢!妹妹,我这是央求你啊。” “哥哥,我已经答应人家了。你知道这是本地的风俗:我现在再和你提一遍,能作巴拉太的只有我一个人。” “荒唐的风俗!” “要我这样唱,我也很难受。第一我要把我们的伤心事统统回想起来,明天还得大大的不舒服。可是没办法。哥哥,答应我罢。你该记得,在阿雅佐的时候,你还要我临时作一支歌,唱给那英国小姐听,她一定是取笑这个风俗的。难道今天我不能替一些可怜的人作一支歌吗?他们可是感激不尽呢,同时那也能把他们的痛苦解淡一些。” “好,随你罢。我敢打赌你已经把巴拉太作好了,不愿意白白丢掉。” “不,哥哥,这个我不能预先作的。我得坐在亡人前面,想着他的家属,等我眼泪冒上来了,我才把临时的感想唱出来。” 这些话都说得非常朴素,足见高龙巴小姐毫无夸耀诗才的意味。奥索只得让步,陪着妹子上比哀德利家。在一间最大的屋子内,遗体陈放在一张桌上,脸露在外面,门窗大开,桌子周围点着好几支蜡烛。寡妇坐在亡人的头旁边,她后面是一大堆女的,把屋子的半边都挤满了。另外半边站着一些男人,光着头,眼睛盯着尸首,鸦雀无声。每个新到的客人走近桌子,拥抱死者[128],向寡妇和儿子点点头,然后一声不出的站在人堆里。可是不时有个吊客冲破庄严的静默,向死者说几句话。一个女客说:“为什么你把你贤慧的女人丢下了呢?她不是把你服侍得很好吗?你又不缺少什么。为什么不多等一个月?也许你还会添一个孙子呢!” 比哀德利的儿子,又高又大的青年,握着父亲冰冷的手嚷道:“噢!为什么你不死于非命呢?那我们可以替你报仇了!” 奥索进门刚好听见这两句话。众人一看到他便让出一条路来,一阵喁语的声音表示大家非常兴奋的等着挽歌女。高龙巴拥抱了寡妇,握着她的手,低着眼睛,凝神屏息了一会儿。然后她把面纱撩在背后,眼睛直勾勾的瞧着死人,把身子伛在尸首上面,脸色几乎跟它一样惨白,唱起来了: 查理-巴蒂斯德!但愿基督接受你的灵魂!活着是受苦。现在你到一个地方,没有太阳,没有寒冷。你再也用不着你的锹,用不着你的锄。不用再辛苦。从今以后,天天都是星期日。查理-巴蒂斯德,但愿基督接受你的灵魂!你的儿子替你管着家。我看见倒下一株橡树,被西南风吹枯了。我以为它死了。不料我又走过,看见根上抽了新枝。新枝又变了橡树,浓萌匝地。玛特兰纳,你在这些枝条下面歇歇罢,别忘了那株以前的橡树。 听到这里,玛特兰纳嚎啕大哭,还有两三个男的,发起狠来会开枪打人像打鹧鸪一样稀松平常的人,也在黝黑的脸上抹着大颗大颗的眼泪。 高龙巴这样的继续了一会儿,时而对死者说话,时而对家属说话,时而又照着巴拉太惯有的体例,用死者的口吻安慰亲友,劝告亲友。她越唱,脸上的表情越庄严。皮肤染上透明的玫瑰色,格外衬托出她牙齿的光泽和滚圆的眼珠的火焰:宛然是一个古希腊神庙中的女巫。除了几声哀叹、几声哽咽,周围的听众声息全无。奥索对于这种野蛮的诗意虽不像别人那么容易激动,也很快的被众人的情绪感染了。躲在屋子黑暗的一角,他哭得和比哀德利的儿子一样伤心。 突然之间,人堆里略微有些骚动,围在一起的听众散开了些,进来几个生客。单看大家表示的敬意,和闪在一边让来客走过的礼貌,足见来的都是要人,对主人家特别增光的。为首的约摸有四十岁,他的黑衣服,纽孔上的红丝带[129],威严而安详的神色,一望而知是州长。后面跟着一个伛背老人,皮色蜡黄,戴着绿眼镜也遮掩不了他胆怯而慌张的眼神。他穿的黑衣服身腰太大了,尽管很新,但明明是几年以前做的。他始终站在州长身旁,仿佛想躲着人。后面还有两个青年,个子高大,皮肤晒得乌黑,络腮胡子把两边的腮帮都遮掉了。他们俩旁若无人,完全是一副放肆的看热闹的神气。奥索离家日久,早已忘了村里人的面目。但一看见戴绿眼镜的老人,年深月久的回忆便在心中浮起来了。单是挨在州长身后这一点,就说明了他的身份。原来比哀德拉纳拉村长巴里岂尼律师,带着两个儿子特意陪州长来见识一下巴拉太。那时奥索的心情简直不容易说得清。但父亲的仇人一出现,他立刻有种厌恶的心理,而他长时期压制着的猜疑也在胸中抬头了。 至于高龙巴,一见不共戴天的敌人,富于表情的面貌立刻变得狰狞可怖。她的脸色发白,声音也嘎了,刚开场的诗句念了一半,停住了……过了一忽,她又把巴拉太唱下去,却另有一番慷慨激昂的情绪: 可怜的鸟在空巢前面哀啼,鹰隼却在四周飞翔,看着她悲痛欲绝而百般辱骂。 唱到这里,人丛中忽然有阵匿笑的声音。那是才到的两个青年觉得这譬喻太露骨了一些。 但鸟儿迟早会惊醒,鼓起翅膀,叫敌人血流遍地!而你啊,查理-巴蒂斯德,朋友们正在和你诀别,他们的眼泪已经哭尽。只有可怜的孤女不哭。因为你已经上了年纪,死也死在你亲人中间,准备去匍匐在上帝面前。孤女却在哭她的父亲,遭了卑鄙的凶犯暗算。鲜红的血流在绿叶丛中。她保留了他的血,高贵而无辜的血,拿去洒在比哀德拉纳拉村里,让它变成致命的毒药。比哀德拉纳拉的血迹始终那么新鲜,直要到罪人的血把无辜的血洗掉的那一天。 唱完了这几句,高龙巴倒在一张椅子上,放下面纱,嚎啕大哭起来。在场的妇女流着泪上前拥在她周围;好几个男人恶狠狠瞪着村长和他的儿子;有几个老人喃喃的批评他们不该到这里来。丧家的儿子在人堆里挤过去,预备请村长赶快离开。但村长无须他开口,已经跨出大门,两个儿子也到了街上。州长对年轻的比哀德利说了几句慰问的话,也跟着他们走了。奥索走过来,抓着妹妹的手臂把她拉出屋子。 年轻的比哀德利对他的几个朋友说:“送他们回去。别让他们遇到什么事!” 两三个青年急急忙忙在左边的衣袖里揣着匕首,把奥索兄妹俩直送到他们家的大门口。 高龙巴 一三 高龙巴气喘吁吁,累到极点,一句话都说不上来。她把头倒在哥哥肩上,紧紧的抓着他的手。奥索虽然对她最后一段巴拉太很不高兴,可是看了她的模样也不敢埋怨她。他不声不响,等她那阵感情冲动淡下去。不料忽然有人敲门,萨佛里亚慌慌张张的进来通报,说是州长来了。高龙巴听了马上打起精神,仿佛对于自己软弱的表现非常惭愧,站起来扶着一张椅子,椅子却在她手底下颤动不已。 州长先说了几句俗套,表示深夜登门不胜抱歉。然后他为高龙巴小姐惋惜,提到强烈的感情如何危险,哭灵的风俗如何不合理,说挽歌女越有天才,听的人越感痛苦。又巧妙的插进几句,对最后一段巴拉太的用意淡淡的露出一点责备的意味。接着他又换了种口吻,说着: “台拉·雷皮阿先生,你的两位英国朋友托我向你们多多致意:奈维尔小姐特别问候令妹。我还有她的一封信要交给你呢。” “奈维尔小姐有信吗?”奥索问。 “可惜我没带在身边,等会儿给你送过来。她父亲病了几天。我们先担心他害那个可怕的热病。幸而现在没事了,你可以亲自证实一下,因为我想你不久就会见到他了。” “奈维尔小姐大概很着慌罢?” “她到事后才知道危险。台拉·雷皮阿先生,奈维尔小姐和我谈了很多关于你和令妹的话。” 奥索弯了弯身子。 “她对你们俩友谊很深。她外表那么风雅,有点玩世的气息,骨子里却理性很强。” 奥索回答:“不错,她是挺可爱的。” “先生,我今番可以说是受了她的请托才到这儿来的。我很不愿意和你提的那件可怕的事,谁也不及我知道的清楚。既然巴里岂尼先生还是比哀德拉纳拉的村长,我还是本州的州长,不用说,我对于某些猜疑是极关心的。那些猜疑,据我所知,是有些冒失的人向你提出而被你指斥的,以你这样的地位、这样的性格,大家也料到你不会相信那种无稽之谈。” 奥索坐在椅子上不大安静了,对妹子说:“高龙巴,你太累了,去睡觉罢。” 高龙巴摇摇头。她又恢复了平时镇静的态度,把火剌剌的眼睛直瞪着州长。 州长继续说:“巴里岂尼先生极希望你们之间的敌意……就是说你们之间不明朗的局面,能够终止……我这方面很乐意看到你能和他恢复关系。以身份而论,你们都是应当互相尊重的人……” “先生,”奥索打断了州长的话,声音很激动,“我从来没认为巴里岂尼律师谋害我父亲,但他做了一件事,使我永远不能和他再有来往。他冒着某个土匪的名写了一封恐吓信……至少他暗示说那封信是我父亲写的。先生,这封信间接便是我父亲被害的原因。” 州长沉吟了一会儿。 “倘若令尊大人当年和巴里岂尼先生争讼的时候,因为脾气急躁而相信这种事,那还可以原谅,但你这方面就不能这样武断了。你想,巴里岂尼捏造那封信根本是无利可图……至于他的人品,我还没跟你提呢……你完全不认识他,你对他已经有了成见……但他是熟悉法律的人,你总不能认为他……” 奥索站起身子,说:“可是,先生,请你想一想,说那封信不是出之于巴里岂尼先生之手,就等于说出之于先父之手。先生,他的名誉便是我的名誉。” “先生,我比谁都更相信台拉·雷皮阿上校是清白的……但写匿名信的人现在已经查出了。” 高龙巴向州长走过去,嚷着:“谁?” “一个坏蛋,犯过好几桩案子……都是你们高斯人不能原谅的案子。他是个强盗,叫作托玛索·皮安契,现在关在巴斯蒂阿牢里,他供认那封该死的信是他写的。” “我不认识这个人,”奥索说,“他写那封信有什么目的呢?” 高龙巴道:“他是本地出身,我们从前一个磨坊司务的兄弟。他是个无赖,专门扯谎,说的话不能相信的。” 州长又道:“我马上可以告诉你们,他在这件事情里头有什么作用。令妹所说的磨坊司务,好像叫作丹沃陶吧,向上校租着一个磨坊,那磨坊的水源便是巴里岂尼先生与令尊大人争讼的目标。上校素来慷慨,并不拿磨坊谋利。托玛索以为一朝巴里岂尼先生争得了小溪的主权,租户就得付一笔很高的租金,因为大家知道巴里岂尼先生是很喜欢钱的。总而言之,托玛索为要帮他哥哥的忙,假造了土匪的信。全部的事实就是这样。你知道高斯人的家属关系特别密切,有时竟会因此犯罪……你念一念检查长给我的这封信,就能证实我以上的话了。” 奥索把缕述托玛索供词的信念了一遍,高龙巴也站在哥哥背后看了。 她看完了嚷道:“一个月以前,大家知道我哥哥快回来的时候,奥朗杜岂沃·巴里岂尼上巴斯蒂阿去过一趟。他可能见到托玛索,把他买通了的。” “小姐,”州长不耐烦了,“你解释什么事都凭着恶意的猜测,难道这是探求事实的办法吗?先生,你,你是头脑冷静的。请你告诉我,现在你作何感想?是不是和小姐一般见识,以为一个只犯了轻微的罪,决不会判重刑的人,为帮一个陌生人的忙,肯心甘情愿的担承伪造文书罪?” 奥索把检查长的信重新念了一遍,聚精会神的把每个字都推敲过。因为自从他见到巴里岂尼律师以后,他觉得自己没有前几天那么容易被说服了。临了他却不得不承认那个解释是有理的。但高龙巴态度很坚决的嚷道: “托玛索·皮安契是个狡猾的家伙,我相信他结果决不会判罪,或者会逃走的。” 州长听着耸耸肩膀,说道: “先生,我把我所得到的材料通知你。现在我告退了,让你细细想一想,由你的理智来点醒你,而我希望你的理智比令妹的……猜疑更有力量。” 奥索为了高龙巴的态度向州长说了几句道歉的话,声明他此刻的确相信那件事只能叫托玛索一个人负责。 州长站起身子预备走了,说道: “要不是时间这么晚,我就邀你一同去取奈维尔小姐的信了……同时你可以把刚才和我说的话对巴里岂尼先生说一遍,那便什么事都没有了。” “奥索·台拉·雷皮阿永远不能踏进巴里岂尼的家!”高龙巴语气非常激烈。 “小姐大概是府上的当家人罢。”州长带着挖苦的意味说。 可是高龙巴声音很坚决:“先生,你受了骗。你没认识律师的为人:他是个最阴险的家伙。我求你别教奥索做一件丢人的事。” “高龙巴!”奥索嚷道,“你感情太冲动,失掉理性了。” “奥索!奥索!看在我交给你的小箱子面上,我求你听我的话。你和巴里岂尼之间有着父亲的血,你决不能上他们家去!” “妹妹!” “哥哥,你千万不能去,要不然我就离开家庭,永远不回来了……奥索,请你可怜可怜我罢。” 说着她跪在了地下。 州长说:“台拉·雷皮阿小姐这样没有理性,使我看了很难过,我相信你一定能劝醒她。” 他把门开了一半,仿佛等奥索跟他一起走。 “此刻我不能离开她……明天,要是……” “明天我清早就走了。”州长回答。 高龙巴合着手嚷道:“哥哥,至少你得等到明天早上。让我查查父亲的文件……这一点总不能拒绝我罢。” “那么你今夜就去查。查过以后,可不能再拿这种荒谬的仇恨和我纠缠了……州长,真是抱歉万分……我自己也觉得很不舒服……还是改在明天罢。” 州长一边往外走一边说:“睡过觉,主意好。希望你明天不至于再三心两意。” 高龙巴唤着老妈子:“萨佛里亚,拿个灯笼送州长先生。他有封信交你带回。” 她又吩咐了几句只有萨佛里亚一个人听见的话。 州长去了,奥索说:“高龙巴,你使我很难过。难道你永远不承认事实吗?” “你是宽限我到明天的。时间不多了,可是我还存着希望。” 然后她拿着一包钥匙,奔到楼上一间屋子里去了。奥索只听见她匆匆忙忙的打开抽屉,在上校生前收藏重要文件的书桌内翻东西。 高龙巴 一四 萨佛里亚去了半天,奥索等得焦急之极,才看见她拿着信回来,后面跟着那女孩子契里娜,揉着眼睛,因为她是在睡梦中被叫醒起来的。 “孩子,”奥索问,“你这个时候来干什么?” “小姐叫我呢。”契里娜回答。 奥索心中思量:“她有什么鬼事找她?”但他急不可待的拆阅丽第亚小姐的信,契里娜便上楼找他妹子去了。 丽第亚小姐在信中说:“家父害了一场小病,并且一向懒于提笔,只能由我来当书记了。你知道,那天他不跟我们一同欣赏风景,在海边把脚弄潮了。仅仅这点儿小事,就足够传染你们贵岛上那种有趣的热病了。你念到这一句的神气,我已经想象得出:你一定在找你的匕首了罢,但我希望你已经没有匕首了。闲话少说,家父发了一点儿寒热,我吃了大大的惊吓。我始终觉得挺可爱的州长,替我们找了一个也是很可爱的医生,两天之内,居然把病给解决了:热度没有再来。父亲已经想去打猎了,可是我不答应他。你们山中的古堡怎么啦?那座北塔是否还在老地方?有鬼没有?我问你这些,因为你答应家父,想法让他打到麋鹿、野猪、摩弗仑野羊……那怪兽是不是叫这个名字?我们到巴斯蒂阿上船的途中,预备在府上打搅几天,但愿台拉·雷皮阿古堡,你说是那么旧那么破落的,别坍下来压在我们头上。州长真有意思,和他在一起不愁没有谈话的资料。我敢自夸,我已经使他有点儿着迷了。我们常常谈到阁下。巴斯蒂阿牢里关着一个强盗,司法当局把他的一部分供词寄给州长,内容正好祛除你最后一些疑虑。你那种仇恨心理有时使我感到不安,我想从今以后那心理应当消灭了。你真想不到这一点使我多么高兴。那天你和美丽的挽歌女动身的时候,手里拿着枪,眼睛阴森森的,我觉得你高斯人的气息比平时更重了……甚至太重了。好了!我把信写得这么长,因为我无聊得很。可惜州长也动身了!我们出发到山里去以前,会派一个专差通知你的,那时我要不揣冒昧,写信给高龙巴小姐,请她做一盘货真价实的勃罗岂沃。目前请你向她多多致意。我到处都在应用她的匕首,拿它裁一本我带来的小说,但大概因为辱没了宝刀的身份,它把书戳得不成样子。先生,再会了,家父要我转达他的拳拳之意。希望你听从州长的话,他主意很好,大可采纳,我知道他是特意为你绕道的,他这回要到高德去行奠基礼,想必是个隆重的仪式,可惜我不能参加。你想:一位先生穿着绣花衣衫,足登丝袜,身披白绶带[130],手里拿着一块泥坂!再加上一篇演说,典礼终了还得一遍又一遍的喊着:君王万岁!你看我写满了四张信纸,你要自鸣得意了罢。可是我再说一遍,我是闷得慌,才写这么长的。啊,你至今没报告安抵比哀德拉纳拉的消息,使我有点奇怪。丽第亚。 “附笔:我要求你听从州长的话,依着他的意见行事。我们大家商量好要你那么办,并且你办了也能使我高兴。” 奥索把这封信念了三四遍,每念一遍,心中必加上无数的注脚。然后他复了一封长信,教萨佛里亚去交给一个村上的人,连夜送往阿雅佐。他已经不想再和妹子讨论对巴里岂尼家的仇恨有无根据,丽第亚小姐的信使他把一切都看做光明灿烂,既没有猜疑,也没有仇恨。他等了一会儿,不见妹子下楼,便去睡觉了。长久以来,这是他第一次感觉到精神这么轻快。契里娜奉着秘密使命,被打发走了。高龙巴大半夜工夫都在旧纸堆里翻来翻去。快天亮时,有几颗小石子摔在窗上,她听到这讯号便走进园子,开了一扇偏门,引进两个脸色很难看的男人,立刻带入厨房,给他们吃东西。这两个是什么人物,读者等会儿就可知道。 高龙巴 一五 早上六点左右,州长的一个仆人到奥索家来敲门。出来接见的是高龙巴,他说州长要动身了,等她的哥哥去一趟。高龙巴毫不迟疑的回答,她哥哥才在楼梯上摔了一跤,蹩扭了腿,一步不能行,请州长原谅。倘使州长肯枉驾到这里来,更是感激不尽。仆人走了不久,奥索下楼了,问妹子州长有没有派人来找他。 她若无其事的回答:“他要你在家里等着。” 半小时过去了,巴里岂尼那边毫无动静。奥索问高龙巴有没有在旧纸堆里发现什么。她说等会儿在州长前面宣布。她装得极镇静,但皮色和眼睛都表示她紧张得不得了。 最后,巴里岂尼家的大门开了。州长穿着旅行装束第一个走出来,后面跟着村长和他的两个儿子。村上的居民从出太阳起就等着看州里的最高长官出发,这时看见他由巴里岂尼父子三人陪着,穿过广场一直往台拉·雷皮阿家走来,都不由得大吃一惊。有几个在地方上爱管闲事的人便说:“噢,他们讲和了!” 一个老头儿接着道:“我早告诉你啦,奥索·安东尼奥在大陆上待得太久了,做事不会再有轰轰烈烈的血性。” 一个雷皮阿党的人回答:“可是你瞧,究竟是巴里岂尼一家去找他的。他们讨饶了。” “这都是州长花言巧语把他们撮合的,”老人说,“现在的人都没勇气了,年轻人把自己父亲的血看得一文不值,好像他们都不是亲生的儿子。” 州长发现奥索一切照常,走路毫无困难,觉得好生奇怪。高龙巴三言两语,便承认是自己扯的谎,请求原谅。她说: “州长先生,倘若你住在别处,家兄昨天就亲自过来拜见了。” 奥索慌忙谢罪,竭力分辩这种可笑的手段与他全不相干,他为之懊恼极了。州长与老巴里岂尼似乎相信奥索说的是真话,看他惭愧的表情和对妹子的埋怨就可证明。但村长的儿子们并不满意。 “这简直是跟我们开玩笑嘛!”奥朗杜岂沃的声音相当高,故意要人听见。 梵桑丹洛说:“倘若我的妹子给我玩这种把戏,我一定教她下次不敢再来。” 这几句话和说话的音调使奥索大不高兴,心中的好意未免受了影响。他和巴里岂尼弟兄彼此很不客气的瞅了几眼。 大家落了坐,只有高龙巴站在厨房门口。州长首先开言,对于当地人士的偏见泛泛的提了几句,认为许多年深月久的敌意多半是误会造成的。然后他对村长说,台拉·雷皮阿先生从来没相信巴里岂尼一家对于他父亲那件不幸的事故,直接间接有什么关系。固然他对两家之间的讼案有一点不无怀疑,但奥索先生离乡日久,听到的消息不尽可靠,所以他的怀疑也是意料之中的。由于最近的发现,他现在已经涣然冰释,愿意与巴里岂尼先生和他的儿子们言归于好,大家做个好乡邻。 奥索勉强弯了弯腰;巴里岂尼先生喃喃的说了几句谁也听不见的话;两个儿子眼睛望着屋梁。州长继续他那篇演说,正要代巴里岂尼方面向奥索致辞,不料高龙巴从头巾里掏出几张纸,很庄严的走到两造中间,说道: “我们两家之间的敌意能够消灭,我当然非常高兴。但若要讲和讲得真诚,就得把事情说个明白,没有一点儿含糊——州长先生,托玛索·皮安契声名狼藉,我很有理由怀疑他的供辞。”接着她转向巴里岂尼:“我说两位令郎也许在巴斯蒂阿监狱见过那个人……” “那完全是胡说,”奥朗杜岂沃打断了高龙巴的话,“我没见过他。” 高龙巴不胜轻蔑的瞪了他一眼,若无其事的接着说: “州长,据你的解释,托玛索假冒土匪阿谷斯蒂尼的名字写信恐吓巴里岂尼先生,目的是要替他的哥哥丹沃陶保留磨坊的租用权,因为我父亲收的租费很低,是不是?” “那是很明显的。”州长说。 奥索被妹子温和的态度瞒过了,也附和道:“像皮安契那样的无耻小人,当然什么事都做得出来。” 高龙巴却继续往下说着,眼睛更加有神了:“匿名信是七月十一日写的。那时托玛索是在他哥哥那儿,就是说在磨坊里。” “是的。”村长说着,有点儿不安了。 于是高龙巴得意扬扬的嚷道:“那么托玛索·皮安契写那封信还有什么目的呢?他哥哥的租约早已满期,我父亲是七月一日通知他迁让的。我父亲的记录和通知迁让的原稿都在这儿。还有阿雅佐一个经纪人写来的信,向我们推荐一个新的磨坊司务。” 她随即把手里的纸递给州长。 在场的人听了都大为惊愕。村长显然脸色变了。奥索皱着眉头,走过去把州长留神细阅的文件也看了一遍。 奥朗杜岂沃愤愤的站起来,重复了一句:“这简直是跟我们开玩笑嘛!走吧,父亲。咱们根本不该到这儿来的!” 一刹那之间,巴里岂尼先生已经定下神来,要求看看那些文件。州长一声不出,交给了他。他把绿眼镜掀在脑门上,装着漫不经意的态度念了一遍,高龙巴却在一旁像母虎般睁着眼睛瞅着他,仿佛看到一头麋鹿走近它小虎的洞口。 “可是,”巴里岂尼先生重新戴好眼镜,把文件还给州长,“托玛索知道上校是个软心肠的人……认为……大概认为……上校可能改变主意,不教他哥哥离开……事实上,他哥哥现在还用着那个磨坊,所以……” “那是我,”高龙巴用着轻蔑的口气回答,“那是我给他保留的。父亲死后,在我的地位上不得不敷衍一下家里的客户。” “可是,”州长说,“托玛索自己承认写那封信……那是很清楚的。” 奥索插言道:“我觉得很清楚的是:这件事情里头的确有些卑鄙龌龊的把戏。” 高龙巴说:“对于你们几位的话,我还可以提出反证。” 她打开厨房门,勃朗陶拉岂沃和神学士带着他们的狗勃罗斯谷立刻走进了客厅。两个土匪至少表面上没有带武器。腰间挂着弹药带,但并没那必不可少的附属品:手枪。一进来,他们便恭恭敬敬的脱下帽子。 两人突然之间的出现,给大家的印象是可想而知的。村长几乎往后仰倒。两个儿子立刻很勇敢的挡在他前面,把手伸进口袋去掏匕首。州长抬起身子往门口走,奥索一把抓着勃朗陶拉岂沃的衣领,叫道: “你来干什么,该死东西?” “这明明是杀人的圈套了!”村长一边嚷一边去开门。但萨佛里亚在外面把门牢牢的反锁了,后来人家才知道是土匪预先吩咐的。 “诸位,”勃朗陶拉岂沃说,“不用害怕。我皮肤虽黑,可不是魔鬼。我们一点没有恶意。州长先生,我向您请安。排长,松松手好不好,您把我掐死了。我们到这儿来是作证的。喂,神甫,你说呀,怎么舌头不灵活啦?” “州长先生,”那位神学士出身的土匪说,“我没机会拜见过您。我叫作琪奥耿多·加斯德里高尼,外号叫神甫……啊!您想起了吧!我也没见过小姐,但她要我供给一些关于托玛索·皮安契的材料。三星期以前,我和他一同关在巴斯蒂阿监狱。我可以告诉你们的是……” 州长道:“不用费心,我不要听你这样的人的话……台拉·雷皮阿先生,我很愿意相信你并没参与这个卑鄙的阴谋。但你是不是一家之主?快快教人开门。令妹和土匪们有这种古怪的关系,也许日后需要她负责说明的。” “州长先生,”高龙巴嚷道,“请你听一听这个人的话。你到这儿来是主持公道的,你的责任是搜罗事实。琪奥耿多·加斯德里高尼,你说罢。” “别听他的!”三个巴里岂尼一齐喊起来。 土匪笑了笑,说道:“大家同时开口,谁也听不见谁了——在监狱里,我跟这个托玛索是同伴,不是朋友。奥朗杜岂沃先生常常去看他……” “这完全是胡说。”弟兄俩同时叫着。 “两个负就等于一个正,”加斯德里高尼冷冷的插了一句,“托玛索那时手头很宽:吃的喝的都是顶好的。我一向喜欢吃好东西(那是我的小毛病),所以虽然讨厌和那坏蛋来往,也扰了他好几顿饭。为了礼尚往来,我劝他跟我一块儿逃……有个女孩子受过我一点恩,给我越狱的方便……我不愿意说出姓名连累人。托玛索却不愿意逃,说他保证没事,巴里岂尼律师替他请托了所有的法官,将来可以无罪开释,还能到手一笔钱。至于我,我觉得还是三十六着走为上——好了,我言尽于此了[131]。” “这个人说的完全是谎话,”奥朗杜岂沃很坚决的重复了一遍,“倘若我们在田里,手里拿着枪,他决不敢说这种话。” “这可是胡闹了!”勃朗陶拉岂沃叫道,“奥朗杜岂沃,我劝你别跟神甫翻脸。” “你可让不让我出去呀,台拉·雷皮阿先生?”州长焦躁的跺着脚。 奥索叫道:“萨佛里亚!萨佛里亚!该死,还不开门吗?” 勃朗陶拉岂沃说:“别急,让我们这方面先溜。州长先生,大家在朋友家相见,分手的时候照例应该有半小时的休战。” 州长傲然瞪了他一眼。 “诸位,失陪了,”勃朗陶拉岂沃说着,伸着手臂唤他的狗:“来,勃罗斯谷,为州长先生跳一次!” 狗逃过了他的手臂,两个土匪急急忙忙到厨房里拿着武器,从后园里溜了。一声唿哨,堂屋的门像中了魔术一般立刻打开了。 “巴里岂尼先生,”奥索压着一肚子怒火,“我现在认定那封匿名信是你写的了。今天我就要递呈子,告你伪造文书和勾通皮安契的罪名。也许以后还有更大的罪名要告你呢。” 村长回答:“我吗,台拉·雷皮阿先生,我要告你设计谋害,交通匪党。眼前,州长先生先要把你交给警察看管。” 州长却是声色俱厉的说道:“州长自有权衡。他要维持比哀德拉纳拉的秩序,他要秉公处理。诸位,我这话是向你们大家说的。” 村长和梵桑丹洛已经走出客厅,奥朗杜岂沃身子朝里,正跟着他们一步一步的退出去,奥索却轻轻的和他说: “你父亲老了,禁不起我一个巴掌。我要找的是你,还有你的兄弟。” 奥朗杜岂沃一言不答,马上掣出匕首像疯子般扑向奥索。但他来不及下手,就被高龙巴抓住手臂用力扭过来。奥索飞起一拳打在他脸上,他倒退了好几步,猛烈的撞在门洞子上,把匕首撞落了。可是梵桑丹洛掣着武器回进屋子,高龙巴却纵过去抓着长枪,教他看到双方并不势均力敌。同时州长也横着身子拦在两造中间。 “好,奥斯·安东,回头见!”奥朗杜岂沃叫着,把门大声曳上了,又在外边反锁了,好让自己从容退走。 奥索与州长一声不出,各人在屋子的一角待了好一会儿。高龙巴得意扬扬,倚着那支决定胜利的长枪,望望这个,望望那个。 临了,州长很威严的站起来,嚷道:“唉!这种地方!这种地方!台拉·雷皮阿先生,你错了。现在请你答应我不再有激烈行动,这件该死的事,你只能静候法律解决。” “是的,州长先生,我不应该打那个坏蛋。可是现在已经打了,他要向我挑战的时候,我不能拒绝。” “不会的,他不会跟你决斗的!但他万一把你暗杀的话,那是你自作自受了。” “我们会防着他的。”高龙巴说。 “州长,我看奥朗杜岂沃还是个烈性的人,”奥索说,“我还瞧得起他。刚才是他先掣出匕首来的,但我处在他的地位也会这么办。幸而我妹妹的腕力不像一个弱不禁风的女孩子。” “你不能决斗,”州长嚷道,“我不许你决斗!” “告诉你,先生,凡是荣誉攸关的事,我只听我的良心吩咐。” “我说你万万不能决斗!” “先生,你可以把我逮捕……就是说如果我让人逮捕的话。可是即使那样,也不过是把事情拖得晚一些,因为这件事现在变得不可避免了。州长先生,你是一个有面子的人,你很知道大势所趋,非那么办不可。” 高龙巴补充道:“如果你把家兄逮捕了,半个村子的人都会出来帮着他,免不了一场恶斗。” 奥索说:“先生,我预先通知你,并且请求你,别认为我夸口:倘若巴里岂尼先生滥用村长的职权来抓我,我是要抵抗的。” 州长回答:“从今天起,我暂时停止村长的职权……当然我希望他能洗刷干净……先生,我真的很关切你。我要求你的并不多:只要你安安静静待在家里,等我从高德回来。我只去三天,回头带着检察长一块儿来,把这不幸事件彻底解决。你能答应我在这个时期内没有敌对行动吗?” “我不能答应你,先生,倘若奥朗杜岂沃像我预料的那样向我挑战的话。” “怎么!台拉·雷皮阿先生,既然你认为对方伪造文书,凭你堂堂法国军人的身份,还愿意跟他决斗吗?” “先生,我打了他啊。” “倘若你打了一个苦役犯,他来跟你评理,你也和他决斗吗?得了吧,奥索先生!好,我再退一步,只要求你别去找奥朗杜岂沃……要是他来约你,我就答应你跟他决斗。” “没有问题,他会来约我的,可是我答应你不先打他嘴巴挑拨他。” “唉,这种地方!”州长又叹了一声,在屋中大踏步踱着,“什么时候我才能回法国去呢?” “州长先生,”高龙巴用她最甜蜜的声音说,“时间不早了,能不能赏个脸就在这儿吃早饭?” 州长听了禁不住笑起来: “我在这里已经待得太久……不无偏袒的嫌疑……还有那要命的奠基典礼!我非走不可了……台拉·雷皮阿小姐,你今天种下多大的祸根啊!” “州长先生,至少你得承认舍妹深信不疑的态度是有理的。并且我敢断定,你也觉得她的信念是有根据的了。” “再见了,先生,”州长对他扬了扬手,“告诉你,我马上要去通知警察队长监视你们的行动。” 州长去了以后,高龙巴说: “奥索,这里不比欧洲大陆。奥朗杜岂沃决不理会你的决斗,并且这混账东西也不配那样轰轰烈烈的死。” “高龙巴,我的好妹妹,你是女中丈夫。我没挨着那一刀,真该谢谢你。把你的小手给我,让我亲一下。可是你别管我。有些事你是不懂的。快点端整早饭。但等州长上了路,你就替我把小姑娘契里娜给我找来,她办点儿事倒是挺妥当的。我要她送一封信。” 高龙巴去照料饭菜,奥索便上楼到自己房里写了一个条子: 你大概很急于要和我见个分晓吧,我也是的。明天早上六点,咱们可以在阿瓜维伐山谷相会。我打手枪的本领很高明,所以不提议用这个武器。听说你善用长枪,咱们不妨各带一支双膛枪。我邀一个本村的人同来。倘若你的弟弟要陪你,你不妨再邀一位证人,并请先通知我。唯有在这个情形之下,我才约二位证人。 奥索·安东尼奥·台拉·雷皮阿 州长在副村长处逗留了半小时,又到巴里岂尼家耽搁了一会儿,便动身上高德去了,只带一个警察护送。一刻钟以后,契里娜把上面的信直接交到了奥朗杜岂沃手里。 回音直到晚上才送来。署名的是老巴里岂尼,他通知奥索,已经把给他儿子的恐吓信送呈检察长去了。信末又说:“我问心无愧,对于你的毁谤静候司法当局处理。” 高龙巴邀约的五六个牧人都来保卫台拉·雷皮阿家的塔。不顾奥索反对,他们在广场那边的窗上布置了箭垛子,整个黄昏都有村上的人来自告奋勇。神学家土匪也写了信来,说倘若村长教警察帮忙,他和勃朗陶拉岂沃一定出来干涉。信末又附着一行: 我还想问你,州长先生对于敝友给勃罗斯谷受的教育作何感想?除了契里娜,我没见过一个学生像她那么驯良,那么聪明的。 高龙巴 一六 第二天平静无事。双方都采取守势。奥索没有走出屋子,巴里岂尼家的大门也整天关着。留在比哀德拉纳拉的五名警察,在广场与村子四周走来走去,另外还有一个森林警卫,可以说是独一无二的民团,协助他们。副村长的绶带终日不离身。但除了两家窗上的箭垛子以外,没有半点战斗气象。只有一个高斯人才会注意到广场上的橡树四周只有些妇女来往。 吃晚饭时,高龙巴喜形于色,拿她才收到的奈维尔小姐的信给哥哥看: 亲爱的高龙巴小姐,我从令兄信中知道你们的敌意已告终止,不胜欣慰,我特意向你们道贺。家父自与令兄别后,无人与他谈论战争,陪他打猎,便对阿雅佐厌倦透了。我们今日出发,预备带着介绍信至令亲处投宿。后天上午十一点左右,我要到府上来尝尝那山里的勃罗岂沃,据你说比城里的好吃得多。 再见了,亲爱的高龙巴小姐。 你的朋友丽第亚·奈维尔 “难道她没收到我第二封信吗?”奥索嚷道。 “看她信上的日子,就可知道你的第二封信送到阿雅佐,丽第亚小姐已经上路了。你可是叫她不要来吗?” “我告诉她,我们处于作战状态。我觉得那不是招待客人的局面。” “嗬,那些英国人古怪得很。我临走前夜,她和我说,要是离开高斯没看到一场轰轰烈烈的愤达他,她会觉得遗憾的。倘若你愿意,奥索,我们大可以来一幕袭击仇人的全武行给她看看。” “高龙巴,老天把你生为女人真是安排错了!你很可能做个出色的军人。” “也许是吧。不管怎么样,我得准备我的勃罗岂沃。” “不用啦。我们要派个人去,趁他们没出发以前拦阻他们。” “是吗?你要在这种天气派人去,让山洪连人带信一块儿卷走吗?逢着这样的大雷雨,我真可怜那些土匪!幸亏他们的斗篷都很好……奥索,我倒有个主意在这里:倘若雷雨停了,你明天清早就动身,在朋友们没出发以前赶到我们亲戚家。那也容易办到的,丽第亚小姐起床总是很晚。你把家里的事说给他们听。如果他们一定要来,那么我们也极高兴招待他们。” 奥索立刻同意了。高龙巴静默了一会儿,又道: “奥索,我说对巴里岂尼家来个攻势,或许你以为我是开玩笑。你可知道现在咱们在数量上占着优势吗?至少是二对一。自从州长把村长暂停职务以后,这儿所有的人都站在我们这一边了。我们可以把他们剁为肉酱,要发动也容易得很。只要你愿意,我就上水池那儿讪笑他们的妇女。他们也许会跑出来……我说也许,因为他们没有种……说不定他们会从箭垛子里开枪,但打不着我的。那时大局就定了:是他们先进攻了。他们打败才是活该。乱哄哄的混战一场,打死了人,知道是谁开的枪?相信你妹子的话罢,奥索。要是等那些法官来,他们只会办公文,糟蹋纸张,说一大堆废话,毫无结果的。老狐狸还会花言巧语,把白天说做黑夜。啊!倘若州长没把身子挡着梵桑丹洛,我们已经少了一个敌人了。” 她把这些话说得和一忽儿以前提到做勃罗岂沃的话一样镇静。 奥索惊愕之下,望着他的妹妹,心中又佩服又害怕。 他从饭桌上站起来,说道:“高龙巴,我看你竟是魔鬼化身,可是你放心。倘若我不能教巴里岂尼一家上吊台,我会用别的方法结果他们。不是热烘烘的子弹,便是冷冰冰的刀锋[132]。你瞧,我并没忘了高斯的土话。” “越早越好,”高龙巴叹了口气,“奥斯·安东,你明儿骑哪一匹马呀?” “骑那匹黑的,你问我干么?” “因为要喂它麦子。” 奥索才回到卧房,高龙巴马上把萨佛里亚和牧人都打发去睡了,独自待在厨房里做勃罗岂沃。她时时刻刻听着,似乎很焦急的等哥哥睡觉。赶到她以为哥哥终于睡着了的时候,便拿了一把锋利的刀,小脚上套了一双大鞋,无声无息的走进园子。 园子四周都有围墙,连着有一片很大的空地,围着篱笆,家里的马都放在那空地上。因为高斯的马根本没有马棚,人们把牲口放在园地中任凭它们自己觅食,自己想办法躲避风雨寒冷。 高龙巴小心翼翼的打开园门,走进空地,轻轻吹了一声唿哨,在她手中吃惯面包和盐的马都跑来了。她等那匹黑马一走近,便使劲抓着它的鬣毛,掣出刀来把它的一只耳朵割破了。那马拼命纵起身子,像牲口受到剧烈痛楚时一样尖声叫了一下。高龙巴满意了,回进园子。不料奥索开出窗来叫道:“谁呀?”同时她听见子弹上膛的声音。幸而园门完全在黑影里,一部分还被一株很大的无花果树遮掉。她看见哥哥屋内一闪一闪的发着亮光,知道他在点灯,便赶紧关上园门,沿着墙根走,使自己的衣服和墙上的蔓藤混成一片。奥索走进灶屋,她已经先到了几分钟。 “什么事啊?”她问。 “好像有人开园子的门。”奥索回答。 “不会的。要是那样,狗会叫的。也好,咱们去瞧瞧罢。” 奥索往园子里绕了一转,看见园子通外边空地的门关着,不免对自己的大惊小怪有点惭愧。他正预备回卧房去,高龙巴却和他说: “哥哥,你变得谨慎了,我很高兴。在你的地位应当如此。” “是你把我训练出来的,”奥索回答,“明儿见。” 天刚亮,奥索已经起床,预备出发了。那装束一方面显出他要去见一个他渴想奉承的女子,一方面显出他是个身负愤达他重任的高斯人。窄腰身的蓝外套上面,挂着一条皮带,用绿丝线系着一只白铁小匣,装着子弹。匕首插在旁边的袋里,手里握着芒东厂制造的长枪,上了子弹。他急急忙忙喝着高龙巴倒给他的咖啡,一个牧人出去替他套马。奥索兄妹也紧跟着出来,走到后面空地上。牧人抓着马,但立刻大吃一惊,把坐鞍和缰绳都掉在地下。而那匹马也想起了上一夜受的伤,为了保护另外一个耳朵,竟举起前蹄,掀起后腿,乱叫乱跳起来。 奥索对牧人嚷道:“喂,快点儿呀!” “啊!奥斯·安东!啊!奥斯·安东!圣母玛丽亚!……” 接着来了一大串诅咒,全是土话,多半是无法翻译的。 “什么事啊?”高龙巴问。 大家走近去,看到马血淋淋的,一只耳朵割碎了,不由得又是惊异又是愤怒,一齐叫起来。原来高斯的风俗,伤害敌人的马是同时表示报仇、挑战和恐吓对方的性命。“只有枪弹才足以惩罚这样的罪恶。”虽则奥索久居大陆,对这个侮辱不像别人那样感觉得尖锐,但若那时有一个巴里岂尼家的人出现,他也很可能立刻教他付代价的,因为他认定那是敌人干的事。 他嚷道:“没有种的混蛋!不敢堂而皇之的站出来,只会拿可怜的畜生出气!” 高龙巴愤愤的叫起来:“咱们还等什么?他们来向我们挑战,杀伤我们的马,我们还不回手吗?你们还能算人吗?” 牧人们一齐喊道:“报仇呀!把我们的马牵到村上去走一转,马上向他们进攻。” 包洛·葛利福说:“靠着他们的塔有个干草盖顶的谷仓,我一下子就能把它烧起来。” 另外一个提议把教堂钟楼的梯子取来。第二个又说,广场上堆着一根人家盖屋用的大梁,可以拿来撞开巴里岂尼家的大门。在众人的狂叫怒吼声中,高龙巴大声嚷着,说动手以前,她先请大家喝一大杯茴香酒。 不幸得很,其实是幸运得很,高龙巴对可怜的牲口下的毒手,对奥索并没多大作用。他相信这种残酷的行为是敌人做的,多半还疑心是奥朗杜岂沃。但他觉得对方受了他的挑战,挨了他的巴掌,光是割掉一匹马的耳朵决计洗刷不了所受的耻辱。相反,这种卑鄙与可笑的报复,倒反使他更瞧不起仇人。他现在和州长一般想法了,以为这种家伙根本不配做他的对手。他等嘈杂的声音静了一点,就要手下那般闹哄哄的人放弃厮杀的念头说法官不久就来了,没有问题能替他的马报仇的。他又声色俱厉的补充: “我是这儿的主人,我要大家服从。谁要再说什么杀人放火的话,我先拿他开刀。赶快替我把那匹灰色马套起来。” 高龙巴把他拉过一边,说道:“怎么,奥索,你竟听让人家侮辱吗?父亲在的时候,巴里岂尼他们从来不敢伤害我们的牲口的。” “我向你担保,他们将来要后悔的。只有勇气去杀害牲口的人,应当由警察和狱卒去惩罚……我已经说过了,法律会替我报仇的……要不然……总而言之,你用不着再提我是谁的儿子……” “噢,还得忍耐!”高龙巴叹了口气。 “妹妹,记着我的话,”奥索又道,“倘若我回来发现有人向巴里岂尼家做过示威的举动,我决不原谅你。”然后又用着比较柔和的口气:“很可能我陪着上校父女一块儿来。你得把卧房收拾干净,把中饭弄得好好的,尽量减少客人的不舒服。高龙巴,一个女人能有勇气固然很好,同时也得会当家。好了,来拥抱我,在家里安安分分的——我那灰色马也套好了。 “奥索,你不能一个人去。” “我不要人保护,我向你担保不会让人家割掉耳朵的。” “噢!跟人打架的时期,我决不能让你一个人动身。喂,包洛·葛利福!琪恩·法朗采,曼莫!你们拿着枪,跟我哥哥一块儿去。” 相当剧烈的争执了一会儿,奥索只得让人家护送。他在最激烈的牧人中间挑了几个叫喊最凶的,然后又对妹子和留守的牧人告诫一番,上路了。这一回可绕着小道,不打巴里岂尼屋子前面过。 他们已经和比哀德拉纳拉离得很远,急急忙忙的赶着路,路上经过一条流入沼泽的小溪,包洛·葛利福老头瞥见好几只猪挺舒服的躺在泥潭里,一边晒太阳一边享受水旁的凉意。他立刻瞄准了最肥的一只,一枪打中它的脑袋,当场就死了。别的几只立刻爬起来溜了,动作的轻快出乎你意想。虽则另外一个牧人也放了几枪,它们都安然脱险,逃入一个树林,不见了。 “混蛋!”奥索嚷道,“你们把家猪当做野猪打吗?” “不是的,奥斯·安东,”包洛·葛利福回答,“这群猪是律师家的,他伤了我们的马,我要他得点儿教训。” 奥索听了大怒:“怎么,混账东西!你们也跟敌人一样干这种无耻的事吗?替我滚回去。我不要你们这种人。你们只配跟猪猡打架。要是你们再跟着我,要不打烂你们的脑袋才怪!” 两个牧人互相瞪着眼,愣住了。奥索把马踢了几下,疾驰而去,一霎时就不见踪影。 “哎唷!”包洛·葛利福说道,“这才怪了!你一片忠心,他却这样对你!他的父亲因为你拿枪瞄准了律师大不高兴……他说:傻瓜,干么只瞄准,不开枪呢?那儿子……你看见没有?他说要打烂我的脑袋,拿它当做一个不能再装酒的破葫芦。这都是到大陆上去学来的,曼莫!” “是啊,倘若人家知道你打死了这只猪,准会教你吃官司,奥斯·安东还不肯替你向法官说话,也不肯付律师费呢。还好,这一回谁也没看见。” 两个牧人商量了一会儿,觉得最好是把猪丢在一个土坑里,当下便立刻动手。不消说,掩埋之前,他们又把这个台拉·雷皮阿与巴里岂尼两家的仇恨的牺牲品割了几大块,拿回去做烤肉。 高龙巴 一七 奥索摆脱了没有纪律的卫队,继续赶路,一心想着与奈维尔小姐见面的快乐,竟忘了可能遇到敌人的事。他心上想:“为了跟混账的巴里岂尼他们打官司,我少不得上巴斯蒂阿去一趟。哎,为什么不陪着奈维尔小姐一块儿去呢?到了巴斯蒂阿,我们不是还能上奥莱查温泉吗?”童年的回忆突然使他清清楚楚的想起那美丽的风景。他觉得自己又躺在碧绿的草地上,在那些年代悠久的栗树底下。绿油油的草坪,开着一朵朵的蓝花,仿佛是对他微笑的眼睛,他看见丽第亚小姐坐在他旁边。她脱下帽子,比丝更细更软的淡黄头发,照着树隙中透下来的阳光,像黄金一般的闪耀。蓝得那么明净的眼睛,似乎比天空更蓝。她一只手托着腮帮,若有所思的听着他声音颤抖的情话。那件纱衣衫便是他在阿雅佐最后一天看见她穿的。衣衫的褶裥下面,露出一只小小的脚,套着黑缎鞋。奥索心里想,要是能把这只脚亲一下可多好。但丽第亚小姐有一只手没戴手套,拈着一朵雏菊,奥索接过雏菊,丽第亚的手便握着他的手。他吻着雏菊,又吻着她的手,她竟没有生气……他脑筋里转着这些念头,完全没注意所走的路。但他始终在那里策马向前。他正要第二次在想象中亲吻奈维尔小姐雪白的手,而事实上是亲吻自己的马头的时候,马突然停下了。原来契里娜拦在路上抓住了他的辔头。 “奥斯·安东,上哪儿去呀?”她说,“您不知道您的敌人就在这儿附近吗?” “我的敌人!在哪儿?”奥索因为那么有趣的幻影被打搅了,大为气恼。 “奥朗杜岂沃就在近旁等着您呢。您回去罢,回去罢。” “啊!他等着我!你看见他吗?” “看见的。他走过的时候,我正躺在凤尾草里,看他用望远镜向四下里瞧着。” “他向哪方面去的?” “就是您现在去的方向。” “好,谢谢你。” “奥斯·安东,您等等我的叔叔不是更好吗?他快来了,跟他一块儿走就没事啦。” “契里,你别怕,我不需要你的叔叔。” “要不要我跑在前面先给您去瞧瞧呢?” “不用,谢谢你。” 奥索催着马,往女孩子指点的方向很快的奔过去了。 他听了这消息,先是无名火直冒,觉得这倒是个好机会,大可把这个挨了巴掌而拿马出气的无耻东西治他一治。可是过了一会儿又想到答应州长的话,尤其怕跟奈维尔小姐错失,几乎希望不要遇到奥朗杜岂沃了。然后是关于父亲的回忆,黑马的受伤、巴里岂尼父子的恐吓,把他的怒火又煽动起来,只想找着敌人,向他挑战,逼他决斗了。虽然这许多矛盾的心理在胸中翻腾不已,他依旧向前走着,但变得非常谨慎了,把路上所有的小林子和篱笆都打量过,有时还停下来,静静的听着田野里常有的那种莫名其妙的声音。和契里娜分手了十分钟(大概是早上九点),他到了一个极其陡峭的山岗,走的是一条人迹罕至的小路,两旁是一片最近烧过的小树林。地上铺满了半白不白的灰,东一处西一处有些被火烧焦的杂树和大树,叶子都光了,虽然已经枯死,却还矗立在那里。看到一片火烧过的小树林,你仿佛到了严冬时节的北方。满眼枯槁的景象与四周翠绿成荫的环境对比之下,愈加显得凄凉了。但在这样的风景中,奥索只感觉到一点,在他的地位上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光秃的土地不可能有什么埋伏,所以他把一望无际的平原看做沙漠中的水草,无须再时时刻刻的提心吊胆,怕树林中会伸出一支枪来对准他的胸脯了。接着火烧过的树林是好几块耕种的田,照当地的习惯,四周都围着石头堆成的墙垣,约摸有半人高。小路在这些园地中间穿过,墙内那些硕大无朋的栗树种得杂乱无章,远望好似一个茂密的树林。 因为山坡险陡,奥索不得不下来步行,把缰绳撩在马头上,自己踩着灰土很快的滑下去。才走到和右侧一块有石墙围着的园地只差二十五步的地方,他先迎面看见一个枪口,接着又看到一个人的脑袋伸在墙高头。那支枪稍微低了一下,他认出奥朗杜岂沃正在那里预备开放。奥索立刻取了迎敌的姿势,双方都拿枪瞄准了,彼此瞧了几秒钟。那种千钧一发,与人拼个你死我活的紧张情绪,便是最勇敢的人也会感觉到的。 “没种的下流东西!”奥索叫了一声。 他言犹未了,只看到对方的枪口冒起一阵烟,差不多同时,路的左侧有个他根本没看见的人,在另一堵墙后也放了一枪。两颗子弹都把他打中了:奥朗杜岂沃的一颗打穿了他的左臂,就是他向对方瞄准时托着枪支的胳膊。另外一颗打在他的胸部,穿进衣服,幸亏中在他匕首的刀口上,掉下了,只擦伤一些表皮。奥索的左臂掉下去,贴在左腿上不会动了,枪口也往下沉了一沉。但他马上举起来,只用一只右手托着,向奥朗杜岂沃开火。敌人的头,他原来只看到眼睛为止,立刻不见了。他转向左边,朝着一个围在烟雾中看不甚清的人也放了一枪。那张脸也不见了。前后四枪接得那么紧密,即使最老练的士兵在连续射击的时候也不能放得更快了。奥索放过了最后一枪,一切又归于沉寂。他枪口中的烟往天空袅袅上升。墙背后没有一点动作,连最轻微的声音都没有。要不是手臂作痛,奥索几乎要疑心他刚才射击的两个人是他白日见鬼了。 奥索防到对方第二次射击,便走过几步掩在荒林中一株烧焦的树背后。借着这个掩蔽,他把枪支夹在膝盖中间,急急装上子弹。但他的左臂痛得厉害,好像身上压着重物一般。那些敌人怎么了?他简直弄不明白。如果逃了或是受伤了,也该有些声音,树叶中间也该有些动静。难道他们死了吗?或者是躲在墙后等机会再开枪吗?他一方面捉摸不定,一方面觉得自己的气力越来越不济,便把右腿跪在地下,把受伤的手臂支在左腿上,借着树上的一根桠枝搁着枪。他手指按着扳机,眼睛盯着墙,伸着耳朵,一动不动的等了几分钟,像等了一个世纪。临了,在他背后很远的地方吹起一声唿哨,不久一条狗像箭一般从岗上直奔下来,到他近旁停住了,对他摇着尾巴。原来是两个土匪的徒弟兼同伴,勃罗斯谷。它既然来了,大概它的主人也快到了。要说等人,的确从来没有像奥索这样等得心焦的了。狗扬着脸,对着最近的一个园地很不放心的嗅着。忽然它在喉咙里低吼了一声,一纵就纵过了矮墙,又立刻跳回来,站在墙脊上瞪着奥索,尽量用它的眼睛表示惊讶。接着它伸着鼻子向对面的园地嗅了一会儿,又纵过了墙,一眨眼又回来爬上墙脊,表示同样的惊讶与不安。然后它窜到小树林中,两条后腿夹着尾巴,始终望着奥索,斜着身子慢慢的走开去,直走得相当远了,才放开脚步奔上岗去,几乎像下坡时一样的快,去迎接岗那边的一个男人——他不管坡度陡峭,正在急急忙忙跑上来。 奥索估计那人的距离能听见他声音的时候,就嚷:“勃朗陶,快来救我!” “噢!奥斯·安东,你受伤了吗?”勃朗陶拉岂沃跑得连气都喘不过来,“伤的是身体还是四肢?” “是手臂。” “手臂!那不妨事。对方呢?” “大概被我打中了。” 勃朗陶拉岂沃跟着他的狗,跑向最近的园地,靠在墙上朝里面瞧了一眼。他脱着帽子,说道:“啊,奥朗杜岂沃大爷请了!”接着对奥索也行了个礼,一本正经的说:“这才叫作打发得干净。” “他还活着吗?”奥索问着,觉得呼吸很不方便。 “噢!他哪里还有心思活啊!眼睛里中了你的子弹,他太伤心了。哎唷,圣母玛丽亚,好大的窟窿!你的枪多厉害!口径多大!连脑壳都打得下来!告诉你,奥斯·安东,我听见啪!啪!两响,便心上想:该死,他们在暗算我的排长了!接着又听见砰!砰!我就说:啊,英国枪响了,他还手了……哎,勃罗斯谷,你还要我干什么呢?” 狗把他带到另外一个园地的墙下。 “哎哟!”勃朗陶拉岂沃大吃一惊的叫起来,“一箭双雕!竟有这等事!该死!这样看来,火药真是贵得很了,你用得这么经济。” “怎么回事?快告诉我呀!” “唉,排长,别装傻了!你打落了野味,要人给你捡起来……今天巴里岂尼律师的饭后点心可精彩啦。你要鲜肉吗?这里有的是!如今谁继承你呢?” “怎么!梵桑丹洛也死了?” “百分之百的死了。咱们干一杯吧!你毕竟是好心肠,不教他们受罪。你来瞧瞧梵桑丹洛:他还屈着一条腿跪着,头靠在墙上,好似睡在那里。俗话说:睡得像铅块一样。现在不是一颗铅子把他催眠了吗?可怜的家伙!” 奥索听着掉过头去。 “你看他是真死了吗?” “你好比桑比哀罗·高索,不下手则已,一下手就完事,从来不用第二下。你瞧他的胸部,哪,在左边,跟维岂雷翁奈在滑铁卢中的子弹一样。我敢打赌,那颗子弹离开心脏不远了。一箭双雕……啊!打枪二字,我从此不谈了。一枪一个……两颗子弹去了弟兄两个!若有第三颗,一定把爸爸也打死的了……下回你成绩还要好呢!奥斯·安东,真了不起!凭我这样一条好汉,一辈子也没把警察来个一箭双雕!” 土匪一边唠叨一边察看奥索的手臂,用匕首把他衣袖割破了。 “这不算什么,可是这件大褂要高龙巴小姐费心了……嗯,这是什么呀?胸部的衣服怎么勾破了?没东西进去吧?不会的,要不然你怎么还会这样精神!把手指动一下看看……我咬着你小手指,你觉得疼吗?不顶疼?没关系,反正是保险了。让我替你把手帕和领带拿下来。啊,你的大褂可完啦……干么穿得这样漂亮呢?去吃喜酒吗?来,来,先喝几滴酒……为什么不带着葫芦呢?高斯人出门怎么能没有葫芦?” 他包扎着伤口,又停下来嚷道: “一箭双雕!弟兄俩都完了蛋!神甫知道了才乐呢……一箭双雕!啊!契里娜这小鬼终究来了。” 奥索一言不答,脸白得像死人一样,手脚都打着哆嗦。 “契里,”勃朗陶拉岂沃叫道,“到墙背后瞧瞧去。” 孩子手脚并用的爬上墙,一看见奥朗杜岂沃的尸首,立刻画了个十字。 土匪又道:“这不算什么,再到对面去瞧瞧。” 孩子又画了个十字,怯生生的问: “是您干的吗,叔叔?” “我?我老了,不中用了。契里,这是奥索先生的大作,赶快向他道喜啊。” 契里娜说:“小姐真要快活死呢,奥斯·安东。她知道您受了伤一定很难过的。” 土匪裹扎完毕,说道:“奥斯·安东,契里娜把你的马给找回来了。你骑上马,和我一块儿上斯太索那绿林。谁要能把你找到才算本领呢。我们尽力服侍你就是了。可是到圣·克利斯丁纳十字架那边,我们得下来走路:那时你把马交给契里娜,让她骑了去通知小姐。你一路上可以把口信告诉她。对她什么都不用顾忌:她哪怕给人砍下脑袋也不会出卖朋友的。”接着他用柔和的语气又道,“好吧,你这个小贼婆,小流氓,你要被驱逐出教,你要受到诅咒!”原来勃朗陶拉岂沃和多数土匪一样迷信,以为称赞孩子祝福孩子会使他着魔的,因为神道有个坏脾气,专会做出与人的愿望相反的事。 “勃朗陶,你要我上哪儿去呢?”奥索嘎着嗓子问。 “你还不明白吗?你只有两条路可走:不是进监狱,便是进绿林。姓台拉·雷皮阿的可从来不认识上监狱的路。所以,奥斯·安东,你就得进绿林!” “啊!我所有的希望都完了!”奥索非常痛苦的叫着。 “你的希望?除了一箭双雕,你还希望什么鬼事……啊!他们怎么能把你打中的,他们那口气竟拖得那么长吗?” “是他们先开枪的。”奥索回答。 “不错,我忘了……啪!啪!砰!砰!一只手连放两枪,枪枪都中[133]!要是还有比此更好的成绩,我情愿上吊的了!哪,好啦,你骑上去了……没走以前,你该去瞧瞧你的大作。跟伙伴不告而别总是失礼的。” 奥索把马踢了几下赶紧跑了,无论如何不愿意再去瞧他亲手打死的人。 土匪追上来抓着奥索的辔头,说道:“奥斯·安东,说句老实话,你可别生气,这两个可怜的年轻人使我心里很不好过,他们长得多漂亮……多扎实……多年轻!我跟奥朗杜岂沃一同打猎不知打过多少次!几天以前,他还送我一包雪茄……梵桑丹洛又老是那么快活!不错,你是做你应当做的事……并且成绩太好了,没有惋惜的道理……可是我,我跟你们的仇恨不相干……我知道你这么办是对的。一个人有了仇家,非打发不可。但巴里岂尼也是一个旧世家……现在可绝了后代!而且是一枪一个!真不是好受的哇。” 勃朗陶拉岂沃一边对巴里岂尼一家致着词,一边把奥索、契里娜和勃罗斯谷,急急忙忙带着往斯太索那绿林进发。 高龙巴 一八 奥索从家里出发以后,高龙巴不久就得到探子的报告,说巴里岂尼弟兄俩在野外等着,她便焦急到极点。大家只看见她在屋内上上下下的乱跑,从厨房奔到替客人端整的卧房,一事不做而老是忙做一团,时时刻刻停下来,看看村上有无动静,有无异状。十一点光景,为数不少的一伙人骑着马进了比哀德拉纳拉,那是上校父女、仆役和向导等等。高龙巴接见之下,第一句就问:“你们有没有看到我哥哥?”紧跟着她问向导走的是哪一条路,出发的时候是几点钟。听了向导的回答,她不懂怎么双方会没有碰到的。 向导说:“也许你哥哥走的是高头的路,我们是从底下的一条路来的。” 高龙巴摇摇头,又盘问了一遍。她虽然天性刚强,在外人前面更加逞着傲气不愿意示弱,可没法遮掩不安的心绪。等到她说出讲和没成功,反而变了这样一个不幸的局面,客人也跟着她慌了,特别是丽第亚小姐——她坐立不安,主张派人四出寻访。她的父亲说要亲自骑了马,带着向导去找奥索。客人一着急,倒反提醒了高龙巴做主人的责任。她勉强笑着,竭力劝上校用饭,找出无数的理由解释哥哥的晚归,但过了一会儿她自己又把那些理由推翻了。上校自以为男人应当安慰妇女,便也说出他的一番道理来: “我敢断定台拉·雷皮阿是看到了什么禽兽,动了打猎的兴致。等会他一定满载而归——哎,对啦,我们路上听见四声枪响,其中两声特别响,当时我对小女说:那准是台拉·雷皮阿在打猎。只有我那支枪才有这么大的声音。” 高龙巴脸色发白了,留神望着她的丽第亚,立刻懂得那是上校的猜测引起了她的疑心。高龙巴静默了几分钟,又性急慌忙的问,两声比较响的枪声是先听到的还是后听到的。但上校父女跟向导都没注意到这个要点。 到下午一点,高龙巴派去的人一个都没回来,她便鼓足勇气硬要客人坐下吃饭。但除了上校,谁也吃不下。只要广场上有一点儿小小的声音,高龙巴就赶到窗前,可是马上愁容满面的退回来,同时还愁容满面的和客人搭讪,但谁也没注意彼此说些什么,而且说话之间常常要静默老半天。 忽然大家听到一匹马飞奔的声音。 高龙巴站起来说:“啊!这一回可是我哥哥了。” 但一看到契里娜骑着奥索的马,她又惨然嚷道:“不好了,哥哥死了!” 上校的杯子从手里掉下了,奈维尔小姐大叫一声,他们都赶到门口。契里娜还没来得及下马,就被高龙巴轻轻一举,像根羽毛似的提了下来,紧紧的搂着,差点儿使她闭过气去。孩子完全懂得高龙巴的可怕的目光,一开口就说出《奥赛罗》合唱中的第一句:“他活着呢[134]!” “那么他们呢?”高龙巴嗄着嗓子问。 契里娜用拇指和中指交又着做了个十字。高龙巴惨白的脸上立刻泛起一片红晕,眼睛火剌剌地对巴里岂尼的屋子瞅了一眼,笑容可掬的招呼客人:“进去喝咖啡罢。” 土匪手下的小信差说的话可多呢。高龙巴把她的土话一五一十翻成意大利文,再由奈维尔小姐翻成英文,使上校咒骂的话说了不止一句,丽第亚的叹气不止一声,高龙巴却声色不动地听着,仅仅把大马色花纹的饭巾在手里绞来绞去,绞得稀烂。她把孩子的话打断了五六次,要她重复好几遍,说勃朗陶拉岂沃认为奥索的伤势决无性命之忧,比这个危险的伤口他见得多呢。末了,契里娜报告说奥索急切需要信纸,又要她告诉高龙巴,转致一位也许已经到了他家里的女客,请她没接到他的信以前切勿离开。孩子说:“这是他最操心的一点。我已经上路了,他又把我叫回去吩咐这件事。而这是他第三次吩咐了。”高龙巴听了哥哥的这个命令,不禁微微一笑,紧紧的握着奈维尔小姐的手,她却是哭做一团,认为这一节还是不给父亲翻译为妙。 高龙巴拥抱着奈维尔小姐,说道:“好朋友,我想你一定会陪着我,会帮助我们。” 然后她从衣柜里翻出一大堆旧被单旧布来裁剪,预备做绷带。看她炯炯有神的眼睛、兴奋的脸色,一忽儿镇静,一忽儿出神的状态,你简直说不上来,她为了哥哥受伤所担的心事和为了歼灭敌人所感到的快意,究竟哪一种情绪占优势。她时而替上校倒咖啡,夸他煮咖啡的手段;时而把工作派给奈维尔小姐和契里娜,催她们缝绷带、卷绷带;然后她又不嫌絮烦的再问一遍契里娜,奥索的伤口是否使他很痛苦。她时时刻刻停下工作,和上校说: “那两个敌人多厉害,本领多高强!他只有一个人,受了伤,单凭一条手臂……却是把两个都打倒了。上校,你看这是何等的勇气!岂不是个英雄吗?啊!奈维尔小姐,一个人生在你们那种太平地方,真是幸福啊!你才没认识我哥哥呢!我早说的:老鹰早晚会展开它的翅膀!你被他那么温柔的气息骗过了……那是对你呀,奈维尔小姐……啊!要是他看见你为他这么费心,他真要……唉,可怜的奥索!” 丽第亚小姐并没做多少活儿,也想不出一句话好说。她父亲问为什么不赶紧去报官。他提到验尸官,和别的许多在高斯没有的制度。临了又问,那个救护奥索的、好心的勃朗陶拉岂沃先生的乡下别墅,是不是离比哀德拉纳拉很远,他能不能上那儿去看他的朋友。 高龙巴照例很冷静的回答,说奥索此刻在绿林中,有个土匪在那里照料他。倘若不先知道州长和法官们的态度,奥索贸然露面是危险的。但她会想办法请一个高明的外科医生私下去看看奥索。 她说:“上校,请你千万记着,你听见四声枪响,而你对我说过奥索的枪声是后听见的。” 上校完全不了解这一点,他的女儿只有抹着眼泪叹气的份儿。 等到一个凄惨的行列进村的时候,天色已经很晚。人家替巴里岂尼律师把儿子的尸首运回来,两个乡下人赶着两匹骡,每匹骡上横着一个死尸。一大群闲人和巴里岂尼家的佃户跟在凄凉的行列后面。和他们一块儿来的还有那些永远迟到的警察。副村长举着胳膊,不住的嚷着:“州长前面怎么交代呢?”几个妇女,一个是奥朗杜岂沃的奶妈,都扯着头发,像野人般的嚎叫。但她们大叫大嚷的痛苦,还不及另外一个人默默无声的绝望来得惊心动魄。那便是可怜的父亲,他在两个尸首中间走来走去,捧着他们沾满污泥的头,吻着他们青紫的嘴唇,举起他们僵硬的四肢,仿佛怕他们碰到地下的石头。有时他张着嘴,可是一声都喊不出来,一句话都说不上来,只是眼睛盯着尸首,一路跌跌撞撞的蹴着树根、石子和别的障碍物。 一看见奥索家的屋子,妇女的号恸与男人的诅咒更提高了声音。有几个台拉·雷皮阿家的牧人得意忘形,喊了几声。敌人听着怒不可遏,也叫起来:“报仇呀!报仇呀!”同时有人扔着石子,还有两颗子弹朝着高龙巴和客人坐着的屋子飞过来,打进护窗,把碎木片直飞到两位小姐面前的桌上。丽第亚吓得尖声怪叫。上校抓着枪,没来得及拉住高龙巴,她已经抢出去气势汹汹的把大门打开了,站在门槛上,伸着两手骂敌人: “不要脸的东西!你们向妇女开抢,向外国人开枪!你们还能算高斯人吗?还能算人吗?混蛋!只会在背后暗算人,我才不怕你呢。我只有一个人,哥哥不在家。你们来杀我吧,杀我的客人吧,你们只会干这种事……无耻东西,谅你们还不敢呢!你们知道我们今天是报仇。哭罢,哭罢,像女人一样的去哭罢,我们没多要你们的血,还该谢谢我们呢!” 高龙巴的声音,态度有种威严与杀气,把众人吓得往后退了,好像见了凶神恶煞,跟高斯人冬天晚上讲的可怕的故事中的鬼神一样。副村长、警察和几个女人,趁此机会抢进来把双方隔离了。因为雷皮阿方面的牧人已经在预备武器,很可能就在广场上大打出手,混战一场。但当时双方都群龙无首,而高斯人便是愤怒的时候也很守纪律,内战的主角不在场,不大会打起来的。并且高龙巴因为得胜了,反而变得谨慎,也按捺着手下的人。她说: “让那些可怜的人去哭吧,留下那老头儿的狗命罢。老狐狸牙齿没有了,杀他干么?喂,瞿第斯·巴里岂尼!你该想到八月二日那一天,想到那本血淋淋的小册子,你胆敢假造我父亲的笔迹!他在那张纸上记着你的血债,现在你的儿子替你还了。老巴里岂尼,这一回我算跟你清账了!” 高龙巴抱着手臂,浮着轻蔑的笑容,眼看两个尸首扛进了敌人的屋子,众人也跟着慢慢的散了。她关了门,回到客厅,和上校说:“先生,我代我的同乡跟你道歉。高斯人会对一个有外国人住者的屋子开枪,我从来也没想到。我为我的本乡惭愧死了。” 晚上,丽第亚进了卧室,上校跟进去问她,村上情形这么紧张,随时可能受到流弹,要不要第二天就走,趁早离开这个只有谋杀与暗算的地方。 丽第亚小姐沉吟了半晌,父亲的提议显然使她很为难。最后她说: “现在这位年轻的姑娘正需要人家安慰,怎么能把她丢下呢?父亲,你不觉得太忍心吗?” “孩子,”上校回答,“我这么说是为了你。倘若你太平无事的待在阿雅佐旅馆里,那么我没有跟台拉·雷皮阿见面以前,决不肯离开这该死的岛。” “既然这样,父亲,咱们就等着瞧罢。没走以前,先得知道我们是不是一点不能帮他们的忙。” “你的心真好!”上校亲了亲女儿的额角,“我很喜欢看到你肯牺牲自己,减轻一些别人的痛苦。咱们留着罢。一个人做好事决不会后悔的。” 丽第亚小姐在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觉。有时,她听见模模糊糊的声音,便以为敌人要来攻打屋子了;有时她觉得自己很安全,但想着可怜的受伤的奥索这时躺在冰冷的地上,除了一个土匪的照料以外得不到一点儿别的看护。她想象他血迹斑斑,在痛苦中呻吟转侧。奇怪的是,她每次看到奥索的形象,始终是临别那天拿她的符咒凑在嘴边亲吻的模样……接着她又想到他的英勇,以为他今天的冒险是为了她,为了要早些和她相见。想到后来,差不多认为奥索是为保卫她而受伤的了。她便埋怨自己,但是更佩服他了。即使所谓一箭双雕在她心目中不像在勃朗陶拉岂沃和高龙巴眼里那么了不起,她也觉得很少小说中的英雄,在这样危险的场合表现得这样勇猛、这样冷静的。 她睡的是高龙巴的卧房。在一条橡木的跪凳[135]高头,墙上挂着一张祝福过的棕树叶,旁边还有一幅奥索的小型画像,穿着少尉的服装。奈维尔小姐把画像拿下来端详了半天,结果放在床侧,没有归还原处。她直到东方初动才阖眼,醒来太阳已经很高了。她看见高龙巴站在床前,一动不动的等着她醒来。 “嗳,小姐,”高龙巴招呼她,“你在我们这种寒伧的家里,不觉得太不舒服吗?我怕你根本没睡着。” 奈维尔小姐坐起来,说:“好朋友,可有他的消息吗?”这时她才发觉奥索的肖像摆在床侧,便拿一条手帕扔在上面。 “有的。”高龙巴笑着回答。 然后她拿起肖像,又道:“你认为画得像不像?他人比这个好看多呢。” “天哪!……”奈维尔小姐很难为情,“我无意中把它摘了下来……我有个坏习惯:什么东西都要动一下,不知道归还原处……你哥哥怎么啦?” “还好。琪奥耿多今天早上四点以前到这儿来过,送来一封信……是给你的,丽第亚小姐。奥索没有写信给我。封套上写着:交高龙巴。但下面注明:转交N小姐。你放心,做妹妹的决不嫉妒。琪奥耿多说他写信的时候痛苦极了。琪奥耿多写得一手好字,提议教奥索口述,由他代笔。他却不愿意,自己拿着铅笔,仰躺着写的,勃朗陶拉岂沃替他拿着纸。我哥哥一边写一边老是想把身子仰起来,可是稍微动一下,手臂就痛得不得了。琪奥耿多说真教人看了可怜。这便是他的信。” 奈维尔小姐开始看信,大概为了谨慎关系,信是用英文写的。内容是: 小姐,劫数难逃,我竟到了这个地步。我不知道敌人们会说些什么话,造些什么谣言。只要你,小姐,只要你不相信,我就什么都不在乎。自从见了你以后,我做着不少荒唐的梦。直到这次闯了祸,我的理性才恢复过来。我看清了自己的前途,我认命了。你给我的戒指,我一向当做幸福的符咒,现在不敢再保留了。奈维尔小姐,我怕你后悔把这件礼物送错了人,我也怕它使我想起自己的疯魔。因此我教高龙巴把戒指奉还……小姐,从此告别了,你即将离开高斯,我不会再看见你了。可是希望你告诉舍妹,说我还得到你的敬意,而我也敢肯定的说,我始终没有失掉这资格。 O.D.R 丽第亚看信时把头掉在一边,仔细看着她的高龙巴拿戒指交给她,同时用眼睛的表情问她是什么意思。但丽第亚小姐连头都不敢抬起来,只是非常悲伤的瞧着戒指,一忽儿戴在手上,一忽儿脱下来。 “亲爱的奈维尔小姐,”高龙巴说,“能不能让我知道哥哥说些什么?有没有提到他身体的情形?” “噢……”丽第亚脸上一红,“他没有提……他的信是用英文写的……要我对父亲说……希望州长能够想办法……” 高龙巴狡猾的笑了笑,坐在床上,拿着奈维尔小姐的两只手,用那双锐利的眼睛瞅着她,说道:“你肯发个慈悲回他一封信吗?那他才快活呢!早上信送到的时候,我想来叫醒你的,可是我不敢。” “那是你多虑了,”奈维尔小姐回答,“倘使我写几个字能使他……” “现在没法再着人送信了。州长已经回来,村上全是他武装的卫兵。咱们以后再瞧着办罢。啊!奈维尔小姐,倘若你像我一样认识我哥哥的为人,你也会像我一样的爱他。他心多么好!多么勇敢!你想他何等英雄!一个人敌两个人,还带着伤!” 州长回来了。他得到副村长的专差通知,便带着警察、巡逻兵、检察长、执达吏等等,来调查这件惊人的事故。它把比哀德拉纳拉两家的仇恨搅得愈加复杂了,或者可以说根本结束了。他到不多时,就见着上校父女,表示他很担心这案子的结局不妙: “第一,那场恶斗没有证人。两个可怜的青年又是出名的好枪手,谁都不相信台拉·雷皮阿先生一个人就能把他们打死,听说他现在逃在土匪那儿,人家疑心他得到他们的帮助。” “那怎么可能!”上校叫道,“奥索·台拉·雷皮阿是个血性男子,我可以担保的。” “我也相信他,”州长说,“但检察长的看法对他不大有利,那些人是永远怀疑的。他还拿到一封信,对你们的朋友很不好。那是给奥朗杜岂沃的恐吓信,与他约期相会……而这约会在检察长看来便是设计埋伏。” 上校说:“可是奥朗杜岂沃不肯堂堂正正的应战啊。” “这儿不兴这一套。本地的风俗是暗中埋伏,背后杀人。对台拉·雷皮阿先生有利的证人固然也有一个,那是个小女孩子,说听到四声枪响,后面两响比前面两响声音更大,很像是台拉·雷皮阿先生的大口径的枪放的。不幸这孩子是土匪的侄女,土匪又被疑为帮凶,所以孩子的话是靠不住的。” “先生,”丽第亚打断了州长的话,脸红耳赤,连眼白都红了,“放枪的时候,我们正在路上,听到的枪声也是这个情形。” “真的吗?那可是非常重要的。上校,你也必定注意到罢?” “是的,”奈维尔小姐抢着把话接了过去,“家父对武器很有经验,当时便是他说的:呦!台拉·雷皮阿先生用到我的枪了。” “你熟悉的枪声的确是后听见的吗?” “是后听见的,可不是,父亲?” 上校记忆力不大好,但他无论如何不愿意与女儿抵触。 “那么,上校,你应该马上去告诉检察长。我们等一个外科医生晚上来验尸,他可以查看两个伤口是否你说的那支枪发的。” 上校说道:“那原是我送给奥索的,可惜我没把它沉在海里……噢,我的意思是说……我很高兴那家伙落到勇敢的奥索手中,要没有我那支芒东,我简直不知道他怎么能逃过那一关。” 高龙巴 一九 外科医生到得很晚,因为半路上出了些古怪的事。他碰见琪奥耿多·加斯德里高尼,被他非常恭敬的请去救护一个受伤的人,带到奥索那儿,动了手术。然后那土匪送了他好一程路,提到比士几个最有名的教授,据说都是他的熟朋友,使医生听了印象很深刻。 神学家和他告别的时候又道:“先生,我非常敬重您,所以医生应当像忏悔师一样守口如瓶那一类的话,用不着再和您提了。”说着他把枪上的机钮扳弄了几下,“我们遇到您的地方,您还是忘了的好。再见了,非常荣幸能够认识您。” 高龙巴央求上校去参加尸体解剖,她说: “家兄的枪,你比谁都熟悉,你能到场一定大有用处。地方上恶人那么多,要没有我们这方面的人出场辩护,真是危险的。” 家里只剩下丽第亚小姐了,高龙巴就说头疼得厉害,约她到村子外面去散散步。 她说:“换换空气可以使我舒服一点,我好久没呼吸新鲜空气了!”她一边走一边谈着哥哥的事。丽第亚对这个题目也感到相当兴趣,没觉得已经和比哀德拉纳拉离得很远。太阳下山了,她才和高龙巴提到时间已晚,劝她回去。高龙巴说认得一条小路,回去可以近得多:于是她拣了一条人迹罕经的小道,又爬上一个险陡万分的山坡,一手攀着树,一手拉着同伴。走了好一会儿,她们俩登上一片小小的高地,到处是番石榴和杨梅树,还有大块的花岗石矗立在泥土外面。丽第亚小姐觉得疲倦不堪。村子还望不见,天色倒差不多黑了。 她说:“亲爱的高龙巴,我怕我们是迷路了。” 高龙巴回答:“别怕,跟我走就是了。” “可是我准知道你走错了。村子不在那方面。我敢打赌,我们正朝着相反的方向走。你瞧,远远的有灯火的地方才是比哀德拉纳拉。” “好朋友,”高龙巴神色很紧张,“你说得不错,可是再往前两百步……在那个绿林中间……” “怎么呢?” “……就是我哥哥所在的地方。倘使你愿意,我可以看到他,拥抱他。” 奈维尔小姐做了个大为惊讶的姿势。 高龙巴接着说:“我从比哀德拉纳拉出来没有被人注意,因为和你在一起……要不然人家会跟着我的……和他离得这么近了,难道不见他一面吗?为什么你不跟我一同去看我哥哥?那他才喜欢呢!” “可是,高龙巴……在我方面,这是有失体统的。” “我懂得。你们城里女子老是顾到体统,我们乡下女人只问事情对不对。” “天这么晚了!你哥哥又要对我作何感想呢?” “他会想到朋友们并没把他置之脑后,这一点就能减少他的痛苦。” “还有我父亲,他不要急死了吗?……” “他知道你和我在一起……好罢,你决定罢……”高龙巴又俏皮的笑着,补上一句,“可是你今天早上还看他的肖像呢。” “真的,高龙巴,那不行……我不敢……那边还有土匪……” “哦!那些土匪又不认得你,有什么关系?你不是早想看看土匪吗?……” “我的天哪!” “快点儿,小姐,你决定罢。我不能把你一个人丢在这里,谁知道会出点什么事!要就一块儿去看看奥索,要就一块儿回家……以后我再想法去看哥哥……天知道什么时候……也许永远见不到了……” “这是什么话呀,高龙巴?好,咱们去罢!可是只能待一分钟,马上回家。” 高龙巴一言不答,握了握她的手,开始向前了。她跑得那么快,丽第亚小姐竟不容易跟上。幸而高龙巴不久就停下来说: “没通知他们以前,咱们不能再往前了,不然很可能被他们打上一枪的。” 于是她拿手指放在嘴里打了个唿哨。过了一会儿,听见一声狗叫,土匪的步哨跟着就出现了。那便是我们的老相识勃罗斯谷,它立刻认出了高龙巴,替她引路。她们在绿林的小路中拐了许多弯,迎面遇到两个全副武装的人。 “是你吗,勃朗陶拉岂沃?”高龙巴问,“我哥哥在哪儿?” “就在那边,”土匪回答,“你轻轻的走过去:他睡着呢。出事以后,这还是他第一次睡着。我的天!你真了不起。的确,魔鬼能去的地方,女人也能去。” 两个妇女小心翼翼的上前。土匪他们生着火,用石头堆起一堵小小的墙遮掩火光。她们看见奥索躺在火旁一堆凤尾草上,盖着一件厚大衣,脸色苍白,呼吸艰难。高龙巴过去坐在他身边,合着手静静的瞧着他,仿佛心中做着默祷。丽第亚小姐把手帕蒙着脸,紧紧的挨着她,但不时把头抬起,从高龙巴背后瞧着受伤的人。大家不声不响的过了一刻钟。神学家对勃朗陶拉岂沃递了个暗号,两人便钻进树林,使丽第亚大大的松了口气。破题儿第一遭,她觉得土匪的络腮胡子和那种装束地方色彩太浓了。 终于奥索身子扯动了一下。高龙巴立即伛下去把他拥抱了好几次,一叠连声的问他伤口怎么样,痛得怎么样,是不是需要什么。奥索回答说一切都很好,接着也提出许多问话,问奈维尔小姐是否还在比哀德拉纳拉,是否有信给他。高龙巴弯着身子,把丽第亚整个儿遮掉了。并且四下里黑沉沉的,也不容易让奥索辨认出来。她一边抓着奈维尔小姐的一只手,一边把奥索的头举高了一些,回答说: “不,哥哥,她没有托我带信给你……你老想着奈维尔小姐,你真的很爱她吗?” “还用说吗,高龙巴!可是她呀……现在她瞧不起我了!” 那时奈维尔小姐挣扎着想把手抽回,但要挣脱高龙巴的掌握是不容易的。她的手虽小,也长得很好看,但它的气力以前已经表现过了。 “瞧不起你!”高龙巴嚷道,“你干了那样的事,倒会瞧不起你!相反,她说了你许多好话……啊!奥索,关于她,我有好些事要告诉你呢。” 丽第亚始终想把手缩回去,但高龙巴拉着它越来越靠近奥索。 奥索说:“可是为什么不复我的信呢?只要几个字,我就觉得安慰了。” 高龙巴尽拉着奈维尔小姐的手,终于把它放在哥哥手里,然后哈哈大笑,说道: “奥索,小心点儿,别说丽第亚小姐的坏话,我们高斯的土语,她都懂的。” 丽第亚马上把手抽回,支吾其辞的说了几个字。奥索以为是做梦了。 “你在这里吗,奈维尔小姐?天哪!你怎么敢的?啊,我真快活极了!” 他挣扎着抬起身子,想靠近她。 丽第亚说:“我是陪你妹妹来的,免得人家疑心她的行动……并且我也要看看……哎唷!你在这儿多么不舒服啊!” 高龙巴坐在奥索背后,很小心的把他的头放在自己膝上。她拿手臂绕着他的脖子,示意丽第亚要她近前。 “再靠近些!再靠近些!不能教病人说话太高声啊。”她说着,看见丽第亚小姐迟疑不决,便抓着她的手拉过来,使她的衣衫碰到了奥索的身体,而她那只始终被高龙巴握着的手也放在了奥索肩上。 “这样他就很舒服了,”高龙巴神气很高兴,“奥索,不是吗?在这样一个幽美的夜晚,待在绿林中间,睡在帐篷底下,多有意思!” “噢,是的!这个幽美的夜晚!我永远忘不了的!”奥索回答。 “你真是受苦了!”奈维尔小姐说。 “我现在不觉得苦了,”奥索回答,“我真想死在这儿。” 他把右手移过去,靠近丽第亚小姐那只始终被高龙巴抓着的手。 丽第亚说:“台拉·雷皮阿先生,我们非把你搬一个地方,好好看护你不可。看到你躺在露天……这样不舒服……我怎么还睡得着觉呢?” “要不是怕遇到你,奈维尔小姐,我早回到比哀德拉纳拉自首去了。” “奥索,你为什么怕遇到她呢?”高龙巴问。 “我没听从你的话,奈维尔小姐……我不敢在这个时候见到你。” 高龙巴笑道:“你瞧,丽第亚小姐,你把我的哥哥要怎么就怎么。以后我不让你看到他了。” 奈维尔小姐说:“我希望这件不幸的事很快就有个水落石出,使你不必再顾虑。我们走的时候,倘若法院能公平解决,承认你光明正大,承认你勇敢,我就很高兴了。” “你已经要走了,奈维尔小姐?请你别提这个话。” “那有什么办法!家父不能老是打猎的……他想动身了。” 奥索把手挪开,不再搁在丽第亚小姐手上。大家沉默了一会儿。 然后高龙巴说:“我们不让你走得这么快的。在比哀德拉纳拉,我们还有很多东西要给你们看……你答应替我画像,根本还没动手……我也答应替你作一支七十五联句的赛莱那太……再说……哦,为什么勃罗斯谷叫起来了?勃朗陶拉岂沃也跟着奔去了……让我去瞧瞧是怎么回事。” 她立刻站起来,老实不客气把奥索的头放在奈维尔小姐的膝上,跟在土匪后面奔过去了。 奈维尔小姐扶着一个俊美的男子,在绿林中和他单独相对,自己也觉得有点儿诧异,不知道怎么办了。她怕突然抽身使受伤的人叫痛。但奥索把妹妹替他安排的这个舒服的靠枕自动放弃了,抬起半个身子: “这么说来,丽第亚小姐,你不久是要走了?我也认为你们不应当在这个可怜的小地方多逗留……可是……自从你来到这儿以后,一想到要和你分别,我就格外难过……我是一个穷酸的中尉……没有前途……现在又变了亡命之徒……而偏偏在这个时候我要和你说我爱你……可是要告诉你这句话,恐怕只有这个机会了。如今把心事说了出来,我倒觉得好过些了。” 丽第亚小姐掉转着头,仿佛在黑暗里还怕显出脸上的红晕。 “台拉·雷皮阿先生,”她声音发抖了,“我怎么会到这地方来呢,要是……”她一边说一边把埃及戒指放在他手里。然后她竭力压着感情,用平时说笑的口吻: “奥索先生,你不该说这种话……在绿林中间,周围还有土匪,你知道我决不敢对你生气的。” 奥索把身子挪动了一下,想亲她那只把戒指交还给他的手,不料丽第亚的手缩得太快了,他失了重心,竟合扑在受伤的背上,哼哼唧唧的叫起来。她赶紧扶着他,问:“朋友,你痛吗?怪我不好!对不起……”他们俩又低声谈了一会儿,彼此靠得很紧。高龙巴急急忙忙奔回来,发觉他们的姿势仍旧和她走开的时候一样。 “巡逻兵来了!”她嚷道,“奥索,想法站起来走路,我来帮你。” “你们走罢,”奥索回答,“教两个土匪快逃……让人家把我逮走,没关系。可是你得带着丽第亚小姐,天哪,无论如何不能给人看见她在这里!” 跟在高龙巴后面的勃朗陶拉岂沃接着说:“我不能丢下你的。巡逻队队长是巴里岂尼律师的干儿子,他可能不逮捕你而把你当场打死,事后推说是出于无意。” 奥索挣扎着站起来,居然走了几走,但不久就停下了: “我走不了。你们快逃罢。再见了,奈维尔小姐。来和我拉拉手,再见罢!” “我们决不离开你的!”两个女子一齐叫着。 勃朗陶拉岂沃便说:“你要不能走,我就抱着你走。来,排长,拿点勇气出来。我们还来得及从后面的低地上溜。神甫会把他们挡上一阵的。” “你们别管我,”奥索说着,躺在了地下,“哎哟,赶快把奈维尔小姐带走啊!” “高龙巴小姐,”勃朗陶拉岂沃说,“你很有气力。你扛他的肩头,我扛他的脚——好,咱们走罢。” 不管奥索怎么推却,他们把他很快的抬着走了。丽第亚小姐跟在后面,吓坏了。忽然一声枪响,立刻招来了五六枪。丽第亚小姐叫了一声,勃朗陶拉岂沃咒了一声,但他加紧脚步。高龙巴也跟着他在树林中拼命的跑,根本不觉得树枝擦着她的脸,勾着她的衣服。 她招呼丽第亚:“朋友,弯着身子走呀,你不怕流弹吗!” 大家这样连奔带跑的走了四五百步,勃朗陶拉岂沃说了一声吃不消,立刻倒在地下,不管高龙巴怎样的鼓励和埋怨。 “奈维尔小姐在哪儿呢?”奥索问。 奈维尔小姐被枪声一吓,又时时刻刻被密林挡着去路,和三个逃亡的人失散了,独自心惊胆战,留在后面。 勃朗陶拉岂沃回答奥索:“她落在后面了。没关系,女人不会迷路的。奥索·安东,你听啊,神甫拿着你的枪玩得很热闹。可惜什么都看不见,黑夜里乱放一阵不会有什么死伤的。” “嘘!”高龙巴叫起来,“我听见有匹马的声音,咱们得救了。” 果然,有匹马在绿林中走过,被枪声吓坏了,正在向他们走来。 “咱们得救了!”勃朗陶拉岂沃也跟着说。 他跑去找着马,一把抓着鬣毛,用根打结的绳子套在它嘴里当做缰绳:这些事由高龙巴帮着一刹那就办妥了。他说:“得通知一声神甫。” 于是他打了一声唿哨,只听见远远的回了一声,芒东长枪的粗嗓子也跟着静默了。勃朗陶拉岂沃上了马,高龙巴把哥哥横放在勃朗陶拉岂沃前面。他一手抱着人,一手拉着缰绳。那匹马虽然载了两个人,但腹上挨了两脚,立即迈开大步,往险陡的斜坡直冲下去。在这种地方,只有高斯的马才能飞奔而不至于跌死。 高龙巴一路回头走,一路直着嗓子唤奈维尔小姐,始终没有回音……她胡乱走了一会儿,想寻来时的旧路,不料在一条小道中遇到两个巡逻兵,对她吆喝道:“站住!” “啊,诸位先生,”高龙巴俏皮的说,“你们砰砰訇訇,热闹得很!到底打死了几个啊?” 一个兵回答:“你和土匪在一起,我们要把你带走。” “好啊,可是这儿我还有一个女朋友,先得找着她。” “她已经给抓住了。等会儿你跟她一块儿睡到监狱里去。” “监狱?嘿,走着瞧罢。先把我带到她那边去再说。” 巡逻兵带她到土匪们刚才扎营的地方。士兵的战利品都堆在那儿,就是盖在奥索身上的厚大衣、一只破锅子、一个装满水的瓦罐。奈维尔小姐也在那里。她被大兵们撞着了,吓得半死。他们问她一共有几个土匪,往哪条路上逃的,她一声不出,只管掉眼泪。 高龙巴扑在她臂抱里,咬着她的耳朵:“他们逃掉了。” 接着她对巡逻队的班长说:“先生,你看她完全不知道你问她的事。让我们回村子罢,人家等我们等急了。” 班长回答:“会带你们去的,我的乖乖,也许你还嫌去得太早呢。你们还得解释,在这种时间待在绿林中和在逃的土匪干些什么。那些强盗不知有什么妖法,真会迷女人。只要有土匪的地方,就有漂亮女人。” 高龙巴回答:“班长,你倒会奉承,可是你说话还是留神一些的好。这位小姐是州长的亲戚,别跟她胡说八道。” “州长的亲戚!”一个巡逻兵喃喃的向着他的长官说,“不错,她还戴着帽子呢。” “帽子有什么用!她们俩都跟神甫在一起,那家伙在本地最会勾引女人了。我责任攸关,应当把她们带走。咱们在这儿没事了。要不是该死的多邦上士……那个法国酒鬼,没等我把绿林包围好就抢着跑出来,我早把他们一网打尽了。” “你们一共有七个人吗?”高龙巴问,“喂,诸位,要是甘皮尼、萨洛契、丹沃陶·包利三弟兄,跟勃朗陶拉岂沃和神甫,在圣·克利斯丁纳十字架那儿碰在一起,倒要你们大大的费一番手脚呢。你们和乡下司令[136]谈天的时候,我可不愿意在场。黑夜里枪弹是不认得人的。” 想到可能碰上高龙巴说的那般可怕的土匪,巡逻兵不由得心里一震。班长嘴里不住的咒着那个混账法国人多邦上士,一边下令撤退。他的一小队人马带着大衣和锅子,向比哀德拉纳拉进发了。至于那个水罐,被他们一脚踢破了事。有个巡逻兵想去搀丽第亚小姐的手臂,被高龙巴推开了,说道: “谁都不准碰她!你以为我们想逃吗?得了,丽第亚,靠在我身上罢,别像小娃娃似的尽哭了。这也是一段小小的奇遇,结果不会有什么事的。要不了半个钟点,我们可以吃晚饭了。我肚子饿得很哪。” “人家要对我作何感想呢?”奈维尔小姐轻轻的说。 “他们以为你是在绿林中迷了路,不就完了吗?” “州长又要怎么说呢?尤其是我的父亲?” “州长吗?你教他别管闲事,只管他的衙门罢。至于你的父亲……照你刚才和奥索谈话的态度,我想你一定有话跟你父亲说的。” 奈维尔小姐把她的手臂捏了一下,不做声了。 高龙巴又喃喃的咬着她的耳朵;“不是吗?我的哥哥的确值得人家的爱。你不是也有点儿爱他吗?” “啊!高龙巴,”奈维尔小姐虽然难为情,也不禁微微的笑了,“你给我上当,我可是多么相信你的!” 高龙巴伸出手臂搂着她的腰,亲了亲她的额角: “小姊姊,”她轻轻的说,“你原谅我吗?” “怎么不原谅呢?可怕的姊姊!”丽第亚也还了她一吻。 州长和检察长住在副村长家。上校为了女儿十分挂心,已经来问过一二十次消息。最后他又在那里探问,正好一个巡逻兵奉了班长之命先来报告,说和土匪们恶战了一场,没有死伤,但掳获了一件大衣、一只锅子和两个姑娘,据他说,她们要不是土匪的情妇,便是土匪的奸细。报告完毕,两个女的俘虏也由一队武装的士兵簇拥着出现了。那时高龙巴的得意、丽第亚的羞愧、州长的惊奇、上校的诧异与欢喜,都是不难想象的。检察长有心捉弄,把可怜的丽第亚盘问得狼狈不堪方始罢休。 州长说:“我看这两位都可以释放。两位小姐在外边散步,那在这样美好的天气是不足为奇的。她们偶然遇到一个可爱的受伤的青年,那也不足为奇。” 然后他把高龙巴拉过一旁,说道: “小姐,你可以通知令兄,说他的案子出乎我意料,形势转好了。验尸的结果、上校的供词,都证明他只是回击,而且当时只有他一个人。所以一切都没问题,但他必须赶快离开绿林,自行投案。” 等到上校、丽第亚和高龙巴坐上桌子,吃那顿菜都凉了的晚饭,已经是夜里十一点了。高龙巴胃口极好,把州长、检察长、巡逻兵都取笑了一阵。上校吃着东西,一声不出,老望着女儿,她却是把头埋在盘子里,不敢抬起来。临了,他用英文和女儿说,声音又温柔又严肃: “丽第亚,你是不是和台拉·雷皮阿订婚了?” “是的,父亲,就是从今天起的。”她红着脸,可是语气很坚决。 然后她抬起眼睛,看见父亲脸上没有一点气恼的表示,便扑在他怀里把他拥抱了,那是有教养的小姐在这种情形之下应有的举动。 “好啊,”上校说,“他是个有为的青年。可是天哪!我们决不能留在这个鬼地方!否则我就不同意。” “我不懂英文,”高龙巴望着他们,好奇到极点,“可是我敢打赌,你们说的话我都猜着了。” 上校回道:“我们说要把你带到爱尔兰去旅行一次。” “再好没有,那时我要变做高龙巴小姑了。上校,这算是确定了吗?咱们是不是彼此拍拍手呢?” 上校回答:“在这种场合,咱们要拥抱才对。” 高龙巴 二〇 自从那一下一箭双雕,使比哀德拉纳拉村像报上说的群情惶惑以后几个月,某天下午,有一个年轻人,左肩用带子吊在颈上,骑着马走出巴斯蒂阿城,向加尔陶村进发。那是以温泉出名的地方,夏天有很好的饮料供给一般身体娇弱的人。一个身材高大、姿色出众的少女,骑着一匹小黑马陪着他。内行人一看就会赏识那匹马的力气与身段,可惜它以前遇到一件非常古怪的事,一只耳朵被撕裂了。到了村上,女的很轻盈的跳下来,先扶着同伴下马,再把系在鞍头上的几只沉重的皮袋卸下。牲口交给一个乡下人看管了,少女却捧着皮袋藏在面纱底下,年轻人背着一支双膛枪,拣一条陡峭的小路上山,那路好像不是通到什么住家去的。到了葛尔岂沃峰下的某一层梯台,两人就坐在草上像等人的模样,眼睛不住的望着山里边。少女还常常瞧着一只美丽的金表,或许一方面是要知道约会的时间有没有到,一方面也要把这件似乎新到手的饰物欣赏一下。他们并没等得太久。绿林中先钻出一条狗,听见少女叫着勃罗斯谷的名字就赶到他们身边表示亲热。不多一会儿,又出现了两个满面胡子的男人,臂下挟着长枪,腰里围着弹药带,侧里插着手枪。到处都是补丁的破衣服,和大陆上名厂出品的冷光闪闪的武器正好成为一个对比。这一幕中的四个人,虽则身份不同,却是很亲热的走拢来,像老朋友一样。 两个土匪中年长的一个说道:“啊,奥斯·安东,你的案子结束了。不起诉处分。恭喜恭喜。可惜律师不在岛上了,看不见他那副气得发疯的样子。你的手臂怎么啦?” “不出半个月,”年轻人回答,“据说可以不用吊带了。勃朗陶,我的好朋友,明儿我就要上意大利,我要跟你和神甫告别,所以约你们来的。” “你真是急得很,”勃朗陶拉岂沃说,“今天宣告无罪,明天就走了吗?” “我们有事啊,”少女说话的神气很高兴,“诸位,我替你们带着晚饭来了:请罢,可是别忘了我的朋友勃罗斯谷。” “小姐,你把勃罗斯谷宠坏了,但它一定很感激的。你瞧罢。来,勃罗斯谷,”他一边说一边把枪横着伸出去,“为巴里岂尼他们跳一下。” 狗待着不动,只舐着嘴瞧着主人。 “为台拉·雷皮阿跳一下!” 它立刻跳了,还比枪高出一尺。 “朋友们,”奥索说,“你们干的这一行太苦了:将来不是断送在我们远远看到的那个广场上[137],便是在绿林中吃了警察的枪弹完事,那还算是最好的下场呢。” “哎!”加斯德里高尼说,“那不是一样的死吗?比躺在床上害着热病死,听着你的承继人半真半假的哭哭啼啼,还痛快多呢。像我们这样过惯露天生活的人,最大的福气是临死不要像乡下人说的讨床席债。” 奥索又道:“我希望你们离开这个地方……过一种比较安静的生活。比如说,你们千么不像好几个同伴一样,住到萨尔台涅[138]去呢?我可以替你们想办法。” “萨尔台涅!”勃朗陶拉岂沃嚷道,“他们的土话就教我听了有气。我们跟他们合不来的。” “而且萨尔台涅也没生路,”神学家补充道,“我吗,我瞧不起那里的人。为了抓土匪,他们在民团中组织了马队,那才教土匪和老乡看了一齐笑话呢[139]。萨尔台涅,滚它的蛋!台拉·雷皮阿先生,像你这样风雅而博学的人,尝过了我们绿林生活的滋味,还不愿意参加,倒教人奇怪呢。” 奥索笑着说:“虽然我很荣幸参加过你们的生活,可并不太欣赏那趣味。那美妙的一夜,勃朗陶拉岂沃把我当做包裹般横在一匹没有鞍头的马上:我一想到腰里就疼了。” “逃出追兵的罗网,难道你不得意吗?”加斯德里高尼接着问,“凭着我们岛上这种美好的天气,过着绝对自由的生活:怎么你会看了无动于衷的?拿了这个法宝(他指着他的枪),我们在枪弹射程以内到处称王。你可以发号施令,可以除暴安良……先生,这的确是极道德的,也是极有意思的消遣,我们决不放弃的。既然武装与头脑都胜过唐·吉诃德,还有什么生活比流浪骑士的生活更美?没几天以前,人家告诉我小姑娘丽拉·鲁琪的叔叔不愿意给她一份陪嫁,因为那老头儿是个吝啬鬼。我便写信给他,没有一句恐吓的话,那不是我的作风;哎!他马上醒悟了,把侄女出嫁了。你瞧,我一举手就造成了两个人的幸福。奥索先生,你可以相信我的话,世界上没有一种生活比得上土匪的生活。哎!你没有和我们做同道,大概是为了一个英国女子。我只约略看过一眼,但巴斯蒂阿的人都把她夸得天仙似的。” 高龙巴笑道:“我未来的嫂子不喜欢绿林,她在那里担了一场虚惊,害怕死了。” 奥索说:“那么你们是决意留下了?好罢。告诉我,还有什么事我能替你们效劳的?” “没有,”勃朗陶拉岂沃说,“只要你常常念着我们就行了。你已经给了我们多少好处。契里娜的陪嫁也有了,将来要找个体面的女婿,只要我的神甫朋友写一封不带恐吓意味的信就行。我们知道你已经吩咐佃户,必要时供给我们面包跟火药。好了,再见罢。希望不久还能在高斯见到你。” 奥索道:“遇到紧急的关头,手头有几块金洋总是占便宜的。如今咱们是老朋友了,总能接受这个小小的荷包了罢,它可以替你生出别的荷包来。” “排长,咱们之间不谈金钱。”勃朗陶拉岂沃语气很坚决。 加斯德里高尼也道:“在外边,金钱是代表一切,在绿林中我们只看重勇气和一支百发百中的枪。” 奥索又道:“分别之前,我可不能不留一件纪念品给你们。勃朗陶,你说,我能给你什么呢?” 土匪搔搔头皮,斜着眼把奥索的枪睃了一下: “噢,排长……倘若我敢开口的话……噢,不,那你舍不得的。” “你要什么呀?” “不要什么……东西没什么道理,主要是看你的手段如何。我老想着那一箭双雕,而且单凭一只手……噢!那是可一不可再的。” “你要这支枪吗?我给你带来了,可是希望你少用为妙。” “噢!我不敢答应像你这样用法。你放心,等到它到了别人手里,你就可知道勃朗陶·萨伐利不在人世了。” “那么你呢,加斯德里高尼,我能送你什么呢?” “既然一定要给我一件纪念品,我就老老实实要一本荷拉斯集子,开本越小越好。我可以消遣一下,同时也不至于忘了我的拉丁文。巴斯蒂阿码头上有个卖雪茄烟的姑娘,你把书交给她,她会带给我的。” “博学先生,我给你一部埃尔才维版子的。我要带走的书里正好有这么一本——好了,朋友们,咱们分手啦。来拉拉手罢。有朝一日你们想着萨尔台涅的话,不妨写信给我,N律师会把我大陆上的通讯处告诉你们的。” “排长,”勃朗陶说,“明天你们坐着船出口的时候,请你瞧瞧这边山上,就在这个地方,我们在这儿拿着手帕和你送别。” 于是他们分手了。奥索和他的妹妹往加尔陶方面去,两个土匪往山里去。 高龙巴 二一 四月里一个天朗气清的早上,上校汤麦斯·奈维尔爵士、他的才出嫁了几天的女儿、奥索、高龙巴,一行四人,坐着敞篷马车出比士城,去参观一个伊达拉里亚人的古墓[140]。那是最近发掘出来而所有到比士来的外客都要去看一看的。进了墓穴,奥索和他的妻子一齐拿出铅笔来勾勒里头的壁画,但上校与高龙巴对考古不感多大兴趣,便丢下他们,径自到附近去散步了。 “亲爱的高龙巴,”上校说,“我们来不及回比士吃中饭的了。你难道肚子不饿吗?奥索夫妻俩又浸到古物里去了。他们一块儿开始画画,就没有完的时候了。” “是的,可是他们从来也没画成一幅。” 上校又道:“我主张上那边的一个农庄去弄些面包,也许还有多斯加甜酒,说不定也有奶油和草莓,这样咱们可以耐着性子等两位画家了。” “上校,你说得不错。家里只有我跟你是明理的,犯不上为这两个只知道风花雪月的爱人做牺牲。请你搀着我的手臂罢。你瞧我样样都学起来了。我挽着男人的手背,帽子也戴了,时髦衣衫也穿了,首饰也有了。我学了不知多少的漂亮玩艺,不是野蛮人了。你看我披着这条大围巾,风度怎么样?那个黄头发的青年,你联队里的军官,前天来吃喜酒的……天哪!我记不得他的名字,只知道是高个子,卷头发,禁不起我一拳的……” “是卡脱窝斯吗?” “对啦!我可永远念不上这个字。是呀,他简直为我着魔了。” “啊!高龙巴,你也会打情卖俏了。那不久我们又要办喜事了。” “你是说我结婚吗?倘若奥索给了我一个侄子,谁带呢?谁教他讲高斯话呢?是的,他非讲高斯话不可,我还要替他缝一个尖顶帽子气气你呢。” “等你有了侄子再说罢。将来你还可以教他怎样玩匕首,要是你喜欢的话。” “匕首从此不用了,”高龙巴挺快活的说,“现在我拿着扇子,预备你毁谤我家乡的时候敲你的手指。” 他们说话之间走进了农庄:酒、草莓、奶油,应有尽有。上校喝着甜酒,高龙巴帮着庄稼女人去采草莓。在一条小路的拐角儿上,高龙巴瞥见一个老人坐在太阳底下一张草秆坐垫的椅子上,好像有害病的模样。他腮帮和眼睛都陷下去了,骨瘦如柴,一动不动,没有一点血色,目光也定了,看上去像尸首,不像活人。高龙巴把他打量了一会儿,乡下女人看她好奇,便说: “这可怜的老头儿是你们的同乡。因为,小姐,我听你的口音,认出你是高斯人。他在本乡遭了难,两个儿子都死得非常惨。小姐,你别见怪,听说你们贵乡的人有了仇恨,手段是很辣的。所以这可怜的先生变了孤零零的一个人,到比士来投靠一个远亲,便是我这个农庄的主人。老先生因为过分伤心,神志不大清了……我们太太家里客人很多,招留他很麻烦,便把他安顿在这儿。他脾气挺好,也不打搅人,一天说不上三句话。真的,他头脑已经糊涂了。医生每星期来看一次,说他活不久了。” “啊!他没有救了吗?”高龙巴问,“像他这样,早些完了倒是福气。” “小姐,你应该和他讲几句高斯话。听到家乡话,他或许精神会好一些。” “那可不一定。”高龙巴冷冷的笑了笑。 她说着向老人走过去,站在他面前,把照着的阳光遮掉了。可怜的白痴这才抬起头来,眼睛直勾勾的瞪着高龙巴,高龙巴也同样的瞪着他,始终堆着微笑。过了一会儿,老人把手按着脑门,闭上眼睛,似乎想躲开高龙巴的目光。接着又睁开眼来,睁得异乎寻常的大,嘴唇哆嗦着,想伸出手来,但他被高龙巴慑服了,呆在椅子上,既不能开口,也不能动弹。临了,他眼中滚出两颗很大的眼泪,抽抽搭搭的发出几声哀号。 乡下女人说:“这是我第一次看到他这个神气。”随后她对老人道:“这位小姐是你的同乡,特意来看看你的。” 他嘎着嗓子嚷道:“饶了我罢!饶了我罢!你还不满足吗?那张纸……被我烧掉的那张纸……上面的字,你怎么知道的?为什么把我两个都去了呢?纸上又没奥朗杜岂沃的名字……得留一个给我啊……留一个啊……奥朗杜岂沃是不相干的……” 高龙巴轻轻的用高斯土话和他说:“我非两个都要不可。枝条斫落了,老根要不是已经烂了,我也要把它拔起来的。得啦,别抱怨了,你受苦的日子不长了。我,我却是痛苦了两年呢!” 老人叫了一声,头支持不住了,倒在胸前。高龙巴转过身子,慢慢的向农庄走去,嘴里含含糊糊的哼着一支巴拉太中的几句:“我要那只放枪的手,我要那只瞄准的眼睛,我要那颗起这个恶念的心……” 种园地的女人正忙着救护老头儿,高龙巴却神色紧张,目光如火,在上校的桌子对面坐下了。 “你怎么啦?”他问,“你的神气又和那天在比哀德拉纳拉,我们吃着中饭,外边飞进子弹来的时候一样了。” “因为我想起了从前高斯的事。现在不想了。将来侄子的教母总该轮到我罢?噢!我得给他题几个美丽的名字:琪尔福岂沃汤麦索-奥索-雷翁纳!” 这时种园地的女人回来了。 “哎!”高龙巴态度镇静得很,“他是死了,还只是晕了一阵?” “没有什么,小姐。可是他一看见你就变成这样,真怪啊。” “医生说他活不久了是不是?” “也许还不到两个月。” “少一个这样的人也不是什么大损失。” “你说谁啊?”上校问。 高龙巴若无其事的回答:“说我们乡里的一个白痴。他寄宿在这里。我要随时打发人来问问他的消息——喂,上校,别尽吃啊,给我哥哥和丽第亚留点儿草莓好不好?” 高龙巴和上校出了农庄,向马车那边走回去,庄稼女人对他们望了半天,和她的女儿说道: “你瞧那位小姐长得多漂亮。唉!可是我相信她的眼睛一定有什么凶神恶煞的魔力。” 查理十一世[141]的幻视 霍拉旭,天地间有多少事情, 都不在你们哲学的梦想中。 ——莎士比亚《哈姆雷特》[142] 幻视幻觉和鬼魂的出现,一般人都不以为然。不过,这类现象有一些得到充分证明,再不相信,那就势必全盘鄙弃所有的历史见证了。 这里有一份正式笔录,由四位诚信可靠的见证人签署,这就保证了我下面讲述的事件的真实性。我还要补充一句:这份笔录中所记载的预言,早就为人所知并引用,又被如今[143]发生的事件完全证实了。 声名显赫的查理十二世之父,查理十一世是瑞典最专断也最贤明的一位君主。他限制了贵族过分的特权,废除了元老院的权力,还一手制定并颁布法律。总之,他将在他之前寡头当权的国家体制改了,强迫各个等级都赋予他绝对的权威。不过平心而论,他是个开明的人,勇气十足,笃信路德宗派[144],性格刚强,一副冷面,非常务实,完全缺乏想象力。 他妻子乌尔里克·艾雷奥诺尔刚刚去世。尽管有人说,是他冷酷无情的态度促使王后早断香魂,但他实际上很敬重妻子,并因不幸丧妻而十分悲痛,心肠如此冷酷的人会这样哀伤,这大大出乎人们的意料。这件丧事之后,他变得更加忧郁,更加沉默寡言了,全力投入工作,处理国事,显然是要强行排遣心中的极痛深悲。 一个秋天的夜晚,在斯德哥尔摩王宫的书房里,查理十一世穿着睡袍和拖鞋[145]坐在燃得正旺的炉火前,由他宠信的内侍大臣皮埃尔·布拉厄伯爵[146]和医生博姆加坦陪伴。顺便交代一句,这位医生自命不凡,他主张人除了医学,可以怀疑一切。那天晚上,国王不知什么缘故,觉得有点儿不适,便传来医生问问。 夜已深了,可是国王一反平日的习惯,始终不道一声晚安,以便让他们意识到该是告退的时候了。他垂着头,眼睛凝视着尚未燃尽的劈柴,深深地保持沉默,既烦他的伴臣,又不知为什么,害怕独自一人形影相吊。布拉厄伯爵明明白白地看出,他在这里不太受欢迎,便几次表示担心,别耽误陛下歇息。可是,国王一个手势,就让他老实待着了。医生也谈到熬夜有损健康,然而,查理却咕哝一句回答他: “别走,我还不想睡觉。” 于是,他们又变换了好几个话题,结果每个话题刚说两三句话,就无以为继了。 显而易见,陛下的心情非常恶劣,臣子碰到这种情况,就只有小心侍候的份儿了。布拉厄伯爵则揣度,国王的悲伤必是丧偶之憾所致,他对着挂在书房里的王后画像观赏了一会儿,就长叹一口气,高声说道: “这幅肖像多像本人啊!就是这种表情:无比高贵,又无比温柔!……” “嗳!”国王生硬地回答,他每次听人当面提起王后,就认为是一种责备,“这幅画像画得太美了!王后容貌很丑。” 说罢,他又暗自气恼,觉得这话太阴损,于是站起身,在屋里走了一圈儿,以便掩饰自己为之脸红的一种内疚。他走到朝向庭院的窗户前站住。夜色朦胧,一弯新月挂在天空。 如今瑞典国王居住的王宫,当时尚未竣工[147],正是查理十一世开始动工修建,他那时住的旧王宫,坐落在莫勒湖对面的里达尔霍勒姆岬角。那是一座马蹄铁形状的巨大建筑。书房位于一角的末端,几乎正对着议会大厅:各级议员就在大厅里聚会,聆听国王的旨意。 那座大厅的窗户,此刻好像由一束强烈的灯光照亮。国王觉得很诧异,开头他还以为那光亮是哪个侍从举着一支火炬。然而,那间大厅很久没有打开了,半夜三更去那里干什么呢?何况,那光特别明亮,不可能是一支火炬。说是着火了倒有可能,可又不见冒一点儿烟,玻璃窗也没有被打碎,而且听不到一点儿声响。所有迹象都表明,那必是神明显灵。 查理一言不发,对着那些窗户望了半晌。这时,布拉厄伯爵伸手正要拉铃,想唤来一名少年侍从,打发他去弄明白那奇怪的亮光是怎么回事,但是当即被国王制止了。 “我要亲自到大厅去看看。”国王说道。 他讲这句话时,显见面失血色,呈现一种宗教恐惧的神情。不过,他仍然步伐坚定,走出书房,内侍大臣与医生紧随其后,每人举着一支明烛。 保管钥匙的门房已经睡下。博姆加坦奉国王之命,前去把他唤醒,并让他立刻打开议会大厅的每道门。这命令突如其来,门房惊诧不已,他急忙穿好衣服,带上那串钥匙来见国王。他先打开一条长廊的门:那长廊是议会大厅的前厅和通道。国王走进去一看,不禁大吃一惊:两侧墙壁挂满了黑色帷幔。 “这是谁下的命令,前厅挂了这样的帷幔?”国王怒冲冲地问道。 “陛下,据小人所知,没人下这样的命令。”门房不胜惶恐,答道,“上次小人安排人打扫这条走廊,墙壁还像早先一样,镶着橡木护壁板……可以肯定,这样的帷幔,绝不是御用储藏室中的物品。” 这工夫,国王脚步很快,长廊已经走过三分之二。伯爵和门房则紧紧跟随,医生博姆加坦稍微落后一点儿,他既怕单独丢下他一人,又担心前路情况异常,难免有凶险。 “陛下,不要再往前走了!”门房高声说道,“小人以灵魂担保,大厅里肯定有妖魔作怪。在这深夜时分……陛下的爱妃——王后去世之后……据说她总在这条长廊散步……愿上帝保佑我们!” “停下吧,陛下!”伯爵也高声说道,“议会大厅传来的喧哗声,您没有听见吗?真难说陛下会遇到什么危险!” “陛下,”博姆加坦也说道,他手中的蜡烛刚被一阵风吹灭,“至少,您也应当让臣下去召来二十名持钺卫士。” “我们都进去吧。”国王停在大厅门口,语气坚定地说道,“看门人,你快点儿打开这道门。” 他还抬脚踹了一下门扇,咚的一声巨响,由拱顶传递回音,像放炮似的震荡长廊。 门房抖得厉害,手拿着钥匙磕着锁孔,怎么也插不进去。 “一名老兵,竟然发抖!”查理耸了耸肩膀,说道,“喂,伯爵,您来把这道门打开。” “陛下,”伯爵退缩一步,答道,“如果陛下命令臣迎着丹麦的或者德国的炮口前进,臣毫不犹豫,一定从命。然而此刻,陛下,您让我对付的是地狱。” 国王一把将门房手中的钥匙夺过去。 “我算明白了,”他以鄙夷的口气说道,“这事儿只有我来做。” 随从哪儿来得及上前阻拦,他当即打开厚重的橡木大门,举步走进大厅,口中还讲了一句:“愿上帝助佑[148]。”三名随从虽然恐惧,但是受好奇心的驱使,或者不想丢下国王而心中愧疚,于是他们也随同进入。 大厅烛火无数,通明透亮。黑色帷幔取代了有人物图案的古壁毯。墙壁上还像往常一样,整齐地悬挂着德国、丹麦和莫斯科的旗帜,全是古斯塔夫·阿道夫[149]的将士获取的战利品。那中间有瑞典战旗,蒙着黑纱,也都清晰可辨。 大厅座无虚席,四个等级[150]的议员各就其位。人人都一身黑服,而那些人的面孔,在黑地儿的衬托下,都显得特别明亮,十分耀眼。目睹这奇异景象的四个人,谁也没有在这群人当中发现一张熟悉的面孔。就好比一个演员面对黑压压的一片观众,他的眼睛一个人也分辨不出来。 在国王通常向议会发表演说的讲坛上,他们看见一具血淋淋的尸体,但是佩戴着王室的徽章。尸体右首站着一个头戴王冠、手拿权杖的孩子;左首则有一个老人,确切地说是另一个鬼魂,身子靠在宝座上:他穿着大礼袍,那正是在瓦萨将瑞典建成王国之前总督的装束[151]。御座对面坐着几位法官模样的人物,他们身穿黑色长袍,举止凝重而威严,他们面前的桌子上摆着几份大开本的羊皮书文件。在御座和议员所坐的长椅之间,还停放着一个蒙着黑纱的大木砧,并排还有一把大斧。 参加聚会的这些幽灵,似乎没有一个发觉查理及其三名随从到场。他们刚进入大厅,只听见一片窃窃私议,语声混杂,耳朵难以捕捉住一句清晰的话语。穿黑袍的法官中的年纪最长者——似乎是主持审议的那一位——这时站起来,用手在摊在面前的一本羊皮书卷上敲了三下,全场立刻肃静下来。只见从查理十一世刚才打开的那道门对面的另一道门,走进几个双手捆绑在背后的年轻人,他们衣着华丽,面色红润,目光坚毅,高扬着头走进大厅。随后一个健壮的大汉,身穿紧身棕色皮外衣,手上拉着捆绑几个年轻人双手的绳索。走在最前面的囚犯,看来是罪魁祸首,他走到大厅中央站住,凛然的目光轻蔑地看了看脚下的木砧。与此同时,那具尸体似乎抽搐抖动起来,伤口汩汩流出殷红的鲜血。那年轻人跪下去,伸出了头颅,大斧在半空中寒光一闪,又急速落下。咔嚓一声,一股鲜血喷射到讲坛上,同那具尸体的鲜血相混。砍下的头颅,在鲜血染红的石板地上弹跳几下,一直滚到查理的面前,将他的脚也染红了。 查理惊讶万分,目瞪口呆,直到这时未发一语,可是,一看到这种惨怖的场景,他那舌结就打开了。他朝讲坛走了几步,对着身穿总督服的那个人,大胆地讲出了后来广为流传的一句话: “如果是上帝派遣来的,你就说话;如果是魔鬼派来的,你就走开。” 那幽灵声调庄严,缓慢地回答他: “查理王!这鲜血,不会在你在位的时期流淌……(说到这里,声音变得模糊不清了)那要等到五朝[152]之后。瓦萨的后代要遭殃、遭殃、遭殃啊!” 事情至此,参加这场惊人聚会的众多人物,形体开始虚幻了,完全变成了彩色的身影,很快就化为乌有。奇幻的烛火也全熄灭了,只有查理及其随从手中的蜡烛,还映照着被微风轻轻拂动的古老壁毯。有一阵工夫,还听得见一种相当悦耳的声响,一个见证人将那比作树叶间的风声,而另一个见证者,则说是竖琴调音时的断弦之声。大家一致认为,幻象持续的时间约为十分钟。 黑色的帷幔、砍下的头颅、染红地面的汩汩鲜血,无不随着幽灵一同消隐。唯独查理的拖鞋上,还留着一块红色的血迹,仅此就足能唤起他的记忆,即便那夜的场景没有深深刻在他的脑海里。 国王回到书房,命人记述下来他所见的幻景,并让几个随从签了名,他本人也签了字。这一笔录的内容,尽管采取了谨慎措施向公众隐瞒,不料在查理十一世生前便很快传得沸沸扬扬了。这份文件保留至今,而时至今日,对于它的真实性,还没有任何人提出质疑[153]。笔录的结束语十分精彩: “我刚才讲述的情况,假如有一言虚妄,那么我情愿完全放弃进入天国的希望,而天国的生活我理应向往,不仅因为我做了一些善事,更是因为我热忱为民众谋福利,并捍卫先主所信奉的宗教。” 如今,有人再想起古斯塔夫三世之死,以及刺杀他的凶手安卡斯特洛姆的判决[154],就一定会发现这一事件不止一处应了笔录这一奇异预兆的情景。在各级议员面前被砍头的那个年轻人,就是预示安卡斯特洛姆。那具头戴王冠的尸体,应是古斯塔夫三世。那孩子,则是他儿子和继承人,古斯塔夫·阿道夫四世。 还有那位老者,想必是古斯塔夫四世的叔父,德·苏德马尼公爵[155],在侄儿被废黜之后,他便登基为王了。 菲德里哥[156] 从前有一位少爷,名叫菲德里哥,他仪表堂堂,又彬彬有礼,为人十分宽厚。不过,他生活放荡不羁,形同酒色之徒,酷爱赌博、美酒和美色,尤其嗜赌。他从不去做忏悔,光顾教堂也只是为了寻找作孽的机会[157]。且说这个菲德里哥,曾让十二个富家子弟在赌场输个倾家荡产(结果这十二个人走投无路,落草为寇,后来在一次同朝廷的雇佣军的激战中丧命,临终也未能忏悔),但时过不久,他本人也把赢的钱输个精光,连祖宗留下的家业也全搭进去了,只剩下一座小小的庄园,坐落在卡瓦镇[158]那片山峦的背后。他只好去小庄园避居,打发穷日子。 他就这样隐居了三年,白天去打猎,夜晚同佃户打打纸牌。有一天他打猎满载而归,从未打过这么多猎物,心中正喜不自胜,忽见耶稣基督率众圣徒上门求宿。菲德里哥慷慨好客,正好这天有野味佳肴,可以好好款待客人,自然喜出望外。于是,他将几位行客让进屋来,以极为殷勤热情的态度接待他们用餐住宿,说是仓促间难求齐全,如果招待不周,还请客人见谅。我主耶稣基督心知这次运气好,见菲德里哥这主儿如此好客,也就不计较他出于虚荣心理的这种小客套了。 “有什么就吃什么,我们没挑拣。”耶稣说道,“您还是吩咐人尽快做好晚饭,一来天色晚了,二来我们这位也饿得要死。”他指了指圣彼得,又补充一句。 菲德里哥二话不说,立刻照办。他不仅要给客人品尝野味,还吩咐佃户抓来仅余的一只小山羊宰掉,立马放到火上烧烤。 晚饭做好了,宾主入座用餐。菲德里哥感到美中不足,酒还不够档次。 “先生,”他对耶稣基督说道: “先生,多希望我这酒是佳酿, 为心诚,薄酒也当玉液琼浆。” 我主闻听此言,就品尝了一口。 “您还抱什么歉呢?”他对菲德里哥说道,“您这酒十分香醇,我就请这个人来品味。”(他指了指圣彼得。) 圣彼得品尝之后,连称好酒好酒:“味道好极了![159]”他还请主人同饮。 菲德里哥只当这是客气之言,但还是陪使徒饮酒。这一喝吃惊不小,只觉得无比香醇,胜过他最富有时喝过的任何一种美酒,真是奇迹。他从而认知救世主来到面前,立即站起来,似乎不配与如此神圣的客人共餐。可是,我主却吩咐他重新坐下,他不再过多客气就从命了。晚餐由佃户夫妇侍候。饭后,耶稣基督及其门徒便告退,去了为他们准备的套间。菲德里哥则和佃户单独留下,还像往常那样打牌,同时喝着剩余的神奇的酒。 次日,那些神圣的旅客下楼来,到客厅与主人见面。耶稣基督对菲德里哥说道: “我们非常满意你对我们的招待,想报答你。你可以按自己的心愿,向我们要求三种恩典,我们都会满足你,因为我们掌握天上、人间和地狱的一切权力。” 菲德里哥听了这话,就从兜里掏出总随身携带的纸牌,说道: “主啊,您就让我用这副纸牌,每赌必赢吧。” “如你所愿!”耶稣基督答道。 这时,站在菲德里哥身边的圣彼得,就悄声对他说: “可怜的罪人啊,你在想什么呢?你应当请求主拯救你的灵魂呀。” “我可不大在乎这个。”菲德里哥回答。 “你还能得到两种恩典。”耶稣基督说道。 “主啊,”菲德里哥接口说道,“既然您大慈大悲,那就请您施法力,让任何爬上我家门前这棵橙树的人,没有我的允许就下不来。” “如你所愿!”耶稣基督又说道。 使徒圣彼得听到这里,就用胳膊肘用力捅了捅身边的菲德里哥。 “可怜的罪人,”他对菲德里哥说道,“你作了那么多孽,就不怕下地狱吗?赶快求主在他那神圣的天堂给你留个位置吧,趁现在还来得及……” “根本不用着忙。”菲德里哥说着,就从圣徒的身边走开。这时,我主又问道: “第三个恩典,你有什么愿望?” “我希望不管是谁,”菲德里哥答道,“只要坐到我这壁炉旁边的板凳上,没有我的同意就再也站不起来。” 我主还像对待前两个愿望那样,同意了这第三个要求,这才率领众门徒离去。 最后一位使徒刚一跨出门槛,菲德里哥就想试一试他这副纸牌的神力,于是唤来佃户赌一把。他拿什么牌连瞧也不瞧,当即赢了第一盘,第二盘和第三盘也果然赢了。他确信灵验之后,就动身进城,住进一家最好的旅馆,租下最豪华的套房。 他进城的消息不胫而走,很快传遍全城。他从前的那些赌友,都蜂拥来看望他。 “我们还以为你永远不露面了呢,”唐吉乌塞波高声说道,“人人都说,你已经隐居起来了。” “说得对呀。”菲德里哥回答。 “三年不见了,你是怎么打发你那鬼日子的呀?”其他所有人都异口同声地问道。 “祈祷呗,亲爱的弟兄们。”菲德里哥语气虔诚,应声答道。“这就是我的祈祷书。”他补充说道,还从衣兜里掏出他珍藏的那副纸牌。 这种回答引起哄堂大笑,每人都认定菲德里哥去了外国,在不大机灵的赌客身上捞回了本钱。而现在,这帮精明的赌友又和他重聚,都急不可待,要再次在赌桌上让他倾家荡产。有几个人更是心痒难耐,当时就要拉他上赌桌。但是,菲德里哥恳求他们将牌局推迟到晚上,接着便请大家到餐厅,只见按照他的吩咐,早已摆上丰盛的酒宴,他们无不啧啧称赞。 这顿酒宴比使徒们的那顿饭欢乐得多:不错,他们所喝的酒,也无非是莫奈姆瓦夏酒[160]和基督之泪酒[161],但是在座的除了一人,谁也没有喝过更好的酒。 客人未来之前,菲德里哥另外还准备了一副牌,同原有那副完全一样,以便在必要时换着使用,玩三四局也输掉一局,免得对手怀疑他作弊。这两副牌,他分别放在左右两侧。 晚宴之后,这帮高贵的赌友便围着绿台布桌子坐下。菲德里哥先将那副普通牌放在赌桌上,确定当晚赌博的赌注,数额比较适当。他要激发自己的赌兴,测试一下自己的实力,头两局便全力投入,结果两局皆输,不禁暗自气恼。接着,他又叫人拿酒来,趁着几个赢家为已赢的牌局和将赢的牌局祝酒的时机,他一只手拿开普通牌,另一只手换上由神祝福的那副牌。 第三局一开始,菲德里哥就毫不注意手中的牌,而是从容地观察对手,发现他们都在暗中搞鬼。这一发现使他喜出望外,从此可以心安理得,干脆掏空对手们的钱袋。从前他输得倾家荡产,正是他们作弊的结果,而不是他们牌技有多精,手气有多好。如此看来,他对自己的牌技可以有个更好的估计,早先赢牌也证明了这一点。自尊心、复仇的信念和必赢的信心,这是使人十分惬意的三种感觉。现在菲德里哥全有了,不过,他又想到从前的赌运,忆起那十二个富家子弟,他是靠赢他们的钱才发了财。他确信在赌友中,唯独这十二个青年才是诚实的赌客,有生以来他头一次后悔赢了他们的钱。一片阴影蒙住他脸上本来喜悦的神色。他赢了第三局时,长叹了一口气。 接着又赢了好几局,而且菲德里哥有意尽量多赢一些,这样头一个晚上所敛的钱,就足够付这顿酒宴和一个月的房费。这一天他就想达到这个目标,适可而止。牌友都颇为失望,临走还撂下话儿,第二天一定再来。 第二天和随后几天,菲德里哥掌握赢输极有分寸,短时间就发了大财,还没让任何人看出这其中真正的奥秘。于是,他离开旅馆,搬进非常气派的府邸,不时大摆宴席。那些绝色的佳人,无不想博得他的青睐,餐桌上每天都摆满美酒佳肴,菲德里哥的府邸便闻名遐迩了,成为寻欢作乐的中心。 他小心谨慎,一年赌下来,才决心彻底报复了,要让当地几个最大的财主输得片瓦无存。为此,他先将大部分金币换取了宝石,一周前就向他们发出邀请,出席一次特殊的盛会,还请来最有名的乐师、艺人前去助兴。盛会的压轴戏就是豪赌。于是,缺少现钱的人就向犹太人借贷,其他人则倾其所有,结果无不输个精光。菲德里哥赢了金币和钻石,当夜就带走了。 此后,菲德里哥给自己定下一个规矩:只有跟心术不正的人赌博用那副有把握的牌,至于其他人,他认为凭自己的能力,就足可以对付了。他就这样跑遍了世界各个城市,到处赌博,每赌必赢,而且每到一地,就享用当地最好的物产。 不过,他还念念不忘被他害了一生的十二个人,他们的身影不时浮现在他的脑海,败坏了他的所有乐趣。终于有一天,他决心去拯救他们的灵魂,否则也要舍命去陪他们。 此意已决,他便拄根棍子,背上行囊,启程前往地狱,身边仅带上自己的宠物——名叫马驰赛拉[162]的母猎犬。到达西西里岛,他又登上吉贝尔山[163],再从火山口往下走,深入地下,从山基往下所抵达的深度,相当于从皮埃蒙特[164]平地到山顶的高度。从那里到普路同[165]的居所,必须穿过由刻耳柏洛斯[166]看守的庭院。趁着刻耳柏洛斯向他的母猎犬大献殷勤的时机,菲德里哥穿过院子,没有遇到任何障碍,他上前敲普路同的门。 菲德里哥被带到普路同的面前。 “你是谁?”冥王问道。 “我是赌徒菲德里哥。” “真见鬼,你跑这儿来干什么?” “普路同,”菲德里哥答道,“如果你认为,人世间第一赌徒还配得上同你赌一把的话,那我就向你提出这样的建议:咱俩赌一赌,你想赌几局都成。我只要输一局,我这颗灵魂就理所当然归你了,加入遍布你属地的所有灵魂之列。不过,我若是赢了,就有权在你的臣民中挑选一个,每赢一局我就带走一个。” “好吧。”普路同答应道。 说着,他就吩咐拿一副牌来。 “我带着一副。”菲德里哥急忙说道。他从衣兜里掏出那副由天主施了法力的纸牌。 他们开始赌博。 菲德里哥赢了第一局,就向普路同索取了斯特法诺·帕加尼的灵魂:这是他想拯救的十二人中的一个。他从普路同的手中接过此人的灵魂,便装进自己的行囊里。同样,他又赢了第二局,随后又胜第三局,一连赌了十二局都胜了。每赢一局,他就索取一个他所关心的灵魂,放进自己的行囊中。等十二颗灵魂都齐了,他还向普路同提议接着赌下去。 “可以呀。”普路同回答(其实他已经输得十分败兴),“不过,咱们先出去一下,这里也不知道有一股什么臭味儿。” 其实,普路同就是找个借口,要摆脱菲德里哥。果然,菲德里哥背着他那一行囊灵魂,刚一跨出门去,普路同便扯着嗓子大喊,让人随后赶紧关门。 菲德里哥重又穿过地狱的庭院,仍旧没有引起刻耳柏洛斯的注意,只因那条恶犬早就被他的母猎犬迷住了。菲德里哥又十分艰难地爬上吉贝尔山顶,然后他呼叫爱犬。不大工夫,马驰赛拉就赶上来了,于是,他重又下山,返回墨西拿[167],这次赌博赢得了灵魂,欢喜的心情远远超过他在人世间的任何一次赢局。到了墨西拿,他又上船重返大陆,回到自己的小庄园,从此金盆洗手,结束了赌博生涯。 (过了数月,马驰赛拉产下了一窝小怪物,其中有几只甚至长出三个脑袋,被投进水中溺死。) 且说又过了三十年(此时菲德里哥年已七旬),死神上门索命,让他做做思想准备,只因他的大限已到。 “我准备好了。”临终之人说道,“不过,死神啊,你把我带走之前,还求你到我家门前的这棵果树上给我摘一个果子。满足了这一小小的口福,我就死而无憾了。” “如果只有这点要求,”死神答道,“那我倒是乐意满足你。” 说罢,死神便上了橙树,摘了一个橙子,岂料再想下来,却万万不能了:菲德里哥不准许。 “噢!菲德里哥,你骗了我。”死神嚷道,“现在我受你的法力控制了,你就放了我吧,我保证给你增寿十年。” “十年!好大的口气呀!”菲德里哥说道,“老兄啊,你想下来不难,必须再大方点儿。” “再给你二十年寿。” “别逗了!” “给你三十年。” “还不到三分之一呢。” “怎么,你还想再活一个世纪?” “一点儿不差,亲爱的。” “菲德里哥,你这是胡闹。” “有什么办法啊!我爱生活嘛。” “好吧,就给你一百年,”死神说道,“真拿你没办法。” 死神刚一应诺,立马就能从树上下来了。 等死神一走,菲德里哥跃身而起,只觉体格状况极佳,开始了新生活,既有青春活力,又有老年人的人生经验。他这新生活究竟如何,所知不多,无非是尽情满足自己的七情六欲,尤其是肉体的欲望,当然有机会也要做些好事,但是还像头一世那样,并不怎么考虑自己灵魂的救赎。 一百年过去了,死神再度来敲他家的门,看到他卧病在床。 “你准备好了吗?”死神问他。 “我打发人去请我的忏悔师了,”菲德里哥回答,“就等他来了,你先在火炉旁坐一坐吧。我只等做完临终忏悔,就随你奔赴永生永世。” 死神非常和善,便坐到板凳上等待,足足等了一小时,也不见神甫的影子,终于有些不耐烦了,就对菲德里哥说道: “老家伙,这可是第二次了,咱们有一个世纪没见面了,你就没有花点儿时间反省吗?” “老实说,哪儿有时间啊,我要做的事儿多着呢。”老人一脸讪笑,回答道。 “那好哇!”死神见他对宗教大不敬,非常气愤,便接口说道,“你连一分钟的活头儿也没有了。” “得了吧!”菲德里哥见死神怎么也站不起来了,也接口说道,“我凭经验就知道,你特别随和,一定还会宽限我几年。” “几年?无赖!”死神说着,还在徒然挣扎,要离开壁炉。 “对,毫无疑问。不过这次,我没有过高的要求:这第三世嘛,我也不想活到老年了,有四十年的寿命就满足了。” 死神明知还像从前上橙树那样,自己这次又被一种超凡的法力所控制,被钉在板凳上了,但是他恼羞成怒,怎么也不肯答应。 “我知道有一种办法,能让你变得通情达理。”菲德里哥说道。 他立刻叫人抱来三捆柴火,扔进炉膛里。一时间,壁炉里烈焰熊熊,烤得死神叫苦不迭。 “饶命啊!饶命啊!”死神连声叫嚷,就觉得自己这身老骨头被烤焦了,“我答应再给你四十年阳寿。” 菲德里哥听了这话,就解除了魔法,而死神被烤得半焦,赶紧逃之夭夭。 到了期限,死神又来索命,只见菲德里哥背着行囊,挺立在那里等候。 “这回没得说,你的死期到了,”死神猛然冲进来,对他说道,“再也无路可退了。咦,你背这口袋干什么?” “这里装着我十二个赌友的亡灵,是我从前到地狱里解救出来的。” “那就让他们和你一同下地狱吧!”死神说道。 他当即揪住菲德里哥的头发,腾空而起,向南方疾飞,并且一头扎进吉贝尔火山口,将他的猎物带到地狱门前,连敲了三下大门。 “谁呀?”普路同问道。 “赌徒菲德里哥。”死神回答。 “别开门,”普路同嚷道,只因他猛然想起赌输了的那十二局,“那个无赖会把这帝国的臣民全带走。” 普路同不肯打开地狱大门,死神无奈,又将他的死囚带到炼狱[168]门前。然而,守门的天使拒不放入,认定菲德里哥罪孽深重。死神万不得已,并怀着极大的遗憾,不顾多么憎恨菲德里哥,还是带他前往天国了。 死神将菲德里哥摆到天堂入口,圣彼得便问菲德里哥: “你是何人?” “我就是早年招待过你们的人,”菲德里哥回答,“曾用打来的野味款待你们的人。” “你处于眼下这种状态,还敢到这里来亮相吗?”圣彼得朗声说道,“怎么,难道你认为,天堂的大门是向你这类人敞开的吗?你连进炼狱都不够资格,还想到天堂来要个位置吗?” “圣彼得,”菲德里哥说道,“大约一百八十年前[169],你们和你们的圣主到寒舍投宿的时候,我也是这样接待你们的吗?” “这一切倒是千真万确的,”圣彼得又说道,他虽然心念旧情,但仍不改责备的口气,“可我不能自作主张,说放就把你放进来。我这就去告诉耶稣基督一声,说你到了,就看他怎么说了。” 天主得到这一消息,便来到天堂门口,只见菲德里哥跪在门槛前,十二颗灵魂分列在两侧,他就不禁动了恻隐之心。 “你进天堂倒也罢了,”他对菲德里哥说道,“而这十二颗灵魂,是地狱索要的,我不能昧着良心放他们进来。” “这是什么话!主啊,”菲德里哥说道,“当年您光临舍下,不是也有十二位随从吗?我不是照样尽地主之谊,尽我所能款待你们吗?” “真没法儿拒绝这个人。”耶稣基督说道,“你们既然来了,就都进来吧。不过,你们千万不要向人炫耀我给你们的恩典。坏例不可开,此风不可长啊。” 马铁奥·法尔科恩 出韦基奥港西北方向去本岛的腹地,行客会发现地势陡然升高,山路蜿蜒崎岖,时有乱石阻塞,沟壑隔断,走上三个钟头,便来到一大片丛林的边缘。这片丛林正是科西嘉牧羊人和不法强人的家园。要知道,科西嘉农民往往放火烧荒,烧毁一片树林,田地就省得施肥了:哪怕火势蔓延也在所不惜,不管怎么样,反正一个好收成完全有把握,树木烧成灰肥沃了土地,只要撒下种子就行了。收获时也只割麦穗,不去费那劲儿割麦秸儿。地里的树根烧不死,来年开春又发出嫩枝,密密麻麻,用不了几年,就长到七八尺高,形成茂密的矮树林,这便是丛林。各种树木和灌木混杂疯长,纠结在一起,枝繁叶茂,密不透风,连野羊都钻不进去,而人只有抡起斧头,才能打开一条通道。 你若是杀了人,那就躲进韦基奥的丛林去吧,带上一支好枪,备足火药和子弹,你就可以安心地在那里生活。也别忘记带一件连着风帽的褐色斗篷,睡觉时可以当铺盖。牧羊人自会给你鲜奶、奶酪和栗子吃。除非要补充弹药,你不得不进趟城,此外就根本不用怕法庭或死者家属的追查了。 18××年我在科西嘉逗留期间,马铁奥·法尔科恩就住在离这片丛林半法里[170]远的地方。在当地他算得上富裕人家,日子过得非常自在,也就是说什么也不用干,靠羊群的产品生活,只须雇些游牧的人替他赶羊群上山,到处放牧就行了。我见到他时,我要讲述的事件已经发生两年了。看上去他顶多五十岁,你不妨想象一下,那是个敦实健壮的汉子,一头鬈发黑如墨玉,鹰钩鼻子,薄薄的嘴唇,大眼睛炯炯有神,肌肤的颜色就跟皮靴衬里一样。他的枪法极准,就在这好枪手比比皆是的地方,他也是超群出众的。譬如说打野羊,马铁奥向来不用霰弹,在一百二十步开外,他能一枪命中,瞄头打头,瞄肩打肩。他夜晚摆弄枪,也同白天一样得心应手。他这种神奇的枪法,我听人介绍过,而没有到过科西嘉的人恐难相信。据说点燃一根蜡烛,放到八十步远的一张餐盘大小的透明纸后面,他举枪瞄准,待人吹灭蜡烛一分钟之后,他在伸手不见五指的黑暗中开枪,四发也得有三发能射穿那张纸。 马铁奥·法尔科恩有这样超人的本领,自然名气特别大。据说他可以成为你的好朋友,也可能成为你的危险敌人。他为人倒是热心肠,乐善好施,在韦基奥港一带,同所有人都能和睦相处。不过,据说他在科尔特城讨老婆的时候,手段就非常凌厉,结果了一个在战场上和情场上的劲敌:那人正对着挂在窗上的镜子刮胡子,突然被一颗飞弹击毙,这一枪,人们总算在马铁奥的账上。这件事平息之后,马铁奥结婚了。他妻子吉玉色帕头三胎给他生的都是女儿(气得他发疯),最后才算生了个儿子,取名福图纳托:这是全家的希望,香火继承人。几个女儿都找到了好人家:万一有事,父亲可以指望几个女婿的匕首和火枪。儿子刚到十岁,但已经看出是棵好苗子。 且说秋季的一天,马铁奥一大清早就同妻子出门,去丛林的一片空地瞧瞧自家的一群羊。小福图纳托也要跟去,但是路途太远,再说,也总得留个人看家,父亲没有答应。下面会看到,他不带儿子去该不该后悔。 父亲走了有几个钟头了,小福图纳托安安静静地躺着晒太阳,望着一座座青山,心里盘算星期天要进城,到叔父“伍长”[171]家吃饭的事儿。他的冥想猛然被一声枪响打断。他站起来,转向传来枪声的那片平川。接着又有几声枪响,间隔时间长短不一,但是越来越近。在平川通向马铁奥家的小道上,终于出现一条汉子,他头戴山区人戴的尖顶帽,满脸胡须,浑身衣衫褴褛,挂着长枪,吃力地迈着脚步——他的大腿刚刚挨了一枪。 此人是个“强盗”[172],他夜间进城去买火药,路上中了科西嘉轻步兵[173]的埋伏。他经过顽强抵抗,终于脱身撤离,但士兵紧追不舍,他便从一块岩石到另一块岩石狙击。然而,他没有把追兵落下多远,自己又受了伤,逃不到丛林就要被追上了。 他走到福图纳托面前,问道: “你是马铁奥·法尔科恩的儿子?” “对。” “我是吉亚内托·桑皮埃罗。‘黄领子’[174]追来了,我走不动了,把我藏起来。” “我没有经过爸爸同意就把你藏起来,他会怎么说呢?” “他会说你干得好。” “谁知道呢?” “快藏起我,他们来了。” “等我爸爸回来再说吧。” “让我等着?真该死!再有五分钟他们就赶到了。好了,藏起我,要不我就宰了你。” 福图纳托极为镇定地回答: “你枪里没子弹了,皮带[175]里也没有弹药了。” “我还有匕首呢?” “可你跑得有我快吗?” 他一下就跳开了。 “你不是马铁奥的儿子!你就眼看着我在你家门口被人抓走吗?” 孩子似乎动心了。 “我把你藏起来,你给我什么?”他又凑到跟前问道。 强盗伸手摸摸挂在腰带上的皮袋,掏出一枚五法郎的硬币,这无疑是他留着买火药用的。福图纳托一见银币,就眉开眼笑,他一把抓过来,对吉亚内托说: “一点儿也不用担心。” 他走到住宅旁边的干草垛,立刻扒出一个洞,等吉亚内托钻进去缩成一团,孩子再把洞填死,既留点儿空呼吸空气,又不会让人看出里边藏了人。他还想出个鬼点子,去抱来猫妈妈和几个猫崽儿,放到草垛上,好让人相信刚才没人动过草垛。继而,他又发现靠近他家的小道上有几处血迹,就仔细地用尘土盖住。全布置妥当后,他这才若无其事,重又躺下晒太阳。 几分钟之后,六名身穿棕褐色黄领军服的士兵,由一名军士带领,来到马铁奥家门前。这名军士还同马铁奥沾点儿亲(众所周知,在科西嘉论亲要比别的地方论得远),他名叫蒂奥道罗·冈巴,是个干事卖力的家伙,强盗都惧他几分,有好几个已经被他逮住。 “你好哇,大侄子,”他走上前对福图纳托说道,“都长这么高啦!刚才你瞧见有人经过了吗?” “嗳!我还没有长到你这么高呢,小叔。”孩子傻里傻气地答道。 “将来就有我这么高了。哎,告诉我,你没看见有个人过去吗?” “问我看没看见有个人经过?” “对,一个戴黑丝绒尖顶帽、穿红黄两色绣条短外套的男人,你见到了吗?” “一个戴黑丝绒尖顶帽、穿红黄两色绣条短外套的男人?” “对,快点儿回答,别重复我问的话。” “今天早晨,本堂神甫先生骑着他的马从我们家门口经过,他问我爸爸身体好吗,我回答说……” “嘿!小鬼头,你跟我耍什么花样儿?快点儿告诉我,吉亚内托跑哪儿去啦,我们就是在追他呢!我可以肯定,他走了这条道儿。” “谁知道呢?” “谁知道?我就知道你看见他了。” “睡觉的时候,还能看见过路的人吗?” “你没有睡觉,小懒蛋,枪声早把你惊醒了。” “你还真以为你们的枪声那么响吗,小叔?我爸爸的大枪可响得多。” “见你的鬼去吧,该死的坏小子!没错,你见到了吉亚内托。也许就是你给藏起来了。喂,伙计们,进屋里去,瞧瞧我们追的人在不在里面。那浑蛋只有一条好腿了,他不会那么糊涂,一瘸一拐往丛林赶。况且,血迹到这儿就没了。” “爸爸会怎么说呢?”福图纳托嘿嘿冷笑,问道,“有人趁他出门,就闯进他家里,他知道了会怎么说呢?” “小无赖!”冈巴军士揪住孩子的耳朵,说道,“我只要吭一声,就能让你变变腔调,你知道吗?用刀背抽你二十下,也许你就说了。” 福图纳托一直在冷笑。 “我爸爸是马铁奥·法尔科恩!”他用夸张的口气说道。 “小鬼头,我可以把你带到科尔特或者巴勒蒂亚,你知道吗?如果你不说出吉亚内托·桑皮埃罗在哪儿,我就把你关进地牢,让你戴上脚镣睡草铺,把你送上断头台。” 孩子听了如此荒唐可笑的恐吓,不禁咯咯大笑。他又说了一遍: “我爸爸是马铁奥·法尔科恩。” “军士,”一名士兵低声说道,“咱们不要跟马铁奥闹翻了。” 冈巴显然十分尴尬,他小声同查看过整个住宅的士兵商量。搜查花不了多大工夫,科西嘉人的住宅,不过是一间四方小屋而已,家具也只有桌子、凳子、木箱,以及猎具和生活用具。这时,小福图纳托抚摩着他的那只大猫,仿佛在幸灾乐祸,看为难的士兵和那叔叔的热闹。 一名士兵走到草垛跟前,他看了看母猫,漫不经心地往草垛里捅了一刺刀,随即耸了耸肩膀,似乎觉得自己这样疑神疑鬼未免可笑。一点儿动静也没有,而孩子的脸上也丝毫不动声色。 军士和他的小队垂头丧气,已经认真地望过平野,好像要原路返回了。这时,小队长已确信,恐吓马铁奥的儿子,不会产生一点儿作用,只想最后试一试,看套近乎和给好处有没有效力。 “大侄子,”他说道,“我觉得你这孩子还真机灵,将来肯定有出息!可是,你却跟我捣蛋。若是不怕惹我那堂兄马铁奥伤心,我不把你带走才见鬼呢!” “哼!” “等我堂兄回来,我就把这事儿告诉他,他一定会惩罚你说谎,用鞭子抽得你流血。” “真的吗?” “等着瞧吧……喏,你听着……要当个诚实的孩子,我就送给你一样东西。” “小叔啊,我倒要劝你一句:你们再这样耽误工夫,那个吉亚内托可就要钻进林子了,再要去那里抓他,就得需要好几个有你这样胆量的人。” 军士从兜里掏出一只银怀表,足以值十埃居,他见小福图纳托瞧着表眼睛一亮,便拿着挂在钢链上的银表,对孩子说道: “小滑头!你很想有这样一只表,挂在脖子上,到韦基奥港的大街走走,像孔雀那样得意,如果有人问你:‘几点钟啦?’你就可以回答:‘瞧瞧我的表嘛。’” “等我长大了,我那伍长叔叔会送给我一只表。” “不错,可是,你叔叔的儿子早就有了一只……老实说,不如这一只漂亮……然而,他可比你年龄小啊。” 孩子叹了一口气。 “怎么样,你想要这只表吗,大侄子?” 福图纳托侧目瞟着那只表,犹如一只猫盯着主人送到眼前的一整只烧鸡,只因感到是在逗它,才未敢伸爪子去抓,还不时移开目光,免得经不住诱惑,但又总舔着嘴唇,似乎对主人说:“开这种玩笑也太残忍啦!” 军士冈巴递过表,倒显得诚意奉送。福图纳托没有伸手去接,只是苦笑一下,对他说道: “你为什么要戏弄人呢?” “我以上帝的名义发誓,我并不戏弄人!只要你告诉我,吉亚内托在哪儿,这只表就是你的了。” 福图纳托不由得怀疑地微微一笑,他那对黑眼睛盯着军士的眼睛,要极力看出对方的话有几分可信。 “我若是不按照这个条件把表给你,”军士叫起来,“就让我丢掉这军衔!这些伙伴都是证人,说过的话我也不能改口。” 他这么说着,怀表也越送越近,几乎要触到孩子苍白的面颊。贪欲和待客的信义,在他灵魂深处所展开的搏斗,流露到他的脸上。他那袒露的胸脯剧烈地起伏,仿佛要憋死了。这工夫,那怀表一直在他眼前摇晃、旋转,几次擦到他的鼻尖。终于,他的右手渐渐抬起,伸向那只表,手指刚刚触到,整个怀表就沉甸甸地压在手上了,但是军士还没有放开表链那一端……表盘是天蓝色的……表壳新擦过……太阳一晃,它就像一团火……这诱惑太大了。 福图纳托又抬起左手,用拇指从肩头指了指他靠着的草垛。军士立刻会意,他放开表链,福图纳托感到表只属于他一人了,他像黄鹿一样,敏捷地站起身,离开草垛十来步远。士兵们马上动手翻草垛。 不一会儿就看见里面的草动起来,爬出一个手持匕首、浑身是血的汉子。他挣扎着要站起身,可是伤口的血凝固了,根本站不住,随即又跌倒了。军士扑上去,夺下他的匕首。他抵抗也没用,众人立刻将他捆个结实。 吉亚内托躺倒在地,浑身绑缚成一捆柴草,他的头转向又走到身边的福图纳托。 “兔崽子!……”他骂了一句,声调透着愤怒,更含着蔑视。 孩子又把先前接受的银币扔给他,感到自己不该再拿人家的钱了。然而,那个逃亡者似乎并没有注意孩子的这一举动。他十分冷静地对军士说: “我亲爱的冈巴,我走不了路了,你只好把我背进城了。” “刚才你可跑得比鹿还快。”军士残忍地接口道,“不过你放心:把你逮住我太高兴了,就是背你走上一法里也不累。话是这么说,我的老伙计,我们这就用树枝和你的外衣给你做副担架,到了克雷斯波利农场,我们就能弄到马了。” “好吧,”被捕的人说道,“担架上再铺点儿干草,我躺着好受点儿。” 有些士兵忙着用栗树枝绑担架,有的则给吉亚内托包扎伤口。这工夫,马铁奥·法尔科恩和妻子突然出现了。他们正走到通向丛林的小道的拐弯处:妻子扛着一大袋栗子,压弯了腰,吃力地往前走,而丈夫则昂首阔步,手里拿杆枪,肩上还斜挎一支,须知一个男子汉只拿自己的武器,背负别的东西是丢脸的事。 马铁奥一见有大兵,头一个念头就以为是来抓他的。为什么会产生这种念头呢?难道马铁奥同司法机构有什么过节吗?没有。他一向名声不错,正如人们所说,他是个“声望很高的人”。然而,他是科西嘉人,又是山里人,但凡科西嘉的山里人,仔细搜索一下记忆,总能想起动刀动枪之类的小过失。比起别人来,马铁奥倒是问心无愧,十多年来,他的枪口就没有对准什么人了。不过,他是个遇事谨慎的人,先进入戒备状态,一旦有事就能自卫。 “老婆,”他对吉玉色帕说道,“放下袋子,做好准备。” 妻子立刻照办。他怕斜挎在肩上的大枪碍事,便摘下来交给妻子,又给手中的枪上了子弹,顺着路边一棵棵树,慢慢朝自己的家走去,以便一发现敌对的情况,就闪身躲到最粗大的树干后面还击。妻子紧跟在他身后,拿着替换用的枪支和子弹袋。在战斗中,一个能干的妻子,就是给丈夫上子弹。 而另一方,军士见马铁奥枪口向前,手指扣着扳机,一步一步朝前走,心里就忐忑不安起来。 “万一马铁奥是吉亚内托的亲戚,”军士心中暗想道,“或者是他朋友,想要保护他,那么两支枪的子弹就会撂倒我们两个人,就像把信投进信筒那样准确无误,万一他不顾亲情,枪口瞄向我……” 他正自束手无策,忽然做出一个十分勇敢的决定:单独一人走向马铁奥,像老熟人那样打招呼,对他讲讲事情的经过,可是这一小段路,他走起来觉得无比漫长。 “喂!嘿!我的老伙计,”他叫道,“你怎么样啊,我的朋友?是我呀,我是冈巴,你的表弟。” 马铁奥站住了,没有应声,但是他随着军士的话音,轻轻抬起枪口,待军士走到跟前,枪口已经朝天了。 “你好,大哥,”军士伸出手去,说道,“好久没有见面了。” “你好,兄弟。” “我顺道来向你和表嫂问个好。我们今天可跑了远路了,不过累点儿也不冤枉,总算抓到一个大家伙。我们刚刚逮住了吉亚内托·桑皮埃罗。” “谢天谢地!”吉玉色帕嚷道,“上周他还偷了我们一只奶羊呢。” 冈巴听了这话真高兴。 “可怜的家伙!”马铁奥说道,“他那是饿的。” “这小子像狮子一样顽抗,”军士被人挫辱一下,只好又说道,“他打死了我们的一名士兵,这还不算,他还打断了下士夏尔冬的胳膊。那倒没有多大关系,下士不过是个法国人……后来,他藏了起来,鬼也休想发现他藏在哪儿。要是没有我这大侄子福图纳托,我绝不可能找到。” “福图纳托!”马铁奥叫了一声。 “福图纳托!”吉玉色帕也跟着重复。 “对,吉亚内托那小子躲进那边的草垛里,可是,我的大侄子向我点破了他的鬼花招儿。因此,我要把这事儿告诉他那伍长叔叔,好让那位伍长奖赏给他一件好礼物。在写给代理检察长先生的报告中,我也要列上你们父子的名字。” “该死!”马铁奥低声诅咒。 他们走到小队跟前。吉亚内托已经躺在担架上了,等待被押走。他一瞧见马铁奥由冈巴陪伴走过来,便咧嘴怪笑一下,随即扭过头去,朝门槛啐了一口,骂道:“叛徒窝!” 只有不要命的人,才敢把“叛徒”的字眼儿安到法尔科恩的头上。这笔污辱账,一匕首下去就能清算,不必来第二下。然而,马铁奥只是抬手捂住额头,仿佛已经累垮的人那样。 福图纳托一见父亲回来,便进屋去了。不大工夫他又出来了,手上端着一大碗奶,低垂着眼睛送到吉亚内托面前。 “滚开!”逃亡者冲他一声雷吼。 接着,吉亚内托转向一名士兵: “伙计,给我点儿水喝。”他说道。 那名士兵将自己的水壶放到他手上,强盗接过刚才还同他交火的人的水喝下去。然后,他请求他们不要反绑他,把他双手捆在胸前。 “我喜欢舒服点儿躺着。”他说道。 军警们赶紧满足他的请求,接着,军士发令动身。他向马铁奥道别,不见对方应声,便急速朝平原走去。 马铁奥过了有十分钟还不开口。孩子眼神惶恐,忽而看看母亲,忽而望望父亲:父亲拄着大枪,注视着他,那表情显然憋了一肚子火。 “你真是出手不凡啊!”马铁奥终于说话了,他语调平静,但是在了解他的人听来却很可怖。 “爸爸!”孩子叫了一声,眼里含着泪,上前就要跪下。 可是,马铁奥却喝道:“离我远点儿!” 孩子站住了,一动不动,在离父亲几步远的地方哭泣。 吉玉色帕走过来。她刚刚发现福图纳托衬衫里露出的表链。 “这表是谁给你的?”她严厉地问道。 “我那军士小叔。” 法尔科恩一把抓过那只怀表,用力往一块石头上摔去,摔得粉碎。 “老婆,”他说道,“这孩子是我生的吗?” 吉玉色帕棕褐色的脸当即变成砖色。 “你这是什么话,马铁奥?你明白是跟谁说话吗?” “那好,这孩子是家族里第一个有叛卖行为的人。” 福图纳托哭泣抽噎得更厉害了,法尔科恩那山猫般的眼睛一直盯着儿子。最后,他拎起枪把往地下一杵,又扛在肩上,喝令福图纳托跟着他,便重又踏上通往丛林的小道。孩子就乖乖地跟在后面。 吉玉色帕追上来,抓住马铁奥的胳膊。 “他是你儿子呀!”她声音颤抖地说,那双黑眼睛注视着丈夫的眼睛,似乎要看透他的心思。 “放开,”马铁奥回答,“我是他父亲。” 吉玉色帕搂住儿子亲了亲,哭着回屋去了。她一下跪到圣母像前,虔诚地祈祷起来。这工夫,法尔科恩沿小道走出去两百来步,下到一条小山沟才停住。他用枪托敲了敲地面,觉得泥土松软好挖,认为这地点适合,便执行他的计划。 “福图纳托,到这块大石头旁边来。” 孩子照他的命令做了,然后又跪下。 “念祈祷经吧。” “爸爸,爸爸,可别杀我呀。” “念祈祷经吧!”马铁奥又说了一遍,声音很可怖。 孩子边抽泣,边结结巴巴背诵《天主经》和《信经》。每背完一段祈祷经,父亲就朗声和一句:“阿门!” “你会的祈祷,就这些吗?” “爸爸,我还会背《圣母经》和婶子教我的连祷文。” “这可够长的,没关系,背吧。” 孩子声音微弱,背完了连祷文。 “背完了吧?” “噢!爸爸,饶命!饶了我这次吧!我再也不干这种事啦!我会恳求小队长叔叔,非得放了吉亚内托不可!” 孩子还在说,马铁奥子弹已经上了膛,举枪瞄准,同时对他说: “愿上帝宽恕你!” 孩子拼命挣扎一下,要起来抱住父亲的双膝,可是已经来不及了。马铁奥开了枪,福图纳托倒下毙命。 马铁奥看也不看一眼尸体,又踏上回家的路,要取一把锹来埋葬儿子,没走出几步,就撞到闻枪声赶来的吉玉色帕。 “你干了什么事呀?”吉玉色帕嚷道。 “判决。” “他在哪儿?” “在小山沟。我这就把他埋了。他临死按基督徒的方式祈祷了。我会请人给他做弥撒的。派人去告诉我女婿蒂奥多罗·比昂希,让他们来同我们一起住吧。” 阴错阳差 一 金发碧眼的少女, 肌肤比花还白皙; 你要爱就放情去爱吧, 既已失足又何足惜[176]! 朱莉·德·沙维尼结婚,算起来约有六年了,但早在五年半之前,她就已确认,自己对丈夫不仅难以产生爱,还难以产生几分敬意。 她丈夫不可谓不正派,既不是傻瓜,也不是蠢货。然而在他身上,这几种成分也许全有点儿。回首往事,朱莉倒可能忆起,当初觉得他人还可爱,现在却让她厌恶了。丈夫身上的一切,无不令她反感。他无论吃饭、喝咖啡,还是说话的姿势、神态,都能刺激她的神经。夫妇二人也只是在餐桌上见面,说说话,可是一周里,总要好几次共进晚餐,这就足以让朱莉的憎恶情绪持续不断了。 按说,沙维尼相貌还挺英俊,只是发福早了点儿,脸色特别红润。由于性格的缘故,他不会庸人自扰,不似爱想象的人那样往往兀自忧烦。他由衷地相信,妻子对他有一种温情的友谊(这点道理他还明了,不会以为妻子还像初入洞房时那样爱他),而他确信这一点,无所谓喜悦,也无所谓痛苦;反之,如果相爱如初,他也同样安之若素。他在骑兵团里曾经服役多年,后来继承了一大笔遗产,也就厌倦了军旅生活,退役之后便结婚成家了。两个毫无共同思想的人如何会结婚,这似乎相当难以解释。一方面,世上总有福劳辛[177]那样的老辈人,以及喜欢撮合的人,能让威尼斯共和国嫁给土耳其大苏丹,他们为了解决利益的问题,自然也就不遗余力了。另一方面,沙维尼是贵族子弟,当时还没有这么胖,人也很活跃,是一个人们眼中地地道道的“好小伙子”。朱莉见他来母亲家做客很高兴,因为他能讲述他那骑兵团队中的一些故事,逗得她咯咯大笑。军中那些故事虽滑稽,但有时也难免粗俗。朱莉觉得他可爱,因为在所有舞会上,他总和她跳舞,而且每次都有充分理由说服朱莉的母亲停留久些,或者再去看戏,再去布洛涅树林兜风。最后一点,朱莉认为他是个英雄,因为他同人决斗过两三次,表现得很出色。但是,沙维尼最终能赢得芳心,还是他描绘了自己要亲自设计、请人建造一辆什么样的花车,如果朱莉同意嫁给他,他就要亲自驾驶那辆车来迎娶。 结婚不过几个月,沙维尼所有讨人喜欢的优点,都大大丧失其成色了。他不再同妻子跳舞了——这一点自不在话下。他那些逗乐的故事,统统都讲过三四遍了。现在他抱怨舞会拖得太晚。他在剧院里连连打呵欠,认为晚上到这些场合要穿礼服的习惯,是一种令人难以忍受的约束。他最要命的缺点就是懒惰。他若是想讨人喜欢,也许还能办得到,但是受约束,在他看来无异于受刑罚:这一点,几乎是所有胖人的通病。他讨厌社交界,因为在那里要受到款待,就必须做出相应的努力讨人喜欢。在他看来,粗俗的欢乐胜似那些高雅的娱乐。他在趣味相投的人中间,要想显得突出,不费吹灰之力,只要喊叫声高出别人就行,而他的肺活量那么大,做到这一点并不难。此外,他还炫耀喝起香槟酒来,一般人比不上,而且他骑马能轻松地跃过四英尺高的障碍。因此,他在那圈子人当中,理所当然赢得敬重,须知他那圈子的人很难界定,通称年轻人。每到傍晚5点钟左右,他们就充斥我们的林荫大道。凡是狩猎、郊游、赛马,或者举办单身汉的晚餐会、夜宴,他总是削尖脑袋参加。一天不知道他要讲多少遍,他是天下最幸福的男人。朱莉每次听他这样讲,就举目望天,小嘴一撇,做出难以描摹的鄙夷之状。 朱莉年轻貌美,却嫁给一个她不喜欢的男人,可想而知,她一定被垂涎的曲意逢迎重重包围了。不过,她一直能抵制住交际场上的各种诱惑,除了受到她母亲,一位特别谨慎的女人保护之外,她还有自身的缺点——生性骄傲这道护身符。再说,婚后所产生的失望,向她提供了一种人生经验,使她难以再生激情了。她看到社交界为她鸣不平,把她视为安身守命的典型,还颇引以为豪。不管怎样,她几乎还很得意,因为她没有爱上任何人,而丈夫却给了她完全的自由。她爱打扮得俏丽(应当承认,她有点喜欢向别人证明,她丈夫有眼无珠,不识自己所拥有的珍宝),完全出于本能,就像孩子爱美一样,这一点同她那种不是出于假正经的骄矜之态,可以说相得益彰。总而言之,她对所有人都善于表现出几分热情,但又一视同仁。有人想中伤,也找不出一点点可以指责她的地方。 阴错阳差 二 朱莉的母亲德·吕桑夫人要去尼斯,女儿女婿来吃晚饭送行。沙维尼在岳母家中百无聊赖,很想上大街去找他那帮朋友,可是又不得不在这里陪坐一晚上。饭后,他选个舒服的沙发坐定,整整两个钟头未置一词。原因很简单:他睡着了,倒也不失态,他坐在那里,头向一旁倾斜,一副津津有味听人谈话的姿态,还不时醒来,插上一言半语。 后来,他不得不移到桌前打惠斯特牌,打这种牌要费些脑筋,这是他讨厌的缘故。一打上牌,时间就拖得相当晚了,时钟很快敲过11点半。这一夜没有约会,沙维尼真不知道如何打发了。他正自不知如何是好,忽然来人通报他的马车到了。如果回家,他就得带上妻子,想到要同妻子在车里单独待上二十分钟,心里简直怕得要命。他口袋里没有雪茄了,心里刚还惦念着要出门去吃夜宵,正巧收到从勒阿弗尔[178]寄来的一盒雪茄,不管现在多想抽一支过过瘾,也只好回家了。 沙维尼拿着披肩,要给妻子披好,这时他从镜子里看到,一个丈夫正在完成每周的职责,就不禁微笑起来。平常他几乎视而不见,这会儿在镜子里倒端详起妻子来,觉得她今天晚上比平时更漂亮,于是就多花点儿时间为她整理好披肩。朱莉也同丈夫一样,担心二人回家独对无言的场面,小嘴不由得噘起来,两道弯眉也不觉微微靠拢。她这副情态十分动人,即使丈夫见了,也不可能无动于衷。就在我讲述的整理披肩的过程中,二人的目光在镜中相遇了,彼此都有几分窘迫。为了打破这种尴尬的局面,沙维尼便微笑着吻了吻妻子抬起来整理披肩的手。“多么恩爱的一对夫妻!”德·吕桑夫人喃喃说了一句。无论妻子鄙夷的冷淡态度,还是丈夫满不在乎的神情,这位夫人统统没有看到。 他们二人坐上马车,彼此几乎触碰得着。起初一段时间,谁也没有开口讲话。沙维尼觉得自己应当说点儿什么,可是一时又什么也没有想出来。而朱莉就是保持沉默,给人难堪。沙维尼打了三四个呵欠,自己都心生愧意,最后这次打完呵欠,他认为自己必须向妻子道歉。“这晚上在那儿待的时间太久了。”他补上一句话,表示歉意。 可是,朱莉从这句话里,只听出是故意批评她母亲组织的晚会,故意对她讲点儿难听的话。长期以来她就养成一种习惯,凡事不向她丈夫做出任何解释,于是,她继续保持沉默。 沙维尼则不然,这天晚上憋不住,就想讲话,两分钟过后,他又接着说道: “今天晚饭我吃得很好。不过,我倒想顺便告诉您,您母亲的香槟酒甜度太高了。” “什么?”朱莉扭过头去,满不在乎地问道,佯装根本没有听见。 “我刚才讲,您母亲的香槟酒甜度太高了。这话我忘记对她说了。这种事真让人奇怪,不过一般人总以为,选香槟酒容易得很。还别说,恐怕没有比这更难的事儿了。香槟酒的质量,有二十种是糟糕的,也只有一种是好的。” “唔!”朱莉惊叹一声,就算不失礼,然后扭过头去张望窗外了。沙维尼则把身子往后一仰,两腿搭到马车前座的垫子上。他颇为气恼,自己千方百计地要拉起话头,而妻子却不理不睬。 然而,他又打了两三个呵欠之后,便朝朱莉挪了挪身子,接着说道: “您这件连衣裙太合身了,朱莉,是在哪里买的?” “他准想给他情妇也照样买一条。”朱莉心中暗想道。于是她微微一笑,随口答道: “在布尔蒂服装店。” “您笑什么?”沙维尼问道。他把双脚从坐垫上放下来,身子又朝朱莉近前凑了凑,同时抓住连衣裙的一只袖子,开始摩挲,那动作颇像答尔丢夫[179]。 “我是笑您注意了我的装束。”朱莉答道,“您要当心,别把衣袖弄皱了。”她说着,就从沙维尼手中抽回衣袖。 “我可以保证极大关注您的衣着打扮,也特别欣赏您的品味。老实说,真的,有一天,我还向一位女士提起来……那位女士穿戴总不合体……尽管她用在打扮上的花费大得惊人……那样下去她会破产的……我向她提起……以您为例……” 朱莉在玩味他这种窘态,并不想打断他的话而结束这种场面。 “您的几匹马太差劲儿了,走路磨磨蹭蹭!我非得给您另换几匹。”沙维尼完全不知所云了。 下半段路程,这种谈话也同样半死不活,彼此一问一答,多一句话也不讲。 夫妇二人终于到了坐落在××街的住宅,互道晚安便分手了。 朱莉开始脱衣服,她的使女不知出去做什么了,卧室的门忽然相当猛地打开,沙维尼走了进来。朱莉急忙遮住肩膀。 “对不起,”沙维尼说道,“我要看看书才好入睡,想找司各特最新出版的小说……书名叫《昆丁·杜华德》[180],对不对?” “应该在您的房间,”朱莉回答,“这里并没有书。” 沙维尼在端详妻子:女人卸妆处于这种零乱状态,显得尤其有姿色。他觉得妻子“很刺激”,恕我在此使用我讨厌的一个字眼儿。他心中暗想道:“她的确是个非常漂亮的女人!”他手拿烛台,站在妻子面前一动不动,一句话也不讲。朱莉也在他对面站着,手里揉搓着睡帽,显然盼望他快点走开。 “今晚您很迷人啊,迷住我的心窍啦!”沙维尼终于高声说道。他跨上前一步,放下烛台。“我格外喜欢头发散乱的女子!”他说着,就一把抓住披散在朱莉肩上的长发,一条胳膊带几分温情地搂住她的腰身。 “噢!上帝啊!您这么大烟味,熏死人啦!”朱莉扭过头去,高声说道,“放开我的头发,您要是给弄上这种烟味,我就再也洗不掉了。” “嗳!这话您是随口讲的,因为您知道有时我也抽支烟。您就别这么挑我的毛病了,我的小宝贝!”朱莉还未来得及挣脱他的手臂,肩膀就被他亲了一口。 幸而这时使女回来了,朱莉才算脱身:须知对一个女人来说,这种亲热最讨厌了,无论接受还是拒绝,几乎同样显得可笑。 “玛丽,”德·沙维尼夫人说道,“我这件蓝色连衣裙的上身太长了。今天我见到了德·贝吉夫人,她的品味总是那么出色,而她那衣裙的上身,比我的肯定要短足有两指。拿着,您用别针掐上一块,再看看效果如何。” 接着,使女和女主人就进行一场极为有趣的对话,讨论一件连衣裙的上身究竟该有多大尺寸。朱莉心中有数,沙维尼最恨听人谈论时装了,这一招准能把他赶走。果然不出所料,沙维尼来回走了五分钟之后,看朱莉的心思全用在衣服上了,便打了一个惊人的大呵欠,又拿起烛台走了,这次一去就不复返了。 阴错阳差 三 佩兰少校坐在一张小桌子前,正在聚精会神地看书。他身穿的礼服刷得干干净净,头戴橄榄帽,尤其胸脯那么昂然地挺着,这一切都表明他是一位老军人。整个房间也整齐干净,但又十分简朴。桌子上摆放着一个墨水缸、两支削尖的鹅毛笔,旁边还有一本信纸,但至少有一年时间,连一张也没有用过。别看佩兰少校不写什么,他看的书却很多。此刻,他抽着斗水泡海石烟斗,正在看《波斯人信札》[181]。他做这两件事都很专注,竟然没有一下子发觉夏多福少校走进房间。这位年轻军官是同一团队的,人长得非常帅,十分可爱,只是有点自命不凡,他格外受到国防大臣的提携,总而言之,几乎从所有方面来看,他都同佩兰少校截然相反。然而,他们俩却成了好朋友,天天见面,我也不知道是何缘故。 夏多福拍了拍佩兰少校的肩膀。佩兰扭过头来,仍然叼着烟斗。他的第一种表情,是见了朋友高兴;第二种表情是遗憾,这可敬的人要放下手中的书了;第三种表情,则是决意倾其房中所有来款待客人。他从口袋里摸出钥匙,打开柜子,从柜里取出一盒名贵的雪茄,但是少校本人却不抽,而是一支一支给了他朋友。这种待客的动作,夏多福见过上百次了,这次他高声说道:“您别忙乎了,佩兰老兄,您的雪茄留着吧,我身上带着呢!”他说着,就从墨西哥麦秸编织的精美烟盒里取出一根两头尖尖的桂皮色雪茄,点燃之后,就倒身往佩兰少校从不使用的小长沙发上一躺,头靠在枕头上,双脚则搭在另一面的扶手上,开始吞云吐雾,同时闭着双眼,似乎在沉思,考虑自己要讲的事情。他满脸喜悦的神色,仿佛藏不住心中幸福的秘密,非要一吐为快,并渴望别人能猜出来。佩兰少校将椅子移到小沙发对面,抽了半晌烟,一言未发,看看夏多福也不急于开口讲话,他便随口问道:“乌里卡怎么样?” 乌里卡是一匹黑色骒马,让夏多福用得有点过分,怕是要患气喘病了。“很好。”夏多福也没有听问的什么,就随口答道。“佩兰!”他提高嗓门说道,同时将搭在沙发扶手上的一条腿伸向对方,“您知道吗,有我这样的朋友是多大的福分?……” 老少校搜索枯肠,回忆认识夏多福究竟给他带来过什么好处,想起夏多福曾送给他几磅美洲烟草,还曾挑起一场决斗,把他拖进去而被关了几天禁闭,此外再也想不起什么了。不错,这位朋友多次对他表示信赖,每次值勤要找替班,每次需要帮手,总是找到他的头上。 夏多福也不容他回想多久,就伸手递给他一封短简:只见英国制造的信纸上,写着娟秀的蝇头小字。佩兰少校做了个鬼脸,这在他脸上就相当于微笑了。寄给他朋友的这种在光滑的纸上写满蝇头小字的信件,他也经常见到。 “拿着,您就念念吧,”夏多福说道,“您这可是多亏了我呀。”佩兰读信,内容如下: 亲爱的先生:务请赏光前来舍下用晚餐。德·沙维尼先生本该亲自去登门相邀,但是他身不由己,不得不同人一起打猎去了。我不知道佩兰少校的住址,不能写信去恳请他与您相伴前来舍下。经您介绍,我很渴望同他结识。如果您能约他同来做客,那么我会加倍感激您。 朱莉·德·沙维尼 又及:非常感谢您费心为我抄来乐谱。乐曲美妙动人,您的鉴赏力,一直令人赞佩。我们每星期四接待友朋,却不见您光临了。然而,您十分清楚,我们见到您,总是一件极大的乐事。 “真是一手好字啊,只是稍嫌纤巧,”佩兰看完信,便说道,“真见鬼!去她家用晚餐简直活受罪:我必须穿上长筒丝袜,饭后还没有吸烟的地方!” “真的,多美妙的不幸!舍掉烟斗,一睹巴黎绝色女子的芳容!……您以怨报德,真叫我佩服。我给您带来这样的眼福,您还不感谢我。” “感谢您!其实,邀我去赴晚宴,并不是看您的面子……假如真有面子的话。” “那么看谁的面子?” “看在沙维尼的面子上,他在我们团里当过上尉。他一定对他妻子说:邀请佩兰吧,他可是个大好人。您不想一想,一位美丽的女子,同我只有一面之缘,怎么会想到邀请我这样一名老兵呢?” 夏多福微微一笑,同时对着一面窄窄的镜子照了照:这面镜子是老少校房间的唯一装饰。 “佩兰老兄啊,今天您可没有洞察力了。这封信您再重读一遍,也许会发现初读时没有看出来的东西。” 少校拿着信,翻过来掉过去,还是什么也没有看到。 “什么,您这老龙骑兵!”夏多福嚷道,“您就没有看出来,她邀请您,就是要讨我喜欢,仅仅是为了向我证明,她看得起我的朋友……她就是想向我表明……” “表明什么?”佩兰插口问道。 “表明……您知道表明什么。” “表明她爱您吗?”老少校反问道,一脸怀疑的神态。 夏多福吹了声口哨,也不回答。 “这么说,她是爱上您啦?” 夏多福又吹了声口哨。 “她对您讲过了?” “还用问……我觉得,这事一目了然。” “什么?……在这封信里?” “当然了。” 这回轮到佩兰吹口哨了。他这声口哨意味深长,比得上我那托比[182]叔叔的著名的《小调》。 “什么!”夏多福嚷道,一把夺过佩兰手中的信,“您就没有看出信里所表达的……浓浓的……对,浓浓的情意?这一称呼您怎么说,‘亲爱的先生’?要知道,在另一封信里,她只是简单地称我为‘先生’。还有,‘我会加倍感激您’,语气十分肯定。您瞧,这后面擦掉一个字,就是‘千’字。她本来要写上‘千种友谊’,可是又不敢;如果写上‘千般敬意’,又觉得不够……这封信她没有写完……唔!我的老前辈啊!难道您以为,一位像德·沙维尼夫人那样出身高贵的女士,能像放浪的小女工那样,随便就投入在下的怀抱吗?……我要对您说,她的信很迷人,只有瞎子才看不出这里表露的激情……还有信尾这种责备,只因一个星期四我没有去,您说何以如此呢?” “可怜的小女子!”佩兰高声叹道,“千万别迷恋上这个家伙,否则很快你就悔之莫及了!” 佩兰这句过火的感叹,夏多福并没有注意,他反倒压低声音,娓娓说道: “您知道吗,亲爱的,您可以帮我一个大忙呢!” “帮什么忙?” “这件事您务必帮我。我知道她丈夫对她很不好——那是个畜生,弄得她很不幸……您呢,佩兰,您早就了解他,您就明确告诉他妻子,那家伙非常粗暴,而且声名狼藉……” “噢!……” “一个好色之徒……您是知道的:他在部队里就有好几个情妇,那都是什么女人啊!那些情况,您都告诉他妻子。” “嗳!这种话怎么讲呢?人家毕竟是夫妻……” “我的上帝!什么话都有办法说!……尤其要多讲我几句好话。” “这倒容易些。然而……” “也不那么容易啊,您听好,因为,如果让您放开讲,您就要胡吹我一通,也解决不了我的问题……您对她说,近来一段时间,您注意到我很忧伤,不爱说话,也吃不下饭了……” “好家伙!”佩兰高声说道,同时哈哈大笑,烟斗也随着跳动,滑稽到极点,“这种话,当着德·沙维尼的面,我绝难开口。就说昨天晚上,伙伴们请咱们吃饭,您还差不多是让人给抬回来的。” “就算是吧,但也没必要对她讲这个。只要让她知道我爱上她了就好。而且,搞小说的那些人已经让女人相信,一个男人能吃能喝,就不可能害相思病。” “我可不然,说不出世上有什么东西能让我不吃不喝。” “好了,我亲爱的佩兰,”夏多福边说边戴上帽子,拢了拢发卷,“一言为定,下星期四我来接您。到时候,您穿好皮鞋和长丝袜,一身礼服!千万别忘了多讲她丈夫的坏话,多讲我的好话。” 说罢,他十分优雅地舞动手杖,径自去了,丢下佩兰少校一个人,既为收到的邀请费思量,更为要他穿长丝袜和全身礼服而迷惑不解。 阴错阳差 四 受邀请的客人有好几位因故不能前来,德·沙维尼夫人举办的这顿晚宴便冷清了几分。夏多福坐在朱莉身边,一如往常那样殷勤、热情地照顾她。沙维尼上午骑马溜达了好长时间,此刻食欲惊人。见他那样大吃大嚼,开怀畅饮,连最严重的病人也要胃口大开。他由佩兰少校相陪,经常给他斟酒,每每随着主人粗野的欢乐也纵声大笑,几乎要把玻璃酒杯震碎。沙维尼只要同军人重聚,便立刻恢复在部队时的那种快活情绪与举止。况且,在说笑方面,他从来就不讲究什么高雅。每次听他讲一句出格的俏皮话,他妻子便露出一副冷淡的鄙夷神色,随即转向夏多福,开始同人家窃窃私语,佯装根本没有听见她深恶痛绝的笑谈。 下面就是一个事例,表明这一典型夫妇的文雅。晚宴临近结束时,大家又谈到歌剧院的演出,品评好几名女舞蹈演员的演技,尤其大加赞赏××小姐。夏多福就这个话题,更是添枝加叶,特别称颂她的妙丽、她的风采、她的雍容大雅。 几天前,佩兰由夏多福带着,去歌剧院看演出,他有生以来只有这一次,还清清楚楚地记得××小姐。 “是不是那个身穿粉红色衣裙,像只小山羊似的欢跳的小姑娘?”佩兰说道,“她那两条腿很美,您总挂在口头上吧,夏多福?” “啊!您谈论过她的腿!”沙维尼高声说道,“可是您知道吗,假如您总挂在口头上,那么您非得同您的将军——德·J公爵闹翻了不可!您千万当心啊,我的伙计!” “可是照我的推想,他的醋劲儿不会那么大,居然不准别人用观剧镜看那两条腿。” “情况正相反,那两条腿他很为之得意,就好像最早是他发现的。对此您有何高见,佩兰少校?” “我只熟悉马腿。”老军人谦逊地回答。 “那两条腿的确很出色,”沙维尼又说道,“全巴黎再也找不出更美的了,除了……”他戛然住声,开始轻轻地捻自己的小胡子,一副戏谑的神态注视他妻子,看得妻子从脸立刻红到双肩。 “除了D小姐的那两条腿吧?”夏多福提到另一名女演员,接口说道。 “不对,”沙维尼用哈姆雷特式的凄惨声调答道,“——你就瞧瞧我妻子吧[183]。” 朱莉气得脸都紫了,她疾如闪电,朝丈夫瞥了一眼,投去鄙夷和恼怒。随后,她又极力克制自己,猛然朝夏多福转过身去,声音略微颤抖着说道:“我们应当琢磨琢磨《马哈默德》[184]的二重唱,这一定非常适合您的歌喉。” 沙维尼可不会轻易泄气。“夏多福,”他又接着说道,“您知道吗?从前我还想叫人把我所说的那两条腿铸成模型,但是人家说什么也不允许。” 如此放肆地泄露隐私,夏多福听了喜不自胜,但是他表面上却装作没有听见,仍然同德·沙维尼夫人谈论《马哈默德》。 “我要说的那个人,”毫不留情的丈夫继续说道,“在这方面只要有人讲她一句好话,她总是很气愤,但是在内心里,她并没有恼火。您知道,她还让袜商给她的脚量尺寸呢!……我的夫人,您可别生气……我说的那个商人是位女士。那次我去布鲁塞尔,随身带着三页纸,上面密密麻麻全是她写的买什么袜子的详细说明。” 然而,他这么讲也白费劲,朱莉决意充耳不闻。她仍与夏多福交谈,还装出那么兴致勃勃,而她那娇媚的微笑也极力让他相信,她只专心听他的讲话。夏多福也很识趣,注意力似乎全部倾注在《马哈默德》上,却又一句也没有漏掉沙维尼那种放肆无礼的话。 晚饭后,便弹起了乐曲,由钢琴伴奏,德·沙维尼夫人和夏多福开始二重唱。钢琴一掀开盖,沙维尼就溜之大吉了。接连又来了好几位客人,但这并不妨碍夏多福经常对朱莉低语。告辞出来,夏多福便明确地对佩兰说,这一晚上他没有虚度,他的事情大有进展。 佩兰倒觉得,丈夫赞美妻子的腿是极其自然的,因此,两位朋友一来到街上,他就以叹服的口气对夏多福说道: “您怎么能够忍心去搅扰如此和睦的一个家庭呢?那丈夫多爱他的娇妻啊!” 阴错阳差 五 一个月以来,沙维尼一门心思想当王室贵族[185]。 也许有人会感到诧异:一个好逸恶劳、特别懒惰的胖子,怎么会产生这样雄心勃勃的念头?不过,他这种打算也不乏充分的理由。他常对朋友们说:“首先,我请女士们看戏,要花不少钱订包厢。我在宫廷里一有了差使,就不必花一文钱,随便要几个包厢都行。而且大家知道,有了包厢又能得到多少东西。此外,我很喜欢打猎:王室狩猎也就成了我的了。最后一点,我现在不穿军装了,去参加公主的舞会就不知穿什么好了。我不喜欢侯爵那身装束,而王室贵族的服装,我穿上一定非常合适。”出于这种种考虑,他就努力争取,也特别希望妻子为他活动。怎奈妻子虽有好几位极有权势的女友,却执意不肯出力。沙维尼曾为德·H公爵办过几件小事,公爵在朝廷很有权势,因而他就倚重公爵施加影响。他的朋友夏多福也有几个硬关系,并以极大的热情为他奔走,那样尽心尽力。如果您有一位美丽的妻子,想必也会碰到这种热心人。 有一个情况大大推动了沙维尼的事情的进展,但也可能给他带来相当严重的后果。歌剧院有一个首场演出,德·沙维尼夫人费了好大的周折,才弄到那天的一个包厢。包厢有六个座位。她丈夫起初还强烈责备,随后又破例同意陪她去看演出。朱莉就是要给夏多福一个座位,但又不便单独同他去歌剧院,只能逼着丈夫一同前往。 第一幕刚一演完,沙维尼就离开包厢,丢下妻子单独陪他朋友。开头,两个人都颇感拘谨,谁也不讲话。近来一段时间,朱莉每次单独面对夏多福,自己先就拘束起来,而夏多福呢,出于私心的打算,认为自己最好要显出动情的样子。他瞥了一眼大厅,欣喜地看到好几个熟人的观剧镜都瞄向他这个包厢。他产生一股强烈的满足感,心想好多朋友都羡慕他的艳福,而且看样子远远高估了他的桃花运。 朱莉一连闻了几次她的香匣和那束鲜花,随后说起天气有多炎热,说起这场演出和衣着服饰。夏多福心不在焉地听着,坐在那里叹口气,又躁动不安,瞧了瞧朱莉,再次叹气。朱莉开始担起心来。突然,夏多福高声感叹一句: “多可惜呀,现在不是骑士时代了!” “骑士时代!何出此言?”朱莉问道,“想必是因为中世纪的服装您穿着合适吧?” “您认为我这个人自命不凡?”夏多福语调酸溜溜地伤感地说道,“不然。我怀恋那个时代……因为那时候……一个人只要勇武……就能获取……许多渴望的东西。说到底,哪怕是腰斩一个巨人,以便取悦于一位美人儿……喏,就是楼座的那个大块头儿,您看到了吗?真希望您吩咐一声,我就去把他的胡子揪下来,然后冒昧地对您说出三个字,不至于惹恼您。” “真荒唐!”朱莉的脸一下子红到耳根子,高声说道,只因她猜出了那是三个什么字,“您倒是看呀,德·圣埃尔米娜夫人,都那么大年纪了,穿着大开领的衣裙,那身打扮就像参加舞会!” “我只看出一件事,就是我的话您充耳不闻,我早就发现了这一点……您这是成心的,我住口就是了,不过……”他叹了口气,声音压得很低,又加了一句,“您明白我的心意……” “不明白,真的。”朱莉冷淡地说道,“可是,我丈夫到底去哪儿了呢?” 恰巧这时,进来一位客人,给她解了围。夏多福也不开口了,他脸色苍白,仿佛深深受了伤害。等来访者走了之后,他才无关痛痒地评论几句演出。二人说句话,就要冷场许久。 第二幕就要开场了,包厢的门忽然打开,沙维尼带着两个人进来。走在前面的是一个大美人,头饰华丽的粉红羽翎,浑身打扮得花枝招展,跟在后面的则是德·H公爵。 “亲爱的朋友,”沙维尼对妻子说道,“我发现公爵先生和夫人的包厢很偏,角度太差,看不见布景。他们很给面子,肯坐到我们的包厢来。” 朱莉欠了欠身,态度冷淡,她不喜欢德·H公爵。公爵和头饰粉红羽翎的夫人连声致歉,深恐打扰她。于是,包厢乱了一阵,彼此让座。夏多福趁着混乱的场面,凑近朱莉的耳边,急速悄悄地对她说道: “看在上帝的分儿上,您千万别坐在包厢前排。” 朱莉十分惊讶,便留在原座未动。等大家坐定之后,她就回过身去,用略微严厉的目光询问夏多福,要他解释这句谜语。但是夏多福却坐在那里梗着脖子,抿住嘴唇,整个一副老大不高兴的姿态。朱莉仔细思之,倒认为夏多福的叮嘱居心叵测,肯定是要在演出过程中对她窃窃私语,继续讲些莫名其妙的话,假如她留在前排,就不可能这样做了。她再回过头来,扫视大厅,注意到好几位女士举着观剧镜瞄向她的包厢。不过,但凡出现新面孔,总是要发生这种情况的。那些人又是微笑,又是窃窃私议。然而,这有什么可大惊小怪的呢?歌剧院是个多小的天地! 那位陌生的夫人探身看朱莉的那束鲜花,接着媚颜一笑,说道: “您这束花漂亮极了,夫人。我敢说,在这种季节,一定很贵,至少也得花十法郎。对了,是别人送给您的?想必是送的礼吧?尊贵的夫人从来不自己买花。” 朱莉睁大了眼睛,真不知道身边这位是哪儿来的乡下女人。“公爵,”那位夫人无精打采地说道,“您就一束花也没有送过我。”沙维尼闻听此言,当即朝包厢门冲去。公爵本想阻拦,那位夫人也想阻拦,她已经不想要花了。这时,朱莉则和夏多福交换一下眼色,分明是表示:“多谢您了,可是现在太迟了。”然而,她还是没有猜对意思。 在整个演出的过程中,那位头饰羽翎的夫人用手指伴着节奏,但总是不合拍,她还信口开河,一点谱也没有地胡乱谈音乐。她还询问朱莉这身连衣裙、所戴的首饰,还有她的马匹,都花了多少钱。朱莉从未见过这种举止言谈,因而断定这个陌生女子无疑是公爵的一位亲戚,近日从下布列塔尼[186]来的。沙维尼抱着特大一束鲜花回来,比他妻子那束花好看多了,于是引起一片赞美声和没完没了的感谢和歉意。 “德·沙维尼先生,我不是个忘恩负义的人。”那位被断定为外乡人的女子讲了一大通感激的话之后,又说道,“为了向您证明这一点,可否像波蒂埃[187]说的那样:‘您要让我想着我答应了您什么事。’真的,我答应过给公爵绣一个钱包,等绣好了再给您绣一个。” 歌剧终于演完了,朱莉大大松了一口气:身边坐着这样一个古怪的女人,她感到太受罪了。公爵伸胳膊让朱莉挽上,而沙维尼则挽住那位夫人的手臂。夏多福神色怏怏,阴沉着脸,跟在朱莉身后,在楼梯上遇见熟人,也极不情愿地打声招呼。 几位女士从他们身边经过,朱莉看着面熟。一个青年男子讪笑着对她们低语。她们立刻回过头来,十分好奇地注视沙维尼和他妻子,其中一个女子还高声说了一句:“这可能吗?” 公爵的马车驶来了,公爵向德·沙维尼夫人躬身告辞,热情地重申万分感谢对他们的接待。沙维尼则一定要把那陌生的夫人送上公爵的马车。这样,夏多福和朱莉就单独待了一会儿。 “那个女人是谁呀?”朱莉问道。 “我不便告诉您……因为,这事非同小可啊!” “什么?” “而且,所有认识您的人,早晚会了解是怎么回事……然而沙维尼……我万万没有料到。” “到底是怎么回事啊?看在老天的分儿上,您说呀!那女人到底是什么人?” 沙维尼反身回来。夏多福压低声音答道: “她是梅拉妮·R夫人,德·H公爵的情妇。” “仁慈的上帝啊!”朱莉高声叹道,一脸惊愕地注视夏多福,“这不可能!” 夏多福耸了耸肩膀,送她上马车时,又补充说道: “我们下楼碰见的那几位夫人,议论的就是这事。这样一个女人,正合公爵的胃口。他需要照顾,需要体贴……这女人甚至还有丈夫呢。” “亲爱的朋友,”沙维尼语调欢快地对妻子说道,“用不着我送您。晚安,我要去公爵府上吃夜宵。” 朱莉没有应声。 “夏多福,”沙维尼接着说道,“您愿意同我一道去公爵府吗?对方刚才对我说,也邀请您去。您引起人家的注意了,也讨人家的喜欢,好家伙!” 夏多福冷淡地谢绝了,他又向德·沙维尼夫人施礼告别。马车启动时,德·沙维尼夫人万分气恼,紧紧咬住手帕。 “哦,是这样,我亲爱的,”沙维尼说道,“至少,您会一直把我送到那位郡主府门前吧。” “好哇。”夏多福欢快地答道,“对了,您可知道,尊夫人最后还是明白了身边坐的女人是谁吗?” “不可能。” “一点不错,这事您可做得不像话。” “嗳!她气质很好。再说了,对她还不怎么了解。公爵带她到处走。” 阴错阳差 六 德·沙维尼夫人一夜辗转难眠。丈夫的各种过错,这次在歌剧院的行为达到了顶峰,这似乎逼使她非得立即分居了。第二天就要跟丈夫摊牌,向他表明自己的意图,再也不能和一个让她丢尽颜面的男人共同生活了。然而这种摊牌,她想想就心惊胆战。她同丈夫从来就没有严肃地交谈过。迄今为止,她心有不满,仅仅以赌气来表达,而沙维尼根本就没有理会,他给予妻子完全的自由,出了什么事也准备以宽容的态度对待,因此他怎么也想不到妻子不肯对他同样地宽容些。德·沙维尼夫人尤其担心,自己在谈话中忍不住流下眼泪,别让沙维尼以为是情爱受到了伤害。于是她特别遗憾母亲不在身边,母亲如果在,一定能给她出个好主意,甚至亲自出马去宣布女儿分居的决定。她左思右想,心下犹豫不决,直到要蒙眬入睡的时候,她才打定主意,去找一位她年少时就认识的女友商量,以便慎重决定对沙维尼采取什么行动。 她怒气难平,就不禁比较她丈夫和夏多福:前者粗鲁无礼,越发显出后者雅人深致。她带着几分欣喜承认,情人更比丈夫关注她的名誉,但又为有这种想法而自责。通过这种道德品性的比较,她不由自主地看到,夏多福举止文雅,而沙维尼的行为则俗不可耐。她亲眼所见,丈夫挺着微微发福的肚子,在德·H公爵的情妇面前,笨手笨脚地大献殷勤;反之,夏多福比平时还要恭敬几分,仿佛力图维护丈夫可能使她丧失的尊严。人们的思绪有时就不着边际了,她冥思既久,也不止一次想到自己可能成为寡妇,那时候她又年轻,又富有,也毫无障碍了,她可以合法地接受年轻的骑兵队长一往情深的爱。一次不幸的尝试,绝不能得出万勿结婚的结论,假如夏多福的追求是真心实意的话……转念至此,她不由得满脸羞红,赶紧驱散这些念头,心下决定今后同他交往要更加矜持一些。 一觉醒来,头疼得厉害,更谈不上昨晚所想的彻底摊牌了。她怕碰见丈夫,不愿下楼用早餐,便吩咐人将茶点端到卧室来,还让人备车,准备去拜访朗贝尔夫人,即她想要讨主意的那位女友。那位夫人此时正在P地的乡间别墅。 她一边用早餐,一边翻看报纸。首先映入眼帘的是这样一条新闻: 法兰西驻君士坦丁堡大使馆年轻的外交官、一等秘书达尔西先生,携带紧急外交文件,于前天返抵巴黎。到后当即谒见外交大臣阁下并长谈。 “达尔西回到巴黎啦!”她高声说道,“真高兴能再见到他。他变了吗?是否变得非常拘板,有了架子呢?‘年轻的外交官!’达尔西,年轻的外交官!”她说着“年轻的外交官”这几个字,不由得独自哑然失笑。 这个达尔西,从前参加德·吕桑夫人举办的晚会去得很勤,那时他在外交部仅仅是一名随员。在朱莉结婚前不久,他离开了巴黎。从那以后,朱莉就再也没有见过他,只听说他去过很多国家,而且连连升官。 她手上还拿着报纸,不料丈夫走了进来,一副满面春风的样子。朱莉一见是他,起身就要出去。可是,要去梳妆室,就必须从他身边走过,因此,朱莉就站在原地未动,但她的情绪特别冲动,手扶在茶几上,连带瓷器茶具明显地颤动了。 “我亲爱的朋友,”沙维尼说道,“我要外出几天,特来向您告别。我要去德·H公爵那里打猎。我还要告诉您,公爵对您昨晚的接待特别满意——我的事情也进展顺利,公爵答应我,尽快把我推荐给国王。” 朱莉听他这样讲,先是面失血色,接着又涨红了。 “这是德·H公爵先生欠您的情……”她声音颤抖着说道,“公爵就应该那么做,既然这个人为了讨好他的推荐者的情妇,不惜极其卑劣地损害自己妻子的名誉。” 然后,她竭力克制住自己,迈着庄严的步伐穿过卧房,走进梳妆室,“砰”的一声将门摔上。 沙维尼满面羞惭,低下头半晌无语。 “真见鬼,她是从哪儿知道的?”他心中暗想道,“归根结底,这又有什么关系?反正木已成舟了!” 他这个人,没有久久陷于不愉快的习惯,这时他一个转身,伸手从糖罐里取出一块糖,放进口中,朗声对走进来的女仆说道: “告诉夫人,我要在德·H公爵那里逗留四五天,我会派人给她送来野味。” 说罢他便扬长而去,一心想着即将猎杀的野鸡和狍子。 阴错阳差 七 朱莉动身去P地,心中的怒气倍增。不过这次恼火的事由却不大:她丈夫前往德·H公爵的庄园,赶走那辆崭新的四轮大轿车,给她留下的这辆马车,据车夫说也该修理了。 德·沙维尼夫人思考了一路,如何把自身的遭遇讲述给朗贝尔夫人。她虽然伤心不已,但是还想一吐为快,她深知一个人能把心事有声有色地讲出来,就会有一种满足感,因此她要先想好开场白,一会儿要这么说,一会儿又要那么讲。翻过来掉过去,从各个角度看她丈夫的言行都是粗鲁的,结果对她丈夫的憎恨就有增无减了。 大家知道,从巴黎市区到P地的路程,有十六公里多。德·沙维尼夫人对丈夫的怨恨再怎么一言难尽,即使恼恨到了极点,她也不可能在这十六公里长的路途中只反复想这一件事。因此,她想着丈夫的过错引起她的强烈怨恨,不觉又掺杂进了甜美而忧伤的回忆:人的思想就有这种奇异的性能,往往会把一种欢快的情景同一种痛苦的感受连在一起。 空气非常清新,阳光也特别明媚,行人的一副副面孔都无忧无虑,这些也都发挥了作用,把她从怨愤的思索中拉出来。她忆起童年的场景,还忆起与同龄少女结伴野游的日子。眼前重又浮现修女院寄宿学校的同学的面容,恍若与她们一同游戏,一同吃饭。她在心中破解偶尔听到的“师姐们”的神秘的悄悄话,想到那无数的小举动早早就暴露出女人爱卖弄风情的本能,她就不禁微笑起来。 继而,她又回忆起当时进入社交界的情景。她恍若回到从修女院学校毕业那年,在她所见到的最豪华的舞会上跳舞。其他舞会她都忘得一干二净了,有多少事情人们很快就会厌倦了,然而,那是令她想起她丈夫的舞会呀。“那时候我真糊涂!”她心中暗想道,“怎么没有一眼就看出,同他一起生活会痛苦呢?”就在他们结婚前一个月,那个可怜的沙维尼以未婚夫的身份,还瞪着眼睛对她胡言乱语,而那些庸俗乏味的话都记录下来,深深地刻在她的脑海中了。与此同时,她又不由自主地想起,那么多追求者一见她结婚,都感到大失所望,痛苦不堪,可是数月之后,他们也照样结了婚,或者找到了别种安慰。“如果跟另外一个人结婚,我就会幸福了吗?”她又自言自语,“A某人无疑是个蠢货,但是他不那么凶,阿梅莉倒可以随意驾驭他。和一个百依百顺的丈夫生活总能过得去……B某人有好几个情妇,他妻子心太善,只能黯然神伤。不过,他对妻子倒是十分敬重……诚能如此,我也别无所求了……还有那位年轻的C伯爵,总是阅读政治小册子,他不遗余力,想有朝一日成为一个好议员,也许还能成为一个好丈夫。是啊,然而,这些人个个都令人讨厌,又丑陋又愚蠢……”她就是这样,将少女时期所认识的青年在脑海里过了一遍,于是达尔西的名字第二次出现了。 从前在德·吕桑夫人的社交圈子里,达尔西是个小角色,也就是说大家清楚……做母亲的也都知道……他家产太薄,不能对她们的女儿有非分之想。而且,在那些小姐看来,达尔西身上也毫无值得她们回眸眷顾的妙处。况且,他还有文雅之人的名声,颇为愤世嫉俗,说话常带刺,很是自鸣得意。独有他这个男子,在大家闺秀的圈子里,敢嘲笑其他青年的可笑和自命不凡。就是他低声跟一位小姐说话,做母亲的也不会惊慌失措,因为女儿在咯咯大笑,露出漂亮的牙齿,做母亲的甚至说,达尔西先生非常可爱。 朱莉和达尔西二人趣味相投,彼此又畏惧舌剑唇枪之能事,因而关系也就靠拢了。他们经过几个回合交手之后,便签订了和平条约,建立起攻守同盟,相互关照顾惜,总是协调一致,嘲讽他们所认识的人。 一天晚上,有人请朱莉唱歌,也不知是唱哪一段了。朱莉也知道,自己的嗓音很好。她朝钢琴走去,开唱之前,瞧了瞧在场的各位女士,那神情颇为傲慢,仿佛在向她们挑战。不料那天晚上,不知是身体欠佳,还是运气不好,几乎尽失唱歌的能力。往常十分优美动听的歌喉,这次一开口就跑了调。朱莉顿时心慌意乱,整支歌都唱歪了,过渡音群全没有唱出来。总之,彻底唱砸了。可怜的朱莉惊慌失措,几欲流下眼泪。她离开钢琴,回到座位上,还不禁偷眼看女伴们见她当众出丑,都难以掩饰那份幸灾乐祸的样子。就连在场的男士,也都似乎勉强忍住讪笑。朱莉又羞又恼,眼睛低低垂下,好久也不敢抬起来。她终于抬起头来的时候,看到头一张友善的面孔就是达尔西,只见他脸色苍白,眼里闪着泪花,好像出了这件倒霉的事比她本人还难过。“他爱我呀!”朱莉心中暗想道,“他是真爱我。”当夜,她几乎没有入睡,眼前总晃动着达尔西那张伤心的脸。一连两天,她一门心思想着达尔西,想着他对她热烈的暗恋。这段恋情刚有进展,德·吕桑夫人忽然收到达尔西先生的一张名片,上面只写了三个字母:P.P.C,即“谨此告别”的缩写。 “达尔西先生要去哪里呢?”朱莉问一个她认识的青年。 “他去哪里?您怎么还不知道呢?是去君士坦丁堡,今天夜晚他就上邮船走了。” “这样看来,他并不爱我呀!”朱莉想道。一周之后,达尔西就被置于脑后了。 达尔西那边更加浪漫些,过了八个月还没有忘记朱莉。如果要给朱莉开脱一句,解释一下感情持久的这种巨大差异,那就必须想到,达尔西生活在野蛮人中间,而朱莉在巴黎,被阿谀奉承和各种娱乐团团围住。 无论怎样,二人分手也有六七年之久了,朱莉乘车前往P地的路上,居然还想起她唱歌走调那天达尔西忧伤的表情,而且也应当承认,她同时想到了达尔西可能爱上她了,而且至今还保存着这种表情。在两公里的路段上,这一切相当顽强地占据了她的思想。继而,达尔西第二次被遗忘了。 阴错阳差 八 朱莉乘车驶进P地的时候,看见朗贝尔夫人的庭院里有一辆马车正在卸套,心下不觉颇为扫兴,很显然,来访者待的时间会很长。如果真是这样的话,那么她便不可能深谈她对德·沙维尼先生的积怨了。 朱莉走进客厅时,只见朗贝尔夫人正和一位女士在一起,与那人在社交场合相遇过,但也只是略知姓名而已。她不得不克制一下情绪,以便掩饰到P地白折腾一趟的怏怏神色。 “哦,您好,亲爱的美人!”朗贝尔夫人一边同她拥抱,一边高声说道,“真高兴您没有忘记我!您来得再巧不过了,今天我不知道要招待多少狂热爱您的人。” 朱莉回答的神情有点勉强,说她原以为朗贝尔夫人没有客人。 “他们见到您,都会喜出望外。”朗贝尔夫人又说道,“自从我女儿出嫁以后,我这别墅就冷清极了,因此,朋友们愿意来这里聚会,真让我大喜过望。怎么,亲爱的孩子,您的好气色丢到哪儿去了?我看您今天脸色这么苍白。” 朱莉随口编了个小小谎话,说是路途好远……尘土又大……太阳又晒…… “今天我请来吃晚饭的客人,恰巧有一位您的崇拜者,我要给他一个惊喜,此人就是德·夏多福先生,也许还有他那位忠实的阿卡特[188]——佩兰少校。” “最近我也招待过佩兰少校。”朱莉说着脸就微微泛红,因为她心里想的是夏多福。 “我还邀请了德·圣莱热先生。下个月在这里,无论如何也要请他在这里组织一场谚语小喜剧[189]晚会。我的天使,到时候您一定要扮演个角色。两年前,您还是我们谚语小喜剧的主角呢。” “我的上帝,我有好久没有演谚语小品了,可不像两年前那么有把握了。到时候没法,我还真得借这句台词‘我听见有人来了’,就溜之大吉了。” “唔!朱莉,我的孩子,您猜一猜,还有什么人来。可是这一位,还真得记忆好一些,才可能想起他的姓名……” 达尔西的名字,当即出现在朱莉的脑海。 “这名字,我还真挥之不去。”她心中暗想。接着她又高声说道:“我问记忆吗,夫人?……我倒记得很多。” “不过,我说的是七八年前的事……您那时还是个少女,扎着发辫,可否记得注意您的人当中,有那么一位?” “老实说,我猜不出来。” “真是骇人听闻!我亲爱的……居然忘掉一位可爱的男士。如果我记得不错的话,当时他可特别讨您的喜欢,几乎让令堂都慌了神儿。好吧,我的美人,既然您连崇拜您的人都遗忘了,那就只好向您提提他的名字吧:您就要见到的是达尔西先生。” “达尔西先生?” “对,他终于从君士坦丁堡回来了,也是刚刚回来几天。前天他来看我,我就邀请了他。您可真够无情无义的,当时他向我打听您的情况时,您可知道他那表情多么说明问题吗?” “达尔西先生?……”朱莉言语迟疑,还装出一副不经意的样子,“达尔西先生?……是不是一个金发青年,个子高高的……在大使馆当一秘?” “唔!我亲爱的,您见了他会认不出来的,他变化很大,现在脸色苍白了,确切地说,呈现橄榄色,眼睛深陷下去,头发脱落不少,据他说是气候炎热的缘故。这种情况还继续下去的话,那么再过两三年,他就要完全秃顶了。然而,他还不过三十岁呀。” 讲到此处,在一旁倾听达尔西这种烦心事的那位夫人,就大力推荐卡利多生发灵,还举自身为例。她闹了一场病,掉了很多头发,用了这种药又长了出来。她边说边用手指抚弄着那满头灰栗色的美发卷。 “这么长时间,达尔西先生就一直在君士坦丁堡吗?”德·沙维尼夫人问道。 “也不完全如此。要知道,他经常出差:去过俄罗斯,后来,整个希腊都跑遍了。您不知道他交了好运了吗?他叔父去世了,给他留下一大笔财产。他还去过小亚细亚[190]……他说是什么地方来着?……是卡拉马尼亚[191]。我亲爱的,他现在特别迷人。他那么多美妙的故事,会让您听得入迷的。昨天他就对我讲了几个,简直妙极了,我只得一再对他说:‘留着明天吧,讲给那些夫人听,只讲给我这样一个老妈妈听就太可惜了。’” “他救过一位土耳其女郎的故事,讲给您听了吗?”大力推荐卡利多生发灵的杜马努瓦夫人问道。 “他救过土耳其女郎?他救德·吕桑夫人忽然收了一位土耳其女郎?他只字也没有向我提起过。” “什么!那可是令人赞叹的举动,一部名副其实的小说。” “啊!那就给我们讲讲吧,求求您了。” “不行,不行,还是请求他本人讲吧。我只是从我妹妹那儿听来的,你们也知道,我妹夫曾是驻士麦那[192]的领事。不过,她也是听一个英国人讲述的,那个英国人目睹了那个事件的全部经过。真了不起呀!” “讲给我们听听吧,夫人。您怎么能忍心让我们一直等到晚饭的时候呢?听说有一个自己不知道的故事,比什么都令人焦急难耐。” “那好吧,我讲得不精彩,要倒你们胃口了。不过,我怎么听来的,就照原样讲好了。达尔西先生在土耳其海边,不知是考察什么古迹,忽然望见过来一支阴森可怖的队列。那是一群哑巴,扛着一只口袋,只见那口袋在蠕动,仿佛里面装着什么活物……” “啊!我的上帝!”朗贝尔夫人读过《不贞的女奴》[193],不禁失声叫起来,“口袋里是个女人,要被抛进海里去!” “一点不错。”杜马努瓦夫人继续说道,但是故事中最富有戏剧性的一处被人点破,心里不大自在,“达尔西先生注视着那只口袋,听见低沉的呻吟声,随即猜出那种可怕的真相。他就问那几个哑巴要干什么,那些人根本不理睬,只是拔出匕首。达尔西先生幸好也带着武器,他将那些奴隶赶跑了,从粗麻袋里拉出一个半昏迷的绝色女子,并且带回城去,安置在一所安全的房子里。” “可怜的女人!”朱莉叹道,她对这故事开始感兴趣了。 “您以为她得救了吧?根本没有。她是有丈夫的,那个妒忌的丈夫煽动一群暴民,他们举着火把,冲进达尔西先生的住宅,要把他活活烧死。我不大清楚那个事件是如何了结的,只知道他顶住了围攻,最终把那女子转移到了安全地点。甚至说,”杜马努瓦夫人突然变了一副表情,用虔诚的鼻音补充说道,“甚至说,达尔西先生好像还特意让人为她改宗,给她洗了礼。” “达尔西先生还娶她为妻了吧?”朱莉微笑着问道。 “这我可就说不好了。不过,那位土耳其女郎……她起个挺怪的名字,叫作爱迷妮……她热恋着达尔西先生。我妹妹告诉我,她对达尔西先生一直称‘索蒂尔’……‘索蒂尔’这个词……是土耳其语或者希腊语中‘我的救命恩人’的意思。厄拉莉还对我说,那是一位世间少见的大美人。” “咱们就冲他的土耳其女郎向他开仗!”朗贝尔夫人高声说道,“好不好啊,两位夫人?一定要给他点颜色看看……况且,达尔西的这种行为,丝毫也不令我惊讶。在我认识的人当中,他是最为慷慨仗义的一位。他的所作所为我了解一些,每次讲述都要潸然泪下……他叔父去世了,留下一个始终不认的私生女,而且临终也没有立遗嘱,私生女儿根本无权继承遗产。达尔西是唯一的财产继承人,可是他情愿分给她一份,就是他叔父立遗嘱,恐怕也不会给她那么多。” “那位私生女容貌很美吧?”德·沙维尼夫人一副坏样子问道,只因她开始感到既然挥之不去,那就有必要讲点这个达尔西先生的坏话了。 “嗳!亲爱的,您怎么能这样推测呢?……何况他叔父去世的时候,达尔西先生还在君士坦丁堡呢,他很可能连见都没有见过那个私生女。” 这时,夏多福、佩兰少校和其他几位客人到了,打断了这场谈话。夏多福就坐到德·沙维尼夫人的旁边,他趁着众人高声谈话之机,对德·沙维尼夫人说道: “夫人,看来您挺伤心,假如是我昨天对您讲的话所引起的,那我万分抱歉。” 德·沙维尼夫人没有听见,抑或不想听见他讲的话。遭此挫折,夏多福只好重复一遍他的话,可是这种受挫感就更厉害了:朱莉颇为冷淡地回答一句,就加入大堆人的谈话,而且还换了座位,躲开那位可怜的崇拜者。 夏多福并不气馁,说了许多风趣的话,只想取悦德·沙维尼夫人,怎奈德·沙维尼夫人心不在焉:她一直在想达尔西先生要到了,心里总是纳罕,何以如此惦念一个她早该忘记、人家也可能早把她遗忘的男子。 终于传来隆隆的马车声,客厅的门打开了。 “哦!他到啦!”朗贝尔夫人高声说道。朱莉不敢回头去看,脸色立时煞白了。她突然强烈地感到浑身发冷,必须集中全身气力,以便镇定下来,免得夏多福看出她失态了。 达尔西吻了朗贝尔夫人的手,站着同她说了一会儿话,然后坐到她的身旁。一时间全场肃静:朗贝尔夫人似乎在等待,给旧熟人彼此相认的机会。夏多福和其他男子都好奇地打量达尔西,除了善良的佩兰少校之外,好奇中无不掺杂几分嫉妒。达尔西刚从君士坦丁堡归来,这就有了很大的优势地位。而在场的男士单凭这一点,就要端起架子,摆出一副矜持的神态,就像通常对待陌生人那样。达尔西则没有注意看任何人,他首先打破沉默,说到天气和旅途,总之随便说点什么,那声音温婉而动听。德·沙维尼夫人壮起胆子瞧他一眼,只看见他的侧身,觉得他消瘦了,神态也变了……大体来说,觉得他很好。 “我亲爱的达尔西,”朗贝尔夫人说道,“您仔细瞧瞧四周,能不能找见您的一个老熟人?” 达尔西转过头去,发现一直用帽子遮住脸的朱莉,不由得惊喜地叫了一声,急忙站起身,伸出手朝朱莉走去。他随即又戛然止步,似乎后悔不该过分表现亲热,于是向朱莉深施一礼,并以十分“得体”的话表示,再次见到她真是不胜欣喜。朱莉则讷讷讲了几句客套话,看见达尔西仍然站在面前,定睛凝视她,她不禁满脸通红。 但是,朱莉马上又镇定下来,她用漫不经心,却又不失细察的目光,也注视达尔西:须知在社交圈子里,只要愿意,都可以用这种目光观察人。达尔西高挑个头儿,是个脸色苍白的年轻人,外表看来很沉静,但是这种沉静似乎不是来自他一贯的心态,而是内心能够控制表情的结果。他的额头明显有了皱纹,眼睛往里深陷,嘴角往两侧垂下,虽然还不过三十岁,头发却已经拔顶了。达尔西衣着很随意,却有那种潇洒的风度,表明他是出入上流社会的人士,又不同于为自己的穿戴大伤脑筋的那些时髦青年。朱莉观察到这一切,心下十分高兴,她还注意到达尔西脑门上有一道挺长的伤疤,没有完全被头发盖住,好像是被马刀砍的。 朱莉坐在朗贝尔夫人身边,在她和夏多福之间有一把空椅子,但是达尔西刚一站起来,夏多福便一把按住椅背,让椅子单腿独立,显然要看住这把椅子,如同园丁的狗看守燕麦箱那样[194]。因此,达尔西就一直站在德·沙维尼夫人的面前。朗贝尔夫人看着不忍心,就在自己坐的沙发上让出一个座位,请达尔西坐下来。这样,达尔西就挨近了朱莉,他赶紧利用这个有利的位置,开始同朱莉促膝长谈。 不过,朗贝尔夫人和另外几位客人,照例要问起他的游历,达尔西要应答,但总是很简短,再抓紧一切机会,继续同德·沙维尼夫人个别交谈。别墅的钟敲响了用晚餐的时间。朗贝尔夫人对达尔西说道: “请您挽住德·沙维尼夫人的胳膊吧。” 夏多福咬了咬嘴唇,不过,他仍然设法在晚宴席上,坐到靠近朱莉的座位,以便细细观察她。 阴错阳差 九 晚饭后,夜色皎然,因天气热,大家便来到花园,围着一张粗木桌子喝咖啡。 夏多福注意到,达尔西对德·沙维尼夫人关心备至,就越发感到气恼。他还观察到,德·沙维尼夫人对新来者的谈话似乎也兴趣渐浓,于是他本人的态度就变坏了。他这种嫉妒情绪产生的唯一效果,就是剥夺了他取悦的手段。大家都坐在露台上,他却走来走去,不能安稳地待着,就像心神不宁的人通常的表现。他不时眺望远天,只见那里乌云聚积,预示着暴风雨,但他更频频地注视那个同朱莉窃窃私语的情敌。他看到朱莉时而微笑,时而表情变得严肃,时而还羞怯地垂下眼睛。总之,他看到达尔西对她讲的话,句句都产生明显的效果。而且,尤为令他伤心的是,朱莉脸上那样丰富变化的表情,正是达尔西无定的神态忠实的写照和反映。终于,夏多福再也忍受不了这种折磨了,他趁着达尔西给一位客人讲解马哈茂德[195]苏丹的胡子之机,赶紧靠近朱莉,从她的椅背俯下身去,口气酸溜溜地说道: “夫人,达尔西先生看来是个非常可爱的人啊!” “唔,是啊!”德·沙维尼夫人回答,她掩饰不住那种热烈的语气。 “看来是这样。”夏多福继续说道,“这不,他让您忘掉了您的老朋友。” “我的老朋友!”朱莉声调有几分严厉地说道,“我不明白您这话是什么意思。”说罢,她就抓住朗贝尔夫人拿着的手帕一角,又说道,“这条手帕的刺绣多么典雅!真是好手艺啊!” “您这么看呀,亲爱的?这是达尔西先生送我的一件礼物,他从君士坦丁堡也不知给我带回来多少绣花手帕……对了,达尔西,是不是您那位土耳其女郎给您绣的呀?” “我那位土耳其女郎!哪个土耳其女郎?” “对呀,就是您救了她一命的那位美丽的苏丹公主,她称您为……哦!我们全知道了……她称您为……她的……她的救命恩人吧,土耳其语该怎么说,您一定知道。” 达尔西笑起来,他拍了拍脑门,高声说道: “怎么可能呢?我那次倒霉的事件驰名遐迩,已经传到巴黎啦!” “那个事件根本谈不上倒霉,也许认倒霉的只有马马穆齐[196],他失去了自己的宠姬。” “唉!”达尔西答道,“我明白了,你们仅仅知道事情的一半,因为对我而言,这个事件相当惨,就像堂吉诃德大战风车。我鬼使神差,当了一回游侠骑士,受尽了法兰克人[197]的嘲笑。难道这事还不算完,回到巴黎还得受讥讽啊!” “什么!可是,我们一无所知啊。把情况讲给我们听听吧!”在场的所有夫人都高声说道。 “我就不该多嘴。”达尔西说道,“你们听说多少就算多少吧,用不着我来补充完整,而且我一点也没有留下愉快的记忆。对了,我的一位朋友……朗贝尔夫人,请允许我向您介绍一下,他就是约翰·蒂莱尔爵士,在那场悲喜剧中也扮演了主要角色,他不久就要前来巴黎。他要讲述这个事件,准得搞搞恶作剧,给我安排一个角色,要比我实际扮演的可笑得多。事情是这样的……” “那位不幸的女子,一旦在法国领事馆安顿下来……” “嗳!您还是从头讲起吧!”朗贝尔夫人高声说道。 “你们不是已经知道了吗。” “我们一无所知,并且希望您能从头至尾,把整个故事对我们讲一遍。” “那好吧!各位夫人,你们也知道,我于18××年在拉纳卡[198],有一天出城去写生,约了一个英国青年同行,他那人非常可爱,是个性情开朗的好小伙子,名叫约翰·蒂莱尔爵士,是一位难得的旅伴,因为他那种人总想着晚餐,不会忘记带食品,而且总是乐乐呵呵的。再说,他旅行并没有什么目的,他既不懂地质学,也不懂植物学,一位旅伴若是懂这两门科学,那就太讨厌了。 “我坐在一间破房子的背阴处,离大海约有两百步远,而那一带海岸全是陡峭的悬崖。当时,我正全神贯注地画一座古墓的废墟,而约翰爵士则躺在旁边的荒草上,一面吸着拉塔基亚[199]芳香的烟草,一面嘲笑我不幸爱上了美术。我们雇用的一位土耳其翻译,在一旁给我们煮咖啡。我所认识的土耳其人当中,数他咖啡煮得最好,可是胆子也最小。 “突然,约翰爵士欢叫起来:‘有人从山上运雪下来了,咱们买一些,好做橘肉冰淇淋。’ “我抬头一望,果然看见一头驴朝我们走来,背上横驮着一个大包裹,每侧都有一名奴隶扶着。驴夫牵着驴走在前头,断后的一位白胡子的土耳其老者,则骑着一匹相当不错的良驹。这队人马行进缓慢,也特别庄严肃穆。 “我们那名土耳其翻译一边吹火,一边朝驴子驮的东西瞥了一眼,然后冲我们诡异地笑了笑,说道:‘那不是雪。’说罢就忙着给我们煮咖啡,又照常沉默无语了。‘那到底是什么?’蒂莱尔问道,‘总归是吃的东西吧?’ “‘给鱼吃的。’土耳其人答道。 “这工夫,骑马的那个人纵马跑向海边,从我们旁边经过时,还轻蔑地瞪了我们一眼:伊斯兰教徒碰见基督徒,总要投去这种目光。他策马一直跑到我前面提过的悬崖峭壁,猛地停在最陡峭的地点,在那里察看大海,就仿佛在挑选哪处最合适跳下去。 “于是,我们就更加仔细地观察驴子的那个驮包,发现那驮包形状很怪,不免十分惊诧,当即想起那么多嫉妒的丈夫淹死妻子的故事。我和约翰爵士交换了一下想法。 “‘去问问那些坏蛋,’约翰爵士对我们的土耳其翻译说道,‘他们让驴驮的是不是一个女人?’ “那土耳其翻译惊恐地睁大了眼睛,却没有张口说话。显而易见,他觉得我们的问题太离谱了。 “这时候,那口袋离得很近了,我们清楚地看到口袋在蠕动,甚至还听见里面传出呻吟或者吼叫声。 “蒂莱尔虽然讲究美食,但是更有骑士精神。他怒不可遏,跃身起来,冲到驴夫面前,而且一时气昏了头,竟然用英语质问那驴夫驮运的是什么,打算如何处理。驴夫当然不回答,可是口袋却剧烈扭动,还传出女人的喊叫。那两个奴隶见状,就用赶驴的皮鞭猛抽口袋。蒂莱尔忍无可忍,熟练地打出有力的一拳,便将驴夫打倒在地,又一把扼住一名奴隶的喉咙。在搏斗中,那个口袋被猛然一碰,便重重地跃落到草地上。 “我也冲了过去。另一名奴隶正在捡石块,这时驴夫也从地上爬起来了。我是最不爱管闲事的人,但自己的伙伴遭攻击,就不能不出手相助了。我操起写生时用来支阳伞的木棍,挥动着威胁那两名奴隶和驴夫,尽量摆出一副极为凶狠的架势。局面本来就要控制住了,不料那个骑马的土耳其鬼东西察看完了海,听见我们的打斗声,立刻掉头回来,没等我们反应过来,就像箭一般飞奔到我们面前,手中挥着一把寒光闪闪的大刀……” “是一把阿塔汉弯刀吧?”夏多福喜欢地方色彩,插口说道。 “是一把阿塔汉弯刀。”达尔西赞同地微微一笑,继续说道,“他冲到我身旁,照我的脑袋就是一刀,拿我的朋友德·罗斯维尔侯爵雅谑的话来说,劈得我眼前出现了三十六支蜡烛。然而,我也当即还击,拦腰给了他一木棍。接着我又将木棍抡圆了,兜头带脑打向驴夫、奴隶。那匹马和那个土耳其人,比我的朋友约翰·蒂莱尔爵士还要凶猛十倍,我们的处境显然不妙了。我们的土耳其翻译袖手旁观,而我们只有一根木棍,要应击三名步兵、一名骑兵,以及一把阿塔汉弯刀,坚持不了多久。幸好约翰爵士想起我们带了两把手枪,于是,他操起来,抛给我一把,立刻举起另一把枪,瞄准给我们制造了极大麻烦的那名骑手。一亮出两把手枪,又发出扣动扳机的咔嗒声,这对我们的敌人就发生了神奇的效果:他们都抱头鼠窜,丢下那口袋,甚至连驴子也不管了。我们虽然义愤填膺,却没有开枪,这乃是不幸中之万幸,因为杀了一个虔诚的伊斯兰教徒就必须偿命,即使打他一顿,也得付出很大代价。 “我稍微擦了擦额头的血,诸位可以想象得出来,我们要做的头一件事,就是急忙跑去打开口袋,只见里面装的是一位颇有姿色的女子,长着一头美丽的黑发,身体稍嫌肥胖,只穿一件蓝色的薄呢衬衫,也就是不像德·沙维尼夫人的披肩那么透明罢了。 “她动作敏捷地钻出口袋,并不显得多么难为情,她对我们讲了一通话,想必十分哀婉动人,可惜我们一句也听不懂。她说完还吻了我的手。各位夫人,一位女士给我这份荣幸,这是绝无仅有的一次。 “这工夫,我们也冷静下来,看见我们的翻译直揪自己的胡子,好像陷入绝望。我用自己的手帕凑合着包扎了一下额头。蒂莱尔则说道:‘真见鬼,怎么安置这个女人呢?假如我们留在这里,那个当丈夫的准要拉一大帮人回来,把我们打死;假如我们带她回拉纳卡,那些老百姓一看到她这漂亮的行头,就非投石块砸我们不可。’想来想去也一筹莫展,最后蒂莱尔又恢复了英国人那种平静态度,感叹一声:‘您怎么鬼迷心窍,非得今天出来写生呢?’他这声感叹,把我逗得哈哈大笑,而那女子丝毫也不明白,也跟着笑起来。 “总得想出个解决办法。我想最好都去法国领事馆寻求保护,不过,最难办的还是如何回拉纳卡。太阳快要落了,这对我们来说时机倒很有利。土耳其翻译带我们绕个大弯子,也多亏采取这种措施,我们趁天黑顺利到达了城外的领事家。我忘记交代一句了,我们用那只口袋和翻译的头巾,给那女子改了一身近乎得体的衣服。 “领事十分冷淡地接待我们,他说我们全是疯子,到什么地方旅行,就得尊重那里的风俗习惯,不应该去捅人家的马蜂窝……总之,他狠狠训斥我们一顿。他讲得有道理,因为我们这种举动,就足可以引起一场大暴乱,塞浦路斯岛上的所有法兰克人就要被杀光了。 “领事的妻子更讲些人道,她读过许多小说,认为我们这是见义勇为。事实上,我们的行为类似小说中的主人公。这位杰出的夫人十分虔诚,她觉得让我们给她送去的异教徒改信基督教,是件轻而易举的事,而这个事例在《箴言报》[200]上一刊登出来,她丈夫就会被任命为总领事了。这一整套计划,转瞬间就在她头脑里形成了。她拥抱了那位土耳其女子,给了她一件连衣裙,还责怪领事先生心肠太狠,打发他去见帕夏[201],妥善解决这件事。 “帕夏火冒三丈。那个嫉妒的丈夫是个有头有脸的人物,他已经到处煽风点火,还扬言说,是可忍,孰不可忍,基督徒那些狗东西,竟敢阻拦像他那样的人将奴隶投进海中。领事十分担忧,他多次谈起他的主公法国国王,更加强调一艘装有六十门火炮的战舰,已经出现在拉纳卡海域了。但是,最有说服力的理由,还是他以我们的名义建议,以公平的价钱买下那名女奴。 “唉!诸位哪里知晓一个土耳其人提出的公平价钱!必须赔偿那位丈夫,赔偿帕夏,赔偿被蒂莱尔打掉两颗牙的驴夫,平息事态要赔偿,一切都要赔偿。不知有多少回,蒂莱尔沉痛地感叹:‘活见鬼,去海边写生干什么!’” “多危险的经历,我可怜的达尔西!”朗贝尔夫人高声说道,“您就是那次挨了一刀,才落下这一大道伤疤吧?劳驾,您把头发撩起来看看。他没有把您的脑袋劈开,真是个奇迹啊!” 在达尔西叙述的全过程中,朱莉目不转睛,一直盯着他的额头。最后,她怯声怯气地问道:“那位女子后来怎么样了?” “我的这段经历,恰恰这部分不愿意讲:接下来的情况,对我而言就太可悲了,直到此刻,我向诸位讲述的时候,都还有人嘲笑我们的侠义行为呢。” “那位女子容貌美吗?”德·沙维尼夫人问道,脸不觉微微一红。 “她叫什么名字?”朗贝尔夫人也问道。 “她叫爱迷妮——容貌是否美?……是的,她长得还相当美,但是太胖了,而且涂了厚厚的脂粉,那也是当地人的习俗。必须看习惯了,才会欣赏土耳其美人的魅力。爱迷妮就是那样被安置了,住在了领事家中——她是明格列利[202]人,她对领事的妻子C夫人说,她是王爷的女儿。在那个国度,随便一个无赖,只要指挥另外十个无赖,就可以称王了。于是,大家就把她奉为公主:她与主人同桌用餐,而食量抵得上四个人。可是,一跟她谈宗教信仰,她就总是打瞌睡。这情况持续了一段时间。最后给她定了洗礼的日期。C夫人自任她的教母,并且希望我做教父。还要买各种糖果,准备礼物,一应所需,什么都得齐全!……这个该死的爱迷妮,注定要把我搞破产!爱迷妮每次给我端咖啡,总要洒到我的衣服上,C夫人还说她爱我超过爱蒂莱尔。我怀着痛改前非的虔诚态度,一丝不苟地准备这次洗礼,谁料在举行仪式的前一天,美丽的爱迷妮忽然失踪了。事情的全部真相,还有必要告诉各位吗?领事的厨子也是明格列利人,不用说也知道是个大浑蛋,可他大米菜粥做得特别好。爱迷妮一定有自己的爱国方式,她爱上那个明格列利厨子了,就同他私奔了。那个厨子拐走了人,还拐走了C先生一大笔钱,永远也追不回来了。事情就是这样,领事破了财,他妻子白送了爱迷妮全套行头。而我呢,则赔上了手套,赔上了糖果,还不算为救她挨打受了伤。更有甚者,这个倒霉的事件,大家都多少归罪于我,说是我解救了这个坏女人,甚至不惜潜到海底,结果给我的朋友招来了灾祸。蒂莱尔倒把自己的责任推得一干二净,成了受害者,其实正是他挑起了那场争斗,而我呢,落下个堂吉诃德的名声,还落下你们看到的这道伤疤,害得我难得美人的青睐。” 讲完故事,大家又回到客厅。达尔西仍旧同德·沙维尼夫人交谈了半晌,随后他不得不离开,要见一个精通政治经济学的年轻人。那人要当议员,在研究中渴望获取有关奥斯曼帝国的统计资料。 阴错阳差 十 达尔西离开之后,朱莉就不时看挂钟了。她心不在焉地听夏多福说话,眼睛却不由自主地投向客厅的另一端,寻找与别人交谈的达尔西。达尔西在那边同一位统计爱好者交谈,也时而朝她瞥一眼,平静而深邃的目光让她受不了。她感到达尔西对她有一种异乎寻常的影响力,怎么想摆脱也不可能。 朱莉终于叫她的马车了,她要车的时候,不知是有意还是出于关心,眼睛望着达尔西,那目光分明在表示:“您虚掷了半小时,我们本来可以一起度过的。”马车赶来了。达尔西还在同人谈话,不过已经显得倦怠,厌烦了缠住他不放的询问者。朱莉缓慢地站起身,同朗贝尔夫人握了手,这才朝客厅的门口走去,她见达尔西始终待在原地未动,不免惊讶,几乎有些气恼了。夏多福就在她身边,递给她胳膊。朱莉机械地挽上他的手臂,但没有听他说什么,几乎没有留意他的存在。朱莉穿过前厅,朗贝尔夫人和另外几位客人一直送她上了马车。达尔西仍然留在客厅。等朱莉在四轮轿车上坐定,夏多福微笑着问她,独自黑夜赶路是否害怕,接着又补充一句,只等佩兰少校打完那局台球,他就立刻驾自己的轻便马车追上去。朱莉驰心旁骛,听见他的声音才回过神儿来,但是什么也没有听明白,于是她微微一笑,像所有碰到类似情况的女人那样。然后,她点头向聚在台阶上的人道别,乘车疾驶而去。 不过,就在马车启动的当儿,朱莉发现达尔西从客厅里走出来,只见他面失血色,神态忧伤,眼睛凝望着她,仿佛央求她单独向他道个别。可是她却走了,怀着没有单独向他点一下头的遗憾,心里甚至想他会因此而气恼。刚才达尔西容忍别人代劳送她上车一事,现在她完全置于脑后,反倒觉得错全在自己,于是她严厉自责,认为自己罪莫大焉。几年前那个晚会她唱歌唱砸了,离开时对达尔西所产生的感情,远远没有这次来得强烈。这不仅是因为相别数年加深了她的印象,还因为她对丈夫的积怨也相应增强了这种感情。甚至她对夏多福所感到的倾心——尽管此刻她已经把人家忘得一干二净——大概也是磨砺以须,现在对达尔西的感情既然更为强烈,那就可以任其发展,而不必太过内疚了。 至于达尔西,他的头脑天生就很冷静。他遇见一位美貌女子,由此勾引起幸福的回忆,当然是件快事。而且认识这样一位女士,这个冬天他在巴黎没准会过得更愉快些。不过,朱莉一旦不在眼前了,他顶多只留下愉快度过了几小时的记忆,而这种记忆的甜美也要大打折扣,只因想到要很晚才睡觉,还要赶十六公里的路才能上床。他将斗篷紧紧裹住身子,舒舒服服地斜躺在租用的马车里,思绪从朗贝尔夫人的客厅飞到君士坦丁堡,又从君士坦丁堡飞到科孚岛[203],再从科孚岛转入半睡眠状态。他所思所想无非是些俗事,暂且不提。 亲爱的读者,如果愿意的话,还是跟随德·沙维尼夫人的马车吧。 阴错阳差 十一 德·沙维尼夫人乘车离开朗贝尔夫人的别墅时,夜色漆黑,伸手不见五指,天气闷热,令人窒息。闪电不时划破天空,照亮周围的景物,只见浅橘黄色的背景衬出黑黝黝的树影。每次闪电过后,天地就倍加黑暗,车夫连马头都看不见了。一场急风暴雨即将来临。稀稀落落的大雨滴很快就变成瓢泼大雨。天空四面八方都仿佛着了火,天庭的炮军开始轰击,隆隆声震耳欲聋。马儿惊了,大声地喘息,竖起前蹄,就是不肯前行。然而,车夫已经饱餐了一顿,身上又穿着厚厚的外套,尤其还喝了酒,也就不怕大雨造成的道路泥泞了。他狠命鞭打可怜的牲口,那种勇往直前的气魄,并不亚于当年的恺撒——恺撒在海上遇到暴风雨,就对他的舵手说:你运载的是恺撒和他的远大前程[204]! 德·沙维尼夫人不怕打雷,不大在乎暴风雨。她在回想达尔西对她讲的每句话,后悔心中有千言万语,本可以讲而没有对他讲。正遐想间,马车突然遭到猛烈撞击,打断了她的思路,车窗玻璃都被一齐震得粉碎,车身咯吱山响,好像要散架:马车掉进沟里了。朱莉有惊无险,安然无恙。可是雨下个不停,一个车轮折断了,车灯全熄灭了,周围看不到一座房子可以避雨。车夫咒骂鬼天气,跟班则斥骂车夫,骂他太笨。朱莉待在车厢里,忽而问怎么能返回P地去,忽而问该怎么办。怎奈她每提个问题,得到的总是这句令人失望的回答:“这不可能!” 这工夫,远处隐约传来马车声,越驶越近。过了片刻,德·沙维尼夫人的车夫就喜出望外了。他认出他在朗贝尔夫人的膳房结下牢固友谊的一位同行,便立刻叫那人停车。 那辆马车停下,这边的车夫刚一报出德·沙维尼夫人的名字,就看见乘坐那辆车的一个年轻人马上打开车门,高声问道:“伤着她了吗?”他一个箭步,冲到朱莉的马车前。朱莉已认出是达尔西,她正等待他来呢。 二人的手在黑暗中摸在一起,达尔西似乎感到德·沙维尼夫人用力握住他的手,但这有可能是害怕的缘故。达尔西问了几句话,自然请朱莉上了他的马车。朱莉没有当即回答,她还拿不定主意,心想要回巴黎市区,就得同一位年轻男子单独乘一辆车,走十几公里路;可是另一方面,如果再回到朗贝尔夫人的别墅求宿,那又得讲述如何翻车,达尔西如何相救这段浪漫的遭遇,想想就不寒而栗。在客人打牌的客厅再次现身,还像那个土耳其女人那样被达尔西搭救……实在不堪设想。回巴黎又那么远,十几公里的路程!……她正在举棋不定,笨口拙腮地讲了几句怕给达尔西添麻烦的套话,达尔西似乎看透了她的心思,便冷冷地对她说道:“您就上我的车吧,夫人,我留在您的车里,等有人回巴黎经过这里。”朱莉不免担心自己显得过于忸怩拘板,就赶紧接受他的第一个提议,而不同意第二个提议。这一决定突如其来,朱莉还没有来得及解决这个重要问题,是再去P地还是回巴黎,就已经披上达尔西殷勤递给她的斗篷,登上人家的马车了,而马车也不等她想好说去哪里,就轻快地驶向巴黎了。她的仆人已经抢先替她做出了选择,对那车夫讲了他的女主人的姓氏和所住的街道。 开始交谈时,彼此都颇为尴尬。达尔西声调短促,显出有几分不快。朱莉猜想是她犹豫不决的态度惹他气恼了,他准把她看成一个可笑的假正经女人了。现在,这个男人对她有极大的影响力,致使她在内心里强烈自责,只想如何化解人家由她引起的这种恼怒的情绪。她发现达尔西的礼服被雨淋湿了,就立刻脱下斗篷,一定要让他披上。于是,二人你推我让,争执不下,最后只好各披一半。这种行为十分轻率,如果不是为了让达尔西忘掉她迟疑不决的那一刻,她绝做不出来。 他们俩挨得很近,朱莉的面颊能感到达尔西呼出的热气。马车有时颠簸,让他们更加靠拢了。 “我们俩披这一件斗篷,”达尔西说道,“这让我想起我们从前做的猜字[205]游戏。我们俩一起穿上您祖母的短外套,您扮作我的薇吉妮[206],都还记得吗?” “记得,为此祖母还狠狠说了我一顿。” “啊!”达尔西高声叹道,“那段时光有多么幸福啊!我们在贝勒沙斯街的那些妙不可言的晚间聚会,有多少回我想起来,真是百感交集,又忧伤又幸福!您的肩上用粉红丝带系上秃鹰的美丽翅膀,还戴上我用金纸给您做的十分精巧的鹰喙,您都还记得吧?” “记得,”朱莉答道,“您那是扮演普罗米修斯[207],我则扮演老鹰。您的记忆力可真好啊!那些荒唐的游戏您怎么能还记得呢?要知道,我们很久没有见面了啊!” “您是要我恭维您一句吗?”达尔西微笑道,同时往前挪了挪身子,好能面对面看着她。接着,他语气变得严肃了些,继续说道,“老实说,这是我保留毕生最幸福的时光的记忆,没有什么可大惊小怪的。” “您猜字谜真有天赋!……”朱莉引开话题,深恐这种谈话感情色彩太浓。 “要不要我再给您举个事例,证明我的记忆力呢?”达尔西插口道,“您可否记得,我们在朗贝尔夫人府上订的盟约?我们俩约定要讲天下所有人的坏话,而且相互支持对付任何人……然而,我们的盟约和大多盟约的命运一样,束之高阁而未执行。” “您怎么知道呢?” “唉!可以想象,您并没有多少机会来维护我。因为,我一旦离开了巴黎,还有谁闲着没事关心我呢?” “维护您……倒没有……但是,向您的朋友谈起您……” “唔!我的朋友!”达尔西略带伤感地微微一笑,高声说道,“那个时期,我没有什么朋友,至少您认识的没有几个。经常去拜访令堂的那些年轻人,不知道为何都恨我。至于那些女士,她们也难得想到外交部的一个随员。” “那是因为您不理睬她们。” “倒也是。我见了不喜欢的人,从来就不会装出可亲的样子。” 假如夜不这么黑,能看得见朱莉那张脸的话,达尔西就会看出朱莉听了最后这句话,不禁满脸通红,只因她也许赋予了这句话一种达尔西没有想到的意思。 无论如何,朱莉也要放下彼此都保存得过分清晰的记忆了,想引对方再讲讲他的旅行,希望通过这种方法就只聆听而无须说话了。这一招儿对付经常旅行的人,尤其对付那些游历过遥远国度的人,几乎每次都很灵验。 “您能旅行多有意思啊!”朱莉说道,“太遗憾了,像您那样的旅行,我是永远也不可能有了。” 可是,达尔西已没有讲述的兴致了。 “刚才那会儿,”他突然问道,“跟您说话的那个蓄胡子的年轻人是谁?” 这一问,朱莉的脸更红了。 “他是我丈夫的一位朋友,”她回答说,“是同一个团队的一位军官……听说,”她不愿意放弃关于东方的话题,继续说道,“见过东方美丽的蓝天的人,再到别的地方就没法儿生活了。” “我可讨厌透了,也不知道为什么……我指的是您丈夫的那个朋友,而不是蓝天……至于蓝天嘛,夫人,求上帝让您免遭那份儿罪吧!天天望那蓝天总是一成不变,总是一个样子,久而久之,您就会深恶痛绝,甚至觉得巴黎的迷雾也是最美的景色。请相信我好了,那种美丽的蓝天,昨天那么蓝,明天还是那么蓝,比看什么都让人心烦。您哪儿知道,人们多么焦急地等待、多么热切地期盼天空出现一朵云彩,可是不断希望又不断失望!” “然而,您在那蓝天下,却生活了很长时间呀!” “要知道,夫人,对我而言,换样生活相当难。假如真能完全按照自己的心愿去做,那么,东方的奇风异俗势必引起的那点点好奇心得到满足之后,我就会尽快回到贝勒沙斯街一带。” “我相信许多客旅他乡的人,如果像您这么坦率的话,也一定会这样说……对了,在君士坦丁堡,以及在东方的其他城市,您是如何打发时间的呢?” “那里也同所有地方一样,有五花八门消磨时间的办法,英国人喝酒吃茶,法国人赌博,德国人抽烟,也有一些脑袋瓜灵的人,变着花样找乐子,爬上房顶,用望远镜窥视当地女人,不免招来枪击。” “您大概最喜爱这后一种娱乐吧?” “绝非如此。我的时间都用来学习土耳其文和希腊文了,并因此成了别人取笑的对象。我处理完使馆的文件之后就去写生,就到淡水河[208]畔骑马,还去海边瞧瞧有没有从法国或者其他地方来的人。” “在离法国那么遥远的地方能见到一个法国人,您一定特别高兴吧?” “当然了,不过那得是见到一个聪明人,而去的尽是贩卖假首饰或者开司米衣料的商人。更糟糕的是碰到青年诗人,他们远远望见大使馆人员,就会冲人家叫喊:‘带我去参观古迹废墟吧,带我去圣索菲亚大教堂[209]吧,带我去山区吧,带我去蓝色海岸吧,我想去看看海洛[210]哀叹的地方!’稍后,他们就中暑了,只好躲在房间里,除了最近几期的《立宪报》[211]之外,再也不想看什么了。” “您仍不改老习惯,把什么都看得那么糟。一点儿也没有改变,您知道吗?因为您还是那么爱嘲笑人。” “哦!夫人,您说说看,一个受惩罚的人下了油锅,难道还不能寻点儿开心,损一损自己的难友吗?千真万确!您并不知道我们在那边的生活有多悲惨。我们大使馆的这些秘书,好似燕子一般飞来飞去,永远也不停歇。对我们而言,根本没有给生活增添幸福的那种亲密交往……我想是这样的。这六年来,我就没有找到一个能说说心里话的人。”(他说到最后这句话时,声调有些异样,身子越发靠近朱莉。) “怎么,您在那边没有朋友吗?” “我刚才对您说了,在外国不可能交上朋友。我离开法国时留下两个朋友:一个已经去世,另一个目前在美洲,假如不被黄热病留在那里的话,要过几年他才能回国。” “这么说,现在您孤单一人?” “孤单一人。” “妇女圈子呢,东方那里妇女圈子如何?就不能向您提供一些机会吗?” “噢!提起这个嘛,那可糟糕到了极点。要说土耳其妇女,连想都不要想。至于希腊和亚美尼亚女子,对她们最好的称赞,就是她们长得很美。还有,各国领事和大使夫人,您就别让我谈了。这是个外交问题,我把心里想的都讲出来,在外交部就会给自己招来麻烦。” “看来您不大喜爱您的职业。可是从前,您那么渴望进入外交界啊!” “那时我还不了解这一行。现在嘛,就是当巴黎检查员我也干!” “噢,上帝!您怎么能这样讲?巴黎!这是人世间生活最乏味的地方了!” “您不要讲亵渎的话。您去意大利试试,住上两年之后,我倒要在那不勒斯听听您怎么推翻这种想法。” “去看看那不勒斯,这是我最渴望的一件事,”朱莉叹口气回答道,“……只要和朋友们一道前往。” “唔!真有这种条件,我情愿周游世界。和朋友们一道旅行!那就等于坐在客厅里,观看世界在窗前移过,犹如渐渐展开的一幅长长画卷。” “好吧!如果那样要求过高,那么我就只求同一位……同两位朋友一道旅行。” “我可没有那么大奢望,只求一位男友,或者一位女友相伴。”达尔西微笑着附和道,“不过,这种幸运的事,我从来没有碰到过……将来也不会落到我头上。”他叹口气又补充道。接着,他语气转为轻快地说道,“老实说,我总是扮演倒霉的角色。我一生热烈渴望的无非两件事,却未能得到。” “究竟哪两件事?” “唔!也没有什么特别的。譬如,我强烈渴望能同一个人跳华尔兹舞……我深入研究了华尔兹。我还独自一人抱着把椅子,足足练习了几个月,以便克服一旋转就免不了产生的眩晕,等我终于不再头昏眼花了……” “那您渴望同谁跳舞呢?” “如果我说是同您呢?……苍天不负苦心人,我终于成为跳华尔兹舞的能手,可是恰巧那时,您的祖母请了一位冉森派[212]教士当忏悔师,于是下令禁止跳华尔兹舞,而对那道命令,至今我还耿耿于怀。” “您第二个愿望呢?……”朱莉一时心慌地问道。 “我的第二个愿望嘛,我这就告诉您。我曾经希望,这也是我的非分之想吧,曾经希望被人爱上……真正被人爱上……这个心愿产生于学华尔兹舞之前,我没有按时间顺序讲……我是说,曾经希望被一位女子爱上,她爱我要胜过爱舞会——我的最大情敌。我穿着沾满泥浆的靴子去看她的时候,她正要上车去参加舞会,一身盛装打扮,然而她还是对我说:‘咱们不去了。’真的,那是想入非非。一个人只应追求可能实现的事。” “您这张嘴太尖刻了!总是冷嘲热讽挖苦人!什么也不放过,就是对女人也总这么嘴下无情。” “我呀!上帝保佑,我可不是那种人!我主要还是讲自己的坏话。我认为女士们更愿意去参加一场愉快的舞会……而不是与我单独促膝交谈,这难道是说她们的坏话吗?” “舞会!……盛装!……噢!我的上帝!……如今谁还喜爱舞会呢?……” 朱莉不大想为受责难的全体女性辩护,她觉得自己领会了达尔西的想法,而其实,这个可怜的女人所听到的仅仅是自己的心声。 “说起盛装和舞会,多遗憾啊,现在不是举行狂欢节的时代了!我带回来一套希腊的女人装,非常好看,您穿上一定很合身。” “您把它画下来吧,收进我的画册里。” “非常乐意。您会看到我的绘画,从我在令堂的茶几上用铅笔画小人的时候起,到现在究竟有多大进步。——对了,夫人,我还要向您祝贺呢:今天上午我在部里听人说,德·沙维尼先生就要被任命为御前侍卫了。这消息令我十分高兴。” 朱莉不由得打了个寒战。 达尔西没有发觉这种反应,继续说道: “从现在起,还得请求您多庇护……不过,对您这新的身份,我从内心里不太欣喜,怕的是整个夏天,您要搬到圣克卢[213]去住,我也就不会有多少机会见到您了。” “我绝不去圣克卢!”朱莉声音十分激动地说道。 “哦!那再好不过了,要知道,巴黎就是天堂,千万不要离开,除非时而去朗贝尔夫人的乡下别墅用晚餐,还得当天夜晚就返回。您生活在巴黎,夫人,该是多么幸福啊!而我呢,在巴黎也许不会久留。您想象不出,我住在姨母给我的那小套房里,感觉多么幸福。听说您住在圣奥诺雷城郊区[214],有人指给我看过您的宅邸。您一定有一座赏心悦目的小花园,假如建房的狂热没有把您的花径变成店铺的话。” “谢天谢地,还没有占用,我的花园还完好无损。” “那么,您哪天接待客人,夫人?” “差不多每天晚上我都在家,您时而能去看看我,我会非常高兴。” “您看到了,夫人,我的做法,一如我们从前所订的盟约仍然存在。我会不请自到,既不拘礼,也无须正式通报。您会原谅我吧,对不对?……巴黎已无熟人,我只认识您和朗贝尔夫人了。所有人都把我忘记了,而你们两位的府邸,是我在异国他乡唯一怀恋的地方。尤其是您的沙龙,肯定非常温馨。您那么善于选择朋友!您从前所定的计划还记得吗,打算一旦做了家庭女主人就实行?主持一个沙龙,不接待无聊讨厌的人,有时弹奏点音乐,无时不在地促膝交谈,往往不觉时间已晚;也绝不接待自命不凡的人,只有少数几个完全相知的人,因此谁也不必说假话,无须装腔作势……再有两三位聪明的女士(您的女友不可能不如此……),而您的府邸就是全巴黎最惬意的住宅。对,您是最幸福的女人,您也让接近您的所有人感到幸福。” 朱莉边听达尔西讲,心里边想,达尔西如此绘声绘色描述的这种幸福,原本她可以得到,假如她嫁给了另一个男人……譬如嫁给了达尔西。此刻,她非但不考虑想象中的那个无比雅致、无比宜人的沙龙,反而想到沙维尼给她招来的那帮讨厌的家伙……她非但不考虑那种无比快乐的谈话,反而回想起夫妻的争执,就像这次气得她来P地的争执……总之,她看到自己要不幸一辈子,终生同她又憎恨又蔑视的一个男人的命运连在一起;另一方面,她觉得最可爱的这个男人,她渴望寄托自身幸福的这个男人,同她注定要永成陌路。她的职分,就是避开这个人,远远离开他……然而,他却靠得这么近,连自己的衣袖都被他礼服的卷边弄皱了! 达尔西很久没有这样显示口才了,他巧鼓舌簧,继续描绘巴黎生活的乐趣。这工夫,朱莉已经感到眼泪沿着面颊往下滚了,真害怕被达尔西发现。但是,她越强行克制,心情就越冲动,觉得喉咙哽咽,一动也不敢动了。最后,她还是没忍住,失声痛哭,这下子全完了。她双手捂住面孔,因为流泪而无地自容,一时几乎透不过气来。 这种场面,完全出乎达尔西的意料,他万分惊讶,半晌没有说出话来。可是,朱莉哭得更厉害了,达尔西认为自己该说点儿什么,询问她为何突然伤心落泪。“您怎么了?看在上帝的分儿上,夫人,您回答我。您出什么事儿了?……” 他越是问,可怜的朱莉就越发用手帕紧紧捂住眼睛,达尔西只好抓住她的手,轻轻拉开手帕,又说道:“我恳求您,夫人,”他说话都岔了声,这深深打动了朱莉的心,“恳求您了,您究竟怎么啦?难道是我无意中得罪您了吗?……您这么不讲话,真叫我不知如何是好。” “噢!”朱莉再也控制不住了,高声说道,“我很不幸啊!”随即哭得更厉害了。 “不幸!怎么了?……为什么?……谁能使您不幸呢?请回答我。”达尔西说着,就紧紧握住朱莉的手,二人的头也几乎碰到一起了。朱莉哭个不停,没有回答。达尔西手足无措,但是被她的眼泪所打动,他觉得自己又年轻了六岁,开始隐约地看到,在他的想象中尚未呈现的未来里,他可能从扮演心腹的角色进入更高的角色了。 由于朱莉始终不肯应声,达尔西怕她感觉不好,便放下一扇车窗,给她解开帽子的缎带,还给她掀开斗篷和披肩。男人帮这种忙总难免笨手笨脚。正好到了一座村庄附近,他想叫马车停下,但是朱莉突然抓住他的胳膊,恳求他不要叫停马车,向他保证说现在感觉好多了。车夫什么也没有听见,还继续催马驶向巴黎。 “真的,我恳求您了,我亲爱的德·沙维尼夫人,”达尔西说着,又抓起他刚才放下的朱莉的那只手,“我恳求您,告诉我吧,您究竟怎么了?我担心……我实在不明白,我怎么会如此莽撞,惹您这样难过。” “嗳!不关您的事!”朱莉高声说道,她还稍稍握紧达尔西的手。 “那好!请您告诉我,谁能惹您这么伤心流泪呢?您就放心对我说说吧。咱们俩不是老朋友吗?”他又微笑着补充一句,同时也紧紧握住朱莉的手。 “您刚才对我说,您认为我生活在幸福之中……而其实,这种幸福离我多么遥远啊!……” “怎么,您不是具备幸福的所有条件吗?……您年轻、富有、美丽……您丈夫在社会上地位显赫……” “我憎恶他!”朱莉怒不可遏,高声说道,“我鄙视他!”说罢,她的脸埋在手帕里,哭得越发厉害了。 “唔!唔!”达尔西心中想道,“这事儿可变得十分严重了。”于是,他巧妙地借着马车每次颠簸之势,身子更加靠近了痛苦不堪的朱莉。“为什么,”他问道,声音无比温柔,又无限深情,“为什么您如此伤心呢?您所鄙视的一个人,难道对您的生活影响就如此之大吗?您为什么允许他一个人就毒害您的幸福呢?难道这种幸福,非得请求他给予不成?……”他这样说着,就吻了吻朱莉的指尖,但是朱莉非常惊恐,立刻把手抽回去,达尔西也担心自己做得太过分了……不过,他决意要看看这场际遇会如何了结,便假惺惺地叹息一声,又说道: “当初我怎么就看错了!我得知您结婚的消息,还以为您真的喜欢德·沙维尼先生呢。” “噢!达尔西先生,您从来就不了解我啊!”她那声调表达得明明白白:我一直爱您,而您就是视而不见。这个可怜的女人,此时还诚心诚意地相信,在这过去的六年间,自己一直像现在这样,深深地爱着他。 “可是您呢!”达尔西一阵兴奋,高声说道,“您呢,夫人,您又何曾了解过我? “您何曾知晓我的感情呢?唉!假如当初您了解我多一些,那么现在咱们二人一定会生活得很幸福。” “我真不幸啊!”朱莉重复说道,她更加用力地握住达尔西的手,哭得也更厉害了。 “不过,夫人,当初您即使理解我,”达尔西以其惯有的略带揶揄的忧伤腔调,继续说道,“那又能有什么结果呢?我没有财产,而您却极为富有,令堂会无比侮蔑地将我拒之门外——不待表示,我就注定要遭拒绝——您本人呢,对,您呢,朱莉?如果您不经历一场痛苦的体验,弄明白自己真正的幸福在哪里,那么您也一定会嘲笑我自不量力。而那时能赢得您芳心的最有效办法,恐怕就是呈上一辆漆得金碧辉煌、车厢上绘有伯爵冠冕的马车了。” “噢!天啊!您也这么说!难道谁都不会可怜我吗?” “请原谅,亲爱的朱莉!”达尔西也非常激动,高声说道,“我恳求您,原谅我吧,忘掉这些责备的话吧。我呀,真的,我没有权利责备您——论罪过,我比您的要大……我未能正确地评价您,还以为您生活在上流社会,同那些女士一样软弱。亲爱的朱莉,那时我对您的勇气持怀疑态度,因而现在我受到了残酷的惩罚!……”他边说边狂吻朱莉的双手,而朱莉的手也不再抽回去了。他还要紧紧搂抱朱莉……不料朱莉大惊失色,一把将他推开,自己则躲到车厢的死角。 见这情景,达尔西说话的声调,因温和而更加令人心碎: “请您原谅,夫人,我忘记了巴黎。现在我想起来了,在巴黎结婚,根本不必相爱。” “唔!是啊,我爱您。”朱莉抽噎着喃喃说道,她的头随即倚到达尔西的肩上。达尔西非常激动,立刻搂住她,极力用亲吻止住她的泪水。她还试图挣脱他的怀抱,不过这也是她最后一试了。 阴错阳差 十二 达尔西误解了自己冲动的性质,应当实话实说,他并没有坠入情网。这是一次天赐良机,不应白白放过,于是他抓住了,享到这种艳福。况且,他同所有男人一样,求爱时说得娓娓动听,轮到感谢时就有一搭无一搭了。不过,他毕竟很讲礼貌,而礼貌往往可以替代更为可敬的情感。一阵情迷陶醉过后,他就对朱莉甜言蜜语,而这种话讲来无须费力,又伴以频频吻朱莉的手,这就相应地少讲一些话。看到马车已经行驶到城关,很快就要同他所征服的女人分手了,他也不觉得有什么遗憾。面对他的表白和逊谢,德·沙维尼夫人始终沉默不语,这把她的新情人置于非常难堪,甚至可以说相当无趣的处境。 朱莉一动不动,蜷缩在车厢的一角,机械地用大披肩紧紧捂住胸脯。她不再流泪了,眼睛直愣愣的,达尔西每次拉起她的手吻一下再放开时,就像死人的手又跌落到膝盖上。她不讲话,也几乎听不进对方说什么,头脑里思绪纷乱,令她肝肠寸断,刚想表达一个念头,话到嘴边,又立即被另一个念头封堵了。 思绪如此纷乱,换言之,这些意象犹如心跳一般迅疾地闪过,怎么能一下子表达清楚呢?她耳畔恍若听见一些话语,不相关联也不连贯,但是每句的意思都很可怕。早上,她还指责她丈夫,在她的眼里丈夫卑鄙无耻。可是现在,她比丈夫更是可耻百倍。她觉得自己的丑事已经公之于众——就连德·H公爵的情妇也要厌恶她——朗贝尔夫人,以及她的所有朋友,恐怕都不愿意再见她的面了——那么达尔西呢?达尔西爱她吗?他并不怎么了解她——人家早把她遗忘了——这次见面,并没有立即认出她来——也许觉得她变化很大——他对她的态度颇为冷淡:这正是致命的一击。她竟然对一个她不大了解的男人倾心,而这个男人并没有向她表示爱情……仅仅向她表示了礼貌——人家不可能爱她。她本人呢,难道爱他吗?不爱,他刚出国任职,她就结婚了。 马车驶进巴黎市内,报时钟敲响了下半夜一点。她第一次见到达尔西是下午4点钟。不错,是“见到”——她不能说“重又见到”……她已然忘记了达尔西的音容笑貌。在她看来,他已经成陌路人了……然而九个小时之后,她就做了人家的情妇!……九小时就足以完成这种奇特的迷惑……就足以让她在自己眼里,也在达尔西眼里名誉扫地。因为,他会怎么看意志如此薄弱的女人呢?人家怎么能不蔑视她呢? 达尔西温柔的声音、缠绵的话语,有时也让她稍微振作一点。于是,她竭力相信达尔西如他所说的那样真的爱她——她也不是那么轻易地就以身相许——达尔西离开她的时候,他们早就相爱了——达尔西也一定知道,她是因他离去,一气之下才结婚的——因而错在达尔西——然而,在久别的过程中,达尔西一直爱着她——这次他回国就高兴地发现,她还和他一样不忘旧情——她坦率地承认——甚至她的软弱,应当让憎恶遮遮掩掩的达尔西欢喜才是——但是她很快就觉出,这样推理真是荒唐透顶——寻求自慰的意念忽又风吹云散,她依然受羞愧与绝望的折磨。 有一阵,她还真想把心中的感受都讲出来。她刚刚就想到自己被逐出社交界,又被自己的家庭抛弃。她如此严重地伤害了丈夫,就再也没有颜面见他了。“达尔西爱我,”她心中暗想道,“我也只能爱他——没有他,我就谈不上幸福——我和他在一起,无论到哪里都会幸福。我们就一道远走高飞,再也看不见一张令我脸红的面孔。干脆让他带我去君士坦丁堡吧……” 达尔西的猜想,与朱莉心中的念头相距千里。他已经注意到,马车驶进了德·沙维尼夫人居住的街道,于是他十分冷静地重又戴上冰凉的手套。 “对了,”他说道,“一定要把我正式介绍给德·沙维尼先生……我推测,我们很快就会成为好朋友——由朗贝尔夫人引见,我在贵府就能立稳脚跟。眼下嘛,既然他在乡间,我能去看您吗?” 朱莉到嘴边的话又止息了。达尔西的每句话都好像是用刀子一次次地捅她。这个男人如此平静,如此冷淡,一心只想如何最妥善地安排这个夏季的交际,因此,怎么和他谈逃走,一道私奔呢?她一股怒火上来,一把扯断颈上的金项链,又狠命揪扯这条链子。马车停到她居住的楼房前面。达尔西十分殷勤,给她拉好披肩,正了正帽子。等车门一打开,达尔西毕恭毕敬地伸手扶她,但是朱莉不愿意让人搀扶,自己跳下车。“夫人,我请求您允许,”达尔西深鞠一躬说道,“让我时常来问候您。” “再见!”朱莉说道,声音都哽咽了。达尔西重又上车,吩咐车夫拉他回住所。 一路上他吹着口哨,显然这一天过得非常满意。 阴错阳差 十三 达尔西一回到自己的单身套房,便换上一件土耳其睡袍,穿上拖鞋,烟斗里装满拉塔基亚烟叶:那烟斗的长管是用波斯尼亚樱桃木制作的,而烟嘴则是白琥珀的。他坐在一张又厚又软的皮圆椅上,头往后一仰,优哉游哉地细细品烟。在这种时刻,按说他应该更富诗意地梦想一番,他却干这种俗事。有人见了会感到诧异,要我说则不然,好好吸一烟斗的烟,对畅想即或并非必需,却一定很有助益。真正享受一种幸福的办法,就是同另一种乐事相结合。我的一位朋友特别看重感官的享乐,他每次接到一封情书,总是先解开领带,如果在冬天就拨旺炉火,舒舒服服地躺在靠背椅上,然后拆看情妇的书信。 “老实说,”达尔西自言自语,“我若是听从蒂莱尔的主意,买一名希腊女奴带回巴黎,那我就成了一个大傻瓜。没错!那就像我朋友哈莱布·埃方迪所说的,去大马士革还带什么无花果。感谢上帝!我出国的这段时间,文明可是大踏步前进了,看来道德风化还没有僵化到无可挽回的地步……这个可怜的沙维尼!哈!哈!假如几年前,我有足够的家产,就会娶了朱莉,那么这个夜晚送她回家的人,也许就是沙维尼了。我一旦结婚,就一定叫人经常检修我妻子的马车,那她就不会掉进沟里让游侠骑士救起来了……好了,咱们就回顾一下吧。总体来说,这个女人长得很美,人也聪明,假如我还没有到现在的年龄,那么我就会相信自己有惊人的优点,才能赢得她的芳心!……哈!我的惊人优点!……唉!可叹啊!我的优点,也许一个月之后,就跟那个蓄小胡子的先生一个水平了……真见鬼!我特别喜欢的小纳斯塔西娅,多希望她能看书,会写字,能跟上流社会人士交谈,因为我认为,她是唯一爱我的女人……可怜的女孩!……”他的烟斗熄灭了,他很快就进入了梦乡。 阴错阳差 十四 德·沙维尼夫人回到自己的套房,使出全身解数,才装出若无其事的样子,对侍女说不需要做什么,让她退下。那姑娘刚一走出屋,德·沙维尼夫人就扑到床上,又哭起来。在车上时有达尔西在面前,她不得不克制,现在回房间独自一人,哭得就更加伤心了。 毫无疑问,黑夜无论对肉体的痛苦还是精神的痛苦,都产生很大影响。黑夜给一切蒙上一层凄惨的色调。白天没人注意,甚至悦目的景象,一到了夜晚,就会让我们不安,乃至不胜扰烦,如同只有在黑暗中才威吓人的鬼魂。思想在夜间似乎倍加活跃,而理智则丧失其控制力了。在夜间,内心出现的幻觉就会搅扰我们,惊吓我们,而我们却无力认清我们恐惧的起因,也无力冷静地察看它是否真实存在。 我们想象一下吧,可怜的朱莉半和衣躺在床上,不断地辗转反侧,时而燥热难耐,时而又寒冷透骨,只要墙围护板微有响动就惊悸一下,而且清晰地听见自己的心跳。她陷入这种处境,只隐约保留一种惶恐,但是怎么也找不出原因。继而,她猛然忆起这个倒霉的夜晚:这种记忆在头脑中一过,疾如闪电,但是却唤醒一种钻心的剧痛,就像一块烧红的烙铁去烫结了痂的伤口。 有时,她注视着那盏灯,目光呆滞,死盯着摇曳的火苗,直到不知何故,泪水模糊了眼睛,看不见灯光为止。“为什么流泪呢?”她自言自语,“唔!我的名誉败坏啦!”有时,她就数幔帐上的流苏,但是数到后来总记不住数目。“这是何等的荒唐事啊!”她心中暗想道,“荒唐事?对,因为就在一小时之前,我就像一个下贱的妓女,委身于一个我并不了解的男人。” 继而,她那迟钝的目光又盯着挂钟的时针,那种惶怖之状,正像一名囚犯眼看自己的行刑时刻临近。忽然,挂钟又打点了。“三小时之前,”她惊抖一下,说道,“我和他在一起,我的名誉败坏了!” 整个后半夜,她就在这种躁动惊悚中度过。天亮了,她打开窗户,凌晨清新而刺激的空气,给她带来一点儿轻松感。她俯在对着花园的窗栏上,畅快地呼吸凉爽的空气。一团乱麻的思绪渐渐消散,替代莫可名状的痛苦和昏乱的神经的则是一种内心深处的绝望,而和躁动的外表比较起来,这种绝望倒是一种休息。 无论如何也要拿个主意。于是她冥思苦索,自己究竟该怎么办。她连想也没有想再同达尔西见面,觉得这根本不可能:一见到达尔西,她必然羞愧而死。她必须离开巴黎,否则两天之后,人人都要戳她的脊梁骨了。她母亲正在尼斯,她要去那里,把事情全部告诉母亲。她在母样怀里倾吐了心事之后,就只剩下一件事要做了,那就是前往意大利,找一处偏僻的、行客足迹不到的地方,离群索居,尽早一死。 一旦下定这种决心,她的心情反倒平静下来。她坐到一张对着窗户的小桌前,头埋在手中哭泣,但是这次流的不是苦涩的泪水。她实在疲惫不堪,终于睡着了,确切说来停止思考了,差不多眯了一小时。 醒来时身子发烧,打了个寒战。变天了,天空一片灰蒙蒙,霏霏冷雨预告着,这一整天都要又寒冷又潮湿。朱莉摇铃唤来侍女。 “我母亲病了,”她对侍女说道,“我必须马上动身赶往尼斯。给我收拾旅行箱,过一小时我就走。” “可是,夫人,您这是怎么啦?您不会是病了吧?夫人没有上床睡觉呀!” 侍女高声说道,她见女主人神态失常,不禁诧异,一时惊慌失措。 “我要走,”朱莉口气不耐烦地说道,“非走不可。您就给我收拾箱子吧。” 在我们现代的文明中,要从此地去彼地,单纯有个愿望是远远不够的,必须办个护照[215],必须打行李,带上大包小裹,要做难以计数的准备,能把人烦死,足以消耗掉人出行的兴致。不过,朱莉急不可待,因而大大简化了各种缓慢的准备事宜。她从一间屋走到另一间屋,亲自动手帮着打包箱子,平时精心料理的帽子和连衣裙,现在都胡乱堆在一起。然而,她一搭手只会帮倒忙,反而拖慢了仆人的准备工作。 “夫人大概通知先生了吧?”侍女小心翼翼地问道。 朱莉也不回答,她摆上信笺,写道:“我母亲在尼斯生病了。我要去探望。”她将信纸折为两折,但是还未拿定主意,是否写上地址。 在出行的准备过程中,一名仆人进来禀报:“德·夏多福先生求见夫人,另外还有一位先生,是同时来的,我不认识。不过,这有他的名片。” 朱莉接过去一看:“厄·达尔西,大使馆秘书。” 她险些失声叫起来,但只是高声说道:“我不接待任何人!就说我生病了,不要讲我要动身。”她弄不明白,夏多福和达尔西怎么会同时来看她,她在心慌意乱中,就毫不怀疑达尔西选定夏多福为交心密友。其实,他们同时来拜访,是再简单不过的事了。他们受同样的动机驱使,在门口相遇,彼此极为冷淡地问候一声,各自就在内心咒对方见鬼去。 他们听到仆人传达的回话,便又一同下楼,彼此更为冷淡地道别,便分道扬镳了。 原来,夏多福早已注意到,德·沙维尼夫人对达尔西表现出了特殊的兴趣,而且从那一刻起,他就恨上了达尔西。至于达尔西,他向来自诩善于察言观色,见那夏多福又尴尬又不快的样子,不难得出结论,夏多福爱朱莉;另一方面,他作为外交家,无事不先往坏的一面揣度,也十分轻率地断定,朱莉对夏多福也未必残酷无情。 “这个风流娘们儿可真怪,”达尔西往外走时,心里嘀咕道,“她是不愿意同时接待我们二人,怕出现解释的场面,扮演《恨世者》[216]中的那个角色……说来我也太傻了,何不找个借口逗留一会儿,让那小子先走。可以肯定,只要等他一转身,人家的门就会为我敞开,因为比起他来,我是新人,具有不容置疑的优势。” 他心中这样盘算,便停下脚步,一掉头又回到德·沙维尼夫人的府邸。夏多福也多次回头观察,见他转身回去,自己也回转几步,在不远的地点踱步监视他。 达尔西对见他回来十分惊讶的仆人说,他忘了给府上的女主人留张字条了,有一件急事,是一位夫人托他捎话给德·沙维尼夫人。他想起朱莉懂英语,便拿铅笔在自己的名片上写道:“请问在下的土耳其画册,何时能呈给德·沙维尼夫人玉览?”他将名片交给仆人,说他恭候回话。 可是回话久等不来。仆人终于回来,他神色十分不安,说道: “夫人刚才身体不适,现在还非常难受,不能答复您了。” 这样一来一往就耗去了一刻钟。达尔西不大相信德·沙维尼夫人会昏迷过去,显然是不愿意见他。事已至此,他就泰然处之,何况他又想起还要拜访几处,正好在这个街区,于是他转身离去,并不把这件不快之事放在心上。 夏多福惴惴不安地等着达尔西,心中愤恨不已,终于看见那家伙走了,毫不怀疑那是个幸运的情敌,于是他暗下狠心:一有机会就报复那个不忠的女人及其同谋。他碰巧遇见佩兰少校,便倾吐了心事。少校竭力劝慰,还向他指出他的怀疑看来缺乏根据。 阴错阳差 十五 朱莉接到达尔西的第二张名片时,确实昏迷过去了。随后她还吐了血,身体大大虚弱了。侍女还让人请来家庭医生,可是朱莉执意拒绝看病。将近下午4点钟,驿车驶到,接着捆好旅行箱,一切准备就绪,可以启程了。朱莉上了车,她咳得很厉害,身体状况实在堪忧。从黄昏到整个夜晚,她只跟坐在赶车座位上的仆人说过话,也无非让他告诉车夫加快速度。她咳嗽不止,看样子胸部非常疼痛,然而她没有呻吟一声。到了早晨,她身体虚弱到了极点,车门刚一打开,她就不省人事了。大家把她抬进一家简陋的客店,放到床上,又请来一名乡村医生。医生诊断她发了高烧,不准她继续赶路。然而,她还坚持一定要走。到了晚上,她的神志就不清了,症状越来越严重。她不停地说胡话,而且滔滔不绝,很难听明白她讲什么。在意思不连贯的话语中,经常出现达尔西、夏多福和朗贝尔夫人的名字。侍女给德·沙维尼先生写信,说他妻子病倒了,但是这里离巴黎有一百二十公里,而沙维尼又在H公爵的庄园打猎,病情这么快恶化,恐怕也来不及赶到了。 仆人骑马就近到城镇请来一名医生。这位医生指责说前面那个同行方子开得不对,请他来也太晚了,病情已经很严重了。 黎明时分,呓语终于停止了,朱莉才沉沉睡着了。过了两三个小时她醒来了,想不起究竟发生了什么事,自己何以躺在一家小客店的肮脏客房里。不过,她的记忆很快就恢复了,并说自己感觉好多了,甚至说第二天就重新上路。接着,她手托前额,似乎沉思了许久,然后让人拿来笔墨纸张要写信。侍女看见她一连数次,信刚写开头几个字就撕毁,同时还吩咐把撕了的信纸烧掉。侍女注意到好几张纸片上都写有“先生”这两个字。她说当时觉得特别奇怪,原以为夫人是给母亲或者丈夫写信。她还在一片纸上看到:“您一定非常瞧不起我……” 这封信仿佛是她的一桩心事,愿望十分强烈,但她试了将近半小时也没有写成。最后精疲力竭,实在写不下去了,她就推开放到床上的小桌,六神无主地对侍女说道: “您来给达尔西先生写吧。” “要写些什么呢,夫人?”侍女问道,她确信女主人的神志又要昏乱了。 “您就写上,他不了解我……我也不了解他……”说罢她支撑不住,便倒在枕头上了。 这是她连贯说的最后几句话。她又进入昏乱状态,再也没有清醒过来。第二天,她就去世了,看样子临终没有多大痛苦。 阴错阳差 十六 朱莉下葬三天之后,沙维尼才赶来,他那种悲痛显然发自内心:他伫立在公墓里,凝视着埋葬妻子的新翻的泥土,村里人见了无不伤心落泪。起初,他打算重新起葬,将妻子的遗体运回巴黎,但是村长反对,公证人也对他说,手续繁琐,办起来没完没了。他这才作罢,仅仅定做了一块质地坚硬的石灰石墓碑,还吩咐修一座朴素但是体面的坟墓。 朱莉突然玉殒香消,夏多福也伤心不已,他多次谢绝参加舞会,在一段时间内还服丧,穿一身黑衣裳。 阴错阳差 十七 关于德·沙维尼夫人之死,社交界有好几种说法。有人说,她做了一个梦,也可以说她产生一种预感,心知母亲病了。她受到极大的打击,立即上路赶往尼斯,也顾不得她从朗贝尔夫人别墅回家的路上患了重感冒,结果感冒又转为肺炎了。 另一些人则更加心明眼亮,他们神色诡秘地肯定说,德·沙维尼夫人无法掩饰她对德·夏多福先生的爱情,就打算到她母亲身边寻求抵御的力量,但是走得过于急迫,结果患了感冒和肺炎。 达尔西则绝口不提德·沙维尼夫人。在她去世的三四个月之后,达尔西就结婚了,女方条件十分优渥。他向朗贝尔夫人宣布他要结婚的时候,朗贝尔夫人向他祝贺,说道: “老实说,您妻子很可爱,只有我那可怜的朱莉和她一样,能够配得上您。多遗憾啊,朱莉结婚那时候,您太穷了!” 达尔西一句话也不回答,只是像惯常那样,戏谑地微微一笑。 这两颗彼此不解的心,也许正是天造地设的一对吧。 伊勒的维纳斯 我说这雕像和常人一样, 但愿它又保平安又善良[217]。 ——卢奇安[218] 我走下卡尼古山[219]的最后一道丘坡,夕阳已经西沉,但是还能看清此行的目的地——平原上伊勒小城的房舍。 “您知道吧,”我问从昨天就给我带路的加泰罗尼亚[220]人,“您大概知道德·佩尔奥拉德先生的住宅吧?” “问我知道不知道?”那人高声说道,“我熟悉他的住宅就像熟悉我自己的家!天儿要是不这么黑了,我就能指给您看看。那是伊勒最漂亮的宅子。当然了,他有钱,德·佩尔奥拉德先生,他给儿子找的一门亲,比他还有钱。” “很快就要办喜事了吧?”我又问道。 “快啦!婚礼的乐师没准都定好了。也许就在今晚,或者明天、后天,难说啊!婚礼要在普伊加里那儿举行,因为那位少爷娶的正是德·普伊加里小姐。对,一定非常热闹!” 我是由朋友德·P先生介绍给德·佩尔奥拉德先生的,他说那是一位考古学家,学识渊博,又非常好客,肯定乐意带我观赏方圆十法里的所有古代遗迹。因此,我就打算请他陪我参观伊勒城周围。我早就知道那一带有大量的古建筑,都是中世纪的。可是,这个婚礼,我却头一次听说,恐怕要打乱我的全盘计划了。 我心中暗想,自己怕是要成为不速之客了。可是,我不去又不行,人家得到德·P先生的通知,已经在等候我了。 “咱们打个赌吧,先生,”我们走到了平川,向导对我说道,“赌一支雪茄好吧,让我猜猜您去德·佩尔奥拉德府上做什么。” “这事儿嘛,倒也不算多么难猜,”我回答,同时递给他一支雪茄,“在卡尼古山里走了六法里的路,时间这么晚了,最重要的事情,当然是吃晚饭了。” “是啊,可是明天呢?……喏,我敢打赌,您到伊勒来是看一尊神像吧?看您描绘塞拉博纳[221]的圣徒像,我就猜出来了。” “神像!什么神像?”他这话倒激发了我的好奇心。 “怎么,您在佩皮尼昂没有听说德·佩尔奥拉德先生如何从土里挖出一尊神像?” “您是说用黏土烧制的塑像吗?” “哪儿呀?真的,那是铜铸的,化了能造许多许多铜钱。有教堂里一口钟那么重,在土里埋得很深,我们是在一棵橄榄树下挖出来的。” “这么说,当时您在挖掘现场啦?” “对,先生。那是半个月前的事儿,德·佩尔奥拉德先生让我和约翰·科勒刨掉一棵老橄榄树。您也知道,去年冬天特别冷,那棵树冻死了。当时我们刨树根,约翰·科勒干得正起劲,一镐下去,我就听见‘当’的一声响……好像敲在了钟上。我还纳罕:是什么东西呀?我们接着往下创,再往下刨,忽然露出一只黑手,我被吓着了。我跑去找先生,对他说:‘有死人啊,东家,埋在橄榄树下!还得请神甫来。’‘什么死人?’他问道。他就来到现场,一看见那只手便嚷道:‘古物!一件古物!’您若是听见,准以为他发现了财宝。好家伙,他亲手抓起镐头刨起来,还真卖劲儿,一个人顶我们两个人。” “最后挖出什么来啦?” “一个高大的黑色女人雕像,恕我直言,先生,几乎光着身子,完全是铜铸的。德·佩尔奥拉德先生对我们说,那是异教徒时期……喏,是查理曼大帝[222]时期的神像!” “我想得出来是什么……肯定是被毁的修道院的圣母青铜像。” “圣母像!嗳!得啦!如果是圣母像,我早就认出来了。跟您说吧,那是一尊神像,从那神态就能看出来。她那对大白眼睛盯着您……仿佛在打量您。是的,谁看着她,都要垂下眼睛。” “白眼睛?那一定是镶嵌在铜像上的。也许那是一尊罗马雕像吧。” “罗马!对啦,德·佩尔奥拉德先生说那是个罗马女人。嘿!看来,您同他一样,也是位学者。” “雕像保存得好吗,完好无损吗?” “唔,先生,什么也不缺。又漂亮,又完美,胜过市政厅的那尊路易·菲力浦彩色石膏半身像。尽管如此,那神像的面孔我怎么也看不顺眼。一副凶相……事实上,她也真够凶的。” “凶?她对您怎么凶啦?” “准确地说,倒不是对我,您往下听就明白了。我们拼了老劲儿才把雕像立起来,德·佩尔奥拉德先生也跟着拽绳索,尽管这位可敬的人已经累得没有缚鸡之力了。我们拼了老劲儿把雕像立起来。我拾了一块瓦片,正想把她垫稳,不料当啷一声,她整个仰面摔倒了。我刚说一句:‘当心砸着!’还是晚了点儿,约翰·科勒的腿没来得及抽开……” “伤着他啦?” “好可怜的腿,像葡萄架一样,咔嚓一声给砸断啦!真惨!我一见就火了,操起铁镐就想砸烂雕像,但是被德·佩尔奥拉德先生给拦住了。他给约翰·科勒一笔钱治伤,可是出事儿有半个月了,人还躺在床上。医生说,这条腿永远也不会像好腿那样走路了。多可惜,原先他是我们当中跑得最快的,网球也打得很棒,仅次于少东家,常陪着少东家打球。因为他出了事儿,阿尔封斯·德·佩尔奥拉德少爷很伤心。他们对打特别有看头,球飞来飞去。啪!啪!都不沾地。” 我们这样说着话,步入了伊勒城。我很快就见到了德·佩尔奥拉德先生。老先生个头儿矮小,还很硬朗、很精神,戴着扑粉的假发,鼻子红红的,一副又快活又爱打趣的样子。他没有拆开德·P先生的推荐信就请我入席,坐到摆好佳肴的餐桌前,还介绍我认识他的夫人和儿子,并说我是个出色的考古学家,能让受学者冷落的鲁西戎地区摆脱被人遗忘的境况。 没有什么比山区清新的空气更让人心旷神怡了,我的胃口极佳,边吃边端详他们一家人。关于德·佩尔奥拉德先生,我已经介绍了两句,还应当补充一点,他人异常活跃,边吃边讲,有时还站起来跑到书房,给我拿来书籍,指给我看版画,不断给我斟酒,两分钟也安稳不下来。他夫人身体偏胖,类似大部分年过四旬的加泰罗尼亚妇女,看样子是个典型的外省女子,一心操持家务。晚餐的菜肴虽然够六个人食用,她还是亲自下厨房,吩咐人杀鸽子、烤玉米糕,不知又开了多少瓶果酱。不大工夫,餐桌上便堆满了盘子和酒瓶。让我吃的东西,我若是每样都尝一点儿,非得撑死不可。每当我谢绝一样菜,他们就连连道歉,总担心我在伊勒待不惯,说外省东西就是少,而巴黎人又特别挑剔! 父母这样来回忙碌,儿子阿尔封斯·德·佩尔奥拉德先生却端坐不动,活似一根界桩。这个青年有二十六岁,高个头儿,生得五官端正、相貌俊美,可惜表情呆板。他的身材和运动员般的体魄,证实了当地人送给他“不知疲倦的网球手”的称号。这天晚上,他的衣着很考究,照搬最新一期《时装杂志》的款式。然而我觉得,这身服装他穿着很不自在,脖颈在天鹅绒领子里僵硬得像根木桩,要扭头就得带动全身。他那双大手指甲很短,晒得特别黑,同这身装束形成奇特的对比:正是从公子哥儿的锦衣袖里,伸出一双庄稼汉的粗手。此外,他虽然十分好奇,从头到脚打量我这个巴黎人,但是一整个晚上,也只同我说过一次话,问我表链是在哪家商店买的。 “就这样啦!我亲爱的客人,”晚餐快结束时,德·佩尔奥拉德对我说道,“您到我家来,就得听我的安排,不看完我们山区所有新奇的东西,我是不会轻易放您走的。您必须好好了解我们的鲁西戎,为这地方说句公道话。您想象不出我们让您看的是什么。这里有腓尼基、凯尔特、罗马、阿拉伯、拜占庭的古建筑,从最大的到最小的,您全要看到。我要带您跑个遍,连一块砖头也不会让您漏掉。” 他一阵咳嗽,只好住了口。我这才有机会对他说,我非常抱歉,不该在他家如此特殊的日子来打扰。该游览哪些地方,如蒙他给予宝贵的指点,我就不用烦劳他陪同了…… “哦!您指的是这孩子的婚事,”他高声打断我的话,“无足挂齿,喜事后天办。到时候您同我们在一起,婚礼就在家里举办,因为新娘刚死了一个姑妈,她是继承人,要戴孝,也就不欢庆,不举行舞会……真可惜……要不然,您就能欣赏我们加泰罗尼亚姑娘的舞姿了……她们都非常美丽,您见了,也许就要效仿我的阿尔封斯。常言道:婚姻一桩能引几桩来……到星期六,这对青年一结了婚,我就自由了,我们就可以到处转转。实在抱歉,让您赶上外省的一次婚礼,乏味得很。对一个厌倦了欢乐场面的巴黎人来说……还不举办舞会的婚礼!不过,您总归能见到一位新娘……一位新娘……您见了就会赞不绝口……然而,您是个严肃的人,不再瞧女人了。我还有更好的给您看呢,要给您看一样东西!……我这得意的东西留待明天,让您惊叹不已。” “上帝啊!”我对他说道,“家里珍藏了宝贝,不让外人知道就太难了。我想我能猜得出您要让我开眼的东西。如果指的是您那尊雕像,那么我的向导已经向我描述过了,听他那么一讲,我产生了极大的好奇心,只想一饱眼福。” “哦!他对您谈了这尊神像,他们就这样叫我这美丽的维纳斯……不过,现在我还不想对您说什么。等明天,在阳光下您瞧瞧,再告诉我有没有道理认为这是一件杰作。真的!您来得太是时候啦!有些铭文,我就按照自己的方式解释,我这可怜的无知者的理解……可是,一位巴黎学者!对我的解释,您也许会嗤之以鼻……因为,我写了一篇论文……我当您面讲这话……外省的一个喜爱考古的老家伙,我还真要大胆地干一把……要让印刷机吭哧吭哧干一阵……如果您肯费神看一看,给我改一改,我就有望……例如,我很想了解,您怎么翻译雕像基座上的这句铭文:CAVE[223]……算了,现在我还不想问您什么!明天吧,明天再说!今天,一个字也不要再提维纳斯了。” “你说得对,佩尔奥拉德,”他妻子说道,“别谈你那尊神像了。你应当注意到,你都妨碍先生吃饭了。算了,先生在巴黎看到的雕像比你那尊漂亮多了。在土伊勒里宫就有几十尊,也全是青铜的。” “这就是无知了,外省人自以为是的无知!”德·佩尔奥拉德先生插口说道,“竟然拿库斯图[224]平庸的雕像,来比一件出色的古代艺术品!” 内人谈论神灵, 口气如此不敬! “您知道吗?我这位夫人让我把铜像炼了,给我们教堂铸一口钟,她就可以主持这口钟的命名仪式了。先生,这可是米隆的一件杰作啊!” “杰作!杰作!这铜像倒有一个呱呱叫的杰作!把一个人的腿给砸断啦!” “我的老娘子,你看见了吧?”德·佩尔奥拉德口气坚决地说道,同时把穿着花条纹丝袜的右腿伸过去,“假如我的维纳斯将我这条腿砸断,我是绝不会痛惜的。” “仁慈的上帝啊!佩尔奥拉德,你怎么能讲这种话?幸而那人的伤势渐好……可是我仍然下不了这个决心,去看那个害人的铜像。可怜的约翰·科勒!” “被维纳斯所伤,先生,”德·佩尔奥拉德先生放声大笑,说道,“被维纳斯所伤,那个傻瓜才抱怨: 你不会懂维纳斯的馈赠。[225]” “谁没有被维纳斯伤过?” 阿尔封斯先生的法语水平比拉丁文高,他会意地眨了眨眼睛,而且看着我,仿佛在问:“您呢,巴黎人,您听得懂吗?” 晚餐结束了,结束前一小时我就不吃了。我浑身疲惫,忍不住连连打呵欠。德·佩尔奥拉德夫人头一个发现这情形,指出时候不早了,该去睡觉了。于是,主人又一连串道歉,说给我提供的客房太差,比不得在巴黎,到外省就是太受罪!对鲁西戎的居民只能多多包涵。我一再说赶了山路之后,铺一捆麦秸就能美美睡一觉,但怎么讲也没用,他们还是不住嘴地请我原谅,山区人对我招待不周,也是心有余而力不足。我终于由德·佩尔奥拉德先生陪同,上楼来到给我准备的客房。楼梯最上面几级是木制的,通到一条走廊的正中,沿走廊两侧有好几个房间。 “右面那套房间,”主人对我说,“就是给我要过门的儿媳阿尔封斯夫人的。您的房间在走廊的另一端。您能体会出……”他摆出一副精细的样子,补充说道,“您能体会出,一定得把新婚夫妇孤立起来。您的房间在这一头,他们的房间就在另一头。” 我们走进屋子,只见家具相当齐备,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一张长七尺、宽六尺的大床,而且特别高,要蹬着板凳才能爬上去。主人指给我看有事要拉铃的位置,还亲自检查糖罐是否满着,香水瓶是否在梳妆台上摆好,又一连问我好几遍是否还缺什么,这才道了晚安离去。 窗户全关着,我脱衣之前打开一扇,呼吸一下夜晚清新的空气,在时间拖长的晚餐之后就觉得非常舒畅。对面便是卡尼古山,风光终年旖旎,而今天晚上皓月当空,那山色在我看来是世间最美的了。我对着奇妙的山影观赏了好几分钟,正要关上窗户,目光垂下来,忽见那铜像连同基座,伫立在离楼房约四十米远的绿篱角上。那道绿篱将小园子同一块平整宽阔的方形场地隔开。后来我得知,那片场地是该城的网球场,原本是德·佩尔奥拉德先生的产业,只是在他儿子再三恳求下,才让给了社区。 我离得较远,难以看清那铜像的姿态,只能估计它约有六尺高。这工夫,城里两个淘气的小青年正巧经过网球场,嘴里吹着口哨,吹着鲁西戎当地的一支美妙的曲子《巍峨群山》,走到篱笆旁边就站住,开始打量那铜像,其中一个还大声骂了一句。他讲的是加泰罗尼亚语,不过,我在鲁西戎地区毕竟逗留了很长时间,大致能听懂他讲的话。 “原来你在这儿呀,婊子!(这个字眼儿在加泰罗尼亚语中更激烈。)原来你在这儿呀!”他说道,“就是你砸断了约翰·科勒的腿!假如你是我的,我非打断你的脖子不可!” “算了吧,你拿什么打呀?”另一个说道,“它是铜铸的,特别坚硬,艾蒂安想用锉刀锉它,结果连锉刀也给弄断了。那是异教徒时期的青铜器,比什么都要坚硬。” “我若是带着冷凿(看来他是锁匠学徒),当场就能把那对大白眼珠给剜出来,就像砸杏仁那样。那是银子的,能值上五法郎。” 他们要离去,刚走了几步,那个高个儿的学徒工猛地又站住,说道:“我得跟这位偶像道一声晚安。” 他说着,就俯下身去,大概拾了个石子儿,只见他一扬手臂,扔出个什么东西,铜像随即当啷一声,十分响亮。就在响声的同时,那名学徒用手捂住头,疼得叫起来。 “她把石子儿给我扔回来啦!”他嚷道。 两个淘气鬼撒腿就逃掉了。石子儿撞到金属上,显然弹了回去,惩罚了那个冒犯女神的家伙。 我开心地大笑,关上了窗户。 “又一个旺达尔人[226]受到维纳斯的惩罚!但愿破坏我们古老文物的人,脑袋都这样开了花!” 说完这句良好的祝愿,我便进入梦乡。 一觉醒来,天已大亮了,忽见床两边立着两个人,一边是身穿睡袍的德·佩尔奥拉德先生,另一边是他妻子派来送一杯热巧克力的仆人。 “喂,巴黎人,起床吧!京城来的人,个个都这么懒!”在我匆忙穿衣裳的时候,我的这位主人说道,“已经8点钟了,还躺在床上!我6点钟就起来了,上来三次瞧瞧,踮着脚走到您的门口,不见人影,也听不到一点动静。在您这年龄,觉睡多了反而不好。您还没有见到我的维纳斯呢。好了,快把这杯巴塞罗那热巧克力喝下去……地地道道的走私货,巴黎也买不到的巧克力。多添点儿力气,要知道,您一走到我那维纳斯跟前,谁也休想把您拉开了。” 五分钟我就打扮好了,也就是说,脸刮得糊烂半片,衣扣有扣上的,也有没扣上的。三口两口喝下滚热的巧克力,嘴烫得生疼,然后我下楼,来到花园,面对铜像惊叹不已。 果然是一尊维纳斯铜像,美极了,上半身裸露,古人通常都是这样表现天神的。那只右手抬到乳房的高度,手心向内,伸出拇指、食指和中指,另外两指微微弯曲。另一只手接近臀部,拉住遮着下半身的裙布。铜像的这种姿势,令人联想到不知为何取名为日耳曼尼库斯的划拳者形象,也许雕塑家要表现这位女神在玩划拳游戏吧。 不管怎么说,不可能见到比这维纳斯像更完美的躯体了:全身的线条无比曼妙,极富肉感。衣裙也无比华美,格外高雅。我原来估计可能是罗马帝国后期的作品,一看才明白这是雕塑艺术鼎盛时期的一件杰作。我尤为惊讶的是,形体如此美妙逼真,简直就是按照真人实体的模子铸造的——假如大自然能创造出如此完美的模特儿的话。 那头发绾到额头上,仿佛是镀了金的。如同大多数希腊雕像那样,头略小,稍往前倾。那张面孔特征奇异,我怎么也描摹不出来,脸形不同于我所能想起的任何古雕像。根本不是希腊雕塑家们所创造的那种平静而庄严的美:他们塑造的面部线条,总是一副毫无表情的肃穆神态。这尊雕像则相反,我惊奇地看出艺术家明显的创意,让狡黠的表情达到极致,接近残忍了。所有线条都略微绷紧:眼睛微斜,嘴角有点儿上翘,鼻孔稍稍张开。这张面孔呈现一种难以置信的美,但又流露出轻蔑、嘲笑而残酷的神情。老实说,一种绝色的美貌居然没有一点儿善意,这样美妙绝伦的雕像,越观赏就越感到难受。 “这样的模特儿,世上即使真有过,”我对德·佩尔奥拉德先生说道,“我也会怀疑上天能造出这样一位女人。如果世上真有过,那我会特别可怜迷恋上她的人!她肯定要无情取乐,让她的情人一个个绝望而死。她的表情显得有点儿凶,可我又从未见过如此美的造物。” “这正是全身心系恋猎物的维纳斯[227]!”德·佩尔奥拉德见我激动起来,便朗声说道。 也许是这双嵌着白银而非常明亮的眼睛,同雕像年代久远全身生了黑绿色铜锈形成的反差,更增强了这种阴毒的嘲弄的表情。这双明亮的眼睛给人一种幻觉,仿佛真的存在,是个大活人。我又想起向导对我说过的话,她能让看她的人垂下眼睛。情况差不多就是这样,我本人面对这尊青铜像都感到有点儿不自在,心中不禁生起自己的气来。 “您上下都仔细欣赏过了,”主人对我说道,“我的鉴赏古物同行,现在您若是愿意,我们就举行一场科学讨论会吧。这句铭文您还没有注意,您怎么看呢?” 他指了指铜像基座,我看见上面刻了这样两个词: CAVE AMANTEM “您学识渊博,有何高见?[228]”他搓着双手问道,“看看我们二人的理解是否一致!” “可是,”我答道,“这有两层意思。可以翻译成:当心爱你的人,防着你的情人。然而,我若是取这种意思,却又不知CAVE AMANTEM是不是规范的拉丁文。若看女神狠毒的表情,我倒认为艺术家要让观众当心这个可怕的美人,因此这句话译作:如果她爱你,你千万当心。” “哦吓!”德·佩尔奥拉德先生说道,“对,这种解释可以接受。不过,请别见怪,我还是喜欢头一种译法,并且再发挥一点儿。您知道维纳斯的情人是谁吗?” “她有好几个情人。” “不错,但头一个是伏尔甘[229],这不分明是说:‘别看你长得这么美,一副傲慢的神气,可你将来,只能找个又丑又瘸的铁匠当情人。’对不对,先生?那些风骚的女人,应当引以为鉴!” 我不禁微微一笑,觉得这种解释太牵强附会了。 “拉丁文太简练,这种语言费解极了。”我这样指出,以免正面驳斥这位考古学家。继而,我退后几步,再仔细观赏这尊铜像。 “等一等,我的同行!”德·佩尔奥拉德先生说着,拉住我的胳膊,“您没有看全呢,另外还有一句铭文。请您登上基座,瞧瞧那右臂。”他这样说着,还扶我登上基座。 我倒也不客气,干脆搂住维纳斯的脖子,开始同她熟不拘礼了,甚至还贴近她的脸注视片刻,觉得她更凶也更美了。继而,我认出她胳膊下刻的几行字——可能是古体草书——并借助眼镜,一字一词拼读,德·佩尔奥拉德先生则跟着重复每个字,同时用手势和声调表示首肯。我这样念叨: VENERI TVRBVL…… EVTYCHES MYRO IMPERIO FECIT 在第一行TVRBVL一词后面,似乎还有几个字母,但是模糊不清了,而TVRBVL倒还很清晰。 “这意思是?……”我的这位主人问道,他狡黠地微笑着,一脸扬扬得意之色,心里准想我对付起这个词来也不会轻松。 “有个词我还弄不明白,”我对他说道,“余下的倒很容易理解。厄蒂切斯·米隆[230]遵命将此礼物敬献给维纳斯。” “对极了。可是,TVRBVL怎么办?这个词究竟是什么意思?” “这个词还真把我给难住了。我想找个用于维纳斯的已知的修饰语来帮忙,可是都解决不了问题。对了,您看,TVRBVLENTA怎么样?乱人方寸、搅人不安的维纳斯……您看得出来,我还念念不忘她这阴毒的表情。对于维纳斯来说,TVRBVLENTA这个修饰语还不算太坏。”我谦虚地补充一句,只因这种解释,连我本人都不满意。 “好胡来的维纳斯!爱吵闹的维纳斯!哼!难道您以为,我的维纳斯是小酒馆里的维纳斯吗?根本不是,先生,这是出入上流社会的一位维纳斯。让我来给您解释一下TVRBVL这个词吧……不过有一点,您得答应我,在我的论文付梓之前,不要将我的发现透露出去。要知道,我想凭借这个发现也风光风光……巴黎的学者先生们,你们太富有了!总得给我们外省这些可怜虫留几个麦穗拾一拾。” 我一直站在高高的基座上,庄严地向他保证,绝没有窃取他的发现的卑鄙念头。 “TVRBVL……先生,”他凑近前来,压低声音,仿佛怕另外一个人听见似的,“应当读成TVRBVLNERA。” “我还是照样不明白。” “您听好了。离这里四公里,山脚下有一个村庄,叫布勒特奈尔,正是TVRBVLNERA这个拉丁词的讹音。先生,布勒特奈尔从前是罗马帝国的一座城市。我一直这样认为,但是一直没有找出证据。现在,证据找到了。这个维纳斯,正是布勒特奈尔城的保护神。布勒特奈尔这个词,我刚才指出了词源,它还证明了一件更有趣的事情,就是说布勒特奈尔先是腓尼基的城市,后来才成为罗马帝国的城市。” 他停了一下喘口气儿,得意地玩味我的惊讶。我却差一点儿没有憋住笑出来。 “其实,”他接着说道,“TVRBVLNERA纯粹是腓尼基语,TVR应读为TOUR……TOUR和SOUR是同一个词,对不对?SOUR是腓尼基语的Tyr[231],这意思就无须我告诉您了。BVL应是Baal,Bal, Be1, Bul,发音也只是略有差异。NERA却叫我费些脑筋,在腓尼基语中找不出一个相应的词,想必是来自希腊语,意思是‘潮湿的、沼泽的’,恐怕是个混合词。为了确认这个希腊语词,等到了布勒特奈尔那里,我就让您看看溪水如何从山上流下来积成一个个腐臭的水塘。再说,NERA是个词尾,大概很晚才加上去的,以示敬重泰特里库斯[232]的妻子奈拉·彼维苏威拉,很可能因为她给图尔布勒城做了什么善事。不过,我倒看重这些水塘,认为词源应当是这个希腊词语。” 他得意扬扬,捏了一撮鼻烟: “我们先把腓尼基人放下,再回到这句铭文上。我这样翻译:‘米隆遵维纳斯之命,将自己的作品,这尊雕像献给布勒特奈尔的维纳斯。’” 我避而不去批评他这种词源的说法,但也不妨显示一下自己的洞察力,于是对他说道: “且慢,先生,米隆的确敬献了什么,但是我根本看不出指的就是这尊雕像。” “什么!”他高声说道,“难道米隆不是希腊著名的雕塑家吗?这种才华在他家族里是代代相传的。这尊雕像肯定是他的一个后裔创作的。再也没有比这更确凿无疑的了。” “可是,”我反驳说,“我发现这手臂上有一个小洞。我想这一定是用来戴什么东西的,比方说,一只手镯吧,作为米隆的赎罪供品献给维纳斯。米隆是个不幸的情人,惹维纳斯生气了,为了平息她的怒火,他就敬献一只金手镯。您要注意,fecit[233]这个词往往与consacravit[234]通用,二者是同义词。我手头上若是有一本格鲁泰[235]或奥赖利[236]的著作,就能给您举出几个例子。说起来是很自然的,一位情人梦见了维纳斯,并想象维纳斯命令他给雕像戴上一只金手镯。于是,米隆就献给她一只手镯……后来,蛮族或者欺天的盗贼……” “嗳!显而易见,您这是构思小说!”主人一边扶我下来,一边高声说道,“不对,先生,这是米隆学派的一件作品。只要瞧瞧这做工,您就会承认了。” 一开始我就给自己定了一条规矩,不要过分驳斥那些固执己见的古物鉴赏家,于是我低下头,表示心悦诚服,说道: “的确是一件令人赞叹的艺术品。” “噢!我的上帝,”德·佩尔奥拉德先生又叫起来,“又让人破坏了一处!一定是有人扔石头砸我的雕像了!” 他刚发现维纳斯胸部靠上有一个白印儿。我看到右手指上也有一个类似的印痕,估计是石子儿掷过来时擦的,或者撞击的碎片反弹到手指上。我向他讲述了亲眼所见的事情,有人如何侮辱铜像,又如何当即受到了惩罚。主人听了开心大笑了好一阵,并把那学徒比作狄俄墨得斯[237],祝愿他像那位希腊英雄那样,眼看着自己的伙伴全化为白鸟。 这场引经据典的谈话,让午饭的钟声给打断了。还像昨儿晚那样,我不得不吃下四个人的饭菜。继而,德·佩尔奥拉德先生接见来谈事的佃户,他儿子就带我去看一辆从图卢兹买给未婚妻的马车。自不待言,我大大赞美了一番。然而,他又带我进马厩,足足用了半小时向我炫耀他的马匹,大谈它们的世系,在省里赛马会上所获的奖项,最后谈到他要送给未婚妻的灰牝马,随即话题又转到他的未婚妻身上。 “今天我们就能见到她,”他说道,“不知您见了会不会觉得她漂亮。你们巴黎人眼光太高。不过在这地方和佩皮尼昂,大家都认为她很迷人。好就好在她特别富有,住在普拉德的姑妈给她留下一笔财产。啊!我就要成为一个非常幸福的人了。” 一个年轻人更看重未婚妻的嫁妆,而不是她美丽的眼睛,我见了就不禁心生憎恶之感。 “您是首饰的行家,”阿尔封斯先生接着说道,“您看这件怎么样?这只戒指,明天我要送给她。” 他说着,就从小指头一节摘下一只大钻戒,只见几颗钻石镶成两只手相握状,我觉得极富诗意。这是一只古戒,不过照我的判断,后来为了镶嵌钻石又加了工。戒指内侧有一行哥特体的文字:sempr’abti,意思是“永远和你在一起”。 “这只戒指挺漂亮,”我对他说道,“然而,镶上这些钻石,原有的特点就丧失了几分。” “嗳!这样就好看多了,”他微笑着回答,“这些钻石价值一千两百法郎。这只戒指是传家宝,非常古老……是骑士时代的制品,家母传给了我。我祖母戴过,而我祖母又是从她祖母那儿接过来的。天晓得是什么时代制作的。” “按照巴黎的习惯,”我对他说道,“是送一只造型简单的戒指,通常是用两种金属,如黄金和白金打成。对了,您手上戴的另外那只就非常合适。而这只镶了钻石,又是隆起的握手形,太粗大了,手套恐怕戴不上去。” “唔!那是阿尔封斯夫人的事儿了,随她怎么解决吧。我想她得到了总归很高兴。一千两百法郎戴在手指上,毕竟是件快活的事儿。另外这只小戒指嘛,”他面露得意之色,看着手指戴的毫无装饰的戒指,又补充说道,“这是巴黎那次狂欢节最后一天,一位女子送给我的。哈!那是在两年前,我在巴黎玩得多痛快呀!在那里玩乐才开心呢!……”他惋惜地叹了口气。 这天,我们要到女方普伊加里家吃晚饭。我们上了四轮轿车,驰向离伊勒六公里的庄园。我是作为男方家的朋友介绍给主人的,并受到款待。这顿晚餐以及餐后的谈话,在此就不赘述了,反正我不大开口。阿尔封斯先生坐在未婚妻身边,每隔一刻钟便贴近她耳畔说句话。那姑娘不怎么抬眼睛,每当未婚夫对她说话,她就满脸羞红,但是回答倒也落落大方。 德·普伊加里小姐年方十八,身材苗条而曼妙,同骨骼粗大而身强力壮的未婚夫形成鲜明的反差。她不仅美丽,而且迷人。我十分赞赏她答话时完全自然的神态,而她那善气迎人的样子,又略带几分慧黠,令我不由得联想到那尊维纳斯铜像。我比较两者,心中不禁思忖,不能不承认雕像更美些,这是不是主要因为雕像有一种母老虎的情态呢?要知道,强力哪怕体现在邪恶的欲望中,也总能引起我们的惊叹和不由自主的欣赏。 在离开普伊加里家的时候,我心中暗想: “这样一位可爱的姑娘,只可惜太有钱了,她的嫁妆只能招来一个配不上她的男人!” 在返回伊勒的路上,我认为应当同德·佩尔奥拉德夫人说说话,但又不知说点儿什么好。 “你们鲁西戎人可真有主见啊!”我高声说道,“怎么,夫人,你们居然选星期五这日子办喜事!我们巴黎人可迷信多了,谁也不敢挑这日子娶亲。” “上帝啊!您就别提了,”她答道,“这事儿若是完全由我做主,当然会选另外一天了。可是,佩尔奥拉德执意如此,就只好由着他的性子了。不过,我总是提心吊胆,万一惹来什么祸呢?这里面总有个道理吧,要不然,为什么人人都害怕星期五啊?” “星期五呀!”她丈夫高声说道,“就是维纳斯的日子[238]。正是结婚的吉日!您都瞧见了,我亲爱的同行,我一心想着我的维纳斯。以名誉担保!我是冲她才考虑选择星期五的。如果您愿意,明天举行婚礼之前,我们小规模地祭祀她一下,供上两只斑尾野鸽,如果我知道去哪儿能买到香烧一烧……” “算了吧你,佩尔奥拉德!”他妻子气到极点,打断他的话,“烧香拜铜像!简直太荒唐啦!这地方的人会怎么议论我们啊?” “至少你该允许我,”德·佩尔奥拉德先生说道,“给她戴一顶玫瑰和百合编的花冠吧!” 要满把地献上百合花[239]。 “您瞧见了,先生,宪章[240]是一纸空文,我们并没有信仰的自由!” 第二天做了这样的安排。上午10点整,大家必须准备妥当,穿好节日的服装。喝完热巧克力之后,就驱车去普伊加里庄园。先到乡政府登记结婚,再到庄园的小礼拜堂举行宗教仪式,然后用午餐。午餐后直到晚上7点钟,自由活动。晚上7点钟,乘车回伊勒,两家人在佩尔奥拉德府上共进晚餐。其余活动自便。反正不能跳舞,大家就尽量多吃东西。 从8点钟起,我就手握铅笔,坐在维纳斯雕像的对面,要把头部画下来,不知画了多少遍也把握不准她的表情。德·佩尔奥拉德先生在我周围踱来踱去,给我出主意,反复对我讲他找出的腓尼基语词源,继而又往雕像的基座上放了几朵孟加拉玫瑰,还以悲喜剧的声调,祈求维纳斯保佑即将开始新生活的新婚夫妇。约莫9点钟,他回屋去梳洗打扮,阿尔封斯先生却脚前脚后出现了,新郎穿着一套崭新的紧身礼服,戴着白手套,穿着漆皮鞋,只见上衣缀着雕花纽扣,扣眼儿还插了一朵玫瑰花。 “您能给我妻子画一幅肖像吗?”他俯身观赏我的画,说道,“她也很美。” 这时一场球赛在我谈到过的那个网球场上开始了,当即引起了阿尔封斯先生的注意。而我呢,画也画累了,已无望画出这张带点儿邪气的脸,就很快丢下画,也去看打球了。网球手中,有几个是昨天到的西班牙骡夫,他们是阿拉贡人和纳瓦拉人,差不多个个身手不凡。因此,伊勒人虽有阿尔封斯先生当场鼓劲和指导,但是面对新来的高手,一个个很快败下阵来。本地观众看得目瞪口呆。阿尔封斯先生瞧了瞧表,才9点半钟,他母亲还没有梳好头呢。他不再犹豫了,脱下礼服,要了一件运动服,便向西班牙人挑战了。我微笑着注视他的举动,觉得有点儿出乎意外。 “应当维护地方的荣誉。”他说道。 我这时看他的确英姿勃勃,热情奔放。刚才他还把心思放在一身打扮上,现在却满不在乎了。就在几分钟前,他扭扭头,都可能担心弄歪了领带,现在却顾不得自己的鬈发和齐刷刷的皱褶襟饰了。那么,他的未婚妻呢?老实说,如果有此必要,我认为他也会推迟婚期的。我看着他麻利地换上一双运动鞋,挽起袖子,站到败方阵前,指挥若定,犹如恺撒当年在都拉基乌姆[241]重整溃军那样。我跳过绿篱,到一棵朴树的树荫下,舒舒服服地观看两军对垒。 阿尔封斯先生有负众望,头一个发球没有接住。老实说,头一发力大惊人,球擦地飞来,而发球者是阿拉贡地方人,看样子是西班牙人的队长。 那人四十来岁,身高六尺,肢体精瘦而有力,深深的橄榄色肌肤赛似维纳斯的青铜色。 阿尔封斯先生火冒三丈,将球拍往地上一摔。 “就怪这倒霉的戒指,”他嚷道,“手指箍得这么紧,一个有把握的球却没接住!” 他好不容易褪下钻石戒指。我刚要走上前去接过来,他却抢先一步跑向维纳斯,将钻戒戴到她的无名指上,返身又回到伊勒队来闯阵。 他面色苍白,但是神态镇静而坚定,此后就再也没有失误,终于把西班牙人打得落花流水。观众欢欣鼓舞,场面十分壮观:一些人不断地欢呼,还把帽子抛向空中;另外一些人则同他握手,说他为地方增了光。即使他击退一次外族入侵,我想他得到的祝贺也不过如此热烈而诚挚吧。战败一方垂头丧气,又给他增添了胜利的光彩。 “伙计,我们再打几场吧。”他以不可一世的口气对那个阿拉贡人说道,“不过,我还得让您几分。” 我真希望阿尔封斯先生态度谦虚一点儿,心里也几乎为受辱的对手感到难过。 那个西班牙巨人深深感到这种侮辱。我看出他那晒得黢黑的脸也气白了。只见他咬着牙,阴沉着脸注视自己的球拍,嘴里小声地咕哝了一句:“我会跟你算这笔账的[242]!” 德·佩尔奥拉德先生的喊声搅了他儿子胜利的喜悦:他非常诧异,儿子没有指挥人套那辆新买的轿车,更为诧异的是,看到儿子竟然满头大汗,手里还拿着球拍。阿尔封斯先生赶紧跑回家,洗了一把脸,重又穿上新衣服和皮鞋。五分钟之后,我们就飞驰在前往普伊加里的大道上了。全城所有网球手和一大群观众欢呼着追我们,而我们那几匹健壮的马也是拼命奔跑,才没有让那些勇敢的加泰罗尼亚人追上。 我们到达普伊加里,参加婚礼的行列正要向乡政府进发,阿尔封斯先生忽然用手一拍脑门儿,低声对我说道: “我真糊涂!戒指忘拿啦!还戴在维纳斯的手指上呢,真是活见鬼!您可千万不要告诉我母亲。也许她什么也不会看出来。” “您可以派个人取来嘛。”我对他说道。 “算了!我的贴身仆人留在伊勒了,这几个我可信不过。一千两百法郎的钻石啊!不少人都经不住这种诱惑。况且,这里的人一知道我这样粗心大意,又会对我产生什么看法呢?他们会笑话死我的,会管我叫雕像的老公……那戒指,但愿不要被人偷走!幸而我那些浑蛋下人都怕那雕像,不敢靠近。算了!也没什么,我还有一枚戒指呢。” 世俗和宗教的两场仪式相继举行,排场也较适当。德·普伊加里小姐收到巴黎时装店老板娘的那枚戒指,殊不知未婚夫是将一件定情物割舍给了她。接下来,宾主入席,大家又吃又喝,甚至还唱起歌来,闹腾了好长时间。我真为新娘难受:她被阵阵欢笑戏谑的声浪包围,不过沉稳自若的神态倒出乎我的意料,她即使有点儿发窘,也不显得笨拙或者做作。 人处于困难的境地,也许就会产生勇气吧。 谢天谢地,午宴终于结束,时间也已到下午4点钟了。男宾客到景色优美的园子散步,或者去观赏身穿盛装的普伊加里农妇在庄园的草坪上跳舞。我们就这样打发掉几个小时。女眷们簇拥在新娘周围,欣赏新郎送的礼物。继而,新娘就去换了装,只见她那秀发上戴了软帽和饰有羽翎的帽子,因为女人按照习俗,做姑娘时有些饰物不能戴,一旦出嫁就急不可待了。 将近8点钟,准备回伊勒了。可是未待动身,又出现一个感人的场面。德·普伊加里小姐的姑妈待她如亲生母亲,现在年事已高,又十分虔诚,不能同我们一道进城,因此分手时,她就对侄女讲了一大套做妻子的责任,同时眼泪哗哗地流淌,没完没了地拥抱。这种离别场面,德·佩尔奥拉德先生比作萨宾女人被劫[243]的情景。最后我们总得启程,一路上每人都尽量为新娘排解伤感,逗她发笑,但是无济于事。 到了伊勒,晚宴已经摆好,这是什么样的晚宴啊!如果说午宴上粗鲁的谈笑我很反感的话,那么晚宴上拿这对新人开玩笑,句句影射,我就更觉不堪入耳了。入席之前,有一阵新郎不见了,现在他却脸色煞白,冷若冰霜,连连喝科利尤尔[244]陈酿,而这种酒的烈性赛过烧酒。我坐在他身边,自觉有责任提醒他: “当心啊!据说这种葡萄酒……” 我也是人云亦云,不知对他讲了什么蠢话。 他触了触我的膝盖,声音极低地对我说: “等宴席散了……但愿我能同您说两句话。” 他的口气这样郑重其事,我不免惊讶,便更加注意观察,发现他神情怪异。 “您觉得不舒服吗?”我问他。 “没事儿。” 他又喝起酒来。 这工夫,一个十一岁的小男孩钻到桌子底下,从新娘脚踝上解下一条粉白两色的美丽绸带,拿出来给宾客看。大家又是欢叫又是鼓掌,说这是新娘的吊袜带,立刻把绸带剪成许多段,由年轻人分掉,并沿袭一些世族之家还保持的古老传统,将小段绸带挂在礼服的扣眼上。新娘羞得连眼白都红了……令新娘窘到极点的,还是德·佩尔奥拉德的一个举动:他让大家安静,接着用加泰罗尼亚方言给新娘唱了一段,据他说是随口吟唱的诗句。如果我理解得对的话,唱词的意思如下: “朋友们,究竟是怎么回事儿?酒一喝下,我两眼就昏花?这里有两个维纳斯……” 新郎满脸惊惧,猛一扭头,惹人哄堂大笑。 “不错,”德·佩尔奥拉德继续唱道,“有两个维纳斯在我家,一个如块菰,我从地下挖;另外一个从天降,分给我们腰带的正是她。” 他指的当然是新娘的吊袜带。 “我的儿子呀,一边是罗马的维纳斯,一边是加泰罗尼亚的维纳斯,你喜欢哪个就挑哪个。小滑头挑了这个加泰罗尼亚,选中了最好的。罗马的那个黑如漆,加泰罗尼亚的这个白如玉。罗马的那个冷冰冰,加泰罗尼亚的这个火热情,一接近她就激动。” 结尾很精彩,引起雷鸣般的欢呼、鼓掌和狂笑声浪,我觉得屋顶都要被震塌下了。在座的只有三张脸表情严肃:新婚夫妇和我本人。我头疼得厉害,而且不知何故,婚礼总令我黯然神伤。不仅如此,这场婚礼还颇令我反感。 我应当指出,最后几节格调低俗,由副镇长帮唱之后,大家就移到客厅,欢送新娘入洞房,因为很快就到午夜了。 阿尔封斯先生拉我到窗口,然后移开目光对我说道: “我说了您会笑话的……但不知我怎么了……我中了邪啦!简直活见鬼!” 我头一个念头,就是他感到自己受到威胁,要出蒙田[245]和德·塞维尼夫人[246]所谈的那种倒霉事: “爱情王国遍地充斥着悲剧故事[247]……” 我心中暗想道:“这类意外事,唯有聪明人才能碰到。” “亲爱的阿尔封斯先生,科利尤尔酒您一定是喝多了,”我对他说道,“我先就提醒过您。” “嗯,也许吧。说起来,事情特别可怕。” 他话语说不连贯,我想他是完全喝醉了。 “我那枚戒指,您很清楚吧?”他沉默片刻,又继续说道。 “怎么,被人偷走啦?” “没有。” “这么说,您取回来了?” “没有……我……这个邪门的维纳斯,我从她手指上取不下来了。” “哦!您用的劲儿还不够大吧?” “哪里呀……不料这个维纳斯……手指头却收紧了。” 他一脸惊愕,注视着我,身子靠着窗子的长插销,以免跌倒。 “乱说什么!”我对他说道,“您准是把戒指戴得太靠下了。等明天,您用钳子就能拔下来。不过得当心,别损坏雕像。” “跟您说了,不行。维纳斯的手指弯回去了,手攥起了拳头,您听明白了吗?……看来她成了我的妻子,既然我把戒指给了她……她不肯还给我了。” 我猛然打个寒噤,顿时惊起一身鸡皮疙瘩。接着,只听他叹了口气,一股酒臭扑鼻而来,又完全打消了我内心的惊恐。 “这个可怜虫,怕是完全醉了。”我心中暗想道。 “先生,您是考古学家,”新郎可怜巴巴地又说道,“这类雕像您很了解……会不会有什么弹簧,有什么鬼机关之类的,我可一点儿也不懂……还是您去瞧瞧,好吗?” “好哇,”我说道,“您跟我来。” “不行,您最好还是一个人去。” 我走出客厅。 用晚餐这阵工夫,天气骤变,雨开始下大了。我正要去要一把雨伞,忽一转念,又停住了,心中不禁暗想:“听了一个醉汉的话,我就去察看,岂不成了个大傻瓜?谁说他不是有意捉弄我,好给那些厚道的外省人落下笑柄,至少也会把我淋成落汤鸡,得一场重感冒。” 我站在门口,望了一眼往下淌雨水的铜像,没有再回客厅,干脆上楼回房间睡觉。可是,我躺在床上,久久难以成眠。这一天发生的各种场面,又在我的脑海浮现。我想到这位少女,多么美丽而纯洁,竟落到一个粗暴的醉鬼手里。我心中不免感慨,讲求门第的婚姻,多令人憎恶啊!一位披着三色绶带的乡长、一位披着襟带的本堂神甫,就这样把一位世上最纯真的少女献给了弥诺陶洛斯[248]!在这种两情相悦的恋人愿以生命换取的吉日良辰,两个并不相爱的人,相互间又有什么话可说呢?一位女子,一旦看到一个男人粗鲁的样子,还能够爱他吗?最初的印象抹不掉,我敢断言,这个阿尔封斯先生将来为妻子所恨,也是咎由自取…… 我的内心独白在此大部分略去,而我心里这样胡思乱想的时候,就听见楼里人来人往,听见开门关门的声音,以及马车启动的声响。继而,又似乎听见好几个女人上楼的轻微脚步,到上面便朝与我房间相反的另一端走去。那大概是护送新娘入洞房。过了一会儿,那些人又下楼去了。德·佩尔奥拉德夫人的房门关上了。我又不禁思忖,可怜的姑娘一定心慌意乱,局促不安啦!我心中抑抑,在床上辗转难眠。一个单身汉,在办喜事的人家里,总扮演一个傻瓜的角色。 楼里寂静下来,过了一阵工夫,楼梯又响起沉重的脚步声,木楼板吱咯吱咯响。 “十足的粗汉子!”我高声说道,“我敢打赌,他非摔在楼梯上不可。” 周围又恢复了平静。我想换换思路,便拿起一本书,原来是本省的统计手册,上面还附了德·佩尔奥拉德先生的一篇文章,是关于普拉德地区德鲁伊教[249]的历史建筑的。我看到第三页就睡着了。 我睡得不实,多次醒来。鸡叫的时候,我已经醒了二十多分钟,大概是清晨5点钟吧,天就快亮了。这时,我又清晰地听见睡觉前的那种沉重的脚步声,以及楼板吱咯吱咯的响声,觉得事情有点蹊跷。我一边打呵欠,一边猜想阿尔封斯先生为何起得这么早,但是想象不出有什么必要性。我正要再闭眼眯一会儿,忽又听见怪异的声响,引起我的注意:除了急促的脚步声,又响起丁零零叫人的铃声和咣当当开门的声响。继而,我又听见混乱的喊叫。 “准是那醉鬼放了火!”我这样想一想,便跳下床。 我匆忙穿上衣服,来到楼道。另一头传来呼叫和哀号,最突出的是一个撕肝裂胆的声音:“我的儿呀!我的儿呀!”显然阿尔封斯先生出事了。我跑到新房,只见屋里已经挤满了人。闯入我视线的第一个景象,便是年轻的新郎,他半裸着身子横躺在压塌的木床上,面无血色,一动也不动。他母亲坐在旁边号啕呼叫。德·佩尔奥拉德先生正在忙活,又是往儿子太阳穴上擦香水,又是往儿子鼻子下放嗅盐。唉!他儿子已死去多时了。新娘则在房间另一端,在长沙发上岔声地叫嚷,身子剧烈地痉挛,两个健妇拼了全力才勉强将她按住。 “上帝啊!”我喊道,“出了什么事啦?” 我走到床前,搿起不幸的年轻人:他身子已经僵硬而冰冷了,牙关紧闭,脸色发黑,显出暴死时惊恐与惶怖的表情,但是衣服上没有一点儿血迹。我解开他的衬衣,发现他胸脯上有一道紫青印痕,一直延伸到两肋和后背,就好像他是被铁箍勒死的。我的脚在地毯上踩着一件硬东西,俯身一看,正是那只钻石戒指。 我把德·佩尔奥拉德夫妇拉到他们的房间,再叫人把新娘抬进来。 “你们还有一个女儿呢,”我对他们说道,“应当好好照看她。”说罢,我便丢下他们三人。 在我看来,阿尔封斯先生无疑是被人谋杀的,凶手趁黑夜潜入新房。然而,胸脯上的伤痕围身子绕了一圈儿,却令我大惑不解,这种创伤不可能是用木棒或铁棍造成的。我忽然想起听人说过,在瓦朗斯一带,只要有人付钱,一些亡命徒就用装满细沙的长条皮口袋置人死命。我随即联想到发出威胁的那个阿拉贡骡夫,但是我很难想象,他会因为一个小小的玩笑,竟然如此残忍地报复。 我在楼里到处寻找,丝毫不见闯入的痕迹。接着又到花园察看凶手会不会从这个方向潜入,也没有发现明显的迹象。而且夜晚下过雨,不可能留下清晰的脚印。不过,我还是观察到地上有两行深深的脚印,方向相反,但在同一条线上,从挨着网球场的篱笆角落直到楼房的门口,有可能是阿尔封斯先生去雕像手指上取戒指留下的。此外,这里的绿篱不如别处茂密,凶手也许是从此处进来的。我踱来踱去,又停下片刻端详雕像。老实说,我这次注视她那透着阴毒的嘲弄的神态,真有点儿胆战心寒。我满脑子还装着刚见到的可怕场面,看雕像的这种神态,就觉得是一个地狱阎君在幸灾乐祸,欢呼这家人遭此劫难。 我回到房间,一直待到中午。然后,我又出来询问这家人的情况。他们稍微平静了一点儿。德·普伊加里小姐,应当说阿尔封斯的孀妇才是,她已经恢复了知觉,甚至还同佩皮尼昂的检察官谈过话。那位司法官员正巧到伊勒视察,便听取了她的证词,还听取了我的证词。我知道的情况全讲了,连我对那个阿拉贡骡夫的怀疑,也没有对他隐瞒。他立即下令拘捕那名骡夫。 我在证词记录上签字之后,便问检察官: “您从阿尔封斯夫人的口中,问出什么情况来了吗?” “这个不幸的少妇已经疯了,”他苦笑着对我说道,“疯了!完全疯了。”他讲述了这样的情况: “她说她上了床,放下幔帐,躺了几分钟之后,忽听房门打开,走进个人来。当时,阿尔封斯太太躺在床里侧,面朝墙壁,她一动也不动,确信是丈夫进屋了。过了片刻,床铺咯咯响,仿佛压上来很重的东西。她害怕极了,但是不敢回头。又过了五分钟,也许有十分钟……究竟有多长时间,她也算不清了。然后,她不由自主地动了动,或者床上的那个人活动了一下,她感到接触了冰冷的东西,这是她的说法。她浑身发抖,蜷缩在床里侧。不大工夫,房门又打开,进来一个人,还说了声:‘晚安,我的小娘子。’过了片刻,有人拉开幔帐。她听见一声被扼住的叫喊。躺在她身边的那个人坐起来,似乎伸出了手臂。于是她回过头来……而且看见了,据她说,看见她丈夫跪在床边,头与枕头一样高,被一个深绿色的巨人用力搂着。可怜的女人,她说,而且重复了二十次,说她认出来了……您猜得到吗?是维纳斯铜像,德·佩尔奥拉德先生的那尊雕像……自从雕像在这地方出土,人人都梦见过。不过,还是回到可怜的疯女人的叙述吧。她看到这一场面,便吓昏过去,也许她丧失神志有一阵工夫了。她根本无法确定自己昏迷了多久。她醒过来,又看见那幽灵,或者像她一口咬定的,又看见那雕像始终一动不动,腿和下半身在床下,上身前倾,双臂搂住她丈夫,而她丈夫也一动不动。只听一声鸡鸣,雕像下了床,丢下尸体,走出房间。阿尔封斯夫人这才拼命拉铃,后来的情况您都知道了。” 那个西班牙人被传来了。他十分镇定,为自己辩护也非常冷静,脑子转得很快。他并不否认我听见他那句威胁的话,但解释说没有别的意思,只想表明休息好之后,第二天再打一场网球赢回来。我记得他还补充这样一段话: “阿拉贡人受到侮辱,要马上报仇,绝不会等到第二天。我若是认为阿尔封斯先生有意侮辱,当场就会照他肚子捅上一刀了。” 他的鞋也拿去比较花园里的脚印,但是他的鞋要大得多。 最后,旅店老板也证明,这名住客整夜都在给他一头生病的骡子按摩和喂药。 此外,这个阿拉贡人名声不错,在当地颇有知名度,每年都来做生意。因此,检察官向他道歉,把他放了。 我忘了一名仆人的证词。出事之前,这名仆人是最后一个见到阿尔封斯的人。少爷准备上楼进洞房的时候,叫来这名仆人,神色不安地问他是否知道我在哪里。仆人回答说根本没有见过我。于是,阿尔封斯先生叹了口气,沉默了足足有一分多钟,然后才说道:“哼!他也非得见鬼去不可!” 我还问了这仆人,阿尔封斯先生同他说话时,手上有没有戴那只钻戒。仆人颇为犹豫,半晌才回答说,他觉得没有戴,而且,他也根本没留意。 “如果他手上戴着钻戒,”他定了定神儿,又补充一句,“那我肯定就注意到了,因为,我以为他已经送给了阿尔封斯夫人。” 我盘问这名仆人时,心里又感到带几分迷信的恐惧。而阿尔封斯夫人的证词,早已使全楼充满了这种恐惧气氛。检察官微笑着瞥我一眼,我就不好再刨根问底了。 阿尔封斯先生的葬礼之后几小时,我就准备离开伊勒城。德·佩尔奥拉德先生的马车要送我到佩皮尼昂。可怜的老人不顾虚弱的身体,非要把我送到花园门口。我们默默无言,穿过花园,他扶着我的手臂,非常吃力地拖着脚步。分手的时候,我最后又望了一眼维纳斯。我完全可以料想到,维纳斯已经引起这家一部分人的恐惧和仇恨了,接待我的主人虽然绝无同感,也肯定要处理掉时时令他想起这件惨祸的东西。我想劝他将维纳斯送进博物馆,意欲启齿,正犹豫间,德·佩尔奥拉德先生却机械地扭过头去,瞧瞧我所注视的方向,一见雕像便老泪横流。我再也不敢讲一句话,拥抱了他就登上马车。 我离开之后,没有听说有什么新情况澄清这场神秘的灾难。德·佩尔奥拉德先生在儿子死后数月也与世长辞了。他通过遗嘱将他的手稿留给我,也许有朝一日我会拿出去发表。不过在手稿中,我没有找到论述维纳斯雕像上的铭文的那篇文章。 附记: 我的朋友德·P先生从佩皮尼昂写信来,告诉我那尊雕像已不复存在。丈夫死后,德·佩尔奥拉德夫人头一个举措,就是将铜像化了,铸了一口钟,于是,维纳斯就以这种新的面貌,为伊勒的教堂效劳。然而,德·P先生又补充说,厄运似乎一直追逐这个青铜物的拥有者:自从这口钟在伊勒敲响以来,当地的葡萄已经冻坏过两次了。 注释 [1]巴斯多里-包尼人为古代迦太基族之一种。公元前8世纪时迦太基族散布于地中海沿岸,包括西班牙滨海地区在内。——译注(如无特别说明,本书中注释均为译注) [2]罗马共和时代末期(公元前49年),恺撒自高卢戍地进军罗马,将执政庞培大将及议员逐出意大利半岛,又回军入西班牙,击溃庞培派驻该地的军队。史家称为西班牙之战。孟达为该战中之主要战役——玛尔倍拉为西班牙南端位于地中海上之商埠,蒙底拉在玛尔倍拉北约七十余英里。 [3]安达鲁齐为西班牙南部一大行省,包括八州。上文所举城镇均在辖境内。 [4]埃尔才维为16、17世纪时荷兰有名的出版家,所印图书今均成为珍本。 [5]《旧约·士师记》第七章载,以色列人基甸反抗米甸人,耶和华令基甸挑选士卒,以河边饮水为试:凡用手捧水如狗舐饮者入选,凡跪下喝水者均受淘汰。 [6]安达鲁齐人读S音,一如西班牙人之读柔音C与Z,等于英文中的th。故仅听senor(先生)一字,即能辨出安达鲁齐口音。——原注 [7]一种长形的布袋,中间开口,两头装物,可以背在肩上或挂在牲口上,吾国称为褡裢。 [8]撒克多斯·庞培为庞培大将次子。庞培大将死后,诸子仍与恺撒为敌。 [9]所谓外省,系指在法律上享有特权的几个省份,即阿拉伐、皮斯加伊、奇波谷阿以及拿伐的一部分。当地的语言为巴斯克语。——原注。(译者按:在庇莱南山脉两侧的法国与西班牙居民,为一种特殊民族,称巴斯克人,所用语言即巴斯克语。) [10]左旋歌是巴斯克各省通行的一种带歌唱的舞蹈,拍子为八分之五。 [11]弥尔顿的史诗《失乐园》中描写撒旦的阴沉壮烈的面貌,故作者借此譬喻唐·育才。撤旦原为天使之一,以反抗上帝而入魔道,卒为群魔首领。但其脱离天堂等于逃亡,故作者以一失足成千古恨为譬。 [12]门药为旧式枪械上用的发火药。 [13]唐·育才为拿伐人,故称之为育才,拿伐罗——拉丁系统的语言,形容词常放在后面——犹如我们称关东××,江南××。 [14]杜加为西班牙的一种金币,等于十二法郎。 [15]多明我会为基督教中的一支派,与芳济会、本多会、耶稣会等并为重要的宗派,该会于13世纪时由圣·多明我创立,因以为名。 [16]神话载:森林女神狄阿纳方在水中沐浴,被猎人阿克丹翁撞见,狄一恼之下,将猎人变为鹿,使其被自己的猎犬啮死。 [17]西班牙女子所用的面纱,尺幅特别宽大,头脸肩膀都可裹入。 [18]这是一种附有冰栈的咖啡馆,实际是藏的雪水。西班牙村子很少没有这种冰栈的。——原注 [19]在西班牙凡不带着卡里谷布或绸缎样品兜销的外国人,都被目为英国人,近东一带亦然。——原注 [20]波希米人在西班牙被称为奚太诺(女性为奚太那),详见本篇正文第四章。 [21]勃朗多末(1535—1614),法国贵族,生平游踪甚广,著有笔记多种。此处系指其所作的《名嫒录》。该书第二卷《论专宠的秘诀》,详述西班牙美女之标准,所谓十个形容词,及每个形容词能适用于身上的部分,均历举无遗。 [22]巴黎的植物园为兼带动物园性质之大公园。 [23]高杜(西班牙文称高杜伐)城为回教王阿勃拉·埃尔·拉芒一世于公元787年建立,古迹极多,风景幽美,为西班牙名城之一。当地所制皮革及金物均驰名国外。 [24]天父为旧教中的一种祈祷,首句均有拉丁文的天父二字。圣哉为祈祷圣母的祷文,首句有拉丁文的圣哉二宇。 [25]1830年时,西班牙贵族尚享有此项特权。现在(译者按:此系指作者写作的年代,1845年)改了立宪制度,平民也有受绞刑的权利了。——原注。(译者按:此种绞刑乃令死囚坐于凳上,后置一柱,上有铁箍,可套在死囚颈内,以柱后螺丝逐渐旋紧。此种绞刑以西班牙为最盛行。) [26]西班牙惯例,死囚行刑之前均被送往教堂忏悔,所谓“布置”即指此项手续。 [27]邦贝吕纳为拿伐省的首府。 [28]本章全部为唐·育才口述,但原文不用引号,兹亦因之。 [29]欧洲大陆上的人所称的基督徒均指旧教徒(即加特力教徒)。 [30]西班牙人姓字上冠有唐字,乃贵族之标记,犹法国姓上之特字、德国姓上之洪字、荷兰姓之梵字。 [31]玛基拉为巴斯克人所用的一种铁棍。——原注 [32]高达奎弗河为西班牙南部大河,自东北至西南,中游经高杜城,下游经塞维尔而入地中海。 [33]二十四道为西班牙城市的警察局长兼行政长官。——原注 [34]此乃拿伐及巴斯克各省乡下女子的普通装束。——原注 [35]枪统针与别针,在原文中只差结尾三个字母,故能用做双关的戏谑语。 [36]相传扫帚为女巫作法用具之一,可当做马匹用。 [37]“苍蝇喝水的槽”是一句成语,指又宽又长的伤口。因上文提到苍蝇,故卡门用此双关语。 [38]巴伊·姚那为巴斯克语,意思是:“是的,先生。” [39]“外省”二字的意义,参阅前9页注。——原注 [40]巴拉察为巴斯克语,意思是园子。——原注 [41]西班牙的骑兵均持长枪。——原注 [42]阿加拉为塞维尔城外七八里的小镇,所制小面包特别可口,每日均有大批运至城中发卖。——原注 [43]巴斯克语:“伙计,你好。”——原注 [44]塞维尔多数屋子皆有院子,四面围着游廊。夏天大家都待在院中。院子顶上张着布幔,日间浇水,晚上撤去。屋子大门终日洞开,大门与院子之间有一道刻花甚精的铁栅门,则是严扃的。——原注 [45]德里阿那为塞维尔附郭的小镇,为当地的波希米人麇集之处。 [46]西班牙成语。——原注 [47]波希米成语。——原注 [48]相传唐·班特罗王(译者按:系14世纪时葡萄牙王,称比哀尔一世)素喜在塞维尔城内微服夜游。某夜在街上与人争风,拔剑相斗,将对方刺死。其时仅有一老妇,闻击剑声持小灯开窗出视,此小灯即名刚第雷育。班特罗王身体畸形,故为老妇所认。翌日,大臣奏晚间有人决斗,酿成命案。王问凶手已否发见。臣答曰:“然。”王又问何不法治。臣称:“谨待王命。”王曰:“执法毋徇。”大臣乃将城内王之雕像锯下首级,置于肇事街上。今塞维尔尚有刚第雷育街,街上仍有一石像,人皆谓为唐·班特罗王之胸像,但此系近时所雕。因旧像于17世纪时已极剥落,故市政当局易以新塑。——原注 [49]罗姆为丈夫,罗米为妻子,均波希米语。——原注 [50]波希米人自称为加莱(男女性多数),男的为加罗,女的为加里,意义是“黑”。——原注 [51]西班牙的龙骑兵制服是黄色的,故以金丝雀作譬。——原注 [52]木腿寡妇是指执行死犯的吊台——原注。(译者按:此语即送人性命之意。) [53]此处所谓波希姆非中欧的地理名称(即今之捷克),而系波希米民族之总称。 [54]唐·育才为龙骑兵,而龙骑兵在原文中只用一个“龙”字称呼的。 [55]此处的罗马并非那个不朽的城市。波希米人称夫妇为罗马(译者按,此与他们称丈夫妻子的字同出一源,参阅前第35页注),同时即以罗马一字自称其民族,西班牙的波希米人,最早大概来自荷兰一带,故又自称为法兰德人。——原注 [56]九法是一种球根类植物的根须,可制饮料。——原注 [57]米饭与鳕鱼均为西班牙士兵的日常粮食。——原注 [58]盗贼均奉圣·尼古拉为祖师。 [59]基尼为英国货币,值一镑一先令,今已废止。 [60]西班牙人把英国兵叫作龙虾,因他们制服的颜色与龙虾相似。——原注。(译者按:直布罗陀为英属,故驻有英国军队。) [61]巴倍尔塔是诺亚预备登天而造的塔。上帝怒其狂妄,使造塔的工人讲种种不同的语言,彼此无法了解,造塔工程因即无法继续。事见《圣经》。 [62]19世纪的人尚多戴假发,假发上再扑粉;欲有某种颜色的头发,即扑某种颜色的粉。 [63]此系波希米的俗谚。——原注 [64]此系击剑与其他武术中的术语。 [65]此系波希米人的俗谚。——原注 [66]绸结子的颜色是每头牛出身的畜牧场的标记,结子用的钩子勾在牛皮上。斗牛士从活牛身上摘下此结献给妇女,是表示极大的爱慕之意。——原注 [67]相传玛丽·巴第拉以妖术蛊惑唐·班特罗王,以一金带献于王后,王见后身上就有毒蛇,自是即深恶后而专宠玛丽·巴第拉。——原注 [68]齐格耐是德国人称呼波希米人的名字,奇泼赛为英国人称波希米人的名字。 [69]哀斯德拉玛杜省位于西班牙西部偏南,与葡萄牙接壤;缪西省在西南部的地中海滨;加塔罗尼亚省在北部,与法国接壤。 [70]德国的波希米人虽很了解加莱一字的意义,但不喜欢人家这样称呼他们。——原注 [71]巴奴越为法国16世纪大作家拉勃莱笔下的典型人物,人类恶劣的本能几无不具备,但玩世不恭,言辞隽永,亦有其可爱处。 [72]见奥维特(公元前1世纪的拉丁诗人)所著《论爱情》第一卷《哀歌》第七首。上引二语系作者假托鸨母所说。 [73]伏越山脉在法国东部偏北,介于德、法两国之间。 [74]黑森林为德国南部山脉,以多森林著称。 [75]加斯蒂为西班牙中部地区的旧行省名。 [76]以下尚有原文十余行,均讨论波希米语动词的语尾变化,叙述每字末尾几个字母的不同,纯属语言学与文法学的范围,对不谙拉丁语系文字之读者尤为沉闷费解,且须直书西文原文,故略去不译。 [77]《巴黎的神秘》为法国19世纪欧也纳·舒所作的小说,内容很多关于下流社会及盗贼的描写。 [78]维杜克(1775—1857),法国有名的冒险家,行窃拐骗,无所不为,入狱越狱,不止一次。后充任巴黎警察厅的侦缉队队长,卒仍以犯案而去职。 [79]《耶稣显容》为拉斐尔所作的名画,藏梵蒂冈宫中。 [80]姚尔邓先生为莫里哀名剧《冒充贵族》中的主角,是一个愚昧无知、可笑可鄙的市侩。 [81]班拉斯琪为史前居住希腊半岛及地中海一带的民族。塞尼城在罗马省内。 [82]高斯为地中海一小岛,意大利人称为科西嘉。18世纪中叶由热那亚城邦让与法国,现为法国行省。 [83]愤达他(vendetta)为意大利语,意为复仇。但在高斯人另有特殊意义,即一人受辱,及于近亲。故近亲均有报复之责,报复对象亦不限于仇家本人,并及其近亲。大多先由家族会议决定,然后通知仇家,表示警告。此风在高斯渊源甚古,因高斯素受海盗侵扰,又受热那亚邦的专制统治,故家族及部落的团结特别密切。此处所谓株连远亲的愤达他,乃指仇人本身故世而无近亲时,则以仇家之远亲为报复对象。 [84]欧洲人于19世纪时大多痛恨拿破仑,不愿称其帝王之名号(拿破仑),而称其出身的姓氏(波拿巴)。即法国人反对拿破仑者亦称其为波拿巴。高斯即拿破仑之故乡。 [85]阿雅佐为高斯全岛的首府,位于西海岸。 [86]加陶皮哀大街为马赛最热闹的一条街。 [87]西俗儿童受洗时必有一教父、一教母,负责儿童将来的宗教教育。教父、教母往往不论年龄辈分,但必系儿童家长的至亲好友。 [88]军人与击剑家均有侧身站立的习惯,以减少身体受敌的面积,同时亦便于归入行列。 [89]多斯加为意大利一大行省,以佛罗伦萨为首府;多斯加语为最标准的意大利语。 [90]1815年滑铁卢战役以后,法国王政复辟,歧视帝国时代的军人,勒令大批退伍。向例退伍军人均支半俸,故下文引用歌谣中语。 [91]1813年英国大将惠灵吞在西班牙维多利亚大败法军。 [92]比士慕园为美术史上有名的建筑,所藏名画名雕,不计其数,此处所指系14世纪画家安特菜·奥加涅所作的壁画(在慕园的大祭堂廊下),画题全文为《死之胜利与最后之审判》。 [93]布律赫为普鲁士将军,在滑铁卢一役中引军增援惠灵顿,为击败拿破仑之关键。 [94]桑比哀罗·高索为16世纪高斯爱国志士,为反抗热那亚诸侯的统治而作战。其妻华尼娜·陶尔那诺为营救丈夫,私往热那亚谈判。但高索认为通敌叛国,乃大义灭亲,手刃其妻。高索卒被乡人维多洛伏兵刺死,今维多洛的名字在高斯等于卖国贼之同义字。 [95]西俗对人只称姓,相熟以后方称名,与吾国习惯相同。此处丽第亚为名,奈维尔为姓。 [96]高斯风俗,人死之后,特别是被暗杀的,遗体供在桌上,由家属或亲友中的妇女(甚或并无亲戚关系的女子,只要有诗歌天才),对着吊客用当地土语唱几首哀歌。此种女子称为伏采拉脱里岂(voceratrici),或用另一种不同的读音,叫作蒲采拉脱里岂(buceratrici)。此种哀歌在东海岸叫作伏采罗,或蒲采罗,或蒲采拉多(vocero,bucero, buceratu);在西海岸叫作巴拉太(ballata)。有时,好几个妇女当场轮流作一哀歌,往往亦由死者的妻子或女儿歌唱。——原注 [97]在意大利文中,仑倍加莱(rimbeccare)的意义是摈斥、呼叱、拒绝。在高斯土语中,此字做当众侮辱解。对一个被暗杀的人的儿子说他不报杀父之仇,就是“给他一个仑倍谷(rimbecco)”。在意大利统治时期,“给人仑倍谷”为法律所禁,以防遏仇杀的风气。——原注 [98]这是高斯人特有的说法,三个S为三个高斯字的第一个字母(schioppetto, stiletto,strada——枪,刀,逃)。——原注 [99]斐哀斯葛为13至16世纪时意大利有名的贵族,称霸热内亚。家属中前后共有两个教皇,三十个红衣主教,海陆将领不计其数。 [100]阿提拉为5世纪时率领匈奴大军侵略东西罗马帝国的领袖。 [101]玛斯加里叶为莫里哀剧中的人物,狡狯无耻,冒充为侯爵。 [102]法朗昔斯加·达·里弥尼为12世纪时意大利女子,嫁夫奇丑,后与小叔相恋,卒被丈夫双双戳死。但丁于《神曲·地狱篇》中(第五首)述及与法郎昔斯加相遇,法自述生前因与小叔共读朗赛罗(中古世纪的传奇人物)的恋爱故事,遂至钟情——但丁《神曲》全部均以三句为一韵,故称三句诗。 [103]挽歌女即上文提过的伏采拉脱里岂。吾国古时亦有专做此业的男子,称为挽歌郎,见唐宋人小说。唯高斯的挽歌女均临时自作挽歌,并非袭唱前人旧曲。 [104]18、19世纪欧洲妇女以鲸鱼骨做撑裙的架子。 [105]斐狄阿斯为公元前4世纪时希腊大雕塑家;弥纳华为代表智慧与艺术的女神。 [106]公元前1世纪时拉丁诗人荷拉斯于所著《诗论》中有一段,称荷马使读者在故事的半中间听起。 [107]法国自村长至市长州长,执行公事时均于身上斜系一带,表示身份级位。 [108]地中海沿岸及各岛均有一种流行病,令人发高热,往往致命。 [109]勃罗岂沃为高斯名菜,用乳脂加入乳饼烤煮而成。——原注 [110]埃及人及古代地中海民族多佩符箓,上面绘有形似蜣螂的螘虫。本文所提的一种疑系镂刻之品。 [111]丹沃陶(1690—1755),德国冒险家,被高斯人拥立为王,发动独立战争,卒被意大利人逐出,流亡于伦敦。 [112]阿尔玛克斯为18世纪时伦敦有名的娱乐场所,常举行盛大的舞会。1778年后迁至圣·詹姆斯街,改称勃罗克斯,至今犹存。 [113]拜伦所作的长诗《海盗》,主人翁名康拉特,为一冒险的英雄,竭力于战争中求陶醉。 [114]所谓大爷是指高斯封建贵族的子孙。大爷与班长两大族均自称为贵族,竞争甚烈。——原注 [115]所谓山那一边是指东半边。这句话是常用的,但地域随说话的人而定——高斯自南至北有山脉横亘,故全岛分为东西两大地区。——原注 [116]桑皮柯岂沃于1007年时被民众拥立为高斯的独裁者,击败贵族。 [117]高斯人称小树林为maquis,说一个人进maquis就是落草的意思,故将此字译作“绿林”,以便包含此双关意义。 [118]特·玛尔伯甫为18世纪时法国将军,曾在高斯作战甚久,任岛上军事总督。 [119]加德勃拉为比国境内的一个小村,1815年6月16日,滑铁卢会战前两天,法军先与英军在此恶战。 [120]普通的高斯人只讲一种意大利土话,不讲法文的。 [121]“在田里”就是当土匪(译者按:此语即等于“入绿林”)。土匪在高斯不是一个坏名词,近于亡命的政治犯。——原注 [122]西塞罗为公元前2世纪至1世纪时拉丁文豪及大演说家。兴第先生为英国18世纪洛朗斯·斯丹恩所作《德利斯丹·兴第言行录》中的人物。 [123]旧式枪上的子弹在上膛前须先扯去封铅,作战时往往用牙齿咬去。 [124]此处原文系拉丁文,系拉丁文讽刺诗人于凡那(公元42—125)有名的诗句。 [125]原文系拉丁文,见拉丁诗人维琪尔(公元前1世纪)有名的史诗Aeneid第九篇。 [126]奥索系军校出身,射击学为军校必修科目。 [127]上文提过土匪琪奥耿多·加斯德里高尼曾于比士大学研究神学。 [128]1840年时,鲍谷涅诺尚有此种风俗。——原注 [129]法国人受有荣誉团勋位的,平日均在上衣左纽孔上缀有小红丝带或小红纽。 [130]那是法国州长的大礼服。 [131]此处原文为拉丁文,为古代叙事结尾的套头语。 [132]此系高斯流行的说法。——原注 [133]若有打猎的人不相信台拉·雷皮阿一箭双雕的事,不妨到萨尔丹纳(译者按:此系高斯城名,近阿雅佐)去打听一个当地最风雅、最可爱的人,要他把左背受了伤,在差不多同样的情形之下安然脱险的经过讲一遍。——原注 [134]洛西尼与凡尔第均曾根据莎士比亚的《奥赛罗》作有歌剧,此处所指系洛西尼的作品,合唱在第二幕末。洛氏作品于1816年在拿波里初演,1821年在巴黎初演。 [135]跪凳为教徒跪着做祷告的凳子。 [136]此系丹沃陶·包利自称的头衔。——原注 [137]此系巴斯蒂阿城行刑的广场。——原注 [138]萨尔台涅为意属岛屿,在高斯岛之南。 [139]作者有个朋友从前当过土匪,这些都是他的议论。他的意思是说,落在骑兵手中的土匪都是没出息的傻瓜。用马队剿捕土匪是没有结果的。——原注 [140]伊达拉里亚人为古民族,源出小亚细亚,公元前八世纪左右占有意大利大部,开化较拉丁民族为早。 [141]查理十一世(1655—1697),瑞典国王,1672年即位。 [142]原文为英文,引自《哈姆雷特》第一幕第五场。 [143]指1792年。 [144]路德宗:又称基督教抗罗宗、新教。创始人为马丁·路德。马丁·路德(1483—1546), 16世纪欧洲宗教改革运动的发起者,基督教抗罗宗(抗罗马教廷),即新教的创始人。他主张信仰和教义一致,《圣经》至上,教会应摆脱罗马教廷的管辖。路德的著作对西方基督教世界产生极大影响,而路德宗在斯堪的纳维亚各国的地位十分稳固,在奥地利和匈牙利也有很大势力。 [145]国王躺下之后又起床,故穿睡袍和拖鞋。 [146]皮埃尔·布拉厄伯爵,元老院议员,曾任宫廷总管。他与著名天文学家第谷·布拉厄同属一个家族(丹麦系与瑞典系)。 [147]这座王宫建于1690年至1754年。 [148]祛邪的口头语。 [149]古斯塔夫·阿道夫(1594—1632),瑞典国王,1611年至1632年在位。 [150]四个等级分别为:贵族、僧侣、市民和农民。——作者原注 [151]瑞典曾被丹麦和挪威分割,后来起而反抗,从1448年至1520年,改制由“总督”治理。古斯塔夫·瓦萨(1496—1560)最终结束了丹麦的统治,争取了瑞典的独立。1523年,他被议会推举为国王。1540年,他宣布建立世袭王朝。 [152]这五朝分别为:查理十二世(1697年—1718年在位)、乌尔丽卡·埃利诺拉(1719年—1720年在位)、弗雷德里克一世(1720年—1751年在位)、阿道夫·腓特烈(1751年—1771年在位)、古斯塔夫三世(1771年—1792年在位)。被弑杀的是第五位君王古斯塔夫三世。 [153]小说家手法。这个故事本有所据,但与笔录多有出入。此处大胆的断言,就引起瑞典大使馆的否认:1833年,瑞典大使馆就此予以矫正。 [154]古斯塔夫三世(1746—1792)在位时,曾削减贵族的权力,引起贵族的不满。1792年3月15日深夜,在化装舞会上,他被刺受重伤,3月29日死去。行刺者是卫队掌旗官——约翰·雅克·安卡斯特洛姆,他被判处死刑,于4月29日被砍头。 [155]德·苏德马尼公爵,古斯塔夫·阿道夫四世逊位后,他便登基,称查理十三世,1809年至1818年在位。 [156]这是在那不勒斯王国流传的故事。应当指出,这则故事同该王国许多民间故事一样,是希腊神话和基督教信仰的大杂烩。估计这故事是在中世纪末期形成的。——作者原注 [157]在古代意大利,教堂往往是偷情幽会的场所。 [158]卡瓦镇:位于那不勒斯东南四十五公里,建在海拔两百米的山上。 [159]原文为拉丁文。 [160]莫奈姆瓦夏酒:产于希腊的莫奈姆瓦夏的麝香葡萄酒。 [161]基督之泪酒:用意大利的维苏威火山脚下产的葡萄酿制的酒。 [162]马驰赛拉:意为“小侯爵夫人”。 [163]吉贝尔山:西西里岛上的埃特纳火山。吉贝尔是阿拉伯语,为“山”的意思。 [164]皮埃蒙特:皮埃蒙特镇坐落在海拔三百米的山坡上。 [165]普路同:罗马神话中的冥王,即希腊神话中的哈迪斯。 [166]刻耳柏洛斯:罗马神话中的恶犬,是一条长着三个头的公犬,看守地狱大门。 [167]墨西拿:西西里岛的港口城市。 [168]炼狱:介乎地狱和天堂之间的“涤罪所”。根据天主教教义,罪孽小或者已获赦免而尚未赎罪的灵魂,必须暂时在炼狱中受刑罚,罪孽洗尽并补赎后方可进入天堂。 [169]菲德里哥三生三世,共活了二百一十年。他三十岁那年,接待了耶稣基督及其门徒,故云一百八十年前。他七十岁时,结束头生头世。二生二世为一百年,三生三世为四十年,总共在世二百一十年。 [170]一法里约合四公里。 [171]伍长:从前,科西嘉乡镇暴动反抗封建领主时推举的头领称伍长。如今,一个人因为财产、姻亲关系或拥护者,在村镇有影响或者实际掌握行政权力,有时仍称伍长。科西嘉人按旧习惯分五等,即乡绅(有的是显贵,有的是地主)、伍长、公民、贫民和外地人。——作者原注 [172]强盗一词在此处是“逃亡者”的同义词。——作者原注 [173]科西嘉轻步兵:几年前由政府招募的一支部队,协助警察维持治安。——作者原注 [174]轻步兵当时穿黄领的棕褐色军装。——作者原注 [175]这类皮带可代替弹药袋和钱袋。——作者原注 [176]原文为西班牙文。 [177]福劳辛:莫里哀剧作《悭吝人》中的媒婆。她吹嘘只要打定主意,就能让土耳其大苏丹与威尼斯共和国成亲。事见该剧第二幕第五场。 [178]勒阿弗尔:法国西北部的重要港口城市,属下诺曼底省。 [179]答尔丢夫:莫里哀喜剧《伪君子》的主人公。这一名字在法语中已成“伪善”的代名词。 [180]英国作家司各特的小说《昆丁·杜华德》,发表于1823年,讲述法国路易十一时代的宫廷逸事。 [181]《波斯人信札》:18世纪法国著名法学家、作家孟德斯鸠的书信体小说。 [182]托比:18世纪英国小说家斯特恩代表作《项狄传》(1760—1767)中的人物,他心地善良,为人豁达。他看到反感或吃惊的事、听人讲蠢话,就用口哨吹一曲小调的复歌,以化解情绪上的反应。 [183]这句话参看莎士比亚的《哈姆雷特》第三幕第二场,哈姆雷特对奥菲利娅说:“喏,瞧我母亲多高兴……” [184]《马哈默德》:意大利著名作曲家罗西尼1820年创作的歌剧,1826年改编后搬到巴黎舞台上。 [185]王室贵族:世称首席贵族,他们主管王室的一应服务和开销。 [186]下布列塔尼:布列塔尼为法国西北部地区,按江河流向分上、下两部分,下布列塔尼濒临大西洋。 [187]波蒂埃(1775—1838),巴黎喜剧演员,以其脱口秀著称。 [188]阿卡特:公元前1世纪拉丁诗人维吉尔的史诗《埃涅阿斯纪》中,主人公埃涅阿斯的忠实朋友。 [189]谚语小喜剧:法国19世纪沙龙小喜剧,对话往往即兴,剧终归结为一句谚语,可译为谚语小品。浪漫主义诗人和剧作家缪塞的《喜剧与谚语》成就最高,成为经典。 [190]小亚细亚:今安纳托利亚,亚洲西部、黑海以南地区,旧称小亚细亚。 [191]卡拉马尼亚:小亚细亚南部的旧地名,曾为土耳其的公国。 [192]士麦那:土耳其旧地名,今为伊兹密尔。 [193]《不贞的女奴》:英国诗人拜伦于1813年陆续发表的《东方叙事诗》中的一首长诗,讲述了女奴莱拉仅仅被怀疑不忠贞,便被土耳其主人缚住手脚投进海里的故事。 [194]由西班牙谚语转化而来:“园丁的狗不吃蔬菜,也不让别的动物吃。” [195]马哈茂德(1785—1839),土耳其奥斯曼帝国皇帝马哈茂德二世。 [196]马马穆齐:莫里哀戏剧《贵人迷》中的用语,指想象中的土耳其贵族。 [197]法兰克人:此处指生活在土耳其的法国人,沿袭十字军东征时期的说法。 [198]拉纳卡:塞浦路斯的城市,现为省会。 [199]拉塔基亚:叙利亚城市,现为省会。 [200]《箴言报》:1789年创办,1799年始发表政府公报,1848年成为法兰西共和国官方报纸。 [201]帕夏:土耳其奥斯曼帝国各省总督的称号。 [202]明格列利:原为外高加索的一个公国,1867年并入俄国,是濒临黑海的一个州。 [203]科孚岛:希腊的一个岛屿。 [204]典出古希腊作家普鲁塔克所著的《恺撒传》。 [205]一种用动作或演出戏剧场面所设的字谜。 [206]薇吉妮:法国作家贝纳丹·德·圣彼埃尔(1737—1814)小说《保尔和薇吉妮》的女主人公,她与保尔青梅竹马,长大相恋,至死不渝。 [207]普罗米修斯:希腊神话中造福人类的神,因窃天上火种给人类,宙斯就把他锁在高加索山上,让神鹰每天啄他的肝。 [208]淡水河:流入波斯普鲁斯海峡的一条小溪,两岸是散步的好地方,在君士坦丁城郊。 [209]圣索菲亚大教堂:建于公元6世纪,是典型的拜占庭风格的建筑。 [210]海洛:希腊神话中的人物,美神阿佛洛狄忒的女祭司,她与青年利安得相爱。每天夜晚利安得游水过河与她相会,她都在塔上擎火炬为他引路。不料一次狂风吹灭火炬,利安得溺死,尸体浮到岸边,海洛见到万分悲痛,遂跳塔自杀。 [211]《立宪报》:1815年自由派创办的报纸,为1830年革命做舆论准备,后成为法国政府官方报纸。 [212]冉森派:荷兰神学家冉森(1585—1638)致力于天主教改革,反对耶稣会,他的著作《奥古斯丁论》于他死后(1640)出版,主张人的得救仅靠上帝的恩典,并不靠善行。冉森主义于17、18世纪流行于荷兰、法国等国。冉森主义又译詹森主义。 [213]圣克卢:巴黎西郊,濒临塞纳河,风景优美,原有王宫与皇宫行苑,今天已经不存在了。 [214]圣奥诺雷城郊区:也译为城郊大街,坐落在塞纳河右岸,由巴黎古城得名,今为市中心商业街。 [215]朱莉要去的尼斯,当时还是尼斯伯爵领地,在撒丁王国统治下。直到1860年签订《都灵条约》后,尼斯才最终归属法国。 [216]《恨世者》:法国喜剧作家莫里哀的剧作。剧中的风流寡妇赛利麦娜同时爱上阿耳赛斯特和奥隆特。 [217]原文为希腊文。 [218]卢奇安(约125—192),希腊讽刺作家,著有《神的对话》《死人的对话》等。这两行诗引自他的《说谎者》第十九章。 [219]卡尼古山:东比利牛斯山脉的最高峰。 [220]加泰罗尼亚:西班牙东北部地区,首府为巴塞罗那。 [221]塞拉博纳隐修院,遗迹在距伊勒十二公里的山中。 [222]查理曼大帝(约公元742—公元814),法兰克王国加洛林王朝国王,公元800年称帝。他曾率军远征西班牙,同占领西班牙而被称为邪教徒的阿拉伯人作战。 [223]拉丁文,意为“提防”“当心”。 [224]库斯图:法国雕刻世家,其弟为大纪尧姆(1677—1746),其侄为小纪尧姆(1716—1777)。 [225]原文为拉丁文,引自公元前1世纪拉丁诗人维吉尔的史诗《埃涅阿斯纪》第四章。 [226]旺达尔人:古日耳曼民族的一支,公元5世纪初侵入高卢,继而移至西班牙,再移居北非,以破坏文明著称。后来,旺达尔人便成为破坏文化艺术者的代名词。 [227]这句诗引自17世纪法国古典主义诗人拉辛的名剧《费德拉》(第一幕第三场)。 [228]原文为拉丁文。法国大学博士论文答辩会,主席用这句习惯用语请评委会成员发表意见。 [229]伏尔甘:罗马神话中的火神,即希腊神话中的赫淮斯托斯。他是火和锻冶之神,天生丑陋,又是跛足,但被认为是工匠的始祖。 [230]厄蒂切斯·米隆:公元前5世纪希腊的雕塑家。 [231]蒂尔,即今日黎巴嫩的苏尔,古代是腓尼基的商业城市。 [232]泰特里库斯:公元3世纪的罗马暴君。 [233]拉丁文,意为“做,制作”。 [234]拉丁文,意为“奉献”。 [235]格鲁泰(1560—1627),研究古希腊语与古罗马语的荷兰学者。 [236]奥赖利:19世纪研究古代语言的瑞士专家。 [237]狄俄墨得斯:特洛伊战争时藏在木马腹中攻破城池的英雄。据荷马后的传说,维纳斯为报复狄俄墨得斯,将他的伙伴全变成白鸟。 [238]法语“星期五”一词由拉丁语“维纳斯的日子”演变而来。星期五又是耶稣受难日,故西方人认为此日不祥。 [239]原文为拉丁文,引自拉丁诗人维吉尔的史诗《埃涅阿斯纪》第六章。 [240]1814年波旁王朝复辟,路易十八批准颁布了宪章,有些条款规定人人有宣传自己信奉的宗教的自由,各种信仰都受到同样的保护,但同时又规定罗马天主教是法国的国教。 [241]都拉基乌姆:今阿尔巴尼亚的都拉斯港。公元前49年,恺撒率大军渡过鲁比肯河,罗马开始内战。次年,恺撒在都拉基乌姆曾为庞培所败。 [242]原文为西班牙文。 [243]萨宾人是古代意大利中部的民族。传说公元前8世纪,古罗马人邀请萨宾人做客,乘机劫走他们的妻子和女儿,于是两个民族发生战争,最后两个民族融合了。 [244]科利尤尔:法国东比利牛斯省城市,盛产葡萄酒。 [245]蒙田:又译蒙泰涅(1533—1592),法国散文家,著有《随笔录》。 [246]德·塞维尼夫人(1626—1696),法国散文家,著有《书信集》。 [247]见《书信集》中德·塞维尼夫人写给她女儿德·格里尼昂夫人的信。 [248]弥诺陶洛斯:希腊神话中半人半牛的怪物,住在克里特岛的迷宫里,每年要吃掉雅典进贡的七对少男少女,后来他被雅典王子忒修斯杀掉。 [249]德鲁伊教:古代凯尔特人和高卢人信奉的多神教。 ---------------------------用户上传之内容结束-------------------------------- 声明:本书为八零电子书(txt80.cc)的用户上传至其在本站的存储空间,本站只提供TXT全集电子书存储服务以及免费下载服务,以上作品内容之版权与本站无任何关系。